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时间”的近代化(1 / 1)

明治改历在使历法“脱亚入欧”的同时,还带来了日本人时间意识的变化。在与西方国家的交往中,日本人开始审视自己生活方式中存在的问题。当时日本人的假日很多,大隈重信在回忆录《大隈伯昔日谭》中,专门谈到了这一点:

当时以一、六日为诸官省休假日,休假的日数月六回,年七十二回,加上五节句、大祝祭日、寒暑的休假、其他种种因缘的休假,合起来多达一百数十日,而当时一年平均为三百五十余日,实际工作日数仅仅不过一百六七十乃至二百日。即一年有半数或者至少五分之二作为休假日而消化掉,此种事情自然增长怠惰游逸之风,会波及至一般社会。且政务涩滞之弊也日益增多,终将形成国家之祸患。[15]

另一方面,由于传统计时法的使用,也带来人们时间意识的淡漠。日本历史上曾长期使用中国的“百刻制”(把一昼夜均分为100刻)与“十二时辰”(一天分12个时辰,采用地支作为时辰名称)并用的定时法计时,从室町时代开始,改为使用“不定时法”,即将日出到日落、由日落再到日出间各自分为六等分,根据季节的变化,时间长短有不同,白天与夜晚长度也不尽相同。这种计时法是根据日出日落判断时间,农民更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人们没有精确的时间概念。幕末在长崎海军传习所工作过的荷兰海军军人威廉·卡特迪杰克(Willem Kattendijke 1816—1866)在《滞在日记抄》中称,“日本人的不紧不慢程度简直令人吃惊”,“日本人热心、谦虚,但有些地方让我失望,(在时间观念)这一点上连我所希望的一半达不到,甚至想离开这里”[16]。在1873年1月1日改行西历的同时,日本也导入西洋的24小时制计时法。使用24小时制,对于东方国家民众的生活方式来说是革命性的变化,过去的时辰被精确的时、分所取代。明治改历后,时钟的普及、全国标准时刻的设定彻底改变了人们的时间意识,社会节奏因此大大加快,也促进了与时间关系密切的近代交通事业的大发展。

明治维新以后,政府官厅、军队、学校都聘请了不少外国人,很多外国人都坚守母国的生活习惯,要求实行周休日,与本国的逢一、逢六休息(俗称“一六日”)产生矛盾,也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在改历后不久,也对传统的休日进行了改革。1876年1月7日,明治政府发布太政官布告,决定“从4月份开始以星期日为休息日”,从此,全国的政府部门、学校等公共机关率先实行周休制度,此后逐渐普及到企业,在明治政府领导人看来,休息日的改变,是“为了洗除弊患”,不致使“国家民人沉沦于不利不幸之境遇”,实际上是为使本国与欧美“先进国家”全面接轨,以实现国家的发展与强盛。1873年“明治改历”是“脱亚入欧”的重要举措,所谓“脱亚”,说到底是脱离了以“奉正朔”为核心的中华文明的轨道。从“明治改历”至今已过去138年,当年荷兰海军军人威廉·卡特迪杰克对“日本人的不紧不慢程度简直令人吃惊”的评价已成杞忧,当今的日本早已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在时间的现代化方面走在世界的前列——最大的钟表生产国家之一;机场航班最守时的国家;日本铁道准时率居世界第一的国家;最早开发、生产出电波表(自动接收无线电波传送的标准时间信号,并自动校准手表走时),并占领全球市场的国家……许许多多世界之最,使日本人以高效、守时而载誉世界。抚今追昔,1873年的明治改历,就是日本“时间”近代化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