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国际政治体系与日本(1 / 1)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协约国的胜利告终,英美主导下召开了凡尔赛媾和会议和华盛顿会议,从而确立了“盎格鲁萨克逊称霸”的战后国际政治新秩序。

1919年1月召开的凡尔赛媾和会议主要讨论了对德、奥等战败国的战后处理问题,并重新划分了欧洲各国的边界。会议期间,以西园寺公望为全权代表的日本代表团所关心的是日本在大战中猎取的权益得到追认,因此强硬要求会议承认日本接管德国在中国山东及赤道以北太平洋诸岛屿的殖民地权益,并以不满足要求日本将不加入国际联盟相威胁。出席会议的中国代表以中国对德宣战后中德两国旧条约自动失效为据据理力争。结果,会议没有对山东问题形成决议,日本的野心未能得逞。

1921年11月,历时三个月的华盛顿会议拉开序幕。会议的内容是讨论远东、太平洋地区问题以及海军裁军问题,会议的成果是签署了7个条约12项决定,其中包括:1921年12月13日美、英、法、日四国签订的《关于太平洋岛屿的属地、领地的四国条约》(简称“四国条约”);1922年2月6日美、英、中、日、法、意、荷、比、葡九国签订《关于中国问题的九国条约》(简称“九国条约”);1922年2月6日美、英、日、法、意五国签订《关于限制海军军备的华盛顿条约》(简称“海军裁军条约”)。由此,确定了美国主导下的战后远东及太平洋地区的国际政治秩序,亦称华盛顿体系。

在华盛顿条约体系中,与日本关联最大的是“九国条约”和“海军裁军条约”。

“九国条约”规定,承认中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支持中国通过渐进方式实现政治统一,同时各国要在门户开放、机会均等的原则下,采取统一步调应对中国提出的恢复关税自主权及取消治外法权等要求。条约还规定,日本将战时抢占的山东省权益归还给中国,并收回“二十一条要求”中第五部分的内容。这一条约否定了大战中日本在中国获取的新权益,反映了美英对日本扩张的警惕和限制。不过,条约未涉及日本在中国的其他既得权益的事实表明,维持现状、对日协调仍然是美英对日政策的核心。

“海军裁军条约”规定了主要强国拥有主力战舰的数量和比例,即美英可以各拥有主力战舰52.5万吨左右,单舰规模不得超过3.5万吨,舰炮口径不得超过406毫米。以此为基准,美、英、日、法、意五国主力战舰的比例是5:5:3:1.68:1.68。[5]这一条约意味着战后日本作为世界第三海军大国的地位得到了承认,同时也意味着美英事实上承认了日本在西太平洋地区的海上霸权,因此出席会议的日本全权代表加藤友三郎是以“欣然”的心情在条约上签字的。然而,日本军部的“扩军派”仍不满足,认为条约压制了日本的军备发展。此后直到30年代初期,日本军部“扩军派”与“条约派”势力的较量愈演愈烈,并对日本政局和财界产生了深刻影响。

战后国际政治体系的建立,在承认战后日本政治军事大国地位的同时,也规定了日本在美英联合称霸下的次强帝国地位。并且,值得注意的是,华盛顿会议后,英国以国际联盟的建立为由,宣布1902年以来的日英同盟关系不再继续。从政治学的意义上说,战后的整个20年代,是日本为突破限制、改变次强地位而养精蓄锐的蛰伏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