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农业是所有剩余价值生产及资本发展的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重农主义学派做了如下的肯定:“重农学派的正确之点在于,剩余价值的全部生产,从而资本的全部发展,按自然基础来说,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的。”对此马克思的解释是,“如果人在一个工作日内,不能生产出比每个劳动者再生产自身所需要的生活资料更多的生活资料,在最狭窄的意义上说,也就是生产出更多的农产品,如果他全部劳动力每日的耗费只够再生产他满足个人需要所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料,那就根本谈不上剩余产品,也谈不上剩余价值。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全部社会的基础,并且首先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8]。由此可见,农业不仅是生产人类基本生存资料的基础产业,同时是所有剩余价值产生及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
其次,农业生产的主要对象具有周期性及季节性特点,并且其所利用的资源具有再生的可能性。农业与工业的最大不同在于,其生产对象及生产过程中利用资源的性质不同。其一,农业的生产对象是有生命、具有自然生长周期的动植物,这使农业生产必须遵循动植物生长、成熟的规律,其生产成果也必须通过动植物的整个生命过程来体现。其二,农业所利用的基础资源是具有再生可能性的植物。植物通过根吸取水分、通过叶吸收二氧化碳、通过叶中的叶绿体与光能相互作用,制造出碳水化合物(淀粉、脂肪、蛋白质等)以促进植物的生长。而且由于草食动物以植物为食物,肉食动物以草食动物为食物的生物界食物链的存在,因此可以说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基础资源实际上是植物的光合作用。而在此应该注意的是:(1)植物的光合作用是在土壤、水、阳光及热量等自然环境中实现的,因此农业生产无法摆脱自然环境的影响;(2)由于植物具有再生可能的特点,因此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不同,永远不会面临资源枯竭的危机。然而由于近代工业的发展,农业开始在生产过程中更多利用或依赖工业产品(诸如化学农药及肥料、农业机械等),这不仅使农业公害等现象日趋严重,同时使农业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开始利用不具备再生可能性的工业生产资源,使农业与诸多工业同样或将面临资源危机的困扰。
再次,土地不仅为农业生产提供场所,同时是其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对农业(无论耕种农业及养殖农业)来讲不仅仅是作为“场所”使用,同时是作为提供养分的“土壤”使用,是直接介入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手段。为此,农业生产被土地自身的条件左右,提高土地的生产机能成为农业生产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问题;诸如避免同种农作物的连续耕种,成为保养土地“自然”状态的重要手段等。可见土地的保养关系到土地的状态是否能够保证农作物的健康成长,是影响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可见作为“经济行为”的农业生产,在其生产过程中仍然不能忽视“农行为”中所包含的“自然行为”的部分,这也正是马克思所指出的“经济的再生产过程,不管它的特殊的社会性质如何,在这个部门(农业)内,总是同一个自然的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9]。然而,现代农业希望通过化学农药及肥料,维持农业生产中所交织的自然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事实上正是忽视了自然再生产的实质,忽视了化学农药带来的农业公害的产生,忽视了农业“可持续性”发展危机的出现。
最后,农业劳动具有显著的特殊性。由于农业的生产对象是具有生命及自然生长周期的动植物,因此农业劳动不可避免地受到动植物自然生长周期的影响。(1)必须根据动植物生命现象的自然周期,投入相应的劳动。无论是农作物的耕种还是家畜的饲养,其劳动均无法达到每日单纯重复的境地;必须根据生命的自然循环,投入不同的劳动。例如农耕需要根据季节进行播种、除草、施肥、收割等不同内容的劳动;家畜饲养的劳动内容虽然相对单一,但仍需要根据家畜的生长周期投入配种、繁殖等不同内容的劳动。因此农业生产很难像工业生产那样通过分业的方式提高生产力的发展。(2)由于动植物的自然生长周期的存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必然出现“农闲”与“农忙”之分。对于农业经营体来讲,调整农闲期与农忙期劳动力需求之差成为棘手的问题;虽然可以通过耕种生长周期不同的农作物,乃至同时饲养家畜等方式尽量减少农闲期的出现,但是仍很难达到通年拥有连续性劳动的理想状态。为此,农业的家族经营方式至今仍然占据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