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地主一般指将土地租给佃农(小作农)收取佃租(小作料)的地主经营方式,当这种地主经营——地主与佃农的关系——在农业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成为左右农业、农民动向的主要经济关系之时,则被称为寄生地主制。对寄生地主制一般存在两种理解,一是狭义上的理解,从地主的主体形式上看,由自己不从事农业生产而将土地租佃给佃农耕种,从而获取佃租的地主与佃农之间构成的农业经济关系(古岛敏夫);另一是广义上的理解,从土地制度上看,地主是否在村、是否仍有自耕土地、是否从事商业或金融业等并不影响地主与佃农关系的实质,因此将寄生地主理解为寄生地主制中的一种土地所有形态(北岛正元)。关于寄生地主制的成立,日本经济史家安良城盛昭指出:明治前期“明治政府为了扶植资本主义,在全面实施原始积累政策的背景下,对农民进行残酷的掠夺,与此同时地主性土地所有急速扩大,1892年全国耕地面积的40.67%转化为租佃地”[1]。可见寄生地主制的成立与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
第四章 日本资本主义发展与寄生地主制的成立(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