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具有强烈的集团性特征,这是人们随着日本近代化的成功及战后经济高速发展所达成的共识。当一个使用同一语言的人群身居异乡,面临生存竞争的时候团结一致,这种集团主义是很好理解的。而在不受外人排斥,除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外,从未有外族以战争形式登陆的岛国日本,人们仍然习惯于以集团的原则行事,这就是国民性使然。
日本人的集团主义特征如同思想家加藤周一所说,在日本,“超越集体的价值决不会占统治地位”[3]。在思维方式上,日本人具有强烈的集团归属意识,人们时时意识到自己属于集团的一员,“自我”是以社会群体方式体现的。个人应该属于某一集团,集团成员由一种共同命运和共同利益联系在一起。这种集团的概念,对于现代日本人来说,最重要的是自己所供职、求学的企业、机关、学校,乃至于整个国家。个人价值的实现途径主要是服从集团,集团内部反对个人竞争,人们崇尚“出头的钉子要先遭到敲”的处世哲学。在行为方式上,日本人与中国人和西方人最大的不同莫过于喜欢合群和重视集团的共同行动,人们总是自觉地把自己纳入集体之中。一位西方评论家表达过这样的看法:日本人就像池子中的一群小鱼,秩序井然地朝着一个方向游动,直到一块石子投入水中,搅乱了这个队列,它们就转变方向朝相反的方向游去,但仍然队列整齐,成群游动。在价值观念上,中国人与西方人都重视个人的天赋,强调个人的作用,而日本人更多的是重视集团的作用。有人曾将日本人与美国人做比较:美国人奉行的原则是,我只要做别人尚未做的事,发挥出个人的能力就会成功;日本人奉行的原则刚好相反,只要我认准社会的主流,坚定不移地把自己汇入社会的洪流中去,就一定会成功。美国人总是极力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而日本人则千方百计地证明自己与大家一样。[4]日本的集团内部反对个人竞争,不认可以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带动大家的做法,他们认为鼓舞大家工作热情的动力不是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而是集团主义精神。合作精神、通情达理、体谅别人是最值得称道的品德,而个人奋斗、刚直不阿、坚持自己的权利却往往不受人们喜欢。久而久之,形成了日本人自发的合作意识和自我牺牲精神,对集团的依赖心理和追求“和”的集团氛围,使他们自觉地意识到自己在集团和社会中所处的位置,并心甘情愿地在这一位置上扮演相应的角色,而不是设法表现自我,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总之,高度的集团主义精神,确保了集团秩序的稳定性。
日本人的集团主义并不是靠一时的宣传或因某人(如天皇或政府)的提倡在短时间内迅速产生的,而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悠久传统。追根溯源,集团主义是在日本特有的自然、地理和社会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下形成和确立起来的。自然、地理环境对日本人的影响反映在两个方面。第一,在航海极不发达的古代,岛国的地理环境成为日本的天然屏障,很难成为外族征服的对象。绝大多数居住在日本列岛上的人都是使用同一语言的大和民族。这种语言、种族上的高度同质性,产生了日本人共同的信仰、共同的历史回忆,这是集团主义产生的基本的现实基础。第二,从自然条件方面看,日本四面环海,可耕地少,地震、海啸、台风等自然灾害频频发生。这种自然环境自日本的早期历史上就孕育了比其他民族更加强烈的危机意识,加上人们赖以生存的农业生产长期是以水稻耕种为主,在建造引水灌溉系统、组织生产的过程中,仅凭个人的力量难以完成,由此产生了朴素的同舟共济的命运共同体观念。除了这些客观原因外,日本人集团主义的形成,还有其深厚的文化传统。在日本人的人格形成过程中,从小就受到家的影响,非常重视家族整体的利益。处处在行动上与其他成员保持统一,如果破坏了这种统一,就要受到“勘当”与“义绝”——与其断绝家族关系的制裁。在村落共同体内,也流行着“村八分”的制度,即所有村民与破坏村内秩序者断绝一切往来,逼得他难以生存,所以要想避免出局,就得与大家保持一致。可见“和”是贯穿于家和社会集团的基本理念,培养了日本人的协调精神。长期的家族生活的熏陶,使日本人习惯于以家族社会的价值观念处理社会事物。人们在家族内部必须奉行的准则,也成为在家族以外的社会集团中奉行的准则。
集团主义在日本社会和日本人的观念中深深扎根,形成一种普遍的国民性格,直接影响到日本历史发展进程。自古代大和国家统一日本以来直到今天,大概只有在武家秉政时期有过为争夺势力范围而互相攻伐的历史,除此之外,在日本历史上恐怕难以找出足以导致改朝换代的阶级对抗,更少有能够改变历史进程的内部不同派别的殊死拼杀。因此,尽管日本是个“开化”甚迟的国家,但是,较强的民族凝聚力使日本得以实现社会经济的相对稳定的发展,从而做到“后来居上”。集团主义无处不在,使日本人极易发动整个民族的一致行动,在需要整体动员时形成高度的团结,而一旦国家与民族受到外来威胁(如元朝曾对日本用兵、幕末西方殖民者以武力叩关)或需要一致对外(近代以来发动一系列对外侵略战争)时,全体国民就表现出高度的团结与统一,自觉做出献身式的奉献。二战前,日本军国主义利用这种民族凝聚力,发动了侵略战争,二战后,仍然是依靠这种集团主义精神,在战败的废墟上迅速重新崛起。
早在战后初期,日本学者川岛武宜就指出了日本集团主义社会结构的特征:由权威进行统治和对权威的无条件追随;缺乏个人行动以及缺乏由此而来的个人的责任感;不允许进行任何自主地批判与反省,不允许发展个性;对内的亲子式家族氛围与对外的敌对意识对立存在。[5]进入21世纪,这种集团主义传统虽有褪色,但并未消失。2004年,曾发生了数起日本人质在伊拉克被绑架乃至被杀害的事件。西方人认为“日本该为他们感到自豪”,因为这些人质是为施行人道主义救援而到伊拉克的。而在日本国内,获救人质被官方民间齐声斥为“国家的罪人”,不得不公开道歉。一位被杀害的人质不仅没有得到同情,相反有许多人认为他的行为是对国家不负责任,还有不少人不满政府为了营救他们花费了大量纳税人的钱。在日本人眼中,这几位人质是为了自己的个人追求而让国家惹上麻烦,所以不值得赞赏与同情。如果个人为了自己的目的而让国家蒙受损害,那在日本是不可原谅的行为。对自己同胞的生命表现得如此冷漠,正反映出日本人集团观念的根深蒂固,是日本人国民性的真实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