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原始儒学,不管是孔子,还是孟子、荀子,都有一个共通的中心点,即“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其以修身为起点,然后扩展至“齐家”“治国”和“平天下”,兼具政治和道德属性。其中,政治原理和道德规范具有连续性。不过,日本早期儒学只是作为政治理念对日本政治产生影响,对当时日本人的道德几乎没有产生实际影响。
关于儒学对日本的影响,津田左右吉说:“儒教始终都是儒教,是中国的思想,是文字的知识,它并没有进入日本人的生活”,并明确指出,“虽然学者们一再喋喋不休地论说儒教道德,但日本人的道德生活绝没有受其支配”,“儒教的政治思想对日本人的政治实际也几乎没有什么影响”。[52]一些日本学者并不完全认同津田氏的观点。对于日本儒学在平安时代之前的影响,他们认为,“当时的儒教并不单是教养或个人信仰,还是政治理念、政治方策”,“是法律和制度的主要依据”。[53]后者的见解更值得重视。
如上所述,从思想角度来看,儒学是大化改新运动的指导理念,律令国家存在的重要基调之一也根植于儒学理念,这无需赘述。在奈良平安时代,统治阶级的儒学知识不仅是个人的教养,还影响日本政治,是官吏在政治上的行动支撑。白凤时代末期,元明女帝醉心于唐文化,认为政教的根本在于儒学。当时,筑前国守道首名和近江国守藤原武智麻吕等之所以插手农事,其精神支柱也是儒学。天平十五年(743),圣武天皇在实现自己的夙愿——建造卢舍那佛后,下达诏书说:“虽率土之滨,已霑仁恕,而普天之下,仍未浴法恩……”[54]虽然他是在表达兴隆佛法的愿望,但最终仍然承认作为政治原理的“仁”的儒学。圣武天皇和橘诸兄政权建造大佛,后来成为反对派攻击的靶子,据《续日本纪》记载,很多官吏和大学生“以朝廷路头屡投匿名书”。有的日本学者认为,这一事件是站在儒学思想立场上的时事批判。[55]淳仁天皇时代的藤原仲麻吕,著述了《镰足传》和《武智麻吕传》等家传性著作,试图谋求自身及家中嫡流的权威化。儒学的君臣观是上述著述的根本指导思想。神护景云三年(769),和气清麻吕阻止道镜即位,也是源于其儒学教养,这是公认的事实。一些日本学者认为,在平安时代初期,以文章经国思想为支撑的唐风化席卷朝廷,帝位不传子的历史现象,也是受唐风化影响的儒学思想的一种“日本式禅让”。[56]根据这些,可以说日本早期儒学已经超越了作为教养或文学知识的流行范围,对当时的现实政治产生了影响。
不过,津田氏有关儒学在道德领域几乎没有产生影响的观点,亦可谓卓见。当时的律令国家统治者,也尝试过把儒学的家族道德移入家族生活层面。通览律令条文可以发现,统治者设定了很多奖励对直系亲长行孝、严罚不孝的规定,同时还禁止自由通婚,即婚姻须经过双方父母同意,根据丈夫一方的单方面意见制定了作为离婚条件的“七出”,奖励妻子对丈夫单方面守节,这些都与以家父长式家庭为前提的婚姻规定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天平宝字元年(757)年四月,孝谦天皇发布诏令说:“古者治民安国,必以孝理。百行之基,莫先于兹。宜令天下,家藏《孝经》一本。”但是,如果通过《万叶集》中的和歌来考察在日本人家族生活中实际发挥作用的道德思想,即便说律令条文中体现出的家族道德思想是不具有现实意义的一纸空文,也不为过。在《万叶集》和歌中,罕见强调卑属对尊长的片面奉公和妻子对丈夫的单方面守节等儒学家族道德的影响。《万叶集》收入的四千五百首和歌大半部分都是恋歌。这些恋歌在道德上无条件肯定男女之间的爱情。当面对亲子关系和男女恋情必须二者取其一的时候,多数日本人会毫不犹豫地舍弃前者而选择后者。如《万叶集》卷十三中的和歌说:“不愿告阿母,此心已隐藏,愿随君处去,不论到何方。”卷十四中的和歌说:“矶畔骏河海,葛藤长海滨,我今恁信汝,违背我双亲。”一些日本学者认为,访妻婚和母系继承是古代主要的家族形态,[57]虽然日本律令继承了已经确立了家父长制的中国法制,有关中国家父长制式的规定也随处可见,但这些条文对当时日本人的实际生活几乎没有约束力量。[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