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中日两国作为一衣带水的邻邦,具有两千多年的交流史。而两国近代外交关系的建立,则肇始于1871年签订的《中日修好条规》。
1870年(同治九年,明治三年),日本政府派遣外务权大丞柳原前光等人来华,要求订约通商。总理衙门担心日本在条约中援引欧美各国对华立约条款,故援引《礼记·学记》中“大信不约”之语,予以拒绝,而李鸿章与曾国藩则力主与日订约。1871年6月,日本任命大藏卿伊达宗城为钦差全权大臣、外务大丞柳原前光为副使,来华议约。尽管明治新政府为美、英、法等国的不平等条约所束缚,却企图援引西方列强之例,将不平等特权列入条约。李鸿章则在曾国藩的提议下,坚决不肯将“一体均沾”的字样写入条文。经过长达数月的交涉,最终于9月13日(农历七月二十九日,下同),双方签订了《中日修好条规》(全称《大清国大日本修好条规》)。虽然明治政府以为条约有欠妥之处,于翌年5月派遣柳原前光再次来华,要求改约,但李鸿章坚决不允。明治政府见清廷态度坚决,成约难以更改,乃于1873年3月,命外务大臣副岛种臣来华换约。[5]
《中日修好条规》共计十八条,其中包括如下几条重要内容:
第一条 嗣后大清国、大日本国倍敦和谊,与天壤无穷。即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俾获永久安全。
第二条 两国既经通好,自必互相关切。若他国偶有不公及轻藐之事,一经知照,必须彼此相助,或从中善为调处,以敦友谊。
第四条 两国均可派秉权大臣,并携带眷属随员,驻扎京师。或长行居住,或随时往来,经过内地各处,所有费用均系自备。其租赁地基房屋作为大臣等公馆,并行李往来及专差送文等事,均须妥为照料。
第六条 嗣后两国往来公文,中国用汉文,日本国用日本文,须副以译汉文,或只用汉文,亦从其便。(《同治条约》卷二十)
第一条乃对所属领土互不侵犯之规定,此后中日两国在围绕琉球归属进行交涉时,何如璋、黄遵宪等公使馆员曾屡加引用。第二条被欧美各国驻日公使疑为中日结盟,招致不满。第四条乃为互派使节之规定,而第六条对于往来公文使用汉文之规定,对近代中日交流具有深远意义。
根据条规,明治政府于1874年2月派遣柳原前光为公使来华驻扎。由于该年发生日本入侵台湾事件,清廷派遣驻日公使之事稍有推迟。
1877年1月15日(光绪二年十二月二日),清廷任命翰林院侍讲何如璋为出使日本国钦差大臣、即选知府张斯桂为副使,因日本爆发西南战争,赴任被迫延期。据何如璋《使东述略》记载,8月17日(七月初九)由军机处颁发敕书及国书,9月10日(八月初四)离京。9月14日(八月初八)抵达天津,拜谒李鸿章,“语使事颇详”,并会晤继任日本驻华公使森有礼。10月25日(九月十九日)抵达上海吴淞口,继而赴南京面见南洋通商大臣沈葆桢,请派兵船东渡,沈葆桢乃命“海安”号护送。11月23日(十月十九日),奏报出洋日期及所带随行人员,11月26日(十月二十二日)晚,偕副使张斯桂、参赞官黄遵宪等人登上“海安”号兵船。翌日,船出吴淞,11月30日(十月二十六日)抵达日本长崎,中日双方各放礼炮二十一响,互为敬意。后泊神户,一行登岸,日人观者如堵,“汉官威仪,见所未见,日人间从西京、大阪百十里来观者”。一行游览大阪、京都、神户后,于12月16日(十一月十二日)抵达横滨,宿外务省准备之行馆。20日,何如璋派黄遵宪赴东京,面见外务卿寺岛宗则,22日何如璋偕副使张斯桂入京,会晤外务卿寺岛宗则、外务大辅鲛岛尚信,“钞国书稿示之”。[6]
另据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所藏照会资料[7],公使何如璋、副使张斯桂于1877年12月19日(光绪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向外务卿寺岛宗则发出抵日后的第一号照会:
大清钦差大臣何、副使张为照会事
本大臣奉使贵国,于我光绪三年十月二十二日自上海起行,二十六日到长崎,十一月初三日到神户,十二日到横滨,接见神奈川县令并贵外务省一等属官,情意殷勤,具征两国格外和睦,本大臣实深感悦。
兹本大臣于日内陆续搬运行李上岸,暂在贵出张所居住数日,所有随带官员、亲属、仆役等共五十人先开清单,送被查照。除在横滨一面租房,与理事等官分驻外,特遣参赞黄遵宪、洋员麦嘉缔先到东京租赁公馆,望贵外务省妥为照料。一俟租定后,本大臣当即束装来京与贵大臣把晤,藉亲懿范,以笃和衷,本大臣不胜欣幸之至。
为此照会,须至照会者。
大日本国外务省卿寺岛
光绪三年拾壹月拾伍日
该照会对公使一行的出发及抵日时间进行了详细通报,并言将派遣参赞黄遵宪及洋员麦嘉缔赴东京租赁公馆。此外,该照会还附有下列“国书抄稿”及一行名单:
一、国书抄稿
大清国大皇帝问大日本国大皇帝好。朕诞膺天命,寅绍丕基,眷念友邦,言归于好。兹特简二品顶戴升用翰林院侍讲何如璋为钦差出使大臣、三品顶戴即选知府张斯桂为副使,往驻贵国都城,并令亲赍国书,以表真心和好之据。朕知何如璋等和平通达,办理交涉事件,必能悉臻妥协。惟冀推诚相信,得以永臻友睦,共享升平,朕有厚望焉。
大清光绪三年七月初五日
二、名单
参赞官:黄遵宪
洋 员:麦嘉缔
正领事官:范锡朋
副理事官:余 隽
翻译官:沈鼎钟、张宗良、潘任邦、冯昭炜
随 员:沈文荧、陈文史、廖锡恩、吴广霈、张鸿淇、陈衍范、何定求、任敬和、刘坤
亲 属:何其毅、张子菁、施积型、张德耀、罗贞意又共其仆役二十八人
12月24日,外务卿寺岛宗则将国书抄稿及一行名单抄送给太政大臣三条实美,并约定28日上午11时向明治天皇递交国书。[8]
12月28日(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何如璋偕张斯桂、黄遵宪在外务卿、宫内卿、式部头(按:皇宫典礼长)的引导下,向明治天皇递交国书,“使臣口宣诵词毕,参赞捧授国书,使臣捧递日主”(《使东述略》)。下午,拜会太政官三条实美、岩仓具视以及参议大久保利通等人。
1878年1月15日(光绪三年十二月十三日),黄遵宪租下位于东京芝山增上寺内的月界院作为公使馆公馆,并于1月23日(十二月二十一日)自横滨的出张所搬入。虽然四周幽静,环境优美,但由于空间太过逼仄,最终于该年11月,公使馆迁至位于永田町的原华族会馆新址。本书所收的笔谈,不少即以此二处为舞台而展开。
公使馆在月界院安置妥当后,何如璋、张斯桂于1878年2月7日(光绪四年正月初六)向外务卿寺岛宗则发出第七号照会:
大清钦差大臣何、副使张为照会事
本大臣于东京择定芝山月界院作为公署,于光绪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自横滨移驻,所带官员、亲属、通事、并仆役人等,自应开单,恳饬地方官知照。因在我国度岁之期、故未及行照会,旋于光绪四年正月初一日接到尊函,具悉厚意。兹合将单送来,即烦贵大臣饬地方官查照可也。为此照会、须至照会者。
计单
右照会
大日本国外务省卿 寺岛
光绪肆年正月初陆日
官员
参赞官:黄遵宪
洋 员:麦嘉缔
翻译官:沈鼎钟
翻译官:冯昭炜
随 员:沈文荧
随 员:陈文史
随 员:廖锡恩
随 员:张鸿淇
随 员:陈衍范
随 员:何定求
随 员:任敬和
随 员:刘 坤
亲 属:何其毅、张子菁、施积型、张德耀
通 事:鉅鹿赫泰(日本国长崎县人)
又通共仆役二十六人:
范升、朱升、江天育、张德、宋全有、吴升、纪贵、郎升、郑福、洪仁、梁玉、古金、江林玉、黄三、薛坤、费德、王裕三、邹顺、马升、王升、叶仁、薛贵、陈龙。
初村盛四郎(年十七岁,日本国长崎县人),
汤日常次郎(年二十六岁,日本国广岛县人)
石川兼吉(年二十岁,日本国东京府人)
该照会通报了公使何如璋与副使张斯桂所带官员、亲属、通事及仆役等详细清单,与前述第一号照会相比,名单中已无赴任横滨及长崎的理事官范锡朋及余隽等人,而增加了日人通事及仆役26人(包括3名日本人)。
另外,前述翻译官中,沈鼎钟、张宗良及后任的杨枢皆为西文翻译官,而东文翻译官冯昭炜后调任驻神户领事,留在东京的潘任邦亦于1878年8月因病归国,何如璋等人的活动大多需要通过从天津带去的日本通事鉅鹿赫泰(又名鉅鹿赫太郎,中文名魏梨门、魏鲤门等)进行翻译,因此首届驻日公使馆始终面临着严重的翻译不足问题[9]。这也从客观上促使当时的公使馆员在与日本文人的交流时,并非完全借助口译,而是更多地使用笔谈(又称笔语、笔话)。
另一方面,对于首届中华使节的到来,明治初期的日本文人表现出空前的热情,诚如汉学家石川鸿斋在黄遵宪《日本杂事诗》跋中所述:“入境以来,执经者,问字者,乞诗者,户外屦满,肩趾相接,果人人得其意而去”[10],造访公使馆的日本人络绎不绝。何如璋、黄遵宪、沈文荧等公使馆员在繁忙的公务之余,与日本友人频频笔谈,上至天文,下至地理,诗词格律,典章制度,语言文字,风土习惯,可谓无所不谈,极尽其欢,揭开了中日近代外交的序幕,谱写了波澜壮阔的中日文化交流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