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塑天皇形象(1 / 1)

在日本古代,以倭王为首长的大王家原本是列岛内众多豪族中的一员,随着其势力的增强而成为日本列岛的霸主,建立了大王政权。但是大王政权的权力并没有确立其神圣性与权威性,它一直面临着豪族的挑战。于是,公元645年(大化元年),锐意提高皇室地位的中大兄皇子和近臣中臣镰足等人发动“乙巳之变”,开始了模仿隋唐的政治经济制度进行改革的进程。这就是后人所说的“大化改新”,日本建立了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国家,在此后的奈良时代,天皇制进入鼎盛时期。然而,从平安时代开始,天皇的地位随着中央集权制的衰落而渐趋下降。先是长达两个世纪的藤原氏外戚集团专擅朝廷、独揽大权的摄关政治时代,天皇权力被架空,继而是武家政权建立后镰仓、室町、江户三个幕府政权对朝廷日益严密的制约。在长达近千年的历史上,天皇在国家的政治体制中已被置于无足轻重的地位。德川幕府不仅颁布《禁中及公家诸法度》,以法令的形式限制天皇的权力,天皇和皇室的行动也受到德川幕府的限制,长期被禁锢在京都的深宫中,很难与民众接触,以至于“天下的人心只知有武人而不知有王室,只知有关东而不知有京师”。民众竟然认为“我没有从天皇那里得到一钱的救助,天皇也没有给我帮一点忙,自己劳动自己生活,没感觉到蒙受皇恩”[1]。

在幕末维新过程中,倒幕派将已经走向穷途末路的天皇与皇室重新推向前台。1866年(庆应二年)12月25日,36岁的孝明天皇突然去世,不满15岁的皇子睦仁继承皇位。推翻幕府统治,是在“王政复古”的旗帜下完成的,但是这场政治角逐的核心是以萨摩、长州两藩为中心的倒幕派及朝廷公卿中的改革派,不及弱冠的明治天皇不过是他们玩弄于掌心的一块“玉”而已。明治维新后,新政权及皇室都在刻意改变天皇与皇室的形象,逐步实施复兴天皇与皇室权威的事业。为重振天皇权威,树立天皇在官民中的新形象费尽了心机。明治天皇也在此过程中经受了锻炼,逐渐走向成熟。

打造“仁者”天皇 为了把天皇作为倒幕维新的旗帜,首先要塑造仁者形象的天皇。早在1867年10月的“讨幕密敕”中,就祭出天皇讨檄暴政逆贼的形象:[2]

源庆喜,借累世之威,恃阖族之强,妄自贼害忠良,数次弃绝王命,以致矫先帝诏而不惧,挤万民于沟壑而不顾,罪恶所至神州将倾覆焉。朕今为民之父母,是贼而不讨,何以上谢先帝之灵,下报万民之深仇哉。此朕之忧愤所在。置谅暗而不顾者,万不可以也。汝宜体朕之心,殄戮贼臣庆喜,以速奏回天之伟勋,而措生灵于山岳之安。此朕之愿,不敢或懈。

此后不久,在12月9日(1868年1月3日)的《王政复古大号令》中,明确提出废除幕府,实行王政复古、“一洗旧弊”“百事一新”的目标,同时,提出“洞开言语之道,有建树者,不拘贵贱,可无所忌惮而献言,人才登用乃第一之急务”,这无疑给那些在幕藩体制下囿于身份制度无法施展才华的下级武士以进入政权核心、出人头地的希望。《王政复古大号令》中还特别提道:“近年物价格外腾贵,势不可控。富者益富,贫者益贫,毕竟乃因政令不正所致。民者王之大宝,值此百事一新之际,圣上为此甚为忧虑。若有深谋远虑救弊之策者,不论谁者,皆可上报。”[3]体恤民生,视百姓为安邦之本,与德川幕府的苛政相比,以“仁政”示人的天皇显然容易得到倒幕人士及民众的好感与拥戴。

毕竟在近700年的武家统治中,尤其是在260多年的幕藩体制下,作为虚位之君的天皇已经远离政治核心。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让民众明了天皇统治的正当性,中央及地方政府频频发布“告谕”。如1869年(明治二年)2月3日,京都府发布《京都府下人民告谕大意》;2月10日,行政官(1868年设置的行政机关,转年改组为太政官)发布《奥羽人民告谕》;11月,鹤舞县发布《鹤舞县人民教谕书》。告谕针对的地域虽不同,但主旨大体一致:一是赞美日本号称神州,且优于世界各国,“自天孙开辟国土以来,皇统不变,下民血统不变,上下之恩义弥厚益深,此风仪胜于万国”。二是说天皇是天照皇大神的子孙,是日本的主人,百姓是天皇的臣民,“自天孙开辟国土以来,此国之所有物悉为天子之物,生用天子之水洗身,死葬身天子之土地,食之米穿之衣斗笠拐杖,皆出自天子土地之物”,“一尺之地,一人之民,皆为天子之物”。三是批判武家恶政,渲染天皇爱怜下民,说天皇对幕府时代“政道不立,贿赂盛行,善人陷罪,恶人反而得幸”的情况“大为烦恼,寝食难安,即使如何逢难亦不忍见下民之苦”。四是号召民众在王政复古的旗帜下,上下一心,“永守胜于外国之风习,广耀皇威于世界”。[4]这些“告谕”的目的是树立天皇的万民之主和神统形象,对于建立以天皇为核心的中央集权政府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改革宫廷制度树立全新王者形象 仅仅15岁的明治天皇继承皇位时是“幼冲之天子”,没有政治经验,难以胜任治国理政之大任,连明治天皇自身在1868年(庆应四年)3月14日随“五条誓文”同时发布的《宣布国威之宸翰》中也坦承,“朕以幼弱猝绍大统以来,对以何与万国对立事奉列祖朝夕恐惧不堪”。在日常生活中,受到幕府压制的天皇居于深宫,不得过问政事,只能专心学问,因而性格文弱。在倒幕成功以后,天皇被作为新社会的旗手和国民统合的象征,而未成年的明治天皇仍沉迷于旧的宫廷秩序及欠缺堪当君主之能力的现状令人忧虑。以岩仓具视、大久保利通、西乡隆盛等人为核心的新政府领导人意识到,在明治天皇作为孝明天皇的唯一继承人(孝明天皇另有五位女儿全部夭折)的情况下,必须改变其优柔懦弱的性格,要对其进行作为近代国家君主的培养,使其具备新时代的王者气质与素质。这首先需要改变明治天皇的生存环境。长期以来,在宫廷仕奉天皇的全部是墨守旧制陈规的公卿贵族,在天皇的私生活方面,从平安时代开始,就形成由女官在后宫服务的传统。这些女官往往与公卿相勾结,在很大程度上掌控着本来已经无甚权力的天皇。从室町时代后期开始,通过女官的笔发布《女房奉书》成为传达天皇敕命的主流文书,可见女官在宫中的势力,明治政府的重要官员大隈重信曾表示“自古以来宫中最可怕的势力就是御局,连关白也为之烦恼”[5]。同时,由于天皇在后宫生活中被女官包围,在心态、智识、情感等方面也都颇受影响,甚至日常涂脂抹粉,女孩子气十足,这种情况根本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为了打破宫中长期以来的陈腐传统,新政府对宫中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在实现“废藩置县”后不久的1871年8月1日,宣布“女官总免职”,把天皇的侍从人员由原来文弱的公卿全部换为从各藩选拔出来的强健武勇的士族出身者。[6]此举使传统后宫制度归于瓦解,“数百年来的女权一天之内便被打消”(主持宫内改革的宫内大丞吉井友实语)[7],从此开始对明治天皇进行“君德”的培养。一方面,为了推进天皇亲政,先后设立十名侍补对天皇进行作为君主的政治教育,儒学者元田永孚作为侍讲讲授日本古代典籍及中国儒家经典,教其吟诗作歌。在文明开化潮流中,明治天皇还学习德语及外国历史、政体、制度书籍。另一方面,按照军事统帅的要求对天皇进行骑马、剑术、军队操练的统帅、阅兵等军事训练。1871年9月,为推进生活方式的文明开化,明治天皇发布《更改服制敕谕》,指出“今衣冠之制流于模仿唐制,成软弱之风”,“今断然更服制,使风俗一新”[8],并参考欧洲诸国国王的服装,把燕尾服加金纽扣装饰的法式军服确定为天皇的正式服装。经过这样的训练及形象设计,天皇昔日柔弱的形象一扫而光,其武勇的军人天皇形象通过视察各地及各种近代传媒的宣传展现在世人面前,也从此把明治天皇的一生与军事及对外侵略战争紧密联系在一起。

制定以保全皇位为中心皇室典范 日本皇室在历史上的弱势,不仅由于受到不同时期政治势力——古代豪族、律令贵族及幕府势力的干预,其内部无序也是让外部势力得以插手其间的重要原因。仅就至关重要的皇位继承来说就是长期处于混乱状态。其主要表现为:第一,“父死”未必“子继”,必须通过立太子的仪式先册立皇太子,被立为皇太子的人,有可能是皇子、皇孙,也可能是皇兄弟或其他皇亲,甚至还有皇女。第二,发生皇位继承的原因未必是“父死”。从645年皇极女帝让位轻皇子(孝德天皇)首开让位之始,到明治天皇为止的88代天皇(北朝天皇除外)中,有57代天皇属于受禅继位。[9]第三,出现多位女帝。从6世纪末到8世纪,曾有八代、六位女帝(其中二人两次即位)出现在历史舞台上,江户时代也曾有两位女性继承皇位。如此无序的皇位继承,加上外部势力的强力介入,使围绕皇位的争夺异常激烈,皇室内部互相倾轧,阴谋弑杀屡屡发生,直至酿成宫廷政变或大规模的动乱。

进入明治时代,出于树立天皇绝对权威的必要,进行制度建设是改变原有皇位继承无序状态的必经之路。尤其是面对日益高涨的自由民权运动,明治政权的领导人越发感到在开设帝国议会之前必须建立基础牢固的皇室制度,以与议会抗衡。1878年(明治十一年),元老人物岩仓具视提出“仪制调查局开设之议”,要求“考证祖宗之法,参以外国良制,对上自帝位继承之顺序,下至皇族岁俸调查起草之。制定如此帝室之典范,将能永保帝室之尊严,巩固君上之权利,臣民权利不逾越其度,上下相赖,国家安宁”。[10]

1881年发生的“明治十四年政变”[11]促进了皇室典范的制定,1882年,在岩仓具视的领导下于宫内省设置了内规取调局,开始起草皇族令草案,并派遣伊藤博文赴欧洲进行包括皇室制度在内的宪法调查。1883年,岩仓具视患癌症去世,伊藤博文归国后新设制度取调局,亲自担任长官,并兼任宫内卿,在推进宫中改革的同时,着手制定皇室法典。经过多年的起草与反复修改,于1888年3月确定了《皇室典范》最终草案。经枢密院审议后,最终于1889年2月11日与《大日本帝国宪法》同日公布。

明治《皇室典范》由12章62条组成,涉及皇室事务的方方面面,其中沿袭了许多“皇祖”的惯例,同时参考了欧洲国家的皇室制度。根据《大日本帝国宪法》,“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皇室典范》的核心就是维护以天皇为核心的皇位。在第一章第一条明确规定:“大日本国皇位以祖宗皇统之男系男子继承之”。有关皇位继承,与过去最大的变化,一是规定“天皇驾崩之时皇嗣立即践祚并继承祖宗之神器”,即规定发生皇位继承的原因仅限于天皇去世,从而否定了让位,皇位继承“父死子继”的原则从此得以确立。二是规定了继承顺序,“皇位传于皇长子”,“皇长子不在则传于皇长孙,皇长子及其子孙皆不在则传于皇次子及其子孙”,“皇子孙继承皇位以嫡出为先”,即确定了嫡长子继承的原则,使皇位继承从此有了明确的制度依据,杜绝了阴谋诡计紊乱皇位继承的可能,以此保证皇权的稳定。三是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意味着否认了女性的皇位继承权。这些原则的制定,彻底摆脱了过去皇位继承中的乱象,保证了作为“大日本帝国”最高核心的稳定。

明治《皇室典范》还规定实行一世一元制,即一代天皇只使用一个元号,结束了历代天皇频频改元的混乱局面。[12]历史上频频改元的结果,使元号丧失了权威性与严肃性,不仅显示了皇权的衰落与统治的无序,也影响了官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实行一世一元制,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开始,这个时代又由一位天皇作为象征。天皇与民众通过一世一元制的元号紧密起来,具有了明显的时代感,也加强了天皇在民众中的存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