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有的日本学者认为:“由于岛津氏侵略琉球,‘琉球王国’的性质,与以往根本不同了。首先,岛津氏于1611年(庆长十六年)发布《十五条规定》,掌握了首里王府的贸易权。此外,以‘国王’为首的摄政三司官就任时,要提出申请并使之宣誓忠诚,且每年附有缴纳名为仕上世的义务。而且派遣在藩奉行以下的官员,使之指挥、监督首里王府的政治。也就是说,1609年(庆长十四年)以来,‘琉球王国’已服从岛津氏的实质性的统治”。[100]
此外,佐藤三郎氏在《近代日中交涉史研究》一书中言称:“庆长十四年的征服之后,幕府将〔琉球〕全岛123000石给予岛津氏,岛津氏将与论岛以北计35000石收为直辖地,将以南的88000石,以每年缴纳8000石地租为条件,承认琉球王统治,代之以经常发布法令干涉琉球内政,并在岛内的主要之地,经常派驻藩吏,指导监督其内政。其结果是强化了日本对琉球的权威,新国王继位之际,岛津氏接受幕府命令给予册封,琉球王必须向岛津氏派遣谢恩使表示忠诚之外,还向幕府派遣谢恩使……”等等。[101]
这里,本书试想就此提出两点疑问。其一,关于琉球国王就任时,要向萨摩“提出申请”的说法,似乎与琉球国史的记载有所不同。据《中山世谱》专门记述日琉关系的附卷(尚宁王条内)记载,泰昌元年(1620年)“为禀报尚宁王薨、尚丰王即位事,遣法司毛氏读谷山亲方盛韶到萨州。翌年回国”。[102]对此,第三部琉球国史《球阳》,在尚丰王条内又作了更为详细的附记,内称:“先王尚宁无有生男育女,王之亲族、法司、群臣相议,擢尚恭公浦添王子以为世子。已以其事奏闻萨州太守家久公,已登世子位。泰昌元年,尚宁王薨,世子尚恭公九岁,不能治国教民。由是,法司官毛凤朝读谷山亲方盛韶,与同僚相议曰:世子尚恭公幼稚,不能任国政、举贤退不肖。先以其父尚丰公中城王子朝富举登宝位何如?同僚尽心极思曰:公之所言诚是也。然而事已奏于萨州,如何可易?毛凤朝曰:今奉尚丰王即位而后,予赴萨州启奉此事。若事有不成而责咎之罪,则不管〔关〕同僚,予身甘受而已。三法司相议,招集群臣,嘱以丰王登极缘由。群臣佥以心服,即请尚丰王登极位……。于是乎,盛韶赴萨州,启奏太守家久公。泰昌二年,太守公遣川崎骏河殿,与凤朝同来球阳,进香于尚宁王,亦庆贺〔尚丰〕王即位”。[103]
同样,崇祯十三年(1640年)尚丰王逝世、尚贤即位,《中山世谱》附卷也只是记称:“本年,为讣闻尚丰王薨事,先遣潘氏……五月到萨州,本年回国。”“本年,为禀明尚贤王即位事,遣尚氏具志川王子朝盈……七月到萨州。翌年十一月回国。”[104]此外,别无其他记载。由此可见,琉球王的承嗣,当是向萨摩“禀报”“启奏”或“禀明”,也即报知萨摩岛津氏而已。
其二,所谓琉球新国王继位之际,“岛津氏接受幕府命令给予册封”的说法,也当另行明辨。日本德川幕府末期成书的《通航一览》卷七“琉球国部”记载:“宽文九己酉年(1669年)七月十一日,松平岛津光久请示中山王袭封,旨命任从旧例”。随后,又以小字体补充记载:“前王尚质去年卒,世中(子)尚贞今年袭封。然如前册所载,中山王卒,岛津氏先命袭封,而后进呈此意,是为旧例。此次请示袭封,不知何故。前后无复此事。”[105]
上述记载,或许正是所谓岛津氏接受幕府的命令,“册封”琉球王的依据。然而,有如前述,专门记载日琉关系的《中山世谱》附卷中,并无琉球世子通过岛津氏向幕府请求册封的记载。《通航一览》所谓“岛津氏先命袭封……是为旧例”,当是先命琉球世子沿袭旧例、继续向中国皇帝纳贡称臣之意。如《中山世谱》附卷一记载:“万历己酉(1609年),安赖扈从尚宁王在萨州,(岛津)家久公遣伊势兵部少辅镰田左京亮曰:中国若闻中山为我附庸,嗣后不可以为贡,当早遣安赖以为纳款云。由是……翌年正月二十日,安赖为体恤遭难,兼续修贡职事,奉命为王舅……坐驾楷船,入闽进京。辛亥夏,事竣回国,即赴萨州复命。又赴骏府,以闻将军家康公而回国”。[106]也就是说,萨摩岛津氏入侵琉球后,依然认从琉球对中国的臣属关系,认从琉球国王对中国皇帝纳贡称臣的旧例,唯是基于自身的利益和入侵的背景,而附加了认从和责令的成分。如《中山世谱》记载,尚宁王逝世后,天启元年(1621年)琉球“为谢尚封王即位事,遣尚氏久米中城王子朝贞七月到萨州”,[107]而翌年则向中国“遣王舅毛凤仪……等,奉表贡马及方物,并以尚宁王讣告,兼请袭封”。[108]由此可见,岛津氏受命“册封”琉球王的说法,并不准确。此外,《通航一览》“琉球国部”卷七所收录的、中山王尚贞于日本宽文十年(1670年)致幕府大老酒井的书简中所谈到的:“抑去岁吾萨州之太守光久,奉台命而令予嗣琉球国王之爵位……”云云,[109]也不等于“册封”。而且,这封书简的落款是“中山王尚贞”,其可信程度也是值得怀疑的。因为据琉球国史《球阳》记载,尚贞王在位期间正是“萨州以国王改称国司”之时。[110]
其三,关于岛津氏派遣在番奉行“指挥”首里王府政治,或所谓对琉球进行“实质性统治”问题,这涉及萨摩藩是否拥有统治琉球的权限和事实依据。对此,人们从《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四卷外交编的解题中可以看出,作为编者的下村富士男氏,似在力图论证萨摩领有琉球的依据。其中写道:“刚进入十五世纪,室町幕府的足利义教将军,便将琉球加封给萨摩的岛津忠国,琉球国王对幕府三年一贡,对岛津氏也缴纳贡物”。阿弥陀佛,幸而下村氏没有走得更远,随后又加上了“然而,这种关系不是持续性的,至室町末期中断”。[111]从历史年表上看,足利义教成为幕府将军应是1429—1441年,而不是“刚进入十五世纪”。至于岛津忠国被补任为日向、大隅、萨摩三国守护之职,有如前述,是为日本应永三十二年(1425年),但没有将琉球一并加封给岛津氏的记载。[112]
进而,下村氏又称:“以后,就幕府对萨摩藩主岛津氏的领知判物而言,则是‘配给’琉球国。例如宽文四年(1664年),四代将军家纲致(萨摩)藩主的领知判物中记载,萨摩、大隅两国并日向诸县郡之内,合计六十万五千余石。此外,琉球国十二万三千七百石(另有目录),依先前宽永十一年(1634年)八月四日判物之旨,业已配给,可如件全然领有统治之。其目录载有琉球国诸岛十五岛,石额十二万三千七百石。琉球国和萨摩、大隅、日向诸国,同时被记作领地”云云。[113]这可以说是一段相当明白的解释。但是,在现今出版的《大日本古文书·岛津家文书》中,却没有下村氏所说的那种“领知判物”。而下村氏在论证这一重大问题时,也没有注明所据资料出处。历史研究者有一种“打破砂锅纹〔问〕到底”的职业追求,论证这么重要的历史问题,不能明确标出所据原始资料出处(其他事项有所标注),显然是不够严谨的。
此外,仲原氏在论证这一问题时也说:“平定琉球的消息,被传到骏府和江户。〔同年〕七月七日,德川家康便迅速表示出将琉球给予家久之意”。然后,则称“以下文书可以为证”。其内容是:“报告琉球迅速平定,系尔之功。因尔进呈彼国,命尔益加处置。”[114]这是仲原氏用来作证的文书。但不知是仲原氏的记述有误,还是排版印刷有误,上述用来作证的文书日期却是“庆长十四年七月五日”,与仲原氏的记述相差两日。而且,上述《岛津家文书》中,依然没有这样的文书。对此,笔者感到疑惑不解,何以如此重要的历史文献,竟然找不到出处?退而言之,即或有过这一文书,似也不能说明琉球变成了萨摩的领地,因为只是让其“益加处置”而已,并非“封土”。再者,前述三木氏在《萨摩岛津氏》一书的年表中也称:1609年7月7日“家康奖赏家久平定琉球之功,授予琉球。秀忠也赐书嘉奖”云云。[115]从其主要依据来看,是为《萨摩旧记杂录》。但这部《杂录》是从日本文化年间(1804—1817)由萨摩藩士伊地知季安开始编集,时至1897年由季安之子季通完成的。[116]而这个过程,恰是经历了中日关于琉球归属问题的交涉,很难认为是价值很高的史料,而且《岛津家文书》中,也没有明确此种内容的文书。
现今出版的《大日本古文书·岛津家文书》中,收录了有关萨摩入侵琉球的文书。如庆长十四年七月五日,德川秀忠致书岛津义久,内称“派遣兵船至琉球,征讨捕获彼党多人,乃至彼国王降服、三司官以下近日到岸,实为稀有之事,详情告诸本多佐渡守〔正信〕”。[117]同日,德川秀忠又致书岛津义弘,所谈内容基本相同。[118]这说明岛津家久入侵琉球,确实得到德川秀忠的嘉奖。但是,在此前后,没有“大御所”(德川家康)把琉球给予岛津氏的信件或文书。同年七月十三日,家康近臣本多正纯〔正信之子〕致书岛津家久,内称已将所报用兵琉球之事,“一一恳达上闻,大御所感到欣慰,心情甚好……谓为远渡异国,无与伦比,功劳非浅,料君理当满足。琉球之事,有给予之意,将遣内书,君之声誉实在莫过于此。进一步呈报彼地情况,是为肝要”云云。[119]这是现今可以查到的有关文书。据此,所谓七月七日德川家康把琉球给予岛津家久,岂不是与这一原始文书的日期相矛盾么?
再者,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德川家康在给岛津家久加盖“黑印”的书简中谈道:“告诸琉球可被领有统治之意,理当祝贺,送来佛桑花、茉莉花及硫黄千斤、唐屏风、绸缎五匹,欣慰也。”[120]这是否就是日本学界所说的“领知判物”,也即让岛津氏可以领有琉球的文书呢?笔者不敢妄加结论。唯是以为:关于萨摩领有琉球(除了割占五岛之外)的说法,实在纷纭。有谓庆长十四年(1609年)七月德川家康给予岛津氏的;有谓同年五月下旬,“岛津义弘向本多正纯报告平定琉球,从家康那里得到作为自领的非正式的许可”的;[121]有谓宽永十一年(1634年)八月“配给”的;有谓宽永十二年(1635年)幕府发给“领知”的;有谓宽文四年(1664年)“配给”的;还有所谓庆长十四年七月,“征夷大将军德川秀忠赐教书于〔岛津〕家久,褒奖其功,以琉球为岛津氏之附庸”的。[122]总之,五花八门,似乎没有明确的、可为学界共认的原始文书为证。
对于上述情况,本书认为不能不考虑当时的历史背景:其一,明代的中国,在东亚是一先进的封建大国,萨摩入侵琉球前后,国力尚未衰竭。而当时的日本幕府也确有利用琉球恢复对中国贸易的意图,前述幕府致福建巡抚转呈中国皇帝的书信可以为证。但在正式递交的书信中,又删去了“琉球称臣”的内容。这说明幕府在处置琉球问题上有所顾虑,更不要说宣布萨摩统治琉球了;其二,当时的中国政府,对于萨摩入侵琉球并非不闻不问。据《中山世谱》记载,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冬,“王遣王舅毛凤仪、长使金应魁等驰报兵警,致缓贡期。福建巡抚陈子贞以闻”。[123]《明史》记载:万历“四十年,日本果以劲兵三千入其国,掳其王,迁其宗器,大掠而去。浙江总兵官杨宗叶以闻,乞严饬海上兵备,从之”。[124]这说明在萨摩入侵琉球之后,当时的中国政府对于日本已有戒备。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尚宁王遣使,告诸日本有取鸡笼山(台湾)之谋,明神宗又“诏海上警备”。[125]天启二年(1622年),琉球世子尚丰遣使“以尚宁王讣告,兼请袭封”,四年(1624年)福建布政使则奉旨,“仍遣卫指挥萧崇基赍登极及大婚之诏”前往琉球。[126]稍后,天启五年(1625年)尚丰遣使乞封。崇祯元年(1628年),又是派遣卫指挥闽邦基,赍诏至琉球国。[127]这连续进行的海上警备以及派遣武官出使琉球,对于日本幕府和萨摩不能说没有影响。这恐怕也是前述萨摩入侵琉球后,幕吏本多正纯告诸岛津家久,德川家康“将遣内书”,但又没有明确将琉球给予萨摩的根本原因。
再者,萨摩入侵琉球时的日本,适值德川幕府创建不久,德川幕府对于萨摩藩也有戒备。这是因为1600年在美浓(今歧阜县)关原,德川家康率“东军”七万,与石田三成等诸侯大名的“西军”对阵之际,岛津义弘站在石田一边,是为“西军”成员。后来“西军”崩溃,岛津义弘(家久之父)被迫隐退,将家嗣让给三男家久(时称忠恒)。[128]这说明岛津家与德川家康曾有前嫌。时至日本庆长十九年(1614年)、元和元年(1615年),德川家康的势力最终制服反对派后,国内的政治形势得以稳定下来。但在各地诸侯领地的配置上,也极尽苦心,务求“亲藩”(本家)、“谱代”(家康的嫡系部下)的领地,与“外样大名”的领地相互交错,以利于钳制。而所谓的“外样大名”,则是“关原之战”后臣服于德川家的诸侯大名。内中的岛津氏(萨摩藩),更可谓是德川幕府防范的重点。元和元年(1615年),德川家康还专门在伏见城召见各地诸侯大名,向他们宣布了不得私自联姻、不得构筑新城、没有幕府命令不得向藩外出兵等十三条法规。[129]可见,这也是德川幕府极力避免“外样大名”势力膨胀的手段。从现今保存的岛津家的古文书来看,当年萨摩入侵琉球后,似也没有向幕府如实呈报其掠夺的金、银、珍宝,而只是呈报了入侵的简单过程。[130]这可谓也是两者相互“谨慎”的表现。因而,所谓萨摩领有琉球的说法或依据,依然是个有待考察的课题。
总之,1609年萨摩入侵琉球后,改变了以往的日琉关系,使之从对等关系变成了以强凌弱的关系,并使琉球王国受到了萨摩藩的制约。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琉球王国的独自体制。时至日本明治维新政权建立后,日本外务省官员森山茂在1874年3月向外务卿提交的《琉球藩改革之议》中,依然提出必须改变琉球“父皇母清”“一国奉二帝”的状况,以及废除摄政三司官等称呼,将琉球进一步归内务省管辖等意见。[131]这虽说是后话,但这正好“反证了当时琉球并未实际归属于日本,因此森山茂才建议必须造成琉球归属于日本的诸种形式”。[132]
注释
[1]参阅宫城荣昌:《琉球の历史》,第70、74页。
[2]见《琉球史料丛书》第五,附卷部分,第4页。
[3]见宫城荣昌:《琉球の历史》,第95页。
[4]见《东恩纳宽淳全集》第2卷,第一书房发行,1978年版,第17页。
[5]同上。
[6]《琉球萨摩往复文书案》,《岛津国史》卷一八。见宫城荣昌:《琉球の历史》,第96页。
[7]见宫城荣昌,同上书,第96页。
[8]同上,第96页及《东恩纳宽淳全集》第2卷,第17页。
[9]见《东恩纳宽淳全集》第2卷,第17页。
[10]同上。
[11]见《东恩纳宽淳全集》第2卷,第17页。
[12]同上。
[13]同上,第18页。个别文字、断句,稍有改动。
[14]同上,第18页。
[15]同上。
[16]同上。与此同时,东恩纳氏还谈道:日本永正十三年(1516年),备中莲岛的三宅国秀欲征琉球,并在萨州的坊津整备舟师,萨摩岛津忠隆向幕府请命讨之。“如果当时一般承认琉球纯然是岛津氏的附庸国,那么〔三宅国秀〕有胆量在岛津领内整备军旅吗?”见同上书,第16页。
[17]见宫城荣昌:《琉球の历史》,第94—95页。
[18]同上,第95页。
[19]见《东恩纳宽淳全集》,第2卷,第18—19页。内中所谈到的《通航一览》是1853年由德川幕府大学头林炜主持编纂的。
[20]参阅《东恩纳宽淳全集》,第2卷,第18页。
[21]见同上书,第19页。
[22]见三木靖:《战国史丛书10·萨摩岛津氏》,新人物往来社1972年版,第267—268页。
[23]见大城立裕:《冲绳历史散步》,第62—63页。
[24]见宫城荣昌:《琉球の历史》,第106—107页。
[25]见《比嘉春潮全集》第1卷,第554页。
[26]见三木靖:《萨摩岛津氏》,新人物往来社1972年版,第268页。
[27]见《仲原善忠选集》上卷,冲绳タイムス社1969年版,第255—256页。
[28]见《东恩纳宽淳全集》第2卷,第19页。
[29]见比嘉春潮:《新稿·冲绳の历史》,三一书房1970年版,第159页。
[30]见大城立裕:《琉球の历史》,第63页。
[31]见《仲原善忠选集》上卷,第259页。
[32]参阅田名网宏:《新日本史研究》,旺文社发行1964年再版,第215—216页。
[33]见大城立裕:《冲绳历史散步》,第72页。
[34]同上。
[35]同上,第74页。内中《福州府志》所载,未及查阅原文。
[36]见宫城荣昌:《琉球の历史》,第98页。
[37]同上。
[38]同上,第99页。
[39]见《仲原善忠选集》上卷,第250—251页。
[40]见宫城荣昌:《琉球の历史》,第99页。
[41]同上。
[42]同上,第100页。
[43]见比嘉春潮:《新稿·冲绳の历史》,第163—164页。比嘉春潮氏的这一见解,似根据小叶田淳氏的著书《中世南岛通交贸易史の研究》而立论的。见大城立裕氏前揭书,第78—79页。
[44]引据《文南聘纪考》,见宫城荣昌:《琉球の历史》,第100页。
[45]见大城立裕:《冲绳历史散步》,第65页。
[46]见宫城荣昌,前揭书,第101页。对此,仲原氏在前揭书中谈道:《喜安日记》把谢名一人作为萨摩入侵琉球的责任者,加以非难。但其任职三司官的时间为1606年(庆长十一年)。然而,《中山世谱》附卷尚宁王条内,也称“原是本国与萨州为邻交,纹船往来者,至今百有余年,奈信权臣邪名之言,遂失聘问之礼。由是,桦山……等奉命来伐”(见《琉球史料丛书》第五,附卷部分,第5页)。
[47]见比嘉春潮:《新稿·冲绳の历史》,第164页。
[48]见比嘉春潮:《新稿·冲绳の历史》,第164页。
[49]见大城立裕:《冲绳历史散步》,第80页。
[50]见《仲原善忠选集》上卷,第256页。
[51]见宫城荣昌:《琉球の历史》,第102页。
[52]见大城立裕,前揭书,第80—81页。
[53]见比嘉春潮:《新稿·冲绳の历史》,第164—165页。
[54]见《仲原善忠选集》上卷,第256—257页。
[55]同上,第257页。
[56]见大城立裕,前揭书,第82—83页。
[57]宫城荣昌,前揭书,第102页。
[58]《仲原善忠选集》上卷,第271页。
[59]《琉球渡海日记》,见同上书,第265页;宫城荣昌:《琉球的历史》,第108页。
[60]见宫城荣昌,前揭书,第107页。
[61]见《琉球史料丛书》第五,第35页。
[62]见球阳研究会编:《冲绳文化史料集成5球阳》卷四,角川书店1974年版,第211页。
[63]见《仲原善忠选集》上卷,第240页。
[64]见比嘉春潮:《新稿·冲绳の历史》,第169页。
[65]如《中山世鉴》记称:“家久公垂仁厚礼,解吴囚尔来,琉国入贡于萨州,每年也”(见《琉球史料丛书》第五,第12页);而《中山世谱》只是记称:“王留萨州二年,王言吾事中朝,义当有终,卒被放回。然后国复宴然”(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110页)。《球阳》卷四中称:“王留萨州已经二年,王言吾事中朝义当有终,太守公深嘉其忠义,卒被放回,然后国复宴然”(见208页)。
[66]这里,应该就便谈到的是,据《琉球属和录》(收入《通航一览》三)记载,“〔德川〕秀忠公〔对尚宁〕大为怜悯,虽说是萨摩侯的附庸之国,但与诸大名并列,位于老中之次,被定为十万石以上之格”(见宫城荣昌:《琉球的历史》,第105页)。按照这种记载,当是德川秀忠“怜悯”尚宁王,并非岛津家久。再者,《中山世鉴》(编者向象贤)最先将传说中的源为朝渡琉说当作历史记载,称琉球王为日本人皇后裔,主张“日琉同祖”论。这究竟是为什么?日本学界有人认为向是“亲日派”。但是,如果从相反的角度来考察,“日琉同祖”论岂不是对所谓琉球“自古为萨摩附庸”的否定?
[67]见《琉球史料丛书》第五,附卷部分,第5页。
[68]见同上书第五,附卷部分,第5页。
[69]见宫城荣昌:《琉球使者の江户上り》,第一书房1982年版,第11—12页。
[70]见《琉球史料丛书》第五,附卷部分,第9页。
[71]见同上书第五,附卷部分,第14页。
[72]见同上书第五,附卷部分,第16页。
[73]见宫城荣昌:《琉球使节の江户上り》,第1页、第21页。
[74]东恩纳宽淳:“关于琉球物之杂本”(收入《南岛论考》),见宫城荣昌同上书,第102页。
[75]见下村富士男编:《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四卷外交编,开明堂1962年版,解题第5页。
[76]见《琉球史料丛书》第五,第7页。
[77]见《琉球史料丛书》第五,附卷部分,第5页。
[78]同上,第8页。
[79]这是根据日本《萨藩旧记杂录》后编卷六十六、《南聘纪考》卷下、《西藩田租考》卷下、《琉球杂记》的记述。见宫城荣昌:《琉球的历史》,第105页。
[80]见宫城荣昌,同上书,第113页。
[81]见《史学杂志》第七编第九、第十号所刊论文:“论琉球对本邦及中国之关系”。
[82]金井之恭:《使清办理始末》,见《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96页。
[83]《中山世谱》附卷,见《琉球史料丛书》第五,第5页。
[84]同上。
[85]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110页。
[86]同上,第115页。
[87]见宫城荣昌:《琉球の历史》,第121页。
[88]参阅宫城荣昌等编:《冲绳历史地图》,柏书房1983年版,第125页。
[89]见宫城荣昌:《琉球の历史》,第108页。
[90]见宫城荣昌等编:《冲绳历史地图》,第22页。
[91]见比嘉春潮:《新稿·冲绳の历史》,第174页。
[92]见《东恩纳宽淳全集》第5卷,第一书房1978年版,第326页。
[93]见同上书,第105页。
[94]见岩仓公实迹保存会:《岩仓公实记》下卷,第569—570页。大城立裕氏在《冲绳历史散步》一书的93页,载有该十五条原文。其中,第一条应该是“没有萨摩的通知,禁止向中国购买货物”之意;第七条原文:“琉球人买取日本に渡る敷く事”,大城氏译为:“琉球人不可到日本去做买卖”(见第92页)。此外,还将第四条原文译作:“私に人を奴仆にしてはいけない”者(见《比嘉春潮全集》第1卷,第553页)。
[95]见《仲原善忠选集》上卷,第241页。
[96]见荒野泰典:《近世日本与东アジア》,东京大学出版会1990年版,第179页。
[97]见朝尾直弘等编:《岩波讲座日本通史》第12卷,岩波书店1994年版,第39页。
[98]见荒野泰典等编:《アジアのなかの日本史2外交与战争》,东京大学出版会1993年版,第303—304页。对此,鹤田氏在文末的附注中,特意写明参阅纸屋敦之:“萨摩の琉球侵入”(收入《新琉球史·近世编上》)、上原兼善:“琉球の支配”(收入《讲座日本近世史2锁国》)、丰见山和行:“近世琉球の外交と社会”(收入《历史学研究·1988年度大会报告特集号》)。
[99]见《东等恩纳宽淳全集》第5卷,第326页。
[100]仲地哲夫氏解说,见宫城荣昌等编:《冲绳历史地图》,第125页。
[101]见《近代日中交涉史研究》,吉川弘文馆1984年版,第99—100页。
[102]见《琉球史料丛书》第五,《中山世谱》附卷一,第7页。
[103]球阳研究会编:《冲绳文化史料集成5·球阳·原文编》,角川书店发行1974年版,第587—588页。
[104]见《琉球史料丛书》第五,《中山世谱》附卷一,第12页。
[105]见《通航一览》卷七,国书刊行会1912年版,第59页。
[106]见《琉球史料丛书》第五,《中山世谱》附卷一,第5页。
[107]见《琉球史料丛书》第五,《中山世谱》附卷一,第7页。
[108]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中山世谱》卷八,第113页。
[109]见《通航一览》第七,第63页。
[110]据《球阳》附卷,第590页及601页。
[111]见下村富士男编:《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四卷外交编,风间书房1962年版,解题部分,第4页。
[112]据《大日本古文书·岛津家文书之一》,第45页。
[113]见下村富士男编:《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四卷外交编,解题部分,第5页。
[114]见《仲原善忠选集》上卷,第267页。其引用的内容原文是:“琉球之义、早速属平均之由、注进候、手柄之段、被感思食候、即彼国进候条、弥仕置可被申付候也庆长十四年七月五日家康印”。据1994年版的《岩波讲座日本通史》第12卷第42页可知,仲原氏的上述引文来自《后编萨摩旧记杂录》。其成书当在《萨摩旧记杂录》之后,也属中日关于琉球归属交涉之后所编。
[115]见三木靖:《萨摩岛津氏》,第316页。
[116]据《日本史辞典》,角川书店1983年版,“萨摩旧记杂录”条。
[117]见《大日本古文书·岛津家文书之一》,第74页,第124号文书。
[118]见同上书,第75页,第125号文书。
[119]见《大日本古文书·岛津家文书之二》,第335—336页,第1043号文书。同日,本多正纯在给岛津义久的信中,虽然又重复此事,但在岛津家的文书中依然没有其所谓的这一“内书”。
[120]其原文是:“琉球国可被领知之旨、申遣候处、祝着之段尤候、仍为音信、佛桑花、茉莉花并硫磺千斤、唐屏风、织锦五卷到来、悦思食候也”。见《大日本古文书·岛津家文书之一》,第76页,第128号文书。
[121]见山冈庄八:《德川家康》(21),讲谈社1964年版,第227页。
[122]见岩仓公实迹保存会:《岩仓公实记》下卷,第569页。
[123]《中山世谱》卷七,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110页。
[124]见《明史》卷三二三,列传二二一,外国四,中华书局刊本,第8369页。
[125]同上。
[126]《中山世谱》卷八,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114页。
[127]同上。
[128]见《仲原善忠选集》,第244页。
[129]参阅田名网宏:《新日本史研究》,第208—209页。
[130]据《大日本古文书·岛津家文书之二》,第335—336页,第1043号文书。
[131]据色川大吉、我部政男监修:《明治建白书集成》第3卷,247—248页。见吴密察:“《建白书》所见的征台之役(1784年)”,台北中琉文化经济协会编:《第二届中琉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1990年版,第262—263页。
[132]吴密察同上论文,见台北中琉文化经济协会编:同上书,第2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