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镜秘府论》的谱系(1 / 1)

根据《文镜秘府论》传本的异文,可以知道它的流传谱系。

一、“证本”系统

“证本”是一个系统。属“证本”一系的本子有宝寿院本、六地藏寺本、杨守敬本和宝龟院本东卷、义演抄本以及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西卷。这些本子,都有“证本”带特征性的重要异文和书写格式。比如,东卷“证本”作小字注文的17处,没有“水浑”“火灭”二病,“第八正纽”“……名犯正纽者”句下,和“证本”一样,有“傍纽者如贻我青铜镜……名犯傍纽也”。此外,松本文库本、江户刊本、维宝笺本、醍醐寺乙本和“证本”有密切关系。这些本子,有的和其他传本作了校正,因此有的有“水浑”“火灭”二病,但总体上,属“证本”一系,或与“证本”有密切关系。

与“证本”面貌最接近的首先是六地藏寺本,还有宝寿院本。杨守敬携回古抄本也属“证本”—宝寿院本—六地藏寺本一系。杨守敬本残东、西二卷。六地藏寺本和杨守敬本都没有“水浑”“火灭”二病。西卷“第八正纽”“从一字纽之得四声是正也”以下至“凡入双声者皆名正纽”一段(《汇考》第1043页),诸本讹脱错乱,颇多异文,就其大者有三种类型,杨守敬本和六地藏寺在同一类型。和宝寿院本同一子系统的,还有正智院乙本和宝龟院本东卷这几个本子,宝龟院本、杨守敬本、宝寿院本均写于镰仓时期,六地藏寺本、正智院乙本均写于室町时期。它们当是“证本”下的一系。

义演抄本和六地藏寺本有很多共有的重要异文。一些异文和“证本”相合,又为义演抄本西卷和六地藏寺本共有,说明它们同属证本一类。但义演抄本和六地藏地本之间也有不少异文并不一致。它们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时间上看,它们一前一后(六地藏寺本写于1519年,义演抄本写于1592年),但互相之间不会是承传和被承传的关系,而当是以某一更早的属证本系统的本子为共有的祖本。它们分属证本系统内不同的子系统。

和义演抄本同一子系统的,还有醍醐寺甲本西卷和仁和寺甲本西卷。这三个本子有很多独有的异文。粗略统计,西卷就有近50处。这三个本子,义演抄本较晚,另两个本子,均在平安末或镰仓初,醍醐甲本可能稍早一些。这三个本子西卷应该是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义演抄本这样的承传关系。

证本系统下,宝寿院本和六地藏寺本也是一子系统。六地藏寺本全六卷,宝寿院本残天东卷。就天东卷比较,如前所述,这两个本子不但有大量独有的异文,而且训点完全一样,什么地方低一字、二字或高一、二字位置写,什么地方单行,什么地方双行书写,这样的书写格式极其相似,甚至相应页码每一行的字、字数,相对应的部分,每一行从哪个字开始,到哪个字为止,都一模一样,六地藏寺本有的眉注,宝寿院本都有,这些都为这两个本子独有。这两个本子,宝寿院本更早,约写于镰仓中期,而六地藏寺本写于1519年,六地藏寺本应是直接承传宝寿院本或它的忠实转写本。

和宝寿院本——六地藏寺本一系关系密切的有江户刊本、松本文库本、维宝笺本、祖风会本。

这几个本子和证本的关系比较微妙。也有几处和证本痕迹相合,但证本痕迹大部分,则与这几个本子不合。这几个本子可能与草本参校过。和松本文库本、江户刊本、维宝笺本、祖风会本同一系的还应有仅残地卷的醍醐寺乙本。松本文库本等四个本子和醍醐寺乙本都比较晚,从上面情况看,它们既依据了证本,又参校了草本。参校草本,所据又是与三宝院本不同的另一系。依据证本,又不像六地藏寺本等本一样以证本为基础。可能还依据了一般再治抄定本,它们与证本有异的地方,可能所据就是再治抄定本。如果这些理解不错的话,则这几个本子可以看作介乎于证本与再治抄定本之间,和证本系统关系密切而又参校过某一系草本,这是倾向于证本,而混合程度比较大的一类本子。

这样,证本系统下,醍醐寺甲本(西)、仁和寺甲本(西)和义演抄本(西)为一子系统,宝寿院本、六地藏寺本、杨守敬本、正智乙本、宝龟院本(东)为另一子系统,而后一子系统中,宝龟院本又与宝寿院本不同。松本文库本、江户刊本、维宝笺本和祖风会本,则既与证本有密切联系,又与一般再治抄定本和草本也都有某种联系,醍醐寺乙本也属松本文库本一系。

二、再治抄定本系统

所谓再治抄定本,应该是指既没有保留草本材料,也没有保留“证本”材料的那一类传本。

属于这一类的传本有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的天、东、南卷,宝龟院本的天卷,仁和寺乙本和醍醐寺丙本(均残北卷),及报恩院传来本,还有义演抄本的天、东、南卷。

天卷典型的异文是《调声》中“调声之术”一节“此篇第一句头两字平”以下,《研究篇》所举的那段异文。那段异文,义演抄本和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宝龟院本一样。我们把那段文字的异文和各本作一比较(括号中的异文为其他各本有而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义演抄本、宝龟院本所无,下面加线者为醍醐寺甲本等四个本子有而其他各本无):

此篇第一句头两个字平,次句头两字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平;)次句头两字又平,次(句头两字)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平;(次句头两字又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又平:次句头两字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又去上入,次句头两字又平,如此轮转,自初以终篇。

醍醐寺甲本等四个本子,天卷还有其他一些独有的异文,如《八种韵》“一连韵者”“如湘东王诗曰”(参《汇考》第188页),“湘”均作“相”,《四声谱》反音图“土烟天坞”,“坞”字下,均注“坞城也”(参《汇考》第88页[二])。宝龟院本仅存天卷,另三个本子,东卷、南卷异文更多一些。东卷典型的异文是《研究篇》提到的《笔札七种言句例》开头“一曰一言句例,二曰二言句例……六曰六言句例,七曰七言句例” 42字,义演抄本和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这三个本子一样阙文(参《汇考》第850页[二])。此外,如“第一的名对”题下注“又名正名对又名正对又名切对”,三个本子均无“又名切对”4字(参《汇考》第689页[一])。同目“前下是其对”5字亦均无(参《汇考》第690页[七])。“第三双拟对”“飞岚飞叶始”句,“叶”均作“菜”(参《汇考》第708页[九])。“第四联绵对”“意涉连言,坐兹生号”,“坐”均作“并”(参《汇考》第715页[一〇])。“第十一意对”“入室问何之”句,“室”均作“空”(参《汇考》第757页[二])。南卷也有不少例子。《论文意》“以此言之则鲍公不如谢也”,“鲍”均作“饱”(参《汇考》第1333页[四])。“独有其日月以清怀也”句,“怀”均作“襟”(参《汇考》第1364页[二])。“如游寺诗,鹫岭鸡岑,东林彼岸”,“又柔其词轻其调”,“剖宋玉俗辩之能,废东方不雅之说”三句,第一句“岸”均作“峰”,第二句“调”均作“词”,第三句“剖”均作“割”(分参《汇考》第1421页[一五],1422[七],1420)。这样独有的异文,粗略统计,东卷有22处,南卷有17处。和其他的本子,没有这样独有的异文。

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和义演抄本等三个本子天东西南各卷,偶也有见存留草本痕迹。西卷《文二十八种病》正文保留有水浑、火灭二病全文。之所以保留,可能是认为草本这二病太重要了。其他地方,则基本未见草本痕迹。几个本子地卷未存,情况无从了解。其他几卷,西卷水浑、火灭二病之后不是三十种病,而是二十八种病的目序。这是再治抄定本的目序。东卷《文二十九种对》目次中“十一曰意对”、“十七曰侧对”、“廿五曰假对”、“廿八曰叠韵侧对”四处,都没有草本关于原典出处的旁注,或旁注作大字正文(参《汇考》第679页[三][四][五][六])。草本不少地方注明原典书名或作者名,尔后又朱笔划掉改过来。醒醐寺甲本等三个本子校录的都是朱笔修改后的样子。和证本异文相比,有两处相合,东卷一处,为《二十九种对》目次“一曰的名对”目下,“亦名正名对,亦名正对”,和证本一样作小字注,但此注较证本多“又名切对”四字(参《汇考》第679页[二])。西卷一处,“第八正纽”“名犯傍纽者也”句下,也有“傍纽者如贻我青铜镜……名犯傍纽也”26字,但此26字六地藏本等作双行小字注,而醍醐寺甲本等作大字正文(参《汇考》第1045页[八])。此处异文可能因为重要,早期再治抄定本已据证本加入。醍醐寺甲本等三个本子可能依据的是证本,也可能是一般再治抄定本。除此之外,醍醐寺甲本等三个本子基本没有证本那种带特征性的异文。证本那些作小字注文的地方,这几个本子都作大字正文。

醒醐寺丙本、仁和寺乙本均残北卷,多有共有的异文,这一点,《研究篇》已有论述。仁和寺乙本包装纸上有与本文笔迹相同的识语称:“上醍醐报恩院御本写之了\实贺”,可知通过“报恩院本”与醍醐寺本有承传关系。这二个本子也没有和草本相同的异文,属再治抄定本。这一系统里,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宝龟院本(天卷)、义演抄本天东南卷为一小支,醒醐寺丙本、仁和寺乙本通过曾存的“报恩院本”又当是一支系。

三、“草本”系统

三宝院本属草本系统。它保存的草本材料最多。现在所知的草本材料,除少部分保存在宝龟院本等本的地卷外,基本上是载录在三宝院本。它不仅保存着关于原典出处的大量异文和其他后来被删去的原文、夹注,而且保存了草本地卷另一卷首,甚至草本在原稿上怎样施于朱笔,把一段话从页边勾引补加进正文,这样的痕迹都原原本本保存下来了。可以说,这是最接近草本原貌的本子。当然,它也校录了大量证本异文。

属于这一系统的,有三宝院本的忠实传写本天海藏本,还有正智院本甲本。另外,新町三井家本应该属这一系统。新町三井家本残北卷,且脱三千七百八十七字(“然文无定势”〔《汇考》第1680页〕,以下至“功业施于四海”〔《汇考》第1828页〕),前半几乎全阙,无法窥其全貌,但从残存文字大体还能推测它与其他传本的关系。北卷卷末三宝院本有“对属法第一(陈)”数字,用朱笔抹消,又朱笔注记“草本以朱如此正之”,新町三井家本也记有“对属法”三字。说明它和三宝院本一样有草本异文。

义演抄本北卷也应该属这一系统。一个根据,是前面提到过的,义演抄本北卷文尾有题注:“天正廿岁朱明中旬\此一卷以\大师御笔奉书写了\(花押)(义演)记之”,所谓“大师御笔”,就是空海草本。再一个根据,是义演抄本北卷卷末,也有“对属法”三字的草本异文。

和三宝院本有密切关系的是成篑堂本。成篑堂本抄写年代可能稍早于三宝院本。这二个本子有一些独有的异文,小西甚一《研究篇》认为成篑堂本和三宝院本同属一系,这是对的。但是,我以为三宝院本地卷的祖本可能即是成篑堂本,至少直接参校了成篑堂本,或者两个本子同有一个祖本。根据就是其卷首。三宝院本地卷里页记有地卷另一卷首,里页所记这个卷首,有很多地方与通行本不一样,而与通行本不一样的这些地方,恰恰与成篑堂本地卷卷首一样。除“十七势”、“十体”等目下都注有原典出处外,三宝院地卷里页所记卷首和成篑堂本地卷卷首这两个卷首都有“七种言句例札”、“六对札”、“一种七对”、“八对”、“八对皎”(成篑堂本作“八对天”,“天”当误)的异文,成篑堂本“十四例”旁记有“十五例”的异文,三宝院本“十四例”则作“十五例”。现存传本中,这些异文为这两个本子所独有,而成篑堂本较三宝院本稍早,三宝院本地卷承传成篑堂本是很可能的。不过,三宝院本作了改动。它把成篑堂本地卷卷首由正文移至里页。成篑堂本没有参校证本,而三宝院本则参校了证本,三宝院本地卷正文的卷首,“十七势”等目次下,注明原典作者名的同时,还注明“证本”,说明它的正文卷首用的是证本。不管怎样,成篑堂本和三宝院本关系密切,属草本系统。

宫内厅本、高山寺乙本、高山寺丙本和正智院丙本为一类。宫内厅本一系与证本的关系很可寻味。西卷《文二十八种病》“第九水浑病”一段开头,宫内厅本注“此水火二病篇立无也又证本无也故且正之可”,可见宫内厅本见过证本,但它完全未从证本。西卷水火二病是一例。一些传本,虽有水浑、火灭二病,实际校录三十种病,但总顺序,却照二十八种病,宫内厅本则不但有水浑、火灭二病,而且顺序全照总三十种病,最后一病即为“第三十骈拇病”。东卷凡证本作注文的地方,宫内厅本一律作大字正文。宫内厅本偶也从草本注出原典出处,但凡证本注出原典出处的地方,宫内厅本也一律作“或曰”。甚至西卷“第八正纽”“……名犯正纽者”以下“傍纽者如贻我青铜镜结我罗裙裾结裾是双声之傍名犯傍纽也”26字也是这样,这26字,三宝院本注:“证本有之”,各本均据以补入,只有宫内厅本和高山寺乙本没有将这26字抄录入进去。凡是明确注明是证本异文的地方,宫内厅本都与证本不同。校录时证本就在案头,不但不用,而且似乎有意排斥证本。只有一处例外,即天卷《调四声谱》韵纽图“皇晃璜镬禾祸和”等几处,前面说过,好几个本子都对这个韵纽图用字标注了反切音。这个音注,绝大部分与空海著《篆隶万象名义》所注相应字的反切音不合,怀疑可能是证本所为。有音注的几个本子中,就有宫内厅本。如果真是证本补加的音注,那么,可以说宫内厅本校录过证本材料。但也仅此一处而已。

不用证本,则其校录所据当为草本和再治抄定本。就与草本关系来说,宫内厅本近于三宝院本一系,校录的草本异文,除个别者外,均见于三宝院本。至于松本文库本一系所用的草本异文,如地卷《十四例》《八阶》题下注,“十四避忌之例”的异文,南卷《论文意》“若清浊相和名为落韵”句下原典出处注,一概未用。就草本和再治抄定本两者,宫内厅本似更近于再治抄定本。它们校录了一些草本异文。地卷卷首,有“体例”“王氏论文曰”“具例如后”的草本异文。东卷《二十九种对》篇目“十一曰意对”“十七曰侧对”“廿五曰假对”“廿八曰叠韵侧对”等目下,有草本尚未删去的原典出处注。西卷不但作三十种病,有水火二病,而且各目全依草本顺序,最后一目为“第三十骈拇病”,而不像证本和再治抄定本一样作“第二十八骈拇病”。草本关于原典出处的异文,宫内厅本也偶有校录,如南卷《定位》一节,“或曰梁昭明太子撰《文选》后”,“或曰”右宫内厅本注“殷璠河岳英灵集叙曰王昭”,而这一系的高山寺丙本注“殷璠河岳英灵集叙曰御草本如此”(参《汇考》第1500页[一])。但是,三宝院本中还有很多草本异文,宫内厅本未予校录。这原因,就因为宫内厅本更近于再治抄定本。

再治抄定本中,宫内厅本、高山寺乙本等又与属这一系统的醍醐寺甲本、仁和寺甲本、义演抄本不同。前者与后者很少共有特别是独有的异文。醍醐寺甲本等用的是一类祖本,宫内厅本等则用再治抄定本一系的另一类祖本,同时校录三宝院本一系的草本异文。这是宫内厅本一系的主要特点。

宝龟院本地卷是很特别的一种本子。《研究篇》把宝龟院本地、东二卷均和三宝院本所校证本归属同一系统(见《研究篇》(上)第103页—105页及第133页系谱图)。宝龟院本东卷确属证本系统已如上述,但其地卷情况有异。《研究篇》提出的证据,主要是《十四例》《十体》和《八阶》的题下注,但前面我们已经论述过,这三处异文中,《十四例》和《八阶》的题下注实为草本异文,而草本和证本有区别。另一处,“十体”题下注:“崔氏新定诗体困十种体具列如后”,未说“御草本”,但从另两例推测,这一例也应是“御草本”的异文,而不是“证本”的异文。这三例证明宝龟院本属草本系统,不足以证明它属证本系统。

现存地卷保存有证本材料的是另外五处。《十七势》“第一直把入作势”条“或自登山临水,有闲情作”句,三宝院本及成篑堂本“闲”字均作“开”字,右注“闲证本”,说明此处“开”字证本作“闲”字。而这一例宝龟院本作“开”字。(参《汇考》第365页[一])

《十七势》“第一直把入作势”条“昌龄《寄驩州》诗入头便云:与君远相知,不道云海深”句,“诗入头”三宝院本作“诗云入头”,“云”字左注“证本”。说明“诗”字后之“云”字为证本所有,而宝龟院本无“云”字(参《汇考》第365页[二])。

《十七卷》“第二都商量入作势”中“大贤本孤立,有时起经纶”句,成篑堂本眉注“证本”,当指此句中的“本”字依证本(另有本作“奈”字),此处宝龟院本作“奈”字(参《汇考》第371页[四] [五])。

《十七势》“第四直树两句第三句入作势”条“留醉楚山别,阴云暮凄凄”句,成篑堂本眉注“证本”,当指此句中“凄凄”二字依证本。另有本作“霋霋”,此处宝龟院本作“霋霋”,与证本亦不同(参《汇考》第377页[二])。

这四例异文宝龟院本均未与证本不同。只有一例例外,那是地卷卷首,三宝院本和天海藏本于标目“十七势”下注“王证本”,“十四例”下注“皎证本”,“十体”下注“崔证本”,“九意”下注“证本”。说明证本“十七势”下注有“王”字,“十四例”下注有“皎”字,“十体”下注有“崔”字,证本有“九意”。这一处,宝龟院本于“十四例”下注“皎”字,有“九意”这一标目。但是,据成篑堂本保存的草本地卷卷首,草本“十四例”下也有“皎”字(参《汇考》第347页[三])。宝龟院本可能从证本,也可能从草本。至于“九意”这一标目,现存所有传本均有,成篑堂本保存的草本地卷卷首也有,不足以作为证据。

存有证本异文的这五例中,有四例宝龟院本与证本不同,另一例可以作别的解释。这五例无法证明宝龟院本属证本系统。

宝龟院本地卷卷首,篇立“十四例”下注“皎”;无“体例”二字,但有“具例如后”“王氏论文云”的草本异文。这说明它用了三宝院本一系的草本材料。但“十四例”、“十体”、“八阶”的题下注,另外还有“十四避忌之例诗曰何况双飞龙羽翼纵当乖又诗曰吾兄既凤翔王子亦龙飞”31字,这些草本异文,则不见于三宝院本,而见于松本文库本、江户刊本、醍醐寺乙本等本子。宝龟院本写于1303年,比松本文库本、江户刊本等要早三百年。这部分未见于三宝院本的草本异文,要说承传,应该是江户刊本等承传自宝龟院本。宝龟院本是现存传本中这一系草本异文出现最早的一个本子。但江户刊本等与宝龟院本很少独有或者共有的其他异文,它们之间不一定有直接承传和被承传的关系,可能有一共有的祖本,这一祖本与三宝院本所据的草本不同,属草本的另一系。草本在传抄过程中,一类本子载录了一部分异文,一部分本子载录了另一部分异文。三宝院本和宝龟院本各依据了其中一系的草本系统的传本。

注释

[1]材料详见笔者所著《文镜秘府论研究》。文繁不录,此处略举数例。

[2]见《智证大师全集》第4卷,《大日本佛教全书》第28卷第1273页,“悉淡章”即悉昙章。

[3]如马渊和夫著《日本韵学史研究》第3卷,第1187页,第1188页。

[4]见《真言宗全书》第11卷。

[5]即《大毗卢遮那成佛经疏》,《智证大师全集》第4卷,《大日本佛教全书》第28卷第1084页。

[6]以上均见《智证大师全集》第2卷,《大日本佛教全书》第26卷第701页。

[7]《智证大师全集》第2卷,《大日本佛教全书》第26卷第719—720页。

[8]《智证大师全集》第2卷,《大日本佛教全书》第26卷第710页。

[9]见1984年日本汲古书院影印出版《六地藏寺善本丛刊》第7卷《文镜秘府论》“解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