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融资”一词在我国有各种译法[1],在日本,财政投融资简称“财投”。远藤湘吉所下的定义是:“所谓财政投融资,简而言之,就是财政机构的资金及政府掌握下的资金按照一定计划所进行的出资和融资。”[2]大内兵卫、内藤胜也认为,财政投融资就是“以财政上形成的资金进行的投资或融资活动”[3]。由此可见,中文直接译成“财政投融资”是比较恰当的。
“财政投融资”作为日本财政中的一项特殊制度,正式起始于1953年,但若追溯其历史渊源,则可上溯到明治初期的官办事业,大正时代亦不乏其例,特别是在1937年全面侵华及发动太平洋战争期间,为了支撑不断扩大的对外侵略,“财投”的规模和领域均达到空前程度,这些都是构成战后“财投”制度化的历史原因。
日本战败后,面临着艰巨的经济重建任务,生产骤降、物资奇缺和通货膨胀成为战后初期的严重问题。这主要是资金短缺和原材料不足所致。当然,从根本上说,这是日本发动那场侵略战争及其战败的必然结果。
经过一年左右的徘徊和实践探索,日本政府于1946年底确定了优先恢复基础产业生产、突破生产危机的战略方针,这就是著名的“倾斜生产方式”。优先恢复基础产业生产的原则,是开发利用国内资源,重点是增加日本“能够处置的、唯一的基础性原料煤炭的生产”[4],以图与钢铁、发电、化肥、铁路运输等产业间形成一种互促互动的扩大再生产关系。
推行“倾斜生产方式”无疑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而在“国家财政、重要企业、国民家庭经济收支连年赤字”[5]的现实情况下,只能由“贫穷”而又“强大”的政府扮演资金供给者的主要角色。其基本手段是:成立国家复兴金融公库(简称“复金”),集中向倾斜产业投资或贷款。由于“复金”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日本银行的扩大信用(增发纸币),因而实际上是以虚拟的货币资本满足了倾斜生产的资金需求。自不待言,这种做法助长了通货膨胀,受害者是广大国民。“复金”的成立及其活动,揭开了日本战后财政投融资活动的序幕。
进入1949年,由于美国已把对日占领政策的重点转向经济复兴上来,对日经济限制急剧缓和。特别是同年推行道奇计划后,日本经济在“一举稳定”的基础上,开始发生统制经济向市场经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的体制性转变。[6]在此过程中,“复金”的财投活动被勒令停止,新设的美国对日物资援助回头资金会计,部分地发挥了“财投”的功能,其融资的重要对象是电力、海运业。
朝鲜战争爆发后,日本经济受到强烈刺激,以现代化设备投资为重点的产业合理化运动蓬勃展开,经济赶超的进程开始加速。日本国内经过一番“国内开发主义”与“贸易主义”的论战,重新确定了“产业立国”“贸易立国”的战略方针。现实中面临的最大难题,仍然是民间资本积累水平过低。企业自有资本率在整个50年代大体徘徊在30%—35%左右,不仅远远低于战前的水平(约60%左右),也低于战后同期欧美国家的水准(1955年,美、英、联邦德国的企业自有资本率分别为66.7%、58.5%和47.6%)[7]。显然,仅仅依靠民间企业自身的力量去进行现代化投资,赶超的进程会受到极大制约,这就要求日本政府有所作为。日本政府在促进资本积累方面的主要做法有以下两点:其一,通过租税特别措施,扩大企业内部积累;其二,通过各种措施,扩大企业的外部资金供给。财政投融资便是企业外部资金供给的重要渠道。
“财投”制度是通过一系列财政、金融制度的改革形成的。首先,继1949年底和1950年初颁布实施《外汇及外国贸易管理法》(简称《外汇法》和《关于外资的法律》(简称《外资法》),初步建立对外交易的法律体系后,有关国内的财政、金融法律陆续出台。例如,1950年12月颁布《日本输出银行法》,1951年颁布《资金运用部资金法》和《日本开发银行法》,1953年颁布《产业投资特别会计法》等。根据这些法律,原大藏省存款部改称资金运用部,其直接掌管的庞大邮政储蓄、福利养老保险年金、国民年金等可以通过借贷、购买债券等方式用作财投资金,其他财投资金则来源于简易保险年金、产业投资特别会计、公债及国外借款,由此构成了一套稳定的、多渠道的财政投融资资金供给体系。
其次,以这种资金供给体系为后盾,日本政府在50年代前期大幅度调整改造了财投机构,取消复兴金融公库和美援回头资金会计,同时设立日本开发银行、日本输出入银行及中小企业、农林渔业等金融公库,建立了一套相互关联而又各具重点的财政投融资运作执行体系。其中,在各种财投机构中,对民间产业和企业影响最大的,是专门向基干产业和输出产业提供投融资的开发银行和输出入银行。此外,各种国家金融公库的作用也不可忽视。
以民间的零散储蓄、外国援助、借款和部分税收等为来源,通过政府的专门金融机构实际运作的这种财政投融资制度,具有如下特征:其一,与纯粹的财政支出相区别,它是一种可回收的出资及有息贷款。其二,与一般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贷款相区别,商业银行的运营是根据资本收益核算原则选择融资对象;“财投”虽然也重视对原资的保护,但毋宁说是把政策的需要摆在首位,为此不惜风险投资,比之于商业银行,明显具有低息、长期贷款的特点。例如,融资条件比较严厉的开发银行融资偿还期限长达10—15年,在特别情况下,年息只有6,5%,大大低于同期的商业银行年息9%—10%的水平。[8]其三,这项由政府直接支配的庞大资金是由大藏省等主管部门的“计划性”安排使用的。与一般的国家财政预算不同,被称为“第二预算”的各年度财政投融资计划勿须通过国会的审议批准,而只是作为国会审议国家年度财政预算时的参考资料。
由此看来,财政投融资实为日本政府掌握的一种“资金诱导和间接统制”的有力武器,是实现经济赶超、“建立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一大支柱”。[9]这种“计划性”的“财投”,如实地反映了战后日本“混合经济体制”中计划的侧面。日本学者村上泰亮曾提出“切块式竞争”的观点,认为国家曾介入了国民经济的某些条块领域。这里涉及的财投,不外是国家得以介入这些领域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如果进一步展开论述,战后日本虽然尊重并继续奉行市场原理,但那已是一种“被组织的”、受某种计划调控的市场,而在揭示其组织的、计划性的侧面时,仅仅关注和研究那些人所共知的、“指示性”的“大经济计划”(如“经济自立五年计划”“新长期经济计划”“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等)还远远不够,为数更多且更具实质性的产业发展合理化计划,以及这里探讨的各年度财政投融资计划等“小计划”,似应作为研究的重点。从近年日本学界的动向看,有关研究正在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