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觐交代(1 / 1)

参觐,本意是谒见将军。参觐交代,是指各藩的大名在一定时间内前往江户觐见将军,并在幕府执行政务一段时间,然后返回自己领地,简言之即大名交替进行江户参府与本藩政务。参觐交代是幕府控制大名、强化将军权威的最有力的实际措施。

参觐交代起源于镰仓幕府时期御家人前往镰仓履职。德川家康在关原之战中取胜后,其王者地位已无可争议,各路大名纷纷前往江户拜见德川家康表示忠心。加贺藩藩主前田利长在德川家康官拜幕府将军前就于1602年初捷足先登,到江户向德川家康示好,冈山藩主池田辉政也紧随其后,是为外样大名参觐将军之嚆矢。[9]后来,长州藩主毛利辉元、广岛藩主福岛正则、仙台藩主伊达政宗等东西诸侯皆仿效参觐,不过此时尚未形成制度。1615年,幕府发布《元和令》,其中第9条为“有关诸大名江户参觐的规定”,首次提到大名参觐,但并没有明确的实施办法,只是规定大名不得二十骑以上集体行进。直到1635年第三代将军德川家光发布《宽永令》时,才对参觐事务做出明确规定。《宽永令》把参觐交代的规定置于第2条:“大名小名在江户交替勤务,每年四月参觐。最近随从人数甚多,增国郡之费、领民之劳,今后应适当减少人数。但上京之节,应随教令,公役者当按分限行事。”[10]顺序的提前,表明幕府对参觐交代前所未有的重视。这一法令的意义在于,此前自发的“参觐”变成了大名必须履行的强制性的义务;规定了大名在本藩与江户各一年执行政务,在本藩称“在国”,在江户称“在府”,原来单纯的“参觐”将军变成了大名定期到江户执行公务;规定了“交代”的时间为每年4月,将“参觐”制度化;要求参觐之际减少人数,按大名身份行事,所谓“分限”,即与家格相应的规范。《宽永令》颁布后,幕府立即向已经在江户的大名发出指令,令萨摩藩主为首的55位大名继续在江户执行勤务,以加贺藩主为首的26位大名则返回本藩。

《宽永令》发布七年后的1642年(宽文十九年),幕府对参觐交代做了进一步详细规定和制度调整,主要内容为:[11]

凡外样大名分东西两众,每年四月两众交代,或在府或在国;

谱代大名六月交代者69人,八月交代者9人;

关东八州谱代大名在府在国者各半年,每年2月及8月交代;

尾张、纪伊两家在府、在国各一年,每年参觐就封(在国)以3月为期,水户家住江户不就封;

地处要害之地的大名交替参觐。

这次修改,使“参觐就封之制大定”,成为“后代长久遵据之法”。[12]

参觐交代作为对大名的高压政策之一,贯穿整个德川时代,虽然第八代将军德川吉宗在享保改革过程中考虑到各藩财政困难,一度把大名一年在江户一年在本藩改为半年在江户一年半在本藩,但担心因此动摇幕藩体制基础,很快就恢复旧制。幕府末期,随着幕府权力衰退,在第十四代将军德川家茂时,于1862年(文久二年)将过去的来年一参觐改成三年一参觐,在江户的时间也由一年缩短为100天,标志着这种制度已经走到尽头。

在确立参觐交代制度的同时,幕府还规定大名的妻儿必须住在江户,实际上是将他们作为人质,以防大名对幕府起叛逆之心。这项制度的起源,是爆发关原之战前的1599年,德川家康怀疑战国大名前田利长对自己有暗杀企图,遂命令征讨加贺藩。前田利长权衡实力,选择了臣服,于1600年5月,主动送母亲芳春院到江户做人质,从而消除了德川家康的疑心。1634年(宽永十一年),幕府将此制度全面推广,下令谱代大名的妻子与嫡子移居江户。1663年(宽文三年),第四代将军德川家纲时废除了大名与重臣必须以人质居住江户的制度,但大名的妻子与嫡子仍要居住江户,直到第十四代将军德川家茂时才废除此制,允许大名家眷返回本藩国。

参觐交代制度本身是为了抑制大名势力,提高幕府的权威,在整个江户时代,这种制度被发挥到极致,对于大名的影响是巨大而深刻的。首先是耗费了大名的主要时间与精力,使大名疲于应付参觐交代而无暇多顾。由于大名在江户的时间是硬性规定的,而前往江户的路途又要耗费很多时间,对于一年在藩一年在江户的大名来说,名义上在本藩一年,实际上,在参觐年份的4月份到达江户之前,至迟要在前一年的11月开始准备。从确定随从人员开始,到一路所需物资与交通的准备、筹备马匹粮草、途中路线安排、驿站选择等,加上往返路程,许多大名一年在藩的有效时间实际上只有半年而已。像萨摩藩那样的领地偏远的藩,往返一趟,一年在藩时间所剩无几,从而达到了幕府牵制大名的目的。

其次是消耗了大名的财力。大名在江户的生活及往返途中的所有花费均由各藩负担,因此,参勤交代对大名而言无异于财政灾难,一般来讲各藩的收入少则一半,多则七八成都用于参觐交代。[13]以最大的外样藩加贺藩为例,根据1790年(宽政二年)末对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表,开支为10354余贯,而收入为7162贯,将有3192贯的缺口。在支出当中,用于参觐交代及江户在府的经费4876贯,约占总岁入的七成。[14]1634年长州藩年贡收入的九成都用作“江户费用”。[15]有学者以石高10万石的宇和岛藩(今爱媛县)为例进行考察,仅参觐途中所需的人员开支、住宿费用、搬运费用、马匹饲料、赠送土产等费用,单程花费大约金986两,折合当今日元约为9860万日元,往返加在一起,高达近2亿日元,实在是一笔巨额支出。[16]如此沉重的负担令大名不堪其苦。这项有利于幕府统治的制度设计——时间、财力加上人质三要素,使幕府轻而易举地实现了对各地大名的有效掌控,压制了大名的反心,迫使大名对幕府效忠。这是德川幕府能够维持二百多年稳定统治的重要原因。

最后是带来制度设计者预想之外的结果,即促进了武士阶级的掘墓人——町人阶层迅速崛起。由于参觐交代的实施,各地大名队伍络绎不绝往返于领地和江户之间,促进了道路交通的发展,形成了以江户为中心的道路网。参觐交代之路就是商路,沿途驿站后来都发展成为城市。同时,为了满足参觐交代期间在江户的消费需要,各藩不得不将大量生活物资运到江户,或将征收来的年贡米用船运到大阪等地出售以换取货币,从而促进了海运与河运的发达。对于大名武士来说苦不堪言的参觐交代,让商人成为最大的受益者。由于参觐交代的实施,各地人员涌进江户,加深了对町人的依赖。如近世儒学者荻生徂徕所言:“这些武士在衣食住各方面的用品,哪怕是一根筷子,都要花钱来买”,“他们殚精竭虑、奉公敬上得来的俸禄全都让住在江户城的町人得了利益。靠这些利润,町人们的势力壮大起来”。[17]当初为了抑制大名势力的参觐交代制度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养肥了为他们服务的町人,大名武士面对町人日益增长的财富及自身逐渐贫困的局面,心理逐渐失衡,身份秩序及主从关系开始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