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增长阶段后期,日本政府仍然沿用传统的政府主导的经济调节方式。为了维持庞大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景气,日本政府通过大举国债,加大财政投入,结果导致严重的财政危机。大平正芳内阁为了摆脱财政对国债的过分依赖,试图导入一般消费税,结果导致国民群起反对。1979年10月的总选举中,自民党议席大减。对于执政党来说,只有在不增税条件下,解决财政危机,才能确保政权稳定。为此,1970年代末,在全球性自由主义潮流下,日本政府推出了三公社民营化的改革政策。
三公社民营化是实现所谓“不增税条件下解决财政危机”的最好办法。首先,国铁已成为日本政府财政的巨大负担。从1964年开始,国铁的经营赤字与日俱增。进入80年代,国铁每年亏损额达1兆日元以上。到1985年,总负债额为38兆日元。其次,三公社都是巨型企业,特别是国铁和电电公社,分别拥有20多万职工。企业的国有性质,一方面使经营者和劳动者缺乏危机意识,消极怠工;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和国会对其经营的直接干预,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性。而对三公社进行民营化改革,将其推向市场,不仅可以堵住国铁巨额亏损的漏洞,而且可以通过股票上市一定程度上缓解财政危机,同时还可以获得税收收入。对于民间企业来说,通过民营化和规制缓和,可以开辟新的投资领域和发展契机。
为推动三公社民营化,日本政府设立了第二次临时行政调查会[15](以下简称临调)。作为民营化的组织和推动机构,第二次临调经由国会成立。在临调设置法案中,附以“政府应尊重其报告”的条款。因此。临调与其他形式的200余个审议会明显区别开来,置于最高权威咨询机构的地位。
原经团联会长土光敏夫在就任第二临调会长时,为了避免像第一次临调空走过场的命运,提出了“报告必须得到实际执行;不能通过增税来实现财政重建;最大限度发挥民间活力,对特殊法人进行整理或民营化”等附加任职条件,并且得到了铃木善幸首相的承诺。中曾根继任首相之后,重申遵守上述政府承诺,从而保证了后来民营化改革等一系列改革的顺利推动和运行。日本政府之所以对其进行郑重承诺,源于80年代以后的现实压力,即民间企业界的活力无限、业绩骄人和国有企业的经营恶化、严重亏损,二者形成鲜明对比。加之日本政府迫于财政危机压力,其市场干预能力受到严重制约,财界主导日本社会的趋向更加明显。1981年1月,石川岛播磨重工的名誉会长真藤恒由民间企业入主日本电信电话公社,从一个侧面显示了民间企业的巨大影响力。
三公社民营化改革时,不仅有临调和后来的行政改革推进委员会,在自民党内部、国会、运输省、邮政省以及三公社内部,都各自设立了调查和研究组织,新闻媒体也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可以说,随着临调路线的深入,全国形成了一个推动改革前进的运作氛围。临调提出三公社民营化的基本报告以后,各党派虽然反映不一,但总体上形成了支持民营化改革的推进态势。
中曾根首相为了组织一个“实力内阁”和“工作内阁”,要求每位阁僚必须保证“认真推进行政、财政改革”和“遵守临调报告”,否则不予任命。中曾根将党内的实力派人物和下届政府首脑的候补者尽量安排在内阁和党的枢要位置,实现了政府和党的一体化推进机制。为保证改革的顺利推动,中曾根内阁几次调整运输大臣,而且将阻碍民营化的总裁以下8个理事全部解职,以此推动国铁再建监理委员会的工作。1982年12月7日,内阁设立“国铁再建推进本部”,中曾根自任本部长。可以说,中曾根内阁是执行临调路线的内阁,在其执政期间,形成了财界与政界联合的基本格局,并切实地实现了三公社民营化。
在三公社民营化过程中,对于日本电信电话公社,经过1985年的民营化改革和1999年的NTT重组,虽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电信自由化和规制缓和,新型企业大量进入电信领域,但NTT组织垄断问题却一直未能取得实质上的进展,电信领域未能形成合理组织结构下的电信竞争格局。与此相反,按照临调和国铁再建监理委员会的建议,日本国有铁道实现了分割民营化。1987年4月1日,JR七公司宣告成立。长期以来困扰国铁发展的巨额亏损和工人运动问题,随着民营化而化解。在清算事业团继承主要债务的基础上,铁道领域逐渐形成了公平竞争的均衡局面。
对于民营化来说,政府既是民营化的推动主体,同时也是民营化改革的对象。对于政府来说,民营化本身并不是目的,而只是转变经济体制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必要手段。民营化是一个通过政治经济博弈打破现存社会均衡格局,建立新型均衡的过程。现行制度本身是参与主体经过长期博弈而达成的均衡,它一经达成,便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并形成一定的路径依赖。在民营化政策的制定和推动过程中,由于民营化的推进战略不同,其结果也可能大相径庭。作为积极推动三公社民营化的财界、政界来说,可以说基本上实现了各自的最初目标,即通过民营化改革,开放国家控制的垄断市场,消除工会运动威胁,解决政府财政危机。然而,从民营化的最终目的即提高社会总体效益角度讲,则三公社民营化未必实现了最优组合,即未能通过民营化真正建立起新的社会经济结构博弈均衡。
三公社民营化只是解决了一个改革起点的问题,而并没有从根本上调整日本的经济结构和政府干预经济的运作方式。日本政府本应继续全方位推动民营化改革,根本性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进而改革现存经济组织结构。但是,后来的日本政府却未能继续推动民营化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