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就日本来讲,近代以来工业发展速度之快令人瞠目,伴随而来的是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的飞速下降,最新数字表明日本国民总产值538.45兆日元中,农业总产值为5.24兆日元,仅占约1%的份额。[10]正因为这种1%比99%的日本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位置,使其面临多种争议。2011年日本在加入TPP的问题上,因可能对农业产生影响而举棋不定之际,就有如下的意见:“2009年度的GDP中,农林水产业共占比为1.4%,而农业的占比为1.1%。为了探讨问题,姑且将焦点聚集在经济得失之上极端地讲,如果放弃农业,能够因缓解日本具有竞争力的出口产业、运输与通信、批发与零售、建筑业、服务业等部门在关税上的不利而使其走出海外,得到的何止1%,应该是1%以上的就业机会, GDP也会有所增加,不仅弥补,甚至能够获得超出农业损失的利益,日本经济有可能得到长足的成长。”[11]这足以证明日本社会中存在着,如放弃农业能够换来其他产业出口贸易的增长,使国民生产总值得以提高的话,何乐而不为的观点;事实上这种观点完全忽视了农业、农村的存在意义。
首先,农业所提供的是人类生存所需要的基础物资,特别是粮食生产是其他产业所无法替代的,是国家食品安全保障的基础产业。关于食品安全保障问题,日本《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中有如下表述:“鉴于世界粮食供需及贸易不安定要素的存在,为保证国民粮食供给的安定性,必须在促进国内农业生产增长的基础上,恰当调整其与进口及储备的比例”,表明国家食品安全保障政策的基础,应该以国内农业生产为根本。因此单纯以农业对GDP的贡献,探讨其存在意义的论点极为简单粗暴,这种“无农业通商国家”[12]论,实际上放弃了本国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并将其交到了其他国家的手中。
马克思在对现代农业(大土地所有)进行批评时借用了李比希的观点指出:“大土地所有致使农业人口减少到一个不断下降的最低限量,而同他们相对立,又造成一个不断增长的拥挤在大城市的工业人口。由此产生了各种条件,这些条件在社会以及由自然规律所决定的物质变换的联系中造成一个无法弥补的裂缝,于是就造成了地力的浪费,并且这种浪费通过商业而远及国外(李比希)。”从目前日本农业的现状来看,其食品自给率水平仅在40%左右[13],可以认为,李比希所指出的农村与城市、农业与食品之间的“裂缝”,已经成为危及农业、农村存在的要因,危及食品安全保障的问题已经存在于现代日本社会。马克思接着预言“大工业和按工业方式经营的大农业共同发生作用。前者更多地滥用和破坏劳动力,即人类的自然力,而后者更直接地滥用和破坏土地的自然力,那么,在以后的发展进程中,二者会携手并进,因为产业制度在农村也使劳动者衰竭,而工业和商业则为农业提供使土地贫瘠的各种手段”[14]。无疑马克思所指的使农业濒临枯竭的“各种手段”中,包括了单独追求工业及他产业利润而放弃农业生产,并试图通过商业获得农产品以维持国民生存的“手段”。
其次,农业具有“多面性机能”。日本《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明确指出,“鉴于农村的农业生产活动所带来的粮食及其他农产品供给机能以外的,诸如国土的保全、水源的涵养、自然环境的保全、良好景观的形成、文化的传承等涵盖多方面的机能(以下称‘多面性机能’),在安定国民生活及国民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该机能今后必须得以恰当并充分地发挥”[15];可见农业除了为国民提供粮食及其他农产品之外,还具有其他多面性机能,包括国土的保全、水资源的涵养、自然环境及自然景观的保护、文化的传承等,其主要多面性机能可见表1-1。表中所示农业、农村的多面性机能是“无农业通商”所无法获得的,由此可见农业、农村的存在意义是其他产业无法取而代之的。
表1-1 农业、农村多面性机能的主要内容(根据农水省官方网站解释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