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石油化学工业合理化计划(1 / 1)

战后推行产业合理化政策时期,也是日本实现重化学工业化的重要阶段。同钢铁、煤炭、造船业一样,石化工业也是在日本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成长起来的。

化学工业中除了化肥业外,乙烯提炼、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合成树脂等工业生产技术都是在战后才真正发展普及的,这一过程包含着对新技术、新产品及其国际市场需求动态的调查分析和判断,以及相关产业政策措施的制定、调整与实施等丰富的内容。

化肥工业的生产在战前已奠定了一定基础,战后初期,为解决粮食危机的迫切问题,化肥生产成为国家政策支持的重点,化肥产量于1950年便先于其他各产行业恢复到战前水平。随着经济统制的废除和产业合理化政策的实施,化肥业所面临的主要课题是如何降低生产成本,以低廉的价格保证国内市场日益增大的需求。1952年,经济审议厅中设立了肥料对策委员会。翌年7月,日本政府采纳了由该委员会提出的《临时硫酸铵供需安定法》和《硫酸铵工业合理化及硫酸铵输出调整临时措施法》两项法案并送交国会审议。经过第16至第19次国会的反复讨论,上述法案经个别修改后通过,并于1954年6月实施,这就是所谓的“硫酸铵二法”。这两项法案的内容之一是赋予通产大臣以下权限,即可以向生产者发出化肥生产种类、生产数量及质量保证的“指示”[14]。1959年,日本政府又决定将上述两法延长实施五年。

在国会审议上述法律的同时,由通产省轻工业局负责的硫酸铵工业合理化的计划工作也在进行。1953年,第一次硫酸铵五年计划开始实施,其要点是:节电,节煤,提高硫磺使用效率,促进生产设备的现代化。从实施效果看,到1957年的五年间,共向化肥工业投资603亿日元,化肥年产量达到376.5万吨,超过原计划目标,但是化肥生产成本还没有降到原计划设想的理想水平。

1959年开始实施第二次硫酸铵五年计划,其实施方针上的变化是:用天然气、石油等**原料取代氨,更替低效率设备,力求把生产成本由1959年的每吨54美元降至1963年的47美元。显然,这是一个更注重追求生产效益的计划。统计数字表明,第二次计划收效明显,化肥生产工艺中采用天然气、石油等**为原料的比重由1953年的5%提高到1960年的56%,由此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化肥年产量也比1953年增加近一倍。

乙烯是石化工业中最具代表性的基础材料,它往往是一个国家石化工业发展水平的标志。但是在日本,直到50年代初期还未掌握乙烯生产技术,也没有一家乙烯生产企业。乙烯工业的产生和发展,是在日本政府的一手扶植下实现的,对此,《通商产业政策史》的作者写道:“石化工业是一个企业间竞争激烈、新企业辈出的典型新产业,对这一工业的扶植政策,构成了作为该时期产业政策特征的扶植保护政策的重要支柱。”[15]自不待言,这种扶植也是按照国家计划进行的。

1955年7月11日,通产省作出《石油化学工业扶植对策》决议,要求各大企业申报乙烯、聚乙烯及苯的企业化生产计划。当时,通产省所顾虑的问题很多,诸如在外汇紧张的状况下如何保证大量进口技术设备所必要的外汇供给;如何有效地把住进口审查关,保证购入最先进的技术设备;如何准确地预测国内市场需求,做到既能满足供给,又能防止供给过剩,浪费宝贵的外汇资金;如何保证在这一新产业的形成过程中,既要防止垄断的发生,又能维持适度的竞争环境等等。

鉴于上述考虑,通产省在审批第一次企业化计划时态度谨慎,面对蜂拥而至的新设企业申请,1955年只批准2家企业上马,1956年又批准丸善石油、三菱石油等公司设立8家同类企业。对这些新兴企业,日本政府在税制、外汇配给及政府低率贷款等方面提供了优惠,以保证其计划的实施。通过第一次企业化计划,日本建立起第一批现代化的乙烯、聚乙烯及苯的生产企业,初步改变了有关产品全部依赖进口的被动局面。据统计,由于国产化的实现,仅1959年一年便节省外汇6900万美元。

1960年10月,通产省公布第二次企业化计划,在指定计划内企业对象的同时,还对各企业的扩充计划及各年度的生产额做了明确规定。由此,以乙烯为代表的石化工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与乙烯等化工原料生产的发展过程相类似,合成橡胶工业的企业化生产也是在50年代中期才开展起来的。早在1952年2月,通产省杂货局便在一份题为《关于合成橡胶的国产化》的文件中,提出了发展合成橡胶工业的设想,当时因天然橡胶价格便宜,货源充足,且不甚了解有关生产技术,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直到1955年,才有三菱化成等三家公司提出申请,而根据这三家公司的企业化计划,年产量总计只有4万吨。

50年代中期以后,合成橡胶的生产技术日新月异,通产省敏锐地认识到其未来发展的广阔前景,决意大力推进其国产化的进程。1956年,通产省轻工业局在一份报告中指出,欧美的合成橡胶生产,已发展到一家企业年生产能力4至10万吨的规模,相比之下,日本的企业化生产计划规模过小,将来不可能与欧美国家抗衡,因此日本在建设同类企业时,最低应具有年产3至4万吨的能力。[16]当时,合成橡胶在日本还未被认识,其发展前途不甚明朗,大量投资无疑要冒很大风险。据此,通产省提出了官民合资、共建大型合成橡胶企业的建议。1957年4月,在与大藏省事先协商后,通产省向国会提交了《合成橡胶制造业特别措施法案》并获通过。7月,官民出资各半的日本合成橡胶制造股份公司宣告成立,计划四年内投资143亿日元,届时达到年产4.5万吨合成橡胶能力。

同一时期,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工业在日本政府的扶植下也获得长足发展。1953年,通产省制定《合成纤维产业扶植对策》,同年开始实施了合成纤维业第一次五年计划。1957年该计划超额完成目标后,又实施了第二次五年计划。与化学纤维业的蓬勃发展相对照,历史悠久的棉纺业每况愈下,为实现这一萧条产业的安全转移,1956年国会批准了由通产省提出的《纤维工业设备临时措施法》,1959年又决定延长实施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