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战后日本农政法律体制的整备及其推行过程(1 / 1)

在日本战后史研究中,1955年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节点,其前十年被称为“经济复兴期”[1],其后的日本则开始步入“经济高度成长期”。日本法学家利谷信义指出:“1955年前后,步入高度成长阶段的日本资本主义,感到迄今对经济再建起到辅助作用的农业,开始成为经济发展的桎梏。因此,为了使农业具有适应资本主义高度成长的机能,作为高度成长政策一环的农业政策,必须发挥重要的作用。1961年成立的农业基本法,是对农业政策的法制整备,为既存的农业诸法制的修订及运用指明了方向。”[2]可见,1955年日本进入经济高度成长期的同时,农业问题开始成为日本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羁绊,如何使农业适应资本主义高度成长,成为农业政策的重要内容。而农业基本法正是为了回应以上时代的要求而成立,换言之,农业基本法是“使农业具有适应资本主义高度成长的机能”的农业政策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