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日本早期的儒学 第一节 圣德太子《宪法十七条》(1 / 1)

伪作?

在日本,最早把中国儒家的政治社会思想应用到日本政治制度之中的,是圣德太子。他在推古天皇十一年(603),制定了以儒家德目(德、仁、理、信、义、智)命名的冠位十二阶制度。最早根据大陆传来的思想进行理论思考的日本人,也是圣德太子。他在推古天皇十二年(604)制定的《宪法十七条》,是日本最早的理论思想著作。自吉野朝僧人玄惠著《圣德太子宪法注》以来,关于《宪法十七条》的注释、考证和研究成果可谓汗牛充栋。不过,关于《宪法十七条》的伪作说、成立年代、“法律还是道德训诫”、“思想基调或主旨为何”等问题,学者之间仍未有一致见解。

江户时代的狩谷棭斋最早提出伪作说。他对《宪法十七条》的作者是圣德太子的说法提出怀疑。这一怀疑被明治时代的榊原芳野继承。在研究《古事记》和《日本书纪》方面取得划时代成就的津田左右吉认为,以大化改新以后的官僚政治制度为基础才开始使用的“国司”“百卿群僚”等名词,却出现在《宪法十七条》中,不符合太子时代的社会现实,由此断定《宪法十七条》是《日本书纪》的编者所作。[1]津田的伪作说,遭到坂本太郎、泷川政次郎等人的反对。[2]还有许多历史学者指出,6世纪末至7世纪初已经存在从中央派遣到地方上的国司的前身,如西日本的“凡直国造”。[3]也就是说,津田认定大化改新之前不存在“国司”,是没有确凿根据的。在当今学界,赞同津田伪作说的人是少数派。虽说《宪法十七条》有被《日本书纪》编者篡改的可能性,但姑且可认为是圣德太子所作。

关于《宪法十七条》的主旨(中心思想或思想基调)为何,学者之间的意见尚不一致。正如学者们在《宪法十七条》的各样注释中,关于出典的考证所显示的那样,它除了直接或间接地借用很多中国古典尤其是儒家、法家、道家典籍中的语句外,还流淌着佛教思想。如关晃认为,《宪法十七条》“从极多的汉籍、佛典中摘引语句而形成文章,它并没有非常明确的统一思想,很难把它看成是太子据自己立场的全新创作”。[4]村冈典嗣和大野达之助等则认为,《宪法十七条》以佛教为中心(根底),兼取儒家和法家思想。[5]也有学者认为它的基调是儒学思想。例如,津田左右吉在《日本上代史研究》中说:“从内容来看,作者应该属于儒家系统。”[6]井上光贞说:“《宪法十七条》虽然也吸取了佛教,但它是以儒教和法家思想为二支柱的官吏训诫。”[7]《宪法十七条》确实体现出受到儒、法、道、佛的影响,上述诸说当然都能找到相应的根据。因此,要判断《宪法十七条》的中心思想或思想基调——流淌于其中的内在精神,绝非易事。笔者认为,以儒学思想为《宪法十七条》的基调的观点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