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后发生的经济危机如同大浪淘沙,战前战时成立的企业不得不接受一次洗礼,二流财阀铃木商店等一批企业退出历史舞台,而以三井、三菱为首的财阀垄断资本却在激烈的角逐中更加强大。30年代初期,日本确立了私人资本垄断体制。
卡特尔是资本垄断的一般形式,是同行业企业为维护垄断利润而达成的组织性合作,其主要活动方式和手段不是组织性兼并或资本集中,而是通过契约或协议,在生产数量、产品价格、销售区域等问题上达成一致,采取共同行动。一战前日本的行业卡特尔组织只有7个,活动也不是很频繁。1929年经济危机以后,卡特尔垄断加强,截至1932年,日本已有83个卡特尔,其中的48个卡特尔组织是在1930至1932年间成立的,重化学工业部门的卡特尔为64个。卡特尔的迅速发展,也是日本政府推行的产业政策的结果。为了缓和同业间过度竞争,控制物价下跌,日本政府在1931年4月接连颁布了两项重要法律:一是前述的《重要产业统制法》,它是推进大企业合作与联合的法律。二是《工业组合法》,它是强制要求中小企业加入卡特尔的法律,其对象包括生产火柴、酱油、砖瓦、玩具等日用生活品的企业。
相对于卡特尔,资本垄断的更高形态是行业辛迪加。一战后,日本若干行业部门都出现了少数垄断性大企业。例如,1931年(个别数字是1932年),钟渊等五家纺织厂的棉纱和棉布产量已分别占全国产量的46%和49%。王子、富士和桦太三家造纸企业占全国产量的87%。台湾、明治、大日本和帝国四家制糖企业占全国产量的63%。日本制粉和日清制粉两家企业占全国面粉生产的82%。浅野、小野田和盘城三家水泥制造企业占全国产量的62%。八幡制铁所一家占全国生铁产量的42%和钢材产量的53%。三菱等七家造船企业占全国产量的87%。日立、三菱、富士等五家企业生产的电机占全国产量的90%。三池等七家企业占全国煤炭产量的55%。足尾等五家企业的铜产量占全国的95%。东京电灯、东邦电力等五家企业的发电量占全国的61%。三井、三菱、安田、住友、第一劝业五大银行的吸收存款额和发放贷款额分别占全国的38%和30%。[5]
与行业部门的资本垄断相比较,康采恩级的跨行业财阀资本垄断进一步强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老牌财阀三井和三菱。[6]三井财阀,拥有持股公司三井合名,三井银行、三井物产、三井矿山、三井信托、三井生命、东神仓库六大直系公司和王子制纸、钟渊纺织、芝浦制作所、三越等十大旁系公司,下辖东洋棉花、东洋人造纤维、日本制粉、台湾制糖、郡是制丝、釜石矿山、台湾煤矿、上海纺织、汤浅电池、三信建筑、大正海上火灾以及富士制纸、日本制钢所等76家大企业,总资本额8.49亿日元。三菱财阀,拥有持股公司三菱合资,三菱造船、三菱制铁、三菱矿业、三菱商事、三菱银行、三菱海上火灾、三菱信托、三菱制纸、旭硝子、东山农事十大直系公司,日本邮船、明治制糖、麒麟麦酒等11大旁系公司,下辖三菱电机、三菱航空机、三菱仓库、富士电力等40家大企业,总资本额5.92亿日元。尽管与三井、三菱相比相形见绌,但同期其他财阀资本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1930年,安田的总资产为3.63亿日元,住友为1.88亿日元,大仓为1.49亿日元,川崎为0.96亿日元,古河为0.71亿日元。这样,进入30年代以后,日本真正进入了财阀统治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