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日姓氏的血缘性与社会性之差异(1 / 1)

中国是个注重宗法制度的国家,自秦汉时代姓氏合一以后,中国人对血缘关系的重视与维护,是中国姓氏两千年来保持稳定性的根本原因。

首先,姓是人出生世系的标志。姓是“女”与“生”二字的组合,许慎《说文解字》释姓为“人所生也”,意为女子所生为姓。古代姓也被写作“生”,即人生而有姓,因生以为姓。姓是根据血缘和出生这一纯粹自然的、生物性的事实,根据父祖生命的延续来确定的称呼,是自己的身世和父系血缘的佐证。所以,不能人为地否定她,否定了她就否定了自己的本源,被视为耻辱。在中国,“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被视为高尚的品行,也因此成为男人敢作敢为的同义语。中国人甚至拿自己的姓氏来发誓:“如果我撒谎,我就不姓李”;“如果这件坏事是我干的,我就不姓张”。可见在中国人看来什么事情都没有自己的姓氏至高无上。所以,中国人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和捍卫自己的姓氏,如果没有特殊的变故,一般说来,姓氏是不会改变的。如女性结婚以后不放弃娘家的姓就是这个道理。中国古代女性地位很低,活动空间狭窄,故女性的名字只在闺阃中流行。出嫁之后,名字就更少使用。一般妇女只称姓,如刘氏、赵氏,或在自己的姓氏前再冠以夫家的姓,如王刘氏、吴赵氏。说明在人们的观念中,可以不要自己的名,但决不能丢掉自己的姓。有些因为入赘、收养等原因导致姓氏改变的,其后代也愿意恢复原姓。如明代礼部右侍郎黄观之父入赘许家,改姓许,至黄观时上奏请求改回黄姓,得到皇上的允许。[6]即使无法恢复本姓的,也要想办法把自己本来的姓氏表示出来。明代初年有一部家谱叫《袁朱宗谱》,从名字上很难判断究竟是袁家宗谱?还是朱家宗谱?原来这家家谱所记载的家族始祖朱梓本姓袁,后过继给舅父朱德敏为嗣子,五世之后,子孙修家谱时,向明太祖朱元璋请求恢复袁氏本姓,皇帝没有批准,最后只得在朱姓之前冠以袁姓,以昭示自己的本姓。[7]

其次,姓是宗族的标志。宗族,是由上至高祖,下到玄孙的不同辈分的人组成的大家族。构成宗族的要素首先是“血的共同”——同一祖先的男性后代;其次是聚族而居,同一居住地的人大都有血缘上的联系。“一村惟两姓,世世为婚姻。亲疏居有族,少长游有群”,白居易在《朱陈村》这首诗中生动地勾画出宗族生活的图景。宗族是靠同一姓氏的标志聚集在一起的,族人在宗族与社会中的地位和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所以确认家族的世系血统,防止血缘关系的混乱,成为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主要记载家族世系繁衍的家谱、族谱便应运而生。尽管各个家族因经济和文化条件不同而使家谱、族谱记载的内容、详略会有所不同,但是家族世系源流、血缘系统却是每一部家谱中最基本的内容。有了家谱,就有了家族的人事档案,族人的名字入了谱,表示得到了承认,外人是很难进入家族之内的。一般说来,异姓养子、赘婿、后妻携来子等均不得入谱,即便得以入谱,也要以特殊的标志加以区别。[8]

最后,姓是同姓不婚的标志。同姓不婚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婚姻禁忌之一。周代礼制严格规定了同姓不婚的原则。例如:

娶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礼记·曲礼》)

娶妻避其同姓,畏灾乱也。《国语·晋语》

同姓不婚原则的确立,是由于当时的人们已经认识到近亲通婚的危害,“男女同姓,其生不蕃”[9],“同姓不婚,惧不殖也”[10]说的都是这个道理。在周代,同姓不婚的戒律为人们严格遵守。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同姓的人已经未必都具有血缘上的联系,同姓不婚的原则也就逐渐失去原来的意义。到唐代,虽然仍有“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缌麻以上以奸论”[11]的法律,但是“同姓”的概念已然发生了变化。按《唐律疏义》的解释,“同宗共姓,皆不得为婚”,通婚的禁忌实际上已由同姓缩小到同宗。到了清代,终于有了比较明确的说法,“同姓者重在同宗”[12],实际上,是以同宗不婚取代了同姓不婚。“同姓不婚”的法律虽与社会慢慢脱节,但还是对民间有很大影响。尽管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通婚,但农村中许多地方仍然以“出五服”为基本原则。

归纳起来,中国的姓氏有两大基本特征:第一,姓氏最主要的功能是作为血缘关系的徽号,个人绝无其他选择,因此不能轻易更改,这使中国的姓氏至今仍保持两千年前的基本格局。如孔子的后裔已经繁衍83代,分布于世界各地,不论嫡流支系皆姓孔,故有“天下无二孔”的说法。第二,既然血缘关系是无法否认的事实,人无不有父,故莫不有姓,所以,尽管中国的姓氏也作为家族与宗族的标志而存在,但实际上是附属于个人的。人皆有姓,也就没有了尊卑贵贱之分。在中国历史上,虽然有在编写姓氏书时将帝王的姓氏放在首位,以突出其尊贵的做法,但毕竟是个别的,影响也是短暂的。

如前所述,直到明治维新前,日本的苗字并不是依附于个人的称呼,而是代表着一家而存在的。因而日本姓氏的历史,实际就是家名的历史。在身份制度极其严格的封建社会,士农工商各个阶层必须按照自己的身份,世世代代从事固定的职业,人们的所有活动都是以“家”为单位实现的,因此日本的“家”不仅是血缘共同体,更重要的以家业为中心的经营体。家业的存在是通过家名的存在而反映出来的,家名代表的这种社会关系不是由于个人的存在而得以确立和维持的,而是先祖以来历代家族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晶,所以日本人极其珍重自己的家名,把实现家名永续作为家族成员的根本任务。比如战国大名毛利元就在遗训中告诫自己的子孙:“用心维护我毛利之苗字,使其永不衰败至关重要。”[13]

正因为苗字是作为家名而附属于家而存在的,它代表的是社会关系,故与中国姓氏封闭性、不变性相比,日本的姓具有可变性特征,即人们可以因社会关系的变化及各种具体事由改变自己的姓氏。一般来讲,改姓有以下几种情况。

随着氏族与家族集团的分支而改姓。日本历史上氏族与家族的发展与繁衍带来分化、迁徙的同时,往往带来姓氏的变化,这种情况与中国姓氏合一前氏大发展时期极其相似,只是时间上要晚得多。此类原因的改姓是历史上最多的一种。如藤原氏是拥有一千多年历史的豪族,仅占据朝廷中枢之位的嫡系就分衍出近卫家、九条家、二条家、一条家、鹰司家(有五摄家之称),在公家贵族社会中,更以藤原氏居主流。他们大多依居住地或者相关的寺庙而称其家名,如闲院家、花山院家、中御门家、日野家、高仓家、四条家等。还有更多的藤原氏支族到地方发展后,在创立新家名时,习惯于取“藤”字表示与藤原氏的联系。如根据国名或地名,伊藤表示伊势的藤原氏,近藤是近江的藤原氏;根据世袭的官职,担任过斋宫头的就叫斋藤,担任过左卫门尉的就叫左藤或佐藤;根据与地方豪族的关系,与安倍氏结合的就叫安藤,与春日氏有关的就叫春藤。如此观之,出自藤原氏的姓氏可谓数不胜数。

因政治关系和主从关系的变化而改姓。由于姓氏在日本历史上主要与人们的身份地位相联系,故人们政治地位的变化、社会关系的变化也有可能带来姓氏的变化。如建立江户幕府的德川家康本姓松平,在建立幕府后,改姓德川。战国大名毛利元就的儿子分别叫毛利隆元、吉川元春、小早川隆景。为什么三个儿子三个姓?原来在群雄争霸的战国乱世,毛利元就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利用吉川氏和小早川氏两家发生内讧之机,强行让自己的二儿子和三儿子分别做吉川家和小早川家的养子,并继承了两家的家业。由于吉川家和小早川家成为“毛利两川”,毛利家得以势力大增。

因开创新的家业而改姓。在日本人的观念中,家业的开创者是造福于后代的源泉,被后代尊为家的祖先,故往往在创业之后改换姓氏,以作为新的家业的象征。比如,江户时代大阪的豪商、后来发展成财阀的鸿池家的祖辈本来是姓山中的武将,后来弃武从商,在摄津国(今兵库县)的鸿池村从事日本清酒的酿造,从此改姓鸿池;明治时代冈山县盐商野崎家的先祖将所开发的盐田根据地名命名为野崎滨,又以此地名作为自己的姓氏。[14]明治维新的功臣山县有朋曾经让他的第三个儿子建立萩原家。萩原一姓系根据山县有朋在倒幕维新运动中使用的萩原鹿之助这一化名而来。[15]建立萩原家的目的,是为了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萩原鹿之助(山县有朋)在倒幕维新运动中的功绩,山县有朋本人也就成了萩原家的祖先。

因收养关系而改姓。翻开日本的有关人名的工具书,就会看到一种中国没有的表述方法:有些词条在人名之后,要写上“本姓”,或特别注明其出身家族,如:

汤川秀树,物理学家。小川琢治的第三子。

吉田茂,政治家。竹内纲的第五子。

佐藤荣作,政治家。岸信介之弟。

因为日本人并不像中国人那样严格奉行“异姓不养”的原则,为了实现家业的长久延续,往往依据才能标准选择继承人,所以异姓养子和婿养子多有存在,改姓也就常常发生。养亲与养子本身并不忌讳对外公开改姓的事实,世人也不因此为怪。

因婚姻关系而改姓。主要指女性结婚后改随丈夫的姓。近代以前,日本女性的地位尽管比较低下,但结婚后仍然称娘家的姓氏。近代初期,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曾经倡导实行“夫妇合成姓氏”,即如果男方姓山原,女方姓伊东,双方结婚后的姓氏就各取一字,以“山东”为双方的新姓,以体现夫妻平等。这一方案尽管没有被采纳,但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日本人姓氏的可变性。1898年开始实施的明治民法第788条规定“妻因婚姻而入夫家”,因此要改随丈夫的姓氏。从此,夫妇同姓的习惯一直沿袭至今。改随夫姓是男女不平等的突出表现,对于女性来说,不利之处很多。因此,长期以来在社会上和议会中一直有要求夫妇别姓的呼声,但是在议会中一直得不到多数支持。尤其是在执政的自民党内部有很多人认为“在涉及作为国家根本的家族制度时必须慎重”“夫妇别姓对子女会带来不良影响”[16],因而反对夫妇别姓,至今结婚后改随夫姓的婚姻仍在96%以上。看来日本女性要想从夫权下讨回自己的姓氏还要经过艰苦的努力。

正因上述姓氏可变性的存在,使历史上日本人改名换姓易如反掌。当然,这里所说的可变性主要是封建时代的事情。近代开始实现国民皆姓,姓名只作为个人的符号而存在,经常变化反倒不利于户籍的管理。于是,1872年8月,明治政府发布太政官布告,禁止所有国民随便更改姓氏、名字、屋号,如需改变姓氏,要履行严格的法律程序,从此结束了日本人自由改名换姓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