非竞争型的产业发展生态(1 / 1)

虽然日本军工产业的生产主体是民间企业,但因为国门紧闭,所以消费者仅有一家,负责军事装备采购的日本政府防卫厅(防卫省),这就使该产业生态呈现出典型的非竞争性特征。这种特征是适应了二战后日本特殊国情的。

第一,受战后“和平宪法”制约,以经济发展作为国家大政方针的日本,军工产业不可能走向市场,加之日本政府为规避“美国战车”,它自主推出“武器出口三原则”关闭了出口大门,而且,还颁布《火药类产品取缔法》《武器制造法》等,强化安全与管理的限制。第二,军工产品采购受到国家预算体制的严格约束,军工产品必须严格履行国家预算程序,而且,战后初期日本财政状况窘迫,难以迅速大量采购军工产品,所以,受委托生产的民间企业普遍以民品生产为主,军工产品仅是“副业”而已。第三,国家对于技术也进行着控制,由于军品研发经费来自于政府,由防卫省所属的技术研发本部主导,它负责选定相关参与企业,于是就形成了封闭型技术路径,其他企业也难以进入该门槛。第四,为防止技术流失,同时日本政府也有意控制竞争过度,负责研发和采购的防卫省(防卫厅)与负责生产的经产省(通产省)都刻意控制参与企业的数量。

在这种生态环境中,就形成了日本政府委托少数大企业,这些大企业分别构建各自分包体系,形成了垂直一体化的生产模式。以战斗机为例,占比最高的就是三菱重工公司,发动机主要由石川岛播磨重工公司提供,形成了三菱重工、川崎重工、富士重工、IHI和新明和等五大企业为核心的生产格局。舰艇、坦克、武器及军需装备均形成了类似体系(图7-4)。由于进入门槛较高,军工相关产品的采购竞争多是在两家企业之间,甚至是交互式采购。以此为背景,日本军工品采购额前十企业,一般占全部采购费用的95%。

少数大企业的垄断格局,促使日本军工产业形成了所谓“相安而居”的产业生态。大企业作为总包企业,与日本政府的防卫省在研发、生产等领域达成默契,大企业不是以市场机制选择分包企业。很显然,这种垂直一体化的生产模式是有利于政府扶植军工产业的,相对封闭的生态环境也降低了交易成本。但是,这种非竞争性产业生态也造成一个严重问题——采购价格高昂,日本军工产品采购价格一般比海外高3倍左右。[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