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日本垄断资本主义体制下的寄生地主制(1 / 1)

在日本资本主义发展、确立过程中,农业部门实现了土地制度的近代化,这使得农民获得了土地的私有权,然而农业的资本主义化却在寄生地主制成立的前提下终未实现。寄生地主制作为日本资本主义的一大特征,在日本资本主义确立期得以发展、扩大,换言之日本资本主义确立过程中的经济发展状况,为寄生地主制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其中包括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农民阶层的两极分化、农村经济的变化、政府的地主保护政策等。但必须注意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日本资本主义开始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寄生地主制本身已经无法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得到发展、壮大的机会及可能;资本主义与寄生地主制的关系与一战前相比出现了质的变化。

首先,垄断资本主义与寄生地主制的关系。

(1)劳动力供需关系。日本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农业部门不仅为资本主义提供了资本原始积累的基础,同时为资本主义工业发展提供了丰厚的雇佣劳动力,而这种劳动力供需关系的内涵在垄断资本主义确立前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寄生地主制下,地主通过租佃关系将佃农与高额实物佃租捆绑,并通过租佃关系使农业经营停留于“过小农”状态之中,加之商品经济向农村的扩散,农村自给自足经济解体,为此农闲期农民的“副业”,即兼业成为农民获取货币维持生活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一战前资本主义确立过程中,以家庭内手工业及小型工业——主要包括制丝业、纺织业、和纸等——为主的工业生产乃至矿工业生产,对雇佣劳动者的需求仍停留在流动性、补充性劳动力需求之上,其绝大多数来源于农民的兼业劳动。[7]上述家庭内手工业及小型工业中的流动性劳动力需求,与寄生地主制下农民的兼业劳动需求,在一战前资本主义确立期恰好处于相互一致阶段,两者在为对方的发展提供一定条件的同时,自身也得到了发展。

然而,一战后日本资本主义发展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以重、化学工业为主的大型机械化工业的发展,需要大量长期、固定的雇佣劳动力,涌入大企业并成为长期雇佣劳动者的农民数量不断增加,垄断资本主义与寄生地主制之间的劳动力供需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表6-6是垄断资本主义确立后,就业年数在8年以上的男子雇佣劳动力人数变化。从中可以看到,在中、大规模工厂中男性劳动者数量的增加并不明显的前提下,8年以上从业的男性劳动者数量显著增加,并且从后者的增长速度上可以看到,前3年的增长率明显低于后3年的增长率。以上充分说明,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农业部门为工业部门提供的雇佣劳动力的性质,已经从流动性、补充性转化为长期性、固定性。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大、中型企业中固定雇佣劳动者的大量出现,使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构成新的工厂劳动阶级。至此以大、中型工业为中心的工业部门,开始脱离一战前与农业经济相结合的、源于农民兼业性劳动需求的劳动力汇集方式。

表6-6 就业年数8年以上男性雇佣劳动者数变化(单位:人)

(2)资本供需关系。与一战前日本资本主义与寄生地主制在雇佣劳动力供给关系中存在的相互依赖同样,资本供求关系中两者的相互依赖亦明显存在。其一,地租在政府税收中所占比例的变化。明治前期(1887即明治20年迄)地租在政府税收中所占的比例虽从初期的90%以上(在整个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为80%以上)降至60%左右,但仍不失为政府税收,乃至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虽然明治后期随着其他税种的增加,地租在税收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下降,但明治末年的1911(明治44)年其所占比例仍保持在23%左右。一战后的1918年,地租在税收中所占的比例降至15%,与一战前相比其下降速度加快(见表6-7)。其二,私营企业资本汇集途径的变化。一战前私人企业资本的汇集途径——股票的发行及银行借贷——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个人资产,即以大地主的土地所有为信用背景。换言之,一战前的日本资本主义确立期,家庭内手工业及小型工业的发展及资本汇集过程中的担保体系和资本提供,均离不开寄生地主制下大地主的土地所有。然而一战开始后日本经济的急速发展,使家庭内手工业及小型工业快速向工场制工业及大型工业转化,加之金融资本的确立使寄生地主制的土地所有与私人企业资本的供求关系开始弱化。

表6-7 明治末至大正前期政府税收体系中地租所占份额的变化(单位:日元)

其次,垄断资本主义下的寄生地主制。垄断资本主义确立后,寄生地主制与资本主义的关系与一战前相比出现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使始终存在于日本资本主义构造中的高速发展的工业与半封建农业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日趋严重,一战末期的大米暴动(米**)则是该矛盾最为直接的表现。应该注意的是,在日本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及其确立过程中,上述工、农业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其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点:(1)日本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过程中,地租是政府推行殖产兴业政策的财政基础,因此确保地租收入成为政府对农业部门的最大期望,为了保证地租收入不低于旧贡租水平,政府通过地租改正对地主的土地所有权给予保护,甚至在土地的租佃关系中对地主的收租权给予了过度的保护,为封建性租佃关系的存在提供了有利条件。(2)资本主义确立过程中,寄生地主制为家庭内手工业及小型工业提供了符合其发展需求的流动性、补充性廉价劳动力及资本汇集保证,在为资本主义工业发展提供支持的前提下得到了自身的发展。

(3)一战前的议会选举制度,使寄生地主因缴纳地租的数额获得一定的政治地位及发言权,为此对农业部门中存在的半封建租佃关系的质疑很难出现在政治决策之中。

一战前米价的高腾虽然给一般民众的生活带来极大压力,乃至“米**”爆发,但是地主阶层却从中获取了极大的利益。然而一战后的1920年代,战后经济危机造成大米价格暴跌,加之以大米暴动为起点的民众运动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被称为“小作争议”的佃农斗争进入白热化,地主经营面临佃租减少、租税增加、土地投资条件恶化等困难。以上背景下,开始贩卖土地投资市区土地及股票生意,乃至将土地投资转向殖民地地区的地主不断增多。1920年代以后大土地所有者数量的变化可见表6-8。如表中所示,土地所有数量在50公顷以上的大地主的数量,自1920年后不断减少,至1940年的20年间包括北海道在内下降了31%左右。其中从地区上看,该数字减少最为明显的是近畿6府县[8],减少了将近一半;以大土地所有者数量著称的新潟县的减少同样明显,20年间减少了将近30%;相反东北6县的数字略有增加。从整体上讲,一战后土地所有在50公顷以上的大土地所有者的数量逐渐减少。不仅如此,1924(大正13)年4月政府召开租佃制度调查会,出台《自耕农创建计划大纲》[9],农业政策的热点开始转向创建、保护自耕农,寄生地主制的黄金时代渐行渐远,日本的大地主土地所有现象开始弱化。

表6-8 所有土地在50公顷以上地主数量的变化(单位: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