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镜秘府论》东卷《二十九种对》,前十一种对为古人同出斯对。这些对属,为《笔札华梁》和《文笔式》等初唐诗格著作所保存。《笔札华梁》保存尤多。这一节,我们着重讨论主要保存在《笔札华梁》中的这些对属。
一、的名对
的名对是语词之对,实词之对。《文镜秘府论》东卷“第一的名对”下的注来看,的名对又名正名对、正对、切对。从“第一的名对”所引材料及其他材料来看,《文笔式》和皎然都称的名对[3],《笔札华梁》既有正名之称,又有的名之称,元兢都有正对之称,元兢和崔融都有切对之称[4]。
这是实体性名物语词之对。所谓“的”,是明确,首先是语词有明确内涵,是实体性的;不具实体性的语词,也都是直接说明实体性名物的状态,其内涵是明确的易于指实的。这是一些明确(的)内涵和关系的实体性名物语词(名)构成的对偶形式。从举例来看,象天地、日月、园圃、梅草,花絮、阶砌这样的名词,好恶、去来、浮沉、进退、往还、开发这样的动词,轻重、长短、方圆、大小、明暗、老少、青绿这样的形容词,南北、东西这样的方位词,都是实体性名物语词。北卷《论对属》首段(当出《文笔式》)所列一二三四数之类,东西南北方之类,青赤玄黄色之类,风雪霜露气之类,鸟兽草木物之类,耳目手足形之类,道德仁义行之类,唐虞夏商世之类,王侯公卿位之类,都应是的名对的更细分类。双声叠韵联绵之类纯粹拟态性虚词,应该不属于的名对的讨论范围。
的名对,所谓“的”,还指语词之间关系明确而份量相称。首先是要关系明确。在特定的语境中,组成对偶的一对名物性语词,互相之间的关系明确、密切。就元兢来说,他以尧年、舜日相对,上句用凤,下句用鸾这样的对偶为正对,而以为上句用松桂,下句用蓬蒿这样的反对不是正对,因为松桂是善木,蓬蒿是恶草,关系正相反。但就《笔札华梁》和《文笔式》来说,则既可以正面相辅相成,也可以反面相反相成。如天与地,日与月,好与恶,去与来,轻与重,东与西,园与圃,手披与目送,云光与月影,送酒与迎琴,疏桐与密柳,都是。《笔札华梁》和《文笔式》所说的的名对,既包括元兢所说的正对,也包括正对之外的反对。北卷《论对司》列举的上与下,尊与卑,有与无,同与异,等,就是反对,而一二三四数之类,青赤玄黄色之类,风雪霜露气之类等等,就是元兢所说的正对。其次是份量相称。用同一类词,同一范畴的名物语词,而且份量相称。不能一大一小,一轻一重,二者失去平衡。北卷《论对属》后面几段,正文当属《笔札华梁》,注文当属《文笔式》,《文笔式》全录《笔札华梁》之正文,然后加注。最末一段说,比物各从其类,拟人必于其伦,对属之间,甚须消息,远近比次,大小必均,美丑当分,强弱须异,如果持轩辕对汉武,将鲋拟鹏,毛嫱以比嫫母,鲸鲵以类蝼蚁,世悬隔也,状殊绝,貌相妨,力全校,苟失其类,文即不安。这里所谓“类”,就是份量相称的一类。用东卷“第一的句对”引元兢的话说,是“名相敌”,用《文笔式》的话说,是“正正相对”。这一点,后世要求更为严格,而要求相对的名物语词关系明确份量相敌相称,却始于初唐。
当然,相对的上下两句字数相等,语法结构一样,相对的语词在句中所处的位置相同,这是不言而喻的。“第一的名对”所举的例子:“东圃青梅发,西园绿草开;砌下花徐去,阶前絮缓来。”上二句中,东与西对,园与圃对,青与绿对,梅与草对,开与发对,下二句中,阶与砌对,前与下对,花与絮对,徐与缓对,来与去对。“送酒东南去,迎琴西北来。”迎与送对,酒与琴对,去与来对,西北与东南对。都是句式整齐,语词相对,份量相称,在整齐的句式中,对应两词内涵明确,关系密切,份量相当,对应平衡恰切齐整,可能因此叫的名对,或称切对,正对。
二、异类对·同对
异类对、同对也是语词之对。
“第六异类对”收存的有《文笔式》《笔札华梁》、元兢《诗髓脑》和皎然《诗议》之说。初唐的几家,元兢以为若来禽、去兽,残月、初霞那样,来与去,初与残相对,其类不同,名为异对。他所谓异对,实际是的名对中的反对。《文笔式》《笔札华梁》的理解则有不同。他们以不同范畴,不同类别的语词相对为异类对。《文笔式》以为鸟与花,风与树,一为鸟类,一为花类,一为气象类,一为植物类;《笔札华梁》以为风与虫,池与叶,一为气象类,一为动物中的昆虫类,一为水类,一为植物中的木叶类;异类相对,是为异类对。《笔札华梁》还举“鲤跃排荷戏,燕舞拂泥飞”为例,以为鸟飞鱼跃,事迹既异,也是异类对。又举“琴上丹花拂,酒侧黄鹂度”为例,“琴”“酒”之词,在的句对“送酒东南去,迎琴西北来”的诗例曾出现过,但那时上官仪只说“迎、送词翻”,是为正名,并没有论及琴与酒。他是认为琴歌酒唱并非的名对,而是事迹有异,属异类对。这是他们对异类对的基本看法。
“第十四同对”收存有元兢《诗髓脑》和上官仪《笔札华梁》之说。元兢称为同对,上官仪称为同类对。元兢的同对,是同类又同义或义相近,他说,若大谷、广陵,薄云、轻雾;此大与广、薄与轻,其类是同,故谓之同对。大与广,薄与轻,其实既同类,在特定的语境中,表示的语义又相近。这与他的正对不同,也与他的异对不同。上官仪的同类对,有一部分也是语义相同或相近,如宵、夜,朝、旦,山、岳,途、路之类。元兢和上官仪都以同义之词为同对。上下句中用同义之词,曾被批评为繁说病,后来也批评对属中的合掌,有的也指这种情况。北卷《论对属》引《笔札华梁》和《文笔式》,也说到以日对景,将风偶吹,持素拟白,取鸟合禽的情况,以为“虽复异名,终是同体。若斯之辈,特须避之”。一边把这种情况列为对属的一种,一边又批评这种情况,说明对同一对属有不同看法,甚至同一作者(如上官仪),在不同的场合,也有不同看法。也可能只是客观地总结,前人有这种情况,给予客观的总结,并不意味着他们就赞成可以用同义之词为对。
“第十四同对”引上官仪说的另一部分语词,其实同时可以是的名对。如云、雾,星、月,花、叶,风、烟,霜、雪,酒、觞,东、西,南、北,青、黄,赤、白,丹、素,朱、紫,江、河,台、殿,宫、堂,车、马之类。但两者的着眼点不同。的名对着眼的是相对名物语词内涵和关系明确,份量相敌,同类对着眼的则是名物语词的性质相同。初唐人们是从不同的角度总结对属现象。上官仪同类对的语词分类,有的与当时类书一致,如台、殿,宫、堂,在《艺文类聚》中均属居处部,云、雾,星、月,均属天部,霜、雪在《北堂书钞》中属天部。但有些则不同,如风和烟,“风”在《艺文类聚》中属天部,“烟”则属火部。这说明,初唐人们对属论的语词分类,既考虑名物的自然属性,也考虑它的艺术形象属性。从名物的自然属性看,风和烟当然不属一类,但从艺术形象的角度看,它们却更为接近,属同一类。这是文学形象的分类,而不是一般的物质属性的分类。
三、赋体对·双声对·叠韵对
第七赋体对,第八双声对,第九叠韵对为一类。
“第八双声对”和“第九叠韵对”收录《笔札华梁》和崔融《唐朝新定诗格》之说。“第七赋体对”前一“释曰”说:“上句若有重字、双声、叠韵,下句亦然。上句偏安,下句不安,即为犯病也。但依此对,名为赋体对。”南卷《论文意》引王昌龄《诗格》说:“上句若有重字、双声、叠韵,下句亦然。上句偏安,下句不安,即为犯病也。”两条材料内容和语言非常近似,传本王昌龄《诗格》“常用体十四”又有“五赋体”。“第七赋体对”前一“释曰”这条材料与王昌龄《诗格》应该有关系,两条材料应该有共同源头。但“第七赋体对”整体应该出《文笔式》,南卷《论文意》引王昌龄《诗格》论及重字、双声、叠韵,关于上句偏安下句不安即为犯病之说,应该取自《文笔式》。“第七赋体对”、“第八双声对”和“第九叠韵对”这三种对,收录的主要是初唐之说。初唐这几家,《笔札华梁》和崔融《唐朝新定诗格》有双声对和叠韵对,《文笔式》以重字、双声、叠韵为赋体对,《笔札华梁》也有重字对,但称之为连绵对。空海开合俱举,存彼三名,均予编入。这一点,东卷序《论对》已有说明[5]。
这一类对属的提出,可能比较早。西卷《文二十八种病》“第八正纽”首段一条材料值得注意。这条材料说在解释了五言诗犯四声一纽之字“即犯小纽之病”之后说,“除非故作双声,下句复双声对,方得免小纽之病也。若为联绵赋体类,皆如此也。”前八病首段,据我的考证,当出《文笔式》。但《文笔式》的材料包括前八病首段有杂编的性质。这里就说到“双声对”,也说到“小纽”,说是下句复双声对,方得免小纽之病。从“第七傍纽”引《四声指归》的材料看,沈约提出过小纽之说,并且是以双声为小纽。“第七傍纽”首段先说:“五字中犯最急,十字中犯稍宽。”接着“释曰”又说:“今就十字中论小纽,五字中论大纽。”后面又引王斌云:“若能回转,即应言‘奇琴’‘精酒’、‘风表’、‘月外’,此即可得免纽之病也。”这里所谓“十字中论小纽”是王斌之说,还是沈约之说,难以论定。“第八正纽”首段“若为联绵赋体类,皆如此也”一句是《文笔式》自说还是引前人之说,难以论定;“除非故作双声,下句复双声对,方得免小纽之病也。若为联绵赋体类,皆如此也”一句为齐梁之说(沈约之说或王斌之说),则无疑问。这样看来,齐梁时代就已提出了双声对。如果“若为联绵赋体类,皆如此也”也是《文笔式》引齐梁之说,则齐梁人不仅提出双声对,而且提出联绵赋体的问题。双声对和联绵赋体,是针对声纽之病提出来的。齐梁人们要探讨声病的同时,也在探讨双声一类对属,探讨联绵赋体一类的问题。只是他们的主要精力在声病,不可能就这类对属作更具体的探讨罢了。
初唐人们提出这类对属,仍然把它和诗病联系起来。“第七赋体对”前一“释曰”论上句若有重字、双声、叠韵,下句亦然,就说。“上句偏安,下句不安,即为犯病也。”但他们的着眼点,已不在声病,而在这类对属本身。他们注意到,这类对属有赋体的影响。赋这一文体,以体物写貌,铺陈辞采为特点,一些赋有大量的拟态词、联绵词。这些拟态词、联绵词,很多就是双声、叠韵和重字之词。我们看司马相如《上林赋》描写天子之上林的开头一小段,就有纡余、委蛇、经营、****、泱漭、汹涌、彭湃、滂濞、沆溉、穹隆、涖涖、隐隐、砰磅、訇礚、潏潏、淈淈、湁潗、安翔、滈滈等双声、叠韵和重字的拟态词。这些双声、叠韵和重字之词,不少构成对偶。初唐人们正是注意到这一点,所以东卷“第七赋体对”开头便说,重字、叠韵、双声这些对属,“似赋之形体,故名赋体对。”
他们还注意到,这类对属有《诗经》的影响。“第七赋体对”后一个“释曰”有一段话。这一段话,有颇多异文,它所解释之文,与前文也没有照应。但它的意思是清楚的。它说,“有鸾鸣哙哙”,《诗·小雅·庭燎》有“鸾声哕哕”(《鲁颂·泮水》同),《小雅·斯干》有“哙哙其正,哕哕其冥”。“第七赋体对”作者可能因《小雅·斯干》“哙哙其正,哕哕其冥”,而误“哕哕”为“哙哙”。又说:“鹿响幼幼。”“幼幼”为“呦呦”之假。《诗·小雅·鹿鸣》有:“呦呦鹿鸣,食野之萍。”又说:“泽陂菡萏之状,模朝隮而荟蔚,写荇菜而参差。”《诗·陈风·泽陂》有:“彼泽之陂,有蒲菡萏。”《曹风·候人》有:“荟兮蔚兮,南山朝隮。”《周南·关雎》:“参差荇菜。”都是《诗》的例子。作者是通过解说《诗经》之例,以说明赋体之对的内涵,注意到这类对属有《诗经》的影响。
注意到《诗经》和赋体的影响,反映了文学发展的实际。赋有很多双声、叠韵和重字的拟态词、联绵词,已如上说。就《诗经》来说,“第七赋体对”所解说的《诗经》之例,也都是如作者所说,“既正起重言,亦傍生叠字”。《诗经》实际上有不少双声、叠韵和重字之对。注意到《诗经》的影响,或者多少还有宗经的思想。初唐人们所论,除单举词例,所举例子,都是五言诗句之例。把诗句这类对属称为赋体,或者反映了一种诗赋一体的观念。从文学史看,诗与赋本来就关系密切。楚辞是诗,而影响于汉赋,赋的文体就是从诗体演变而来。诗、赋在发展过程中,有一些共同的艺术手法,比如对偶声律等。就初唐来说,与上官仪等人同时而稍后,就出现了一股赋体化的诗歌思潮,一些歌行用赋的手法,铺陈辞采。初唐人们在对属论上以双声、叠韵、重字等为赋体对,或者也是初唐诗赋一体观念的一种反映。
“第七赋体对”提出句首、句腹、句尾叠韵、双声,这和传《魏文帝诗格》一样,传《魏文帝诗格》和“第七赋体对”所说,当有共同的原典。这种说法,其他对属论中未见。这或者也是一种值得注意的文学思想。注意到这类词在对偶中的位序,是显然的,但未必是说,这类对属在句腹和句尾,表现较句首表现力弱一点[6]。作者只是列出一些范式,说明重字、叠韵和双声之对,既可以用之于句首,也可以用之于句腹和句尾。上句用于句首,则下句也当用于句首,上句用于句腹,则下句也当用于句腹。从我们查检的情况看,比如陆机,这类对属用于句首的比较多,而且多是重字,如“促促薄暮景,亹亹鲜克禁”(《豫章行》),“肃肃宵驾动,翩翩翠盖罗”(《前缓声歌》),“蔼蔼庆云被,泠泠祥风过”,“穆穆延陵子,灼灼光诸华”(《吴趋行》),“靡靡年时改,冉冉老已及”(《遨游出西城》),“亹亹孤兽骋,嘤嘤思鸟吟”(《赴洛二首》其一),“戚戚多远念,行行遂成篇”(《答张士然》),“悠悠行迈远,戚戚忧思深”(《拟行行重行行》)等。也有双声叠韵对,也在句首,如陆“慷慨逝言感,徘徊居情育”(《赠弟士龙》),“流离亲友思,惆怅神不泰”(《挽歌三首》其二)。未见句腹和句尾双声叠韵重字。曹植也是这样,“飘飖周八泽,连翩历五山”(《吁嗟篇》),“行行将复行,去去适西秦”(《门有万里客》),在句首;“柔条纷冉冉,落叶何翩翩”(《美女篇》),句腹则未见。谢灵运也多是句首,多是重字,如“凄凄阳卉腓,皎皎寒潭洁”(《九日从宋公戏马台集送孔令》),“草草眷徂物,契契矜岁殚”(《彭城宫中直感岁暮》),“亭亭晓月映,泠泠朝露滴”(《夜发石关亭》),“祁祁伤豳歌,萋萋感楚吟”(《登池上楼》)等。
时有叠韵双声,如“殷勤诉危柱,慷慨命促管”(《道路忆山中》)。时有句尾,如“别时花灼灼,别后叶蓁蓁”(《答谢惠连》),“遡流触惊急,临圻阻参错。”(《富春渚》),“石浅水潺湲,日落山照曜”(《七里濑》),句腹同样未见。可能正是因为创作实践中句首多用,而句尾特别是句腹少用,而示以各种位序之例,以使创作之时有遵循之范式呢?这是不是说明初唐人们提出对属论具有实践性品格呢?
这也是语词之对,但已不是一般的语词,而是双声叠韵之词。这些词,有一部分是由两个单字合起来才表示一个词义的拟态的联绵词。这部分词,既以双声或叠韵相对,又以所拟之态相对。双声词如“第八双声对”所引的“五章纷冉弱,三冬粲陆离”的冉弱和陆离,“第七赋体对”所引句首双声“留连千里宾,独待一年春。”的留连,句腹双声“我陟崎岖岭,君行峣崅山”的崎岖和峣崅。叠韵词如“第九叠韵对”所引“放畅千般意,逍遥一个心”的放畅和逍遥,“徘徊夜月满,肃穆晓风清”的徘徊和肃穆,“鬱律构丹巘,稜层起青嶂”的鬱律和稜层,举例的旷望、绸缪、眷恋、窈窕、彷徨、放畅、优游、陵胜、放旷等。“第七赋体对”句首叠韵“徘徊四顾望,怅悢独心愁”的怅悢,句尾叠韵“疏云雨滴沥,薄雾树朦胧”的滴沥和朦胧。重字如“第七赋体对”如“褭褭树惊风,曬曬云蔽月”,“皎皎夜蝉鸣,胧胧晓光发”的褭褭、曬曬、皎皎和胧胧,“团团月挂岭,纳纳露沾衣”,“花承滴滴露,风垂褭褭衣”,“山风晚习习,水浪夕****”的团团、纳纳、滴滴、褭褭、习习和****等。还有一部分并非拟态的联绵词,而是复合词,这部分词也是既以双声或叠韵相对,也以词意相对。如“第八双声对”所引“秋露香佳菊,春风馥丽兰”的佳菊和丽兰,还有奇琴、精酒,妍月、好花,素雪、丹灯等,“第七赋体对”句腹重字“汉月朝朝暗,胡风夜夜寒”的朝朝和夜夜,句尾双声“妾意逐行云,君身入暮门”的行云和暮门等。但是,也有的词,并不以意相对,仅仅因其双声相对。比如“第七赋体对”句首双声“留连千里宾,独待一年春”。下句的“独待”则是状语动词结构的词组,词义上并不与上句前句拟态的联绵词“留连”相对。两词相对,仅因它们都是双声词。以意相对,也以双声或叠韵或重音相对,有的词甚至仅以双声相对。注重声音之对,进一步,就由一般语词之对走向借音相对。这或者是我们从双声或叠韵或重字对中所应该想到的。
在齐梁人们论声病而论及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本身探讨这类对属,注意这类对属与赋体的联系和《诗经》的影响,注意到文学发展的实际,表现出诗赋一体的观念,提出句首、句腹、句尾叠韵、双声和重字对之例,以作为创作是便于遵循的范式,既有一般语词之对,又注重声音之对,这是我们对双声、叠韵和赋体对的一些印象。
四、隔句对·双拟对·联绵对·回文对
第二隔句对,第三双拟对,第四联绵对,第十回文对可以作为一类来讨论。《笔札华梁》和《文笔式》有隔句对、双拟对和联绵对,《笔札华梁》有回文对。
这一类对属,句式节奏与一般对属句有所不同,也因此别有一种艺术味道。隔句对就别有一种韵味。五言诗歌,一般都是一句一意。隔句对所举诗例,个别的(如“月映茱萸锦,艳起桃花颊;风发蒲桃绣,香生云母帖”)除外,基本上都是两句一意。前代诗文,不论《诗经》还是汉至六朝诗赋中那些隔句对,还是骈文中那些隔句相对的四六之句,大部分都是两句一意。不论前代诗文还是“第二隔句”的那些例诗,两句一意,较一般的对属节奏更为悠扬舒展。我们看《诗经》,其《周南·关雎》:“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四言句式本来节奏比较急促,但因为隔句相对,两句一意,节奏因而较为从容舒缓。我们看曹植《鰕鳣篇》:“鰕鱣游潢潦,不知江海流。燕雀戏藩柴,安识鸿鹄游。”《侍太子坐》:“白日曜青春,时雨静飞尘。寒冰辟炎景,凉风飘我身。”一些赋的隔句之对,如庾信《小园赋》:“岂必连闼洞房,南阳樊重之第;緑墀青琐,西汉王根之宅。”“虽复晏婴近市,不求朝夕之利;潘岳面城,且适闲居之乐。”骈文的四六之句,如徐陵《玉台新咏序》:“楚王宫里,无不推其细腰;卫国佳人,俱言讶其纤手。”“惊鸾冶袖,时飘韩掾之香;飛燕长裾,宜结陈王之佩。”《文镜秘府论》东卷《二十九种对》“第二隔句对”所举那些诗例,“昨夜越溪难,含悲赴上兰;今朝逾岭易,抱笑入长安。”“相思复相忆,夜夜泪沾衣;空悲亦空叹,朝朝君未归。”都有一种节奏舒缓,绵延咏叹的味道。人们提出隔句对,或者就为寻求这样一种绵延悠扬的节奏中从容咏叹的诗句韵味。
双拟对也别有一种韵味。从“第三双拟对”的举例论述来看,双拟对有二种。第一种如举例“夏暑夏不衰,秋阴秋未归;炎至炎难却,凉消凉易追”,如“释曰”所说,第一句中,两“夏”字拟一“暑”字;第二句中,两“秋”字拟一“阴”字;第三句中,两“炎”字拟一“至”字;第四句中,两“凉”字拟一“消”字。第一第三字相重,而双拟第二字即围绕第二字写状拟态。第二种,一句中有二字相重并且隔开,但不一定同拟第二字,可以是第一字和第三字,如“乍行乍理发,或笑或看衣”,如“结萼结花初,飞岚飞叶始”,也可以是第一字和第四字,如“可闻不可见,能重复能轻。”或第二字和第五字,如“议月眉欺月,论花颊胜花。”另如春树春花,秋池秋日;琴命清琴,酒追佳酒;思君念君,千处万处,都是。用同一字两次拟写某种情态,这就是双拟对。这所谓“拟”,就是《文赋》“唯毫素之所拟”的“拟”,就是拟写的“拟”。用同一字两次拟写某种情态,因为同字同音,重复出现,又前后相对,就造成一种语音节奏的重叠复沓之美,同样有一种回环咏叹的味道。前人所作双拟之对处,乐府民歌有不少单句双拟的例子。如南朝乐府民歌《读曲歌》“柳树得春风,一低复一昂”,《碧玉歌》:“感郎不羞郎,回身就郎抱。”前诗双拟“一”字,后诗双拟“郎”字。前后句中同字复沓的例子则更多。南朝民歌如《莫愁乐》:“莫愁在何处?莫愁石城西。”《西洲曲》:“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开门郎不至,出门采红莲。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青如水。置莲怀袖中,莲心彻底红。”前诗叠用“莫愁”,后诗前二句叠用“梅”字,后几句连续七句叠用“莲”字。北朝民歌《木兰诗》这类叠用同字更多。“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都是例子。这类叠字回环的写法,民歌更为常见。或者正是从前人诗例,再从民歌艺术中受到启发,初唐人们将叠字回环的写法进一步发明为属对的一种,借以表现齐整工巧而回环婉转的节奏之美。
联绵对也别有一种韵味。从“第四联绵对”的举例和论述来看,联绵对也有二种。一种是一般的重字相对。五言诗一般是前二个字为一意义和节奏单位,后三字为另一意义节奏单位,这种联绵对所重二字则处同一意义节奏单位。如“霏霏敛夕雾,赫赫吐晨曦;轩轩多秀气,奕奕有光仪”,霏霏、赫赫,轩轩、奕奕都处前一个意义节奏单位。又如《笔札华梁》举例的朝朝、夜夜,灼灼、菁菁,赫赫、辉辉,汪汪、落落,索索、萧萧,穆穆、堂堂,巍巍、诃诃等,也应该是一般的二字连绵。这一种同时属赋体对。值得注意是另一种。一句之中,第二字、第三字是重字,因为第二字、第三字是重字,因此相重的二字并不处同一意义节奏单位,而是在二个意义节奏单位的连接处对联绵相对。这种对属的特点是,节奏上断开,而语气上却连贯,如所举例句:“看山—山已峻,望水—水仍清。”从意义节奏上看,“看山”“望水”为一节奏单位,“山已峻”和“水仍清”为另一意义节奏单位;但从语气看,“山—山”“水—水”却联绵一气,无法断开。“听蝉—蝉响急,思卿—卿别情”,“嫩荷—荷似颊,残河河似带”,“烟离—离万代,雨绝—绝千年”,都是这样。这也就是“第四联绵对”作者所说的:“联绵对者,不相绝也。”节奏上断开而以二字相重,使语气连若贯珠,语气似断却连贯,同样有一种联绵咏叹的韵味。
回文对同样值得回味。“第十回文对”举例:“情亲由得意,得意遂情亲;新情终会故,会故亦经新。”释曰:“列字也久,施文已周,回文更用,重申文义,因以名云。”这有几层意思。一层意思:“列字也久,施文已周。”此处之“久”字当如中泽希男所说,为“交”字形讹。作者是说,列字要交互使用,字要周遍交互使用,文义也周贯全诗,所谓“施文已周”。如例诗,“情”字交互出现三次,“亲”“新”“得”“意”“故”“会”六字均交互出现二次。这些字在诗中反复交互出现,就使“情”(亲情或新情)之义周贯全诗,此诗之每一句便都有“情”之义,一二句之言“情亲”,三句之言“新情”,第四句虽无“情”字,但“经新”也是意指情而经新更新。这就是所谓“施文已周”。再一层意思,“回文再用”。所谓“回文再用”,既一般的回文再读义皆可通,更是文字的回环对应,即将一联中的上句数字(若五言诗则为五字)全部反转颠倒过来(是所谓“回文”),“再用”这数字而构成下句之文。可以是严格意义上的“回文再用”,即上下句五字全部对应相同,而位置完全颠倒相反,上句这一字为下句第五字即倒数第一字,上句第二字为下句第四字即倒数第二字,第三字仍为下句第三字,上下句字之间回文用之而成:“A—B—C—D—E,E—D—C—B—A”。齐梁时期一些回文诗,如果回文相对,就可以成这种形式。如王融《春游回文诗》首二句回文相对,则成“枝分柳塞北,叶暗榆关东。东关榆暗叶,北塞柳分枝”。也可以稍微宽松一些,如《文镜秘府论》所举例诗“情亲由得意,得意遂情亲;新情终会故,会故亦经新”一样,上下句五字基本对应相同,但允许个别字不相同(如例诗四句中间一字即第三字分别为“由”“遂”“终”“亦”,均不同);而五字位置的颠倒也较为灵活,可以是五字位置完全颠倒相反,即上句第一字为下句第五字,上句第二字为下句第四字这样的,也可以是大致的颠倒,即上句之一二字颠倒而为下句之四五字,二句颠倒而成“〇〇×△△,△△×〇〇”的形式。第三层意思,则是“重申文义”。不仅是文字的回环,也是文义的回环,不仅是文义的周贯,也是文义的重申反复甚至递进。如例诗,首句既言,感情亲和融洽皆因得其心意得其欢心而来,而次句重申此义,言今既得其心意欢心自然感情会亲和融洽。第三句言新鲜亲热之情终究也会过去,变得冷漠故旧,第四句则言,感情虽会变旧,但终究也经历过新鲜亲热的阶段。它有着一种特有的文辞和文义交互一起、回环往复的语言节奏之美。
这一类对属,都是利用对偶句式节奏的变化,或者隔句而对,或者回文而对,或者二字联绵而对,或者重字双拟而对,寻求一种往复婉转、回环婉转的语言节奏之美,寻求一种绵延咏叹的诗句韵味。提出这类对属,体现了一种新的艺术追求。这是我们对这类对属的一点认识。
五、互成对·意对
《笔札华梁》和《文笔式》有互成对。北卷《论对属》又说:“或反义并陈,异体而属,若云:‘乾坤位定,君臣道生。或质或文,且升且降’;乾坤、君臣、质文、升降,并反义,而同句陈之。乾坤与君臣对,质文与升降对,是异体属也。”这事实上说的是异类的互成对。“第廿当句对”和“第十九交络对”均出皎然《诗议》,但北卷《论对属》所说“同类连用,别事方成”其实就是当句对,“上升下降”其实就是交络对。北卷《论对属》出《笔札华梁》和《文笔式》,这几种对属都出初唐,不过有的名称不同:交络对称之为“上升下降”,当句对则解释作“同类连用,别事方成”。至于异类的互成对,则也称作是“反义并陈,异体而属”。
按“第五互成对”的解释,互成对者,天与地对,日与月对,麟与凤对,金与银对,台与殿对,楼与榭对。两字若上下句安,名的名对;若两字一处用之,是名互成对,言互相成也。就是说,相对的两字放在上下句,是的名对,如果放在同一句同一处,则是互成对。如例诗:“天地心间静,日月眼中明,麟凤千年贵,金银一代荣。”第一句之中,“天地”一处;第二句之中,“日月”一处;第三句中,“麟凤”一处,第四句中,“金银”一处,不在两处用之,名互成对。同一句中,天与地对,日与月对,麟与凤对,金与银对,上下句中,天地与日月对,麟凤与金银对。这事实上是两重对仗,同一句中和上下句中互相成对,而且相对的二个词(实际是两个字)又同在一处。
《文镜秘府论》东卷“第十一意对”是“十一种古人同出斯对”之一。这一对属,小西甚一以为出《文笔式》,从“释曰”的骈俪句式看,笔者以为更可能出《笔札华梁》。
这一对属的特点就是以意相对,而非文辞相对。所举诗例,前一例,前二句“岁暮”和“凉风”,非是属对,后二句“寝兴”和“白露”罕得相酬,其实“日已寒”和“生庭芜”也不相对。后一例,前二句“拜嘉庆”和“问何之”不相对,后二句“日暮”和“物色”,“行采归”和“桑榆时”都不相对。但是它们却以意相对。前一例,“岁暮临空房,凉风起坐隅;寝兴日已寒,白露生庭芜。”岁暮则有凉意,白露生庭芜,正是日寒之意,前后二句在意味氛围上正可相对。后一例,“上堂拜嘉庆,入室问何之。日暮行采归,物色桑榆时。”前二句,上堂是拜见太夫人,入室探问妻子,拜嘉庆是太夫人在,问何之是未还。太大夫在而妻未还,意味正可相对。后二句,西日垂景,在树端曰桑榆,物色桑榆,正是日晚之时,而“桑榆”又暗示“行采归”,意味也正相对。用作者的话说,是“事意相因,文理无爽”。这就是意对。“意”是与“言”相对而言的,《庄子·外物》所谓“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诗句内在之意相因相应,文理无有差失,而忘其外在之言的形式之对,这就是意对。
六、《笔札华梁》关于对属的理论认识
《笔札华梁》以及初唐其他诗论家,关于对属,有不少一般原则性和理论性的认识。
强调对属对于文章的重要性。北卷《论对属》反复强调这一点。先说:“凡为文章,皆须对属;诚以事不孤立,必有配疋而成。”接着又说:“比事属辞,不可违异。故言于上,必会于下;居于后,须应于前。使句字恰同,事义殷合,犹夫影响之相逐,辅车之相须也。”这段话注云:“若上有四言,下还须四言;上有五字,下还须五字。上句第一字用‘青’,下句第一字即用白、黑、朱、黄等字;上句第三字用风,下句第三字即用云、烟、气、露等。上有双声、叠韵,下还即须用对之。”后面又说:“在于文章,皆须对属;其不对者,止得一处二处有之。若以不对为常,则非复文章。若常不对,则与俗之言无异。”把有无对属看作是雅和俗的区别。这是《笔札华梁》和《文笔式》的论述。西卷“第十三阙偶病”便说,“八对皆无,言靡配属,由言匹偶”,便是阙偶病。这是《笔札华梁》之说,所谓“八对”,应该指上官仪提出的“八对”。
人们提出对偶的一些基本方法和原则。对偶的双方要相称。东卷“第一的名对”说:“凡作文章,正正相对。”又说:“名相敌,此为正对。”前者是《文笔式》之说,后者是元兢之说。所谓正正相对,所谓名相敌,就是对偶双方要平衡相称。北卷《论对属》提出几点。一是远近比次,举叙瑞之例云:“轩辕之世,凤鸣阮隃;汉武之时,麟游雍畤。”注云:“持轩辕对汉武,世悬隔也。”表现祥瑞,世次不能悬隔过远。二是大小必均,举叙物之例云:“鲋离东海,得水而游,鹏翥南溟,因风而举。”注云:“将鲋拟鹏,状殊绝也。”拟写物态,形状不能相差过于悬殊。三是美丑当分,举叙妇人之例云:“等毛嫱之美容,类嫫母之至行。”注云:“毛嫱、嫫母,貌相妨也。”描写妇人,美与丑应该有所区分,不能相差太大。四是强弱须异,举叙平贼之例云:“摧鲸鲵如折朽,除蝼蚁若拾遗。”注云:“鲸鲵、蝼蚁,力全校也。”叙述平贼,强与弱要有所不同,力量不能差距太大,所谓“校”,就是相差。作者说:“苟失其类,文即不安。”所谓失类,就是对偶双方不平衡,不相称,不同一类。作诗写文不能失类,这是对偶的一条原则。这是《笔札华梁》和《文笔式》之说,正文当为《笔札华梁》,注文当为《文笔式》。
对偶双方文意不能相合相重。北卷《论对属》引《笔札华梁》提出对偶要回避几种情况,比如,以日对景,将风偶吹,持素拟白,取鸟合禽,作者说,这些意象,“虽复异名,终是同体”。所谓“同体”,就是相同的事物之体,相同的意象,日光就是景,风就是吹,素就是白,鸟就是禽,作者说:“若斯之辈,特须避之。”
提出灵活处理对偶中一些具体情况的方法和原则。一方面,提出凡为文章皆须对属,另一方面又指出,是否运用对偶,还应根据文章写作的需要。北卷《论对属》便说:“然文无定势,体有变通,若又专对不迻,便复大成拘执;可于义之际会,时时散之。”不能专对不移,要根据文章之体,加以变通。这是《笔札华梁》之说。文章采用何种对属方法,也不能拘执不变。东卷“第廿九总不对对”就说:“夫属对法,非直风花竹木用事而已;若双声即双声对,叠韵即叠韵对。”意思是说,并非只是风花竹林相对,或者用事相对,才是属对之法,根据具体情况,有双声就用双声对,有叠韵就用叠韵对,而像例诗那样,全诗内在意思相对,虽然语词均不对,但也“最为佳妙”。这是《文笔式》之说。东卷“第十一意对”也说,如例诗那样,岁暮、凉风,非是属对;寝兴、白露,罕得相酬,但事意相因,文理无爽,便可成为意对。这是《笔札华梁》之说。文章如若不对,则上下句要相因成义。北卷《论对属》论述了这一点,作者说:“不对者,必相因成义。”注云:“谓下句必因上句,止凭一事以成义也。”注者举了几个例子,比如叙家世云:“自兹以降,世有异人。”再如叙先代云:“布在方策,可得言焉。”如叙任官云:“我之居此,物无异议。”叙能官云:“望之于君,固有惭色。”叙瑞物云:“委之三府,不可胜记。”叙帝德云:“魏魏****,难得名焉。”注者说:“皆下句接上句以成义也。”这是《笔札华梁》和《文笔式》之说。不对者,必相因成义,这是值得注意的一种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