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之于盟国的对日索赔方针,索赔计划更具实质性意义。与日本赔偿方针的形成过程一样,初期的日本赔偿计划也是沿着先由美国提出方案、后经远东委员会审议确定的程序制定的。
1945年11月初,美国总统杜鲁门召回美国赴德赔偿谈判首席代表埃德温·W·鲍莱,同时任命鲍莱为总统特使兼日本赔偿使节团团长。11月13日,鲍莱使节团一行十余人到达东京,在先期抵日的美国对日战略轰炸调查团的配合下,详细研究了由占领军总司令部和日本政府提供的日本经济资料,考察了日本各地百余处工业设施,鲍莱及使节团的部分成员还分别到中国、朝鲜等日本占领地进行了实地调查。12月7日,即日本偷袭珍珠港四周年纪念日,美国政府公开发表鲍莱使节团拟定的《日本赔偿即时实施计划》,俗称“鲍莱中间报告”或“鲍莱中间赔偿计划”。随后,美国政府将这一赔偿计划提交远东委员会讨论。
1946年5至12月,远东委员会以“鲍莱中间赔偿计划”为基础逐项审议,并陆续作出多项日本赔偿决议。从决议内容看,除个别修改外,远东委员会基本接受了以“鲍莱中间赔偿计划”为蓝本的美国提案。其要点是:[10]
(1)拆除所有军工厂设备并用于赔偿(拆除率100%)。
(2)允许保留年产1.5万吨铝的轧制设备,余者拆除(拆除率17%)
(3)允许保留年产机械2.5万台的工作母机,余者拆除(拆除率50%),并准其保留35万台各类机械(拆除率47%)。
(4)允许保留年产硫酸350万吨的生产设备(拆除率26%)。
(5)允许保留年产15万吨商船及维护300万吨船的设备设施(拆除率为79%和43%)。
(6)允许保留年产值为3250万日元(1943—1944年价格)的轴承生产设备(拆除率73%)。
(7)允许保留年产生铁200万吨、钢坯350万吨、钢材277.5万吨的生产设备(拆除率分别为29%、39%和47%)。
(8)允许保留年产苛性苏打98.5万吨及苏达灰63万吨的生产设备(拆除率为44%和31%)。
(9)允许保留年发电210万千瓦的火力发电设备(拆除率约50%)。
(10)拆除所有人造石油、人造橡胶设备(拆除率100%)。
根据这一赔偿计划,鲍莱估计日本的赔偿总额约30亿美元(不含在外资产)。显然,比之于日本在侵略战争中给亚太各国造成的巨大损失,这一数字微不足道,实难补偿于万一。那么果真按此计划实施,将会给日本经济带来什么影响呢?一方面,远东委员会审议鲍莱赔偿方案时,许多国家代表都认为赔偿过轻,不足以根除日本再次发动战争的危险。而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却一再向占领当局陈情,认为赔偿过重,日本将由此跌落为农业国,乞求缓和赔偿。对此,鲍莱使节团的中间赔偿计划报告书中有如下一段耐人寻味的表述,即“日本未经最后一战便宣布投降,许多人便认为日本已经没有工业力量了。……然而,日本的绝大部分工业设施,事实上仍然是面向战争的。尽管破坏严重,日本的工业设施仍超过和平时期的民需所能被允许的限度,许多设备尚能使用,其过剩部分必须拆除。这种拆除只在于彻底解除日本的武装,并不意味着彻底剥夺日本的工业力量”。报告书还进一步举例说明,“在日本的炼钢、机床制造及以钢铁为原料的机械制造业中,迄今仍保留着两倍于1931年侵略中国东北之时的状态良好的生产设备”[11]。从现今的有关经济统计资料看,鲍莱报告书的看法绝非言过其实。
在鲍莱使节团提出日本赔偿中间计划至远东委员会付诸审议期间,指定赔偿工厂的工作也在同时进行。1946年1至10月间,占领当局先后指定389家军工厂、506家民间工厂及人造橡胶等企业为赔偿对象,命令指定赔偿工厂对现存设备、设施善为保管,等待拆除命令,为实施赔偿计划初步做好了准备。有关统计表明,迄1950年初,先后接到赔偿指定命令的工厂计1229家。[12]另一方面,当远东委员会审议“鲍莱中间赔偿计划”之时,美国政府的有关机构也在对“鲍莱中间赔偿计划”进行审议和修改,并于1946年11月17日公开发表《鲍莱最终赔偿报告书》。这样,到1946年末,美国及远东委员会已大体完成了对日索赔计划工作。然而在具体实施赔偿计划时却遇到了种种障碍,最终使日本的战争赔偿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