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作法案》之争(1 / 1)

随着海湾危机的不断加深,日本参与解决的程度也在加大。在提供了财力、物力之后,在提供人力上,特别是提供什么样的人力上,日本朝野内外出现了大的争论。

1990年8月29日,海部首相在公布六项援助措施而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首次提出《联合国和平合作法案》(简称《合作法案》)的想法。法案经过以外务省为中心的团队精心策划、起草而形成。9月27日,海部首相第一次公布了《合作法案》草案内容,其主旨为:健全体制,以便对联合国决议涉及的维持和平活动提供合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提供同日本国的国际地位相称的合作。法案的核心是设立一支名为“联合国和平合作队”的海外援助队。合作队的任务为:(1)监督停战。(2)协助选举。(3)准备运输。(4)协助通信。(5)提供医疗。(6)帮助难民。(7)帮助复兴。合作队的组成:除在社会上广泛征召外,自卫队部分组织或队员将参加和平合作队,接受合作队的指挥,合作队员将作为普通公务员,保持自卫队员的身份。

10月11日,日本内阁正式通过《合作法案》,并进一步规定“将对其他有关的法律部分修改,包括修改后使自卫队和海上保安厅可以执行和平合作队的任务”。10月15日,执政的自民党内部进行审议并批准该法案,提交国会审议。该法案的正式提交国会审议文本再次增添新内容,允许合作队员携带小型武器,其使用的条件是日本刑法上规定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难的原则。不难看出,《合作法案》的核心问题就是为日本自卫队直接参与海湾危机解决,提供法律依据。

《合作法案》在国会审议期间,受到来自自民党内外反对势力的责难。社会党、共产党、公明党、民社党等在野党组成一致的反对势力,他们的主要观点是,自卫队员参加和平合作队并派往海外就是向海外派兵,是违反日本宪法的。战后日本宪法明文规定,日本放弃战争,不拥有武力。1954年国民自卫队成立时,国会通过决议,禁止将自卫队派往海外。自民党内持不同观点的主要是党内最大派系竹下派,该派系会长、国会议员、前副首相金丸信说:“自卫队的任务是专守防卫,不能让邻近各国感到不安。难道我们在现行法律的范围内就找不到更好的方法?难道惟有向海外派遣自卫队吗?”

《合作法案》也受到日本新闻界的批驳。日本三大报纸——《朝日新闻》《读卖新闻》《每日新闻》纷纷发表文章提出反驳意见。例如,9月28日《朝日新闻》发表评论文章说:“自卫队以组织形式参加一事虽然被认为是受辖于和平合作队,但是实际上却构成了向海外派遣自卫队的事实。”

日本人民珍惜在和平宪法之下建立起来的繁荣局面,不愿意重蹈战争覆辙,所以他们反对“派兵”,反对“修宪”。在国会审议《合作法案》的日子里,几乎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参加集会。10月26日晚,在东京明治公园举行的集会上,参加人数达三万余人,这是日本近年少有的规模,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态度。

日本的邻国几乎都是当年遭受日本侵略的国家,所以对日本提出向海外派遣军队都非常敏感。中国、朝鲜、韩国、新加坡等领导人纷纷发表谈话,报刊上连续发表文章,警告日本政府不要重蹈战争的覆辙。9月30日,中国政府外交部的声明说:“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对过去不幸的历史记忆犹新,希望日本政府采取慎重的态度。”

10月29日、30日两天,日本《朝日新闻》记者对全体众议院议员进行采访调查,结果在78%的议员回答中,有49.2%议员持赞同意见,有14.3%议员持消极意见,有36.5%议员持反对意见。反映出《合作法案》很难在本届国会上通过。

面对上述反对势力的压力,11月8日即本届国会休会前两天,自民党与社会党、公明党、民社党三党的要人举行协商,最终宣布《合作法案》正式作为报废案件处理,使其胎死腹中。

《合作法案》之争,不仅仅是向海湾冲突地区派兵问题之争,而且涉及是捍卫,还是篡改战后和平宪法的问题。此次争论,不仅反映出日本要参与解决海湾危机程度,而且也反映出日本要走向什么样的“政治大国”道路的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