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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读读康有为的相关论述。在第一次向光绪皇帝上呈《日本变政考》的一个月之前,他为其女康同薇的《日本变法由游侠义愤考》(戊戌春月上海大同译书局印)所写的序(1898年3月16日)中力说日本明治维新的原动力是由“处士浪子发愤变政”、由“义士游侠热血涨力发蹈之所成”。而其《日本变政考》所述,如康有为在跋文中所言,“其变法之次第,条理之详明,皆在此书。其由弱而强者,即在此矣。”[15]该书实际上就是一部编年体的明治政治史。在康有为看来,日本的明治维新是一个不断“刮垢除旧,改良进步”的过程。作为维新最终成果的明治宪法,也是“经百十之阻挠,过千万之丛弊”,[16]“几阅欧美之考求,几经再三之改错,而后得此。”[17]而且康有为特别强调其起步与过程之艰难,正是因为日本经历了如此艰难而获得了成功,因此可以成为中国变法维新可靠的向导。如果按照他的思路效仿日本,他甚至为光绪皇帝列好了时刻表:“三年而宏规成,五年而条理备,八年而成效举,十年而霸图定矣。”[18]其自信的基础,是因为他看到了中国的各种条件比日本都优越,如在自然和社会方面,“我广土众民,十倍于日,皇上乾纲独揽,号令如雷霆,无封建之强侯,更无大将军之霸主,片纸涣汗,督抚贯行,四海无虞,民罔异志。”而经济上,“就今岁入,已逾万万;若括陋规,必可得倍;若正经界,更得倍蓰;若善银行之用,则不可思议也。”加上与日本文化、习俗相同的一面,所谓“彼与我同文,则转译辑成书,比其译欧美之文,事一而功万矣。彼与我同俗,则考其变政之次第,鉴其行事之得失,去其弊误,取其精华,在一转移间;而欧美之新法,日法之良规,悉发现于我神州大陆矣。”[19]而且进一步在《日本变政考》跋文中强调,因为“其守旧之政俗与吾同,故更新之法,不能舍日本而有异道。”[20]就是说中国也只能效法日本,舍此别无他途。而其有效性的根据是建立在对中日文化共性的基础上的。

康有为也思考过明治维新的各种变革和新政,最根本的是什么?中国学习它应该从何下手?他认为首先是制度的变革,具体而言是官制的变革最重要。制度建设固然重要,康有为也认识到更重要的是要有能够执行新法的新人。“执旧例以行新政,任旧人以行新法,此必不可得当者也。故惟此一事,为存亡强弱第一关键矣。”[21]尤其他注意到基层的行政执法者的重要性。“今日百政,皆下知县。而知县选之甚轻,捐纳军功皆可得;任之甚重,兵、农、学校、赋税、讼狱、皆责于一人。彼未尝读其书,立此志,如之何而责其行也?知县不奉行,则无一政能逮于民者,如此而望新政之行、自强之效,岂非却行而求及前哉?日人新定府县制,而尽废旧制,诚得变法之本矣。”[22]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说的都是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