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产业合理化中的政府投资。政府投资一般是通过财政投资贷款进行的,在实施道奇计划前,曾是支撑倾斜生产方式政策的重要支柱之一。道奇勒令停止复兴金融公库业务后,政府财政投资业务一度出现半停顿状态(回头资金某种程度替代了复金的职能)。但是,在民间资本积累严重不足、金融机构体质虚弱的状况下,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仍然是决定产业合理化成败的关键。开发银行等前述的政府特殊金融机构,正是适应这一要求应运而生,并在推行产业合理化中发挥重要作用的。
1950至1954年,产业合理化的设备投资迅猛展开,五年间,设备投资累计额为2.3万亿日元。1950年的投资额为2344亿日元,1954年为6016亿日元,是四年前的2.5倍。在2.3万亿日元的设备总投资中,企业内部资金占46.7%,外部资金主要来自普通银行贷款、财政投资贷款、发行股票及企业债券收入等,其中财政投资贷款总额为3990亿日元,占同期设备投资总额的15.7%和企业外部筹措资金的33.5%,是产业设备投资中数目最大、比重最高的外部资金来源。[42]同期,大藏省资金运用部积极参加了金融债券买入操作,总额为937亿日元,其中72.7%是从兴业银行和长期信用银行购买的,而这两家民间银行,是以向企业投放设备投资贷款为主要业务的。这样,财政资金在产业设备投资外部资金中所占的比例,实际已达到40%左右。[43]
如此庞大的财政资金,并不是水平式地投入,而是紧密配合各种产业合理化计划,集中使用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部门,这种方法在当时被称为“重点生产方式”,它构成了产业合理化政策的核心。
产业合理化时期的重点产业,除煤炭、钢铁业外,又增加了电力和造船,时称“四大重点产业”,它是政府财政投资的重点。日本开发银行自1951年开业后,四年间共发放贷款2614亿日元,其中对四大产业贷款额为2324亿日元,占贷款总额的89%,而对其他一般产业的贷款只有290亿日元,占11%。这说明,合理化投资是以四大产业为中心、在日本政府大量投入财政资金的前提下展开的。而电力、海运业投资的递增和煤炭、钢铁业投资的渐减,未必意味着产业政策重点的转移。因为在推行倾斜生产方式政策时期,煤炭、钢铁业经国家财政的重点扶持,业已一定程度地进行了先行资本积累,到产业合理化阶段,其资本利润率已明显高于电力、造船业,因而在进行合理化设备投资中,无论是内部资金的使用,还是商业银行贷款等外部资金的筹措,都已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合理化时期财政投资与产业(企业)利润之间是一种逆向关系,钢铁和煤炭业现实利润较高,财政投资渐减;电力和造船业利润很低,一般金融机构不愿进行风险投资,因而获得较多的政府低息贷款。同样是重点产业,国家财政投资的重点,显然更偏重于扶植那些有发展前途而现实体质虚弱且无竞争力的产业部门。
再看产业合理化中的政策减税。产业合理化本质上是一种促进资本积累的政策。如果说国家财政投资是实现产业合理化、加快企业资本积累的外部推动力,那么,各种减免税收措施便可称为增强企业自身素质,加快合理化——企业现代化步伐的内部催化剂。
关于合理化机械设备的特殊折旧。据统计,1951至1955年间,日本政府共批准价值4185亿日元的5458件特殊折旧申请。其中,三年折旧50%的机械实现折旧额为621亿日元,第一年折旧50%的机械实现折旧额为841亿日元,两项合计,实现特殊折旧额1462亿日元。[44]获准特殊折旧的机械,约3/4以上属于四大重点产业部门。
关于所得免税。它主要包括出口所得特殊扣除、重要物产所得免税、增资及分红所得免税等。五年间,三项所得免税额为748亿日元。[45]享受这种特殊待遇的,除煤炭、电力和化肥等基础产业部门外,还包括石油、化学等新兴产业部门。
关于减免进口关税。1951年修改的《关税税率法》规定,凡国内无法制造的新式高性能机械或有助于实现经济自立的产业机械,均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待遇。至1954年,此类机械增加到361种,1951至1956年间,共有价值500亿日元的先进机械是免税进口的,仅此一项,海关进口关税收入便减少了76亿日元以上。[46]在这些免税机械中,四大产业及石油精炼业机械占80%左右。
关于企业准备金与特种专款。据统计,1950至1955年间,企业的呆账,价格变动、异常危险、输出损失等准备金,以及退职金、特别修缮、违约损失等特种专款,累计总额4055亿日元。[47]它与同期企业生产纯利润留成额不相上下。重要的是,这些准备金和专款,是在企业纳税前的毛利润中提留的。据对636家大企业的调查,1951至1953年三年间,企业纳税、内部利润留成和准备金、特种专款的提留,在企业毛利润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呈两减一增趋势。即纳税率由55.2%降到34.7%,利润留成率由41%降到26.9%,而准备金、特种专款提留率却由3.6%骤增至38.4%。1951年,准备金、特种专款提留额仅为企业利润留成额的8.8%,到1953年,竟一跃增加到后者的1.4倍以上。尽管名目不同,准备金和特种专款也是作为企业内部资金保留和使用的,因此它与企业纯利润的留成并无本质上的不同,而国家对企业征税的大幅度减轻及企业内部实际利润留成的大幅度提高,恰好如实地说明了在产业合理化时期,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种急进的、大力促进企业内部资本积累的政策。结果,企业内部资本积累进程明显加快。例如,在1950年的设备投资中,企业内部资金只占总投资的41.8%,而到1954年,已上升到54.8%。[48]这种变化固然与1954年实行经济紧缩政策有关,但是不能否认,企业经过合理化,自身实力确实增强了。
最后看产业合理化中的技术引进。战前,日本的工业技术水平就与欧美强国之间存在一定差距。战时和战后初期,这种差距又进一步拉大了。1949年发表的《技术白皮书》认为,当时日本的工业技术,已经比国际先进水平落后了20至30年。[49]因此,日本政府企图通过开展产业合理化,以基干产业为突破口,实现工业技术的改造更新,并建立了工业技术院及各种研究机构,以及鼓励技术开发的奖励补贴制度。但是,比之于自主开发技术,日本政府在主导思想上是把直接引进外国先进技术放在首位的,认为它是“使工业技术达到国际水平的捷径”,“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经费上,都是最好的方法”。[50]据统计,开展产业合理化的1949至1955年间,日本共引进甲、乙种外国技术、设备千余件,其中甲种引进的80%以上集中在机械、金属、化工等重化工业部门。[51]技术引进不仅带来劳动生产率的成倍增长,而且使产业结构开始发生质的突变。虽然从战后日本经济发展的总过程看,这一时期的技术引进和改造“还只是一股股小溪流”,但它却正式揭开了1955年后“汇集成一条大河”[52]的技术革新浪潮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