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政府初建时,内政外交都面临着重重困难。国内的政治状况是,民心不安,农民**不断,旧士族反叛时有发生。经济上百废待兴,国家财政陷于“一金无储”状态。对外关系上,明治新政府成立后,为了得到列强的支持和承认,不得不承认德川幕府时期与欧美列强缔结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甚至在旧约基础上追加了对日本更为不利的新条款。治外法权,协定关税、最惠国待遇等不平等条约的主要内容,依然在各方面束缚着日本。仅就其中的关税率而言,《安政条约》所规定的日本对欧美国家的进出口税是值百抽五,这从当时的国际标准看也是相当低的,而实际上在明治初期的五年中,出口税率仅为3.022%,进口税率也只有3.46%,此外,尚有占进口总值1/10的商品免税。[2]这就严重地威胁了日本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至于欧美各国在日本的“居留地”,更是形成了一种“国中之国”的局面,这种情况与治外法权相结合,使日本民族深受外来的压迫。洋人在日本也和在旧中国一样,处于“上大人”的地位,他们的马车可以“在日本的大街上横冲直撞,即使轧死了人也毫不理睬扬长而去,日本巡警却不敢干涉”[3]。这些情况表明,在1871年岩仓使节团出访前,明治政府只是迈出了夺取政权、统一全国的第一步,在近代化道路上,还处在徘徊和摸索的阶段。
《共产党宣言》指出:“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4]明治政府的领导者们,从严酷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的社会矛盾中,业已意识到只有使日本迅速地走上西方的道路,才能“富国强兵”,否则就难以摆脱沦为列强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危机,新生政权也有得而复失的危险。但是,在外压下催生、脱胎于幕藩体制的明治新政府,对“内政如何改革?法律如何确定?政治上施行何种方略?外交上以何为标准……”[5]等一系列问题,认识上并不一致,实践上也缺乏经验。因此无法制定顺应时势和日本国情的大政方针,进而推进国内的改革。为此,伊藤博文、大久保利通、大隈重信等政府核心人物先后向政府建议,“派遣才智卓越精通外语且通晓我国内事务者,前往欧洲诸国及美国调查交际实况,条约缔结及诸税务所规则等”[6],以便与时俱进,制定和推行日本的发展规划。
明治政府在《派遣特命全权大使事由书》中,明确规定了岩仓使节团的出访任务:一是“借政体更新”,向各国政府“修聘问之礼”;二是为修改条约,“向各国政府阐明并洽商我国政府之目的与希望”,以便“依据万国公法”,“修改过去条约,制定独立不羁之体制”;三是“视察欧亚各州最开化昌盛之国体与各种法律规章等是否合于实际事务之处理,探求公法中适应之良法、调查施之于我国国民之方略”[7]。事由书还特别强调“内政外交,其成其否,实在此举”[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