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波茨坦公告》与日本维护“国体”(1 / 1)

1945年5月德国法西斯投降,日本军国主义也面临着灭亡的命运。但是,日本政府依然企图顽抗。6月8日日本御前会议确定了《战争指导大纲》,鼓吹“举国一致”,“要以七生尽忠的信念为动力……实现征战目的”,进行“皇土决战”。另一方面,又想通过外交途径转变形势。[2]同年6月18日日本最高战争指导会议作出决定,试想延长日苏中立条约,使苏联保持中立,并委托苏联进行斡旋,但最终遭到了苏联的拒绝。7月17日—8月1日美、英、苏三国首脑在柏林郊外的波茨坦举行会议,共同商讨战后欧洲处理问题。期间的7月26日美、中、英三国首脑联合署名发表了《波茨坦公告》(也被称作共同宣言)。其中明确宣布:

“吾等……代表数亿国民,一致协议给予日本国以结束此次战争之机会。……德国对崛起的世界自由人民力量之无益的而且无意义的抵抗之结束,已对日本国民极其明白地显示了先例。……吾等军事力量的最大限度的使用,将意味着日本国军队不可避免的而且完全的毁灭,同时也意味着日本国本土的完全毁灭”。

“吾等认为,不从世界上驱除不负责任的军国主义,则不能产生和平、安全与正义的新秩序,故而,欺瞒日本国民,使之犯有参与征服世界之举者的权力和势力,必须永远铲除”;

“在建设上述新秩序,并确认日本国实施战争之能力被粉碎之前,为确保实现吾等在此所指出的基本目的,要占领盟国所指定的日本领域内的若干地点”;

“必须履行《开罗宣言》的各项条款,日本国的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及四国和吾等所决定的各小岛屿之内”;

“吾等要求日本国政府立即宣布整个日本国军队无条件投降,并提供与上述行动之政府诚意相适当的而且充分的保障……”。

最后,公告明确宣布:“日本国除了上述选择之外,只有迅速而完全的毁灭”。[3]

《波次坦公告》是盟国敦促日本投降的文告,也是二战结束后盟国对日本进行改造的基本方针。

7月27日,日本政府得悉《波茨坦公告》之后,紧急召开最高战争指导会议,外相东乡茂德主张:应缓和盟国自《开罗宣言》以来所坚持的对日无条件投降的主张,并根据战争的实际情况,对盟国进行有条件的“和平交涉”。他主张暂且不要明确表示国家态度,但要加紧对苏交涉,并在看清苏联态度之后,再行采取措施。[4]首相铃木贯太郎表示认同,但陆相阿南惟几等人坚决拒绝《公告》,并在随后举行的政府与统帅部的情况交换会上,迫使铃木首相改变了先前的态度。28日铃木首相在会见记者时表示:“政府不认为(公告)有任何重大价值,只能不予理睬。吾等唯有誓将战争进行到底”。[5]也就是说,面对即将崩溃的历史命运,日本政府依然企图进行战争。

8月6日美国B—29型轰炸机在广岛投下第一颗原子弹,市民死亡9—12万人。8月8日苏联对日宣战,在中国东北发起全线进攻。8月9日美国空军在长崎投下第二颗原子弹,又造成了多达6—7万人的死亡。[6]同日日本政府连续举行各种会议。但是,议论的主题,依然是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条件问题。

根据《波茨坦公告》的要求,二战结束后日本军国主义势力将受到清洗,战争罪犯要得到惩处,而把国民推向侵略战争的日本政府也将难逃其咎。这对于日本的统治阶级来讲,显然是致命性的冲击。因此,如何缓解这种冲击,保存或维护现有统治阶级的权力和地位,则成了当时日本国家统治所面临的大事。

1945年8月9日日本首相、外相、陆相、海相和陆军参谋总长、海军军令部长,举行所谓“六巨头会议”,继而又举行临时内阁会议。但是,会议期间依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东乡茂德主张:在“理解不包括要求改变天皇的国法地位”的情况下,接受《波茨坦公吿》,而陆军方面则主张:除了天皇问题之外,还要把日本自主撤退军队,自行在国内处理战犯,以及盟国不实施保障占领等等,作为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条件。[7]当天午夜,日本政府要员又在皇宫的地下防空洞内举行御前最高战争指导会议。经过喋喋不休的争吵之后,铃木首相请求天皇裁决,天皇采纳了东乡茂德的意见。

8月10日日本政府通过瑞士、瑞典政府,向美、中、英、苏四国发出电文,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言称“帝国政府在理解对本邦之共同宣言所列举的条件中,不包括要求改变天皇之国家统治大权的情况下予以接受”。[8]也就是说,日本政府所关心的“并不是国民的命运,而只有国体如何”。[9]

8月11日,美国国务卿贝尔纳斯(Byrnes,J.F)作出答复:(1)“从投降之日起,天皇及日本国政府之统治国家的权限,将被置于为了实施投降条件而采取认为必要之措施的盟国最高司令官的限制之下”;(2)“日本国之最终的政治形态,应遵循《波茨坦公告》,依据日本国国民自由表明的意愿而决定”;(3)“盟国军队在完成《波茨坦公告》所揭示的各种目的之前,当驻留在日本国内”。[10]这种答复实际是回避了日本的“国体”问题,但为保存天皇留下了余地。[11]

8月14日日本政府通过驻瑞士公使,向美、英、中、苏四国发出通告:

“(1)天皇陛下将发布关于接受《波茨坦公告》之诏书。(2)天皇陛下准备对其政府和大本营,予以并保障在为了实施《波茨坦公告》所必要的条款上签字的权限。天皇陛下还准备命令日本国所有的陆、海、空军官宪及其指挥下的一切军队终止战斗行为,交出武器,并准备发布盟国最高司令官为实施前述条款所要求的命令”。[12]

次日日本政府发布天皇《终战诏书》。内称“朕深鉴世界之大势与帝国之现状,拟以非常之措施收拾时局,于兹告尔忠良臣民,朕将命令帝国政府,对美、英、中、苏四国,通报接受其共同宣言之旨”。继而又称“抑谋求帝国臣民之康宁,共享万邦共荣之乐,乃皇祖皇宗之遗范。朕之拳拳所措,往昔所以对美英两国宣战,实亦出于冀希帝国自存与东亚之安定也。排斥他国主权、侵犯他国领土,本非朕之志也。然交战已历四载,尽管朕之陆海将士英勇奋战,朕之百官有司励精图治,朕之一亿人庶各自奉公,以尽其善,但战局依然未能好转,世界之大局也于我不利,复加敌人使用新式残忍之炸弹,频频杀伤无辜,残害之所及,实不可测,继续交战,终将不仅招致我国民族之灭亡,且将延及破坏人类之文明,倘若如斯,朕将何以保护亿兆赤子,何以谢陈皇祖皇宗之神灵焉,是乃朕之命令帝国政府接受共同宣言之所以也…”。[13]

日本政府的通告和天皇的《终战诏书》,是对《波茨坦公告》的答复,但值得注意的是,通告和天皇诏书的内容都是“终战”,而不是《波茨坦公告》所要求的投降,特别是天皇《终战诏书》,不仅否认以其为首的日本政府所策划和发动的侵略战争,而且公然声称“每当念及战死沙场,以身殉职而死于非命者及其遗族,则是五内俱裂,且对负伤、蒙难而失去家业者之生存深为轸念”,“欲为万世开启太平”。[14]

8月15日东乡茂德又通过驻瑞士公使,向美、英、中、苏四国发出电文,内称“鉴于《波茨坦公告》之占领目的,惟是保障完成《波茨坦公告》所揭示的基本目的,故而希望四国信赖我帝国政府有诚意实施有关条款,考虑使我帝国政府得以顺利完成职责,并避免无用之纠纷”。因此,电文要求:“(1)关于盟国舰队或盟国军队进入日本本土问题,由于日本方面也要有所准备,请切实考虑预先通报预定之事;(2)请切实考虑将盟国所指定的日本国内之占领地点,限于最少数量,并将东京排除在选择占领之外,而派驻当选地点之兵力也限于象征的程度”。随后又称:“解除武装不仅与海外三百余万军队有关,而且直接触及日本官兵之名誉,乃是最为敏感而困难的问题,我帝国政府对有关实施也最为忧虑,作为期待有效实施的最好方法,希望根据天皇陛下的命令,由我帝国军队自行实施,盟国接受其顺利实施之结果而引渡武器”。[15]

也就是说,日本政府在接受《波茨坦公告》问题上,一直企图附加条件,不想无条件投降。这些条件虽然没有完全成为事实,但其维护“国体”和保留天皇的意图却是始终如一的。后来,吉田茂也说:“关于皇室在日本战败时的存在方式问题,《开罗宣言》表示认从日本国民的选择,(日本)在接受《波茨坦公告》时,也表示了同样的宗旨”。[16]

这里应该指出的是,在日本维护“国体”和保留天皇的问题上,当时的美国政府与日本是不谋而合的。当年起草《波茨坦公告》的美国副国务卿格鲁(Grer,J.C),在同年5月末便向杜鲁门总统建议:如果以立宪君主制的形式来保存日本的天皇制,则有可能促使日本早日投降。他认为,日本的天皇只是被军阀所利用,实质上没有什么力量,只是一种象征,如果肃清军阀势力,那么,天皇对于日本的非军事化和民主化来讲,并不是一种有害的存在。他主张让日本作“军事的无条件投降”,而“不是作否定君主制的无条件投降”,[17]并强调日本的早日投降可以减少美国士兵的伤亡,并希望在苏联对日本参战之前结束战争,把日本置于已经预料到的战后美苏对立的位置上。[18]7月2日美国陆军部长史汀生也向杜鲁门提出了同样的意见。因此,7月23日杜鲁门总统作出了不触及天皇制的决定。[19]从而迁就了日本政府的要求,最终使日本实现了维护“国体”和保留天皇的目的。

同年8月17日天皇对东久迩稔彦亲王训示:“令卿组阁,应尊重宪法,以诏书为基准,统制军队,维持秩序,努力收拾时局”。[20]这一训示实际是提出了三项任务。一是要遵照战前的《大日本帝国宪法》,维护以天皇为中心的日本国体;二是要以《终战诏书》为准,办理“终战”事宜;三是要防止民众运动,维护现有的政治统治。因此,东久迩内阁上台伊始,便制定了《整顿和扩充警察纲要》,准备把已有的9万余名警察扩大一倍,并从旧陆军大学和海军大学以及宪兵队中选拔骨干。8月28日又制定了《关于处理言论、集会、结社的方针》,依然企图按照战前的《治安警察法》,严厉取缔反对国体的团体和言论。内务相山崎岩公开扬言:“管束思想的秘密警察现在还继续活动,对于进行反皇室宣传的共产主义不容赦免……。主张政治形态变革,特别是主张废除天皇制的共产主义者,应依照治安维持法予以逮捕”。[21]充分反映了东久迩内阁力图维护天皇制以及抵制改造的态度。

但是,历史毕竟已经揭开了新的一页。10月4日“盟总”发布《关于废除对政治、公民、宗教自由限制的备忘录》,要求立即释放包括日本共产党在内的政治犯;废除特高警察;废除《治安警察法》和《治安维持法》等13种旧法令,以及解除对政治、民权及信仰自由的一切限制。日本国内谴责皇族内阁的呼声也非常强烈。在这种情况下,东久迩内阁不得不于10月5日辞职。然而,极力维护“国体”却一直是战后初期日本政府的首要任务。

此前的9月2日日本政府代表重光葵等签署投降议定书之后,横滨终战联络委员会委员长铃木九万,从美国占领军副参谋长马歇尔少将手里,得到了一份由占领军总司令麦克阿瑟签署的《告日本国民书》。内称:(1)将日本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权限,概行置于最高司令官之下,实施军政,并以英语作为公用语;(2)违反投降文书、布告者,将受到军事法庭惩处;(3)将“军票”作为法定货币使用。[22]

上述文件是事前准备好的,如果得以实施则意味着日本政府保存“国体”的失败。因此,铃木感到惊愕,要求“尊重日本政府”的意图,并立即向外务省作了报告。当日,东久迩内阁召开紧急会议,并向横滨派出了终战联络事务局长官冈崎胜男,再次向马歇尔请求不要发布《告日本国民书》。次日清晨,外相重光葵和冈崎胜男,为了进一步请求中止“军政”,又专门拜访了盟军司令麦克阿瑟。重光葵言称:“根据我个人的信念,我理解占领军要求实施《波茨坦公告》,而且要满意地实施。如果是这样,那么通过日本政府实施占领政策,岂不是最为实际吗?如果占领军连日本政府都不容许存在,而自行其事的话,其结果也许会发生什么事情。但这个责任不在日本政府,而应归于占领军”。[23]重光葵“也许会发生什么事情”的说法,多少带有裹胁的味道,但是恰好吻合了麦克阿瑟的心理状态,亦即进驻日本本土之前,麦克阿瑟担心日本残留的军队进行顽固对抗。而美国政府也没有作出否定天皇制的对日政策,因而美国占领军没有对日实施“军政”,而是采取了“间接统治”,也即通过日本政府发布种种命令。

美国对日“间接统治”和日本政府维护“国体”,实际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这从当时的日美关系来讲,虽然带有巧合的因素,但是对于战后的日本来讲,其意义却是非同寻常的:

其一,“间接统治”和维护“国体”并非只是统治形式,而是保存了日本政府的统治职能,维护和保存了日本原有统治阶级的权力和地位。其二,“间接统治”和维护“国体”实际是对民主势力要求废除天皇制的压制,并从根本上决定了战后日本国家的基本性质。其三,维护“国体”、保留天皇,也就等于维护和保存了旧的传统习惯和思维方式,特别是天皇《终战诏书》所说的:“谋求帝国臣民之安康,共享万邦共荣之乐,乃是皇祖皇宗之遗范”,“往昔之所以对英美两国宣战,也实为出于冀希帝国之自存和东亚之安定”等等,更对战后的日本政治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日本学者也称:重光葵避免“军政”的功绩是极其重大的。“一旦实施军政,则将形成征服与服从的模式,任何事情都必须服从征服者”,“间接统治”则“多少留下了交涉的余地”并使日本保存了“按照政府的作风来考虑处理问题的可能”。[24]

由此可见,极力维护“国体”和保留天皇,实际是日本统治阶级在战后初期所作出的首要选择。它决定了战后日本国家的基本走向,决定了日本统治阶级的政治思想和思维方式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