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收入增加拉高房地产价格(1 / 1)

对于任何国家来说,工资收入增速一般低于经济发展速度,特别是低于企业投资增长幅度。对于企业家来说,首先必须将绝大部分生产剩余用于扩大再生产,而只能将一定比例的生产剩余分给劳动者。在这个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个消费滞后问题。特别是在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由于一般劳动力充足,资本家通常会充分利用人口红利,以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来维持其生产规模和资本的迅速扩张。因此,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初期阶段,与投资增长变化趋势快于房地产价格波动趋势相反,民间最终消费增长变化趋势一般迟于房地产波动的反应速度。

但是,当经济发展到劳动力供给相对不足,而人口红利消费殆尽时,工资的上涨幅度必然会得到较大幅度提高。20世纪60年代以后,日本工人的工资水平开始快速提高,居民最终消费出现持续增长趋势。从图4-3可以看出,日本民间消费虽然不断提高,但在60年代中期以前,其增长率弹力明显低于房地产价格变动弹力。60年代中期以后,民间最终消费增长率则明显保持了长时间的大幅提高。第一次石油危机后,日本房地产价格曾经一度出现负增长,但日本企业的工资水平却一直保持了持续上升态势。日本各地的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虽然存在差异,但其增长趋势与日本地价指数增长趋势基本吻合。1985年以后,民间最终消费增长率变动幅度开始明显变缓,与之相对,地价增长率弹力再次超过民间最终消费增长率弹力。[10]

图4-3 民间最终消费增长率与地价变动率

资料来源:日本不动产研究所研究部:《市街地价格指数》。

内阁府:《国民经济计算确报》(以1900年为基准,68S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