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败后的日本税收,由于战前体制的破坏,生产急剧滑坡,物质供给绝对不足,通货膨胀日甚一日,百姓生活难、企业经营难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在“国家、企业和家庭经济收支皆为赤字”的状态下,税制紊乱,政策屡屡变更,税收没有保证。1948至1949年间,NHK几乎每周日晚上都安排一次《星期日娱乐》专题节目,播放社会讽刺小品,其中就有内阁总理大臣吉田茂亲临税务署指挥“征税大战”的一幕。这说明税收已构成当时社会矛盾的一个热点。
在推行道奇计划的1949年,日本的税收达到了史无前例的严苛程度。在日本即将战败的1944年,军国主义统治者为了进行垂死挣扎,强征暴敛,国家税收率一度达到国民收入的24.1%。而1949年的税收竟占国民收入的28.5%[1],显然,日本国民是无法承受如此重荷的。
同年,美国政府向日本派遣了以夏普为首的税制使节团,旨在帮助日本政府建立一种“合理的、长久不变的”税收制度。9月15日,使节团发表了长达四卷的税制报告书,具体阐述了新税制的基本设想。即国家税收以个人及法人的所得税为核心,尽可能采用直接税,加强间接税制的整顿,中央到地方的征税机关须协调管理税收行政,避免重复征税等。
夏普税制强调的公平原则在理论上是正确的,其税收的计算办法也可称无懈可击。但是日本政府却认为这种税制“不适合国情”,“实施时有许多难点”,“所得税负担过重”[2],当时的财界也基本持同样看法。这是因为,日本政府为了实现经济复兴,一直采取扶植重点产业及大企业发展的倾斜政策,而财政扶持和倾斜减税又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如果按照公平税收的原则,倾斜政策就难以实施。
朝鲜战争爆发后,日本经济因战争“特需”的刺激迅速膨胀,恢复进程大大加快,这也为日本政府挣脱夏普税制的束缚创造了有利时机。1951年4月,大藏省发行了题为《税金问题的回顾与展望》的小册子,认为减轻所得税负担已是当务之急。与此同时,随着朝鲜战争期间日本经济的迅速回升,企业经营状态明显改善,所谓“真正意义的合理化”开始展开。为了让基础产业、输出产业部门通过设备更新,加快现代化步伐,政府决意在税收政策上对有关企业采取特殊优惠措施。在产业合理化审议会同年进行的答询中,专门就税制改革问题向政府提出综合性建议,其中包括减免现代化机械设备进口税、固定资产税;引进对先进设备的特别折旧制度;在合理化的名义下减免各种积金的法人税;实行资产再评估等。[3]
结果,1949至1950年由夏普使节团一手推行的旨在“长久不变”的税制改革,未经一年,便在日本政府和财界的彼此配合下,一改再改,某些旧税制死灰复燃,一大批名目翻新的特别减税措施连连出台。到1953年前后,夏普税制已被修改得面目全非,一个具有日本特点的“战后租税体系”基本形成。这个租税体系,除了降低夏普确定的所得税率并大幅度调整各种间接税外,最大的特色在于其各种减免税措施,这些措施大致可划分为如下几种类型:即企业资产再评估及折旧;现代化机械设备特别折旧,重要物产免税;贸易特别减免税制度;企业准备金与专款制度等。这些特殊税制,从侧面有力地支持了同一时期开展的产业合理化,加速了战后日本资本积累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