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日美关系经历占领时期、安全保障条约时期、新安保体制时期三个阶段。自1978年开始,进入日美同盟时期。1978年,大平正芳首相首次正式将日美安全保障关系称为“同盟国”关系,而且作为“西方阵营的一员”,日本政府决定为驻日美军提供军费。其后,日本外交战略以稳固日美同盟为最重要支柱,对美国以外的各国实行无差别的等距离外交。
日本将美国置于“共同拥有基本价值及战略利益的同盟国”位置,明确表示,“日美同盟是日本外交基轴,在东亚地区存在不透明性和不确定性的形势下,以日美安全保障为核心的日美同盟,对日本的和平安全及亚洲太平洋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3]。在对外经济战略方面,日本按照关贸总协定、WTO原则,严格执行自由的、无差别的多国协作主义,即不对任何国家采取特别有利或不利政策,对于一个国家承诺的市场开放和关税下降同样适用于其他国家。为了防止封闭性经济同盟的出现,严格遵守多国间交涉的原则。
日本一方面强调按照GATT原则进行多国间自由贸易的重要性,同时作为外交基本方针,重视对美、对欧关系,对亚洲事务则置于次要地位。与中国和韩国相比,对于东亚区域化问题持消极态度。因此,在国际化和区域化日益加强的大背景下,日本未能充分把握机会,其对应措施也相对迟缓。特别是泡沫危机崩溃后,由于日本经济长期低迷,加上亚洲新兴国家经济飞速发展的强烈刺激,迫使日本政府不得不调整全面调整其对外战略。近年来,日本的贸易政策开始从以WTO为主体的多国间贸易自由化政策向以FTA为重点的贸易政策转移。2002年,日本与新加坡签订第一个新的经济贸易协定(EPA)。以此为契机,日本开始加速推动FTA活动。
今天,日本以坚持日美安全保障和日美同盟体制的两国主义为基础,将推动地区经济合作、区域统合、东亚共同体形成的多国间主义作为东亚及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基本战略。日本外交的关键词是“进一步加强日美同盟,与包括美国在内的各个国家一起,构建亚洲太平洋的和平与繁荣”,“在两国间外交之上,为了对付共同的课题,积极参与东亚峰会(EAS)、10+3、10+1、中日韩合作等东亚地区的区域合作组织,以及APEC、ARF、ASEM(亚欧会议)等区域外国家广泛参加的组织,推进地区合作”[4]。但是,日本的多国间主义与区域内两国的FTA制度模式紧密相连,是要建立一个融合这些关系的松散型结合体。因此,日本真正的东亚共同体构想是以两国间主义为基础的融合多国间主义的“拼布型体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