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保护政策,出现于资本主义开始迈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19世纪末期。在美国等新大陆廉价农产品的冲击下,德国等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利用农产品进口关税,对本国农业进行保护,以进口关税为主要手段的农业保护政策登场。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开始进入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国家权利通过通货制度直接介入经济过程,借以回避经济危机的影响。农业保护政策也开始突破以关税为主的间接措施体系,形成了一整套包括农产品贸易管理及价格支持在内的,与农产品流通、生产过程相关的政策体系,旨在通过维持农业收入及农业经营的安定达到保护农业的目的。然而,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保护政策的系统化相比,日本近代的农业保护政策却显得缺乏作为社会政策的积极内容。明治政府的“雇佣外国人”,德国经济学家伊戈尔特·乌多在《日本振农策》[1]中指出:“为了日本帝国整体,政府亦应关注农业部门,排除农民无法自力解决的障碍,缓解农业发展的困难,放弃迄今为止的消极性救助,必须主动给予积极性救助”[2]。足见伊戈尔特认为,日本政府的农业保护政策仅为“消极救助”之策。
第五章 明治政府的农业保护政策(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