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农业白书》中,对日本战后农政的推行过程做了整体分析,将其分为四个阶段:(1)败战至农基法成立过程(1945—1961年);(2)农基法下农政的展开过程(1961—1980年);(3)国际化进展与“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的制定过程(1990—1999年);(4) 《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理念下农政的展开过程(1999—2008年)。不难看出,在以上四个阶段中存在两个节点:其一,是《农业基本法》(简称“农基法”)的成立,这意味着战后日本农政开始从“农业增产政策”向“农业构造政策”转型。其二,是《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简称“新农基法”)的成立,意味着战后日本农政在新农基法的新理念下进入“21世纪新农政”时期。在此应该注意的是,在新旧农基法成立之间的将近40年里,日本农政被分为两个阶段,前者是农基法下农政的展开过程;后者是酝酿、制定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环境的农业基本法——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的过程。事实上,即使在前者,即农基法下农政的展开过程中,日本农政方针仍然经历了数次调整,其调整过程可归纳为表10-1。
表10-1 农基法下农业政策方针调整及主要内容变化
如上表所示,1961年农基法成立直至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农政在农基法的农业构造理念下展开;同时为了实现农基法提出的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目标,农政方针进行了数次调整,具体调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被称为“基本法农政”的1960年代农业政策。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选择性扩大生产[14];培育自立经营农户[15];整备农业生产基础。(2)被称为“综合农政”的1970年代农业政策。1970年代初期开始,大米生产过剩现象日趋严重,兼业农户不断增加,1960年代开始的培育自立经营农户的目标进展缓慢。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政府决定调整农政方针,将农政内容主要聚焦于三个方面:实施大米“生产调整政策”[16];通过促进兼业农户的离农,扩大“核心农户”[17]的经营规模;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3)被称为“80年代农政”的1980年代初期开始的农业政策。进入1980年代,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对日本农业的影响日趋严重,农政的主要内容集中于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对策,乃至保证日本农产品在国内市场所占的份额之上。为此,政府希望通过农地三法的成立推动农地流转,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高农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
关于以上农政调整原因及主要政策方针、内容,《2010年度农业白书》的“卷末附录、回顾年度报告的50年”[18]中做了简要的说明。首先,上文就“农基法农政”向“综合农政”的调整指出,1970年代农政方针的调整,以1970年2月20日内阁决议《关于推行综合农政》[19]为依据展开。该内阁决议明确了今后农政的六个基本方向:(1)实现农业现代化,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提高农业生产率;(2)实施大米的生产调整政策;(3)保证农产品价格安定,促进农产品流通、加工的近代化;(4)通过提高有自立经营意愿的农户的农业收入以及其他农户的农外收入,提高农户的生活水平;(5)帮助具有离农希望的农户顺利离农;(6)综合整备农村地区的生产基础及生活环境,建设新农村。可以看到,1970年代初开始实施的“综合农政”,除保留了原农政方针中的农业构造政策之外,对农政方针的最大调整包括两点内容:一是全面实施大米生产调整政策,一是开始将对农业经营体的关注重点,从自立经营农户扩展到兼业农户之上。后者包含两方面内容,即一方面帮助有离农愿望的兼业农民顺利离农;另一方面通过提高兼业农民的农外收入,达到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之目的。
其次,“回顾年度报告的50年”中,还就“80年代农政”的主要内容指出,“农业肩负着向国民供给食物的重要使命,然而迄今为止在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农业构造并未能得到充分的改善,今后农业构造改善仍然是农政的主要课题;不仅如此,还面临着以大米的供给过剩为首的农产品供需失衡、食品价格增长、农业收入减少等问题。今后的农政有必要遵循《80年代农政的基本方向》[20]中的规定,更加强化实施”。上文证明“80年代农政”方针的调整,是以农政审议会于1980年10月向政府提交的报告《80年代农政的基本方向》为依据,其调整重点在于强化农业构造改善及缓解农产品供需失衡问题之上。该报告主要提出六个重点政策方向:(1)食品安全供给及安全保障(维持强化食品自给率、安定食品进口、确保食品储备);(2)保证健康丰富的饮食生活(宣传日本型饮食生活的意义、向消费者提供相关情报等);(3)农业生产的再构成(农业生产的重点展开、确保及整备优良农地);(4)实现高生产率农业;(5)创建有活力的农村社会;(6)维持培养绿色资源。不难看出《80年代农政的基本方向》特别强调了农业所肩负的食品安全保障机能,指出必须维持及强化食品自给率;同时指出今后农政将更加重视或强化农业构造改善,促进并确保优良农地的利用与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