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米骚动”的爆发及其历史意义(1 / 1)

一战后的1919(大正8)年开始,一度好转的贸易逆差再度出现,其规模是一战开始的1914年度的6.3倍(见表6-4);不能不说一战在为日本资本主义发展提供良好背景条件的同时,将其推向更大的困难。不仅如此,日本资本主义内部存在的最大矛盾——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垄断资本主义的确立)与土地制度及农业经济的半封建性,也是其不得不面临的困境。大米暴动,即“米**”正是这一矛盾的具体体现。

众所周知,资本主义的发展伴随着粮食需求的扩大,如何平衡粮食供需问题,是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明治时期日本主要粮食、大米的供需指数可见表6-5。表中数字表明,近代以来日本的大米需求稳步增长,以明治10年代(1878—1887)为标准,至1897年的明治30年迄,人均消费量增长了9%,该消费需求通过耕地面积的扩大及单位产量的提高得到弥补,并且该时期的粮食自给率一直保持在100%。然而,日俄战争前后的十年间(1898—1907),大米的人均消费增加了20%,这种消费需求快速提高的同时,虽然仍可以看到耕地面积、单位产量及生产量的明显增加,但粮食自给率已经下滑了6个百分点,开始进入下滑趋势。值得注意的是,粮食自给率的下降,预示着日本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围绕粮食问题的各种矛盾开始激化、开始失去平衡。

表6-5 明治以来大米供需平均指数变化

事实上,高粮食自给率是日本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内、外矛盾相互抗衡的产物。对内,日本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与半封建性农业经济的共存,使政府不得不维护具有纳税能力的中坚地主层的利益;对外,为了与列强对峙,政府将进口集中于大机械工业发展必需物资之上,借以加快向军国主义发展的步伐;以上两者均以保证粮食自给为条件。然而,日俄战争后,粮食自给率开始出现波动,其背后存在以下几点原因:(1)主要依靠农民自主进行的耕地整理等农事改良事业,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大幅增长的粮食需求。日本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政府对地主利益的过度保护,使寄生地主制在日本土地所有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租佃关系成为左右农业经济的主要经济关系。这种以租佃关系为主导的小农经济体,已经无法通过自身能力进行农事改良达到提高农业生产力,进而对应快速增长的粮食需求。日俄战争后政府加大对耕地整理等农事改良事业的资金提供及奖励力度的原因亦在于此。(2)上述以租佃关系为主的小农经济关系的背景下,无论在粮食供需失衡问题上,还是在维护地主阶层利益问题上,均使得粮食(主要是大米)的价格长期处于较高的状态。然而尽管如此,围绕“高米价”问题农民(主要是佃农阶层)与城市雇佣劳动者之间仍然存在尖锐的矛盾。“高米价”对于农民来讲,仍未达到能够使其维持最低生活的标准,而对于雇佣劳动者来讲,相对其微薄的工资,米价已经超出了该群体能够维持温饱的限度。(3)日本国内市场的狭窄以及资源的缺乏,乃至日俄战争后殖民地的扩大,使其开始面对国外市场开拓及殖民地大米进口问题。在以上矛盾的相互作用下,日本粮食自给率开始进入下滑趋势,围绕粮食问题各种矛盾逐渐激化。

日俄战争爆发的1904年,政府为了准备战争费用,制定了两次“非常时期特别税”[4],分别于1904年度及1905年度起实施,增收地租及各种所得税、营业税等,并在第二次非常时期特别税中增设了大米及稻谷的关税(15%的从价关税),这成为日本设置大米关税的契机。以战费准备为目的设置的大米关税,起到了维持国内大米市场价格的作用。日俄战争结束后的1905年12月,政府向第22届帝国议会提交了《关税定律法修定案》,其中并未包括大米及稻谷的关税,为此审议过程中出现了以下的争议:

大藏大臣说明:……关于非常时期特别法中的关税部分——将大米及稻谷以外的所有种类的关税取消,大米及稻谷的关税与地租问题相关联,不对地租的非常特别税进行修订,便无法决定大米及稻谷的问题。因此今天提交的定律法案中,大米被定为无关税品。但是因为非常时期特别税的15%仍然存在,故并无任何改变……

荒川五郎提问:我的问题正是大米的进口关税问题,非常时期特别法两年内将由税法调查会修改、废除,届时大米的进口关税同样会被废除。政府的方针难道是放弃对农业进行保护吗,从该法案的纲要上看……今日拥有最多的困难、最需要政府或国家关心的农业的产品——大米及谷物的关税,在恒久的法律上定为无税品,等于让农业置身于自由贸易之中,这难道是政府的方针吗,请作答。[5]上述在帝国议会上的辩论,充分体现出粮食进口问题实际上已经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政府一方面要维持米价,保护农民(实际上是自居为农民代表的地主阶层)的利益;一方面又要尽量满足市场对大米的需求,防止米价的剧烈变化,回应资本家以维持工人低工资为目的的低米价诉求。为此政府采取了折中的态度,一方面在1906年10月以后,开始对大米稻谷收取关税,一方面于1910年《日韩合并条约》签订后,允许其与台湾大米同样无税“移入”日本境内,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米价的上涨。

然而一战开始后,日本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伴随着非农业人口的快速增长,日本西伯利亚出兵使军用大米需求骤增,乃至1917年农业生产歉收,多种要素造成1918(大正7)年大米价格暴腾。为此,米商及地主、富农等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对大米买卖采取消极态度,大米商人屯米现象严重。米价的暴涨给民众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压力。1918(大正7)年7月23日,富山县鱼津市妇女为了防止大米商人将本县生产的大米运出,从而带来米价的再度上涨,发起反对将大米运往县外并要求降低米价的运动。鱼津市妇女的行动在全国各地引起了连锁反应,1道3府32县的近70万民众先后在各地发起暴动,要求大米商人降低米价,对大米投机商人、大米交易市场、高利贷商人及大地主发起武力攻击,蓄积已久的围绕粮食问题的矛盾终于爆发。政府、警察甚至军队也出动对暴动群众进行镇压,同年9月19日这次由于米价高涨带来的大米暴动,即“米**”终于得以平息。

本次大米暴动的发生,虽然与米价暴涨给民众带来的生活压力有着密切的关系,是日俄战争后围绕粮食问题积累的诸多矛盾的爆发,但其背后隐藏着更深层次的原因,即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与农业结构中半封建性残余之间的矛盾,其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1)工、农业生产发展不均与一战中的通货膨胀,为米价增长创造了双重条件。一战开始后日本资本主义摆脱了战前的慢性萧条,呈现“繁荣”景象,与1914年度相比1919年度的工、农业生产总值均有显著的提高。但从表6-1中数字可以看出,不仅工、农业在增长幅度上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工业的生产总值增长了近5倍,而农业生产总值仅增长了将近3倍,而且各自在整个产业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亦出现很大的差距——主要工业部门所占的比例从1914年的44.4%增长为1919年度的56.8%,而农业部门所占的比例却从1914年度的45.4%降低至1918年度的35.1%。以上差距必然带来大米供需失衡,在大米进口受到限制及通货膨胀的大环境下,米价的高腾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

(2)都市及工业人口的增加使大米消费增长,但半封建性农业经济结构使农业生产扩大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加大了大米供需失衡程度。日俄战争后日本工厂数量及工厂职工人数不断增加,1905年职工人数为58万7851人,至一战前的1914年增加至85万3964人,而一战结束的1918年则增至140万9196人。[6]工业人口的快速增长,使都市人口及大米消费量不断增加;而地主与佃农之间的租佃关系仍然是农村经济关系的主体,受制于租佃关系的小农生产体制在极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生产规模及经营的扩大,使大米生产量无法满足工业人口,乃至都市人口增长及战争带来的大米需求。

(3)日本政府大米政策及对外扩张政策使大米市场投机现象不断升级。处于经济萧条期的1906(明治39)年,政府为了保证国内大米市场价格稳定,对进口大米设置关税限制其进口数量。1914年日本国内大米丰收,米价一度低落,为此政府于1915年发布米价调节令,收购大米以保证米价的稳定。1916年政府再度为了维持国内市场米价,以出口为条件出卖政府米,并将大米进口权交予三井物产、铃木商店等政商财阀。以上政府维持乃至抬高米价的大米政策与一战中通货膨胀的大背景相遇,为大米投机创造了条件;加之日本政府对外扩张政策主导下的西伯利亚出兵,促进了大米商人囤积军用大米的投机行为,米价骤然暴涨。

大米暴动作为民众的大规模暴动,必然会与统治阶级的权利及暴力相对峙,虽然该暴动还不具有政治性及组织性,这种对峙亦不具备持续性及长期性,但仍然不失为日本资本主义体制内部危机的具体体现,成为日本劳动运动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