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以后,民众的生活条件大大改善。从19世纪后期起,出现了继17世纪以来又一次人口增长高峰。1872年,日本始建近代户籍制度,据此得知当时有户籍人口3481万人,此后人口逐年增加,到1900年,达到4385万人,到明治末年,超过5000万人。根据1920年第一次近代人口普查的结果,得知当时人口为5596万人。进入昭和时代,人口增加势头更猛,至1936年,人口数字已经超过7000万。从人口增长率来看,明治初年在5‰左右,从1897年起超过10‰。明治维新之后仅仅70年时间,日本人口就增加了一倍。
就人口状况的特征而言,江户时代是“多生多死”(高出生、高死亡)的时代。进入明治时代,这一特征发生了变化,即由“多生多死”向“多生少死”转变,从而带来人口增加。“多生少死”是在民众生活水平提高,文明开化带来社会生活改变这样的大气候下实现的,而破除堕胎、“间引”陋习、近代“卫生”观念的导入、近代医疗制度的建立等诸多因素尤其重要。
破除“间引”旧习与堕胎罪的设立 如前所述,江户时代的堕胎、溺婴、弃婴等人为的限制人口做法,阻碍了18世纪以来人口的增长。明治维新后,为根除这一“弊风”“恶习”,明治政府在1880年颁布《刑法》和1907年修改《刑法》时,都规定了“堕胎罪”:对妊娠中的女子服药或通过其他方法堕胎及受人委托帮助其堕胎者,都要处以徒刑。在这一背景下,一切对堕胎罪的反对呼声都受到压制。如1915年,女权组织“青鞜社”成员原田皋月在《青鞜》第五卷第六号杂志上发表了题为《狱中女写给爱人的信》的小说,采用书信的形式,描写由于堕胎罪而入狱的女人与法官之间的对话,强调女性有生与不生的自我决定权,主张废除堕胎罪,由此而引发了一场“堕胎论争”,刊载原田皋月这篇小说的《青鞜》第五卷第六号被禁止出版。此后不久的1922年,美国节制生育活动家玛格丽特·山额夫人(Margaret Sanger1883—1966)到日本宣传节制生育,受到了日本政府方面的阻挠,甚至一度拒绝其登陆,她携带的宣传品大部分在横滨港口码头被没收,撰写的《避孕方法》也被禁止在日本出版。在日本发动的对外侵略战争中,为确保人力资源,进一步严格禁止终止妊娠。战后,日本政府制定了《优生保护法》,放宽对人工流产的限制。但刑法上的“堕胎罪”一直保留至今。
除了在法律上严格禁止堕胎之外,中央与地方政府亦出台各种政策鼓励生育,保护儿童。1871年,发布第300号太政官布告“弃儿养育米给予方”,作为政府的救助事业,对0岁—15岁弃儿发放救助米年七斗。1873年,又对生第三个孩子的家庭发放5日元的一次性补助金。这些政策对人口的增长无疑是有推动作用的。
近代“卫生”观念的导入 在文明开化及学习西方文化的过程中,近代意义的“卫生”概念被引入日本。1871年,肥前国大村藩(于长崎县)藩医出身的兰医长与专斋(1838—1902)作为文部省官员随岩仓使节团赴欧美诸国考察医学教育及卫生行政制度。在考察中,欧美国家“预防重于治疗”的卫生理念令长与专斋深有感触。结束考察回国后,长与专斋于1874年就任新设的文部省医务局局长,次年医务局从文部省改隶于内务省。长与专斋认为医务局这一名称与该局的职能不尽相符,在翻译德文的医疗卫生资料时,对德语中具有“保护生命与生活”概念的“Hygiene”一词,选用了《庄子·庚桑楚》篇中“卫生之径”中的“卫生”作为和译,医务局也随之改名“卫生局”。卫生局成立后,着实推进垃圾处理、市街道路清扫等公共卫生事业,开展传染病的预防。随后,近代“卫生”概念与这一词汇在日本被广泛接受,卫生和健康问题也从关乎个人生理机能的私事,转而成为政府施政的要务,近代卫生事业获得了长足的进步。清末驻日外交官黄遵宪曾据其亲身观察,在《日本国志》中记载了卫生局的职能[10]:
卫生局,以大书记官为局长,其职在保护人民使无疾病。凡粪除街衢、疏通潴郾、洁净井灶,皆督饬府县官及警察官使地方人民扫除污秽,以防疾病。凡医生必经试验给予文凭,方许行医。凡通都大邑必有病院以收养病民,院长时察其病况,上之本局。凡有以丹膏丸散营业者,必以化学剖验无有毒害方许发卖。凡人民兽畜有传染时疫者,必速由地方警察所电报于本局,而设法以预防焉。
通过对霍乱的防治可以说明近代日本“卫生”观念的传播及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明治时代,霍乱是最为凶猛的传染病,1877年、1879年和1886年曾发生霍乱大流行。霍乱的流行多是由于病人的排泄物污染水源。为防止霍乱流行,长与专斋及卫生局从1877年即致力于推动铺设近代上下水道建设[11],1882年,主持了第一条欧式下水道——神田下水道的修建,1883年,又从水道技术发达的英国聘请技术专家亨利·斯宾塞·帕拉玛(Henry Spencer Palmer 1838—1893)指导修建了横滨上水道的建设。防止霍乱流行成为推动近代供水系统和排污系统建设的主要原因,也在防病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到20世纪20年代日本上水道系统完备后,基本上制止了霍乱的流行。在“防重于治”的观念下,对于霍乱等传染病开展积极的预防工作及宣传教育。如1879年,颁布了日本防病史上第一个统一的预防规则《虎列刺病预防临时规则》,1880年,又颁布了《传染病预防规则》,是为日本第一个传染病预防规则。卫生行政部门还及时发布预防霍乱的办法,消除居民的恐慌心理。经过多年的努力,终于使霍乱在大正年间得到有效遏制。
近代医疗制度的建立 在明治时代以前,日本的医学一直以汉方医学为主,遇到霍乱、天花、痢疾等传染病大流行时,治疗效果并不明显。在幕末时期,以兰学为代表的近代西洋医学对日本产生了重大影响,长崎养生所、顺天堂医院等近代医院已经开始出现。明治维新以后,西方近代医学随着文明开化的潮流传入日本,1868年,以设在横滨的“军阵病院”(治疗鸟羽、伏见之战中的伤员)为基础,与原幕府的医学所合并,建立了“东京大病院”(1886年改为东京大学医学部),并聘请德国人担任教师,从此,日本有了近代医院及医学教育机构。1874年,为发展近代医学,明治政府颁布了《医制》,确定了近代医疗制度的目标:建立卫生行政制度;实施以西医为基础的医学教育;建立以西医教育为前提的医生开业许可制度;建立近代制药业和培养药剂师,以医药分业为目标。《医制》的颁布是日本正式导入西洋医制的开始,一直持续到今天。据1875年的统计,当时有医师27650人。尽管在当时仍然是以汉方医师为主且平均1000人才有1个医生,但毕竟在及时救治民众疾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到1880年,注册医生数量增至36000人,1898年达到43000人。在妇产科方面,明治以前产妇难产时多母子双亡,而接生婆则束手无策。1874年的《医制》中,明确规定了助产妇的资格取得、业务规范,1875年,各地开始兴办助产妇养成所,向助产妇进行近代接生方法的教育。1889年,取得正式官方许可的助产妇有619人,加上旧有的接生婆,东京的助产妇超过3000人。[12]1899年,又公布了《助产妇规则》,规定助产妇女必须是年满20岁以上、经助产妇考试合格者,必须在地方长官管理的助产妇名簿上登记,否则不得营业;未经一年以上的助产术专业学习,不得参加助产妇考试等。1914年,全国的助产妇增加到31000人,其中23000人毕业于正规学校。[13]对助产妇要求的提高及严格管理,同时近代妇产科学技术的进步(如日本于1852年进行了第一例剖宫产手术),与过去相比,母婴安全有了进一步保证,从而使“多生少死”有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