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亟待解决的海运问题(1 / 1)

“资产阶级社会的真实任务是建立世界市场(至少一个轮廓)和以这种市场为基础的生产。”[1]日本开国后,欧美商船纷至沓来,日甚一日地将工业品连同近代文明一起倾销日本,急剧地侵蚀瓦解着日本经济和社会。具体说来,欧美商人利用不平等条约,以雄厚的资本为后盾,把持日本的对外贸易权,在日本各开放港居留地上办商馆,推销商品,并掠取资源。强大的外国商船队频繁往来于日本沿海,与居留地上的外商结为一体,构成所谓“居留地贸易体系”。特别是1870年美国太平洋邮船公司开设横滨至上海支线后,完全压倒了日本传统海运业,使日本对外贸易形势更为不利。据统计,自1869年(明治二年)起,日本对外贸易连年入超,到1874年止,入超总额已多达5075万日元。[2]在1874年进出口贸易总额中,外商经办的比重竟占99.56%。[3]这种状况不仅直接打击了日本的传统产业,而且导致物价连年上涨,金银币大量外流。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明治政府成立伊始,便提出“殖产兴业”“富国强兵”口号,旨在加快发展国内产业,自强图存。但是,当时的经济基础薄弱,从海运业看,直到开国前,海运还完全依赖远落后于时代的和式风帆船。到明治政府成立后收缴各藩轮船时,全国不过有35艘轮船,15468吨,11艘洋式风帆船,2457吨。[4]这便是明治初年日本从事近代海运业的微薄家底。

明治初年,为了发展海运业,新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颁布有关法令,鼓励私人海运业。1869年2月,明治政府宣布,“今后直至百姓町人,皆准持有洋式风帆蒸汽船。”[5]次年3月,又颁布《邮政商船规则》,宣称“给持有洋式轮船者优厚照顾”[6]。

二是成立海运业管理机构。1868年1月,政府设立国内事务科(后改为国内事务局),负责京畿事务和“各地水陆运输”;同年闰4月,又在会计官下设立驿递司,负责水陆运输;1869年7月后,该机构两次归民部省管辖,又两次转归大藏省所属(即大藏省通商司及后来的驿递司)。及至1874午1月内务省建立后,驿递司由大藏省转入内务省,并改称驿递局,除负责水陆运输外,还掌管国内外邮便、国内商船等业务。

三是直接创办半官半民的海运公司。1870年1月,明治政府联合三井及大阪、东京商人,在通商司管辖下,建立“漕运公司”,包括2艘政府下放船在内,该公司共有轮船13艘,开辟东京到大阪每月三次的定期航线,因轮船破旧,经营不善,不到一年,便损失12万日元,次年遂告解散。1872年8月,明治政府两次联合三井、鸿池等富豪,新建半官半民的“日本邮政轮船公司”,将废藩置县后收缴的16艘轮船,以25万日元、15年还清为条件交给该公司使用,并发给该公司每年60万日元补助金;此外,还给予该公司承担全国贡米运输、邮便传送等专利。在政府的保护参与下,该公司开辟了东京、大阪、函馆、石卷等航线。结果也因经营不利等原因,发展前途暗淡。

可见,明治初年对海运业的管理和扶持,临时对策色彩浓厚,振兴海运业还必须有更加长远的战略考虑和更大力度的支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