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通产行政(1 / 1)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处理官民、政企乃至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极为重视而又难于把握其最佳结合点的问题。在这方面,日本的经验值得关注。

“通产行政”一词往往被理解为通产省的行政,这一方面是因为通产省在内外商贸、产业等极为广泛的经济领域确实拥有巨大行政管理权限,同时也与日本海内外对通产省的极大关注和过分哄抬不无关系。的确,正如美国学者查默斯·约翰逊的名著《通产省与日本的奇迹》与近年由日本学者编写的大型研究丛书《通商产业政策史》所产生的巨大影响那样,通产省的行政似乎包罗了“通产行政”的全部内涵。然而从广义的观点出发,这种理解未免失之于狭窄而过于简单化。通产省的行政管辖领域虽然宽泛,但也不是包揽了第一产业以外的所有产业部门,除通产省外,日本政府机构中既有建设、运输等其他“条条”部门的经济省厅,又有大藏、劳动、经济企划厅等与通产政策的实施密不可分的“块块”经济省厅,其他非经济省厅也不能说与通产政策的实施毫不相干。每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中都有其总战略、总政策,相对而言,通产政策就成了实现总战略及总政策的手段和方法,因而也不可能在总战略和总政策下独往独来。在通产政策的制定及推行的行政运营方面,通产省确实拥有相当广泛的权限,这一点是其他经济省厅不能企及的;但是通产省既不是通产政策的决策者,也不是通产行政的最终责任机关,这种“最高”或“最终”的权力所在,是国会、内阁以及内阁中的有关阁僚会议。

基于上述认识,这里拟首先阐述产业合理化时期通产行政的内部结构,然后考察当时颇有影响的合理化审议会活动,以揭示通产行政的运作实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