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国是我国唐代东北地区的少数民族政权。这个政权的建立者是粟末靺鞨的首领大祚荣。他于公元698年在今吉林省敦化市一带建立震国。十五年后(公元713年,即唐玄宗开元元年),唐册封他为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于是不再使用靺鞨旧称,而专称渤海。同时,唐以其地为帝国的忽汗州,令大祚荣兼任该州都督。[7]此后,渤海统治者大氏,代代接受唐皇帝的册封,并努力学习唐制和盛唐文化,“遂为海东盛国,地有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8]
渤海国在其存在的二百多年中,与日本交往颇为密切。不言而喻,渤日关系是古代中日关系史不可或缺的一页。本节试图从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侧面来考察渤日关系的发生发展过程及其特点,并注重于叙述历史事实。错误和不足之处,敬希专家和读者指正。
1.渤日政治关系特点
关于渤海大氏的族属,本文不拟详论。《新唐书·渤海传》云:“渤海本粟末靺鞨附高丽者,姓大氏。”虽然简明,但却清楚。由一些文献中可以看到,他们常被高句丽统治者驱使,在对外战争中打先锋,被迫扮演着类似雇佣军的角色。毋宁说,正是由于高句丽的灭亡,才促使了他们的兴起。大氏所创立的渤海国,就族属而言,是以粟末靺鞨为主体,吸收靺鞨其余诸部,并挹娄、夫余、沃沮、高句丽遗民等而成为统一的渤海族。[9]因而,渤海国根本不是以高句丽遗民为主体而形成的国家。
但是,在渤日交往中,日本朝廷却常把渤海国称作“高丽”。这种把邻国国名叫错的情况,当然不是由于疏忽,而恰恰是出于极其微妙的政治考虑和需要。关于这一点,将于下文论及。
渤海国的创立者大祚荣,在接受唐的册封之后,努力加强与唐帝国中原地区的联系。但在他死后,他的继承者大武艺,却因为一个政治上的误会,与唐中央政府产生了矛盾。开元十四年(726年),与渤海相邻的黑水靺鞨遣使入朝,请置唐官,朝廷便于其地建黑水州,设长史治理。大武艺于是怀疑黑水靺鞨与唐中央政府串通,“腹背攻我”,即令其弟大门艺等率兵进攻黑水靺鞨。但是,大门艺是个在长安生活多年的人,一来可能对唐朝廷安抚各族的政策有所了解,二来对唐的武力之强印象很深,便一再劝告其兄不要诉诸武力。但武艺非但不听,反而要杀门艺,门艺不得已出奔长安。开元二十年(732年),大武艺派兵袭扰登州,杀地方官。唐朝廷除发幽州兵征讨外,还令新罗出兵自南进击。[10]
开创渤日交往的渤海国第一次遣日使,就是在上述政治事件的酝酿过程中赴日的。
第一次聘日使宁远将军高仁义(一作高仁),不仅给日本带去了一份厚礼——渤海最珍贵的特产貂皮三百张,而且带去了大武艺王的热情洋溢的国书。国书曰:
武艺启:山河异域,国土不同。延听风猷,但增倾仰。伏惟大王,天朝受命,日本开基,奕叶重光,本支百世。武艺忝当列国,监总诸藩。复高丽之旧居,有扶余之遗俗。但以天涯路阻,海汉悠悠,音耗未通,吉凶绝问。亲仁结援,庶叶前经。通使聘邻,始于今日。谨遣宁远将军郎将高仁义、游将军果毅都尉德周、别将舍航等二十四人赍状,并附貂皮三百张奉送。土宜虽贱,用表献芹之诚;皮币非珍,还惭掩口之诮。主理有限,披瞻未期,时嗣音微,永敦邻好。[11]
国书中虽有大段华丽的外交辞令,但也有十分重要的政治信息:承认日本是上国,自己属列国诸藩,愿意“亲仁结援”,与日本形成某种政治关系。当然,在这两层意思中,前者是虚,后者是实。因为不能设想,连唐帝国中央政府尚且不放在眼里的大武艺,会对日本称臣。自称藩属只具有策略意义,即用以实现结成反对唐中央和新罗的政治联盟。
但从当时的东亚形势来看,日本于六十四年前(663年)的白江口之役中,被唐军打得一败涂地,作了不少外交上的努力,好容易才修复了唐日关系,正积极地吸收盛唐文化,因而它不可能与大武艺结盟反唐。不过对于新罗,日本却十分不满。新罗自统一朝鲜半岛后,不买日本的账,对日采取对等外交,双方关系十分紧张,以致日本的遣唐使也不能取道新罗,自公元702年以后不得不冒着风险改走南路。此后,日本还多次进行战争动员,准备与新罗一战。因而,渤日双方至少在牵掣新罗上有一些共同的语言。
大武艺开创了对日交往,这一点应予肯定,但他在反对唐中央政府的思想支配下,一开始就对日执臣属之礼,也为以后渤日关系的正常发展播下了矛盾的种子。好在事过不久,他即向朝廷上表悔过,摒弃了原来的错误政策。渤日关系也终未向着一致对唐的方向发展。
从日本史书留下的大量的渤日通聘资料来看,双方的态度是友好的,而渤海方面尤为积极主动。自727年渤使第一次赴日到926年渤海国被辽灭亡,二百年间,渤海向日本遣使三十四次,日本向渤海遣使十三次,双方聘使来往共四十七次,平均约每四年一次。于是,在唐日之间的渤海路上,出现了舟车织路的景象。
值得注意的是,在渤日政治关系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贯彻始终的矛盾:日本以“上国”自居,要求渤海称臣,渤海则坚持对等外交,只承认自己是唐朝藩属。为此,双方经常唇枪舌剑地交锋,多次闹到日本要断绝往来的地步。如795年,大嵩璘王即位,派匡谏大夫工部郎中吕定琳聘日,桓武天皇在给大嵩璘王的“玺书”中表扬他“新缵先基,肇临旧服,慕徽猷于上国,输礼信于阙庭”。[12]但接着就指责说,“今检定琳所上之启,首尾不谨,既违旧仪”[13](未执臣属之礼)。继而声言,“朕以修聘之道,礼敬为先,苟乖于斯,何须来往”。[14]也就是说,你们来而不臣,大可不必再来了。渤海方面不仅没有屈服,反而给了日本一个软钉子。大嵩璘王托日本“送渤海客使”捎回的致桓武天皇书中说:“嵩璘猥以寡德,幸属时来。官承先爵,土统旧封。制命策书,冬中锡及。金印紫绶,辽外光辉。”[15]明确表示,我是继承先人接受大唐爵位。而所谓“制命策书,冬中锡及”,显然指的是唐贞元十一年(795年)二月,朝廷遣内侍殷志瞻来渤海册封大嵩璘为“渤海郡王兼左骁卫大将军忽汗州都督”一事。[16]至于“金印紫绶,辽外光辉”,更不无炫耀自己作为唐帝国郡王的自豪之意。因为渤海不肯承认日本是“上国”,日朝廷经常作出强烈反应。如771年,渤派壹万福使日,日朝廷“责问渤海王表无礼于壹万福”,而且“由兹不收其表”。壹万福被迫修改了表文,才得日方接待。[17]又如773年,渤使乌须弗使日时,因“所进表函,违例无礼”,不许进京,就地遣返。[18]再如810年,林东人作为“送渤海客使”前往渤海,回国时拒绝带渤海国王致日本天皇书,理由是“渤海书失礼”[19]。每当闹到日本要翻脸时,渤海也偶尔称一下“臣”,但不久就重新推翻“臣属”关系。如858年,大虔晃王立,遣乌孝慎使日,其致日皇书中有“恨以臣仆,末由拜觐,下情无任驰恋”[20]之句,显然是对日称臣,但只过了两年,仍是大虔晃主治下,渤使李居正赴日时,所带启案,“违例多端”,大概又不称臣了,以致日方不受其国书信物,也不许使节进京。[21]
有意思的是,每当双方为“名分”进行明争暗斗时,日方往往要拿出已经灭亡了的高句丽统治者“高氏”对日本的“恭谨”态度,来教训渤海国的统治者大氏。如公元753年,日方看到渤海国书中“无称臣名”,便在回书中指出:“仍寻高丽旧记,国平之日,上表文云:‘族惟兄弟,义则君臣’。”同时指出称臣曾带给高句丽很多好处:“或乞援兵,或贺践祚,修朝聘之恒式,效忠款之恳诚。故先朝善其贞节,待以殊恩。荣命之隆,日新无绝。”[22]又如公元772年,渤海对日本“所上表文,缘乖常例”[23],日方在回书中又“教训”说:“昔高丽全盛时,其王高武(一作‘氏’),祖宗奕世,介居瀛表。亲如兄弟,义若君臣。帆海梯山,朝贡相继。”[24]再如公元798年,桓武天皇在致大嵩璘王书中又表扬高氏、批评大氏说:“往者高氏继绪,每慕化而相寻,大家复基,亦占风而靡绝。中间书疏傲慢,有乖旧仪。”[25]这些言行表明,日本朝廷是有意识地要把新生的渤海国与已灭亡了的高句丽的历史焊接在一起,迫使渤海国像高句丽那样对日称臣,并自然地使渤日关系带上与新罗对峙的色彩。这些微妙的考虑,大概就是日本宁愿把渤海叫作“高丽”和“不惜工本”与渤海保持交往的真正原因。
应当指出,尽管双方经常为“名分”闹得很不愉快,但这仍不妨碍说,渤日关系的主流是友好相处,长期交往。双方不仅没有进行过战争,甚至没有过征服对方的意图。渤海国所努力追求的是,在不辱没“国”格的条件下,进行和平交易。而在大多数场合,日本也对来使给予了礼遇。
日本对渤海国使的接待是很隆重的。使船一靠岸,就由地方官驰报京师。朝廷立即任命“存问渤海客使”,前往靠岸地点接洽。继而任命“领渤海客使”或“掌渤海客使”(在一般情况下,存问使同时兼任领客使)。入京以前,还要再派一个“郊劳使”出京迎接。入京后,客使被安置于鸿胪馆下榻。而后,太政官(中央政府)将派人到馆慰劳、赐时服等。在商定日期,客使前往八省院递交国王致天皇启函、中台省致太政官牒案,以及国书信物等。天皇一般在丰乐殿接见客使并赐宴,同时表演文体节目。882年裴頲使日,五月入京,二月就开始排练节目。“林邑乐人百七人于大安寺令调习,以大和国正税充给其食,欲令渤海客徒观彼乐也。”[26]及宴使日,“雅乐寮陈鼓钟,内教坊奏女乐,妓女百四十八人递出舞”[27]。文娱节目后,往往有骑射表演,客使也常常参加。如777年史都蒙使日时,“天皇御重合力观骑射,召渤海使史都蒙亦会射,场令五位以上进装马与走马。作田舞于舞台,蕃客亦奏本国之乐”[28]。天皇还要给客使授位。公卿也将在适宜时机宴请客使。此后,敕使到鸿胪馆宣诏,“赐”渤海王玺书及太政官致中台省牒案,并赠送礼物。最后,派领客使送行。也常派送客使随使节到渤海回聘。
从使节登岸,入京、回国,一切费用由日方负担。由日本史书可以窥知,花费是相当大的。客使所过之地要修整馆舍、道路、桥梁,掩埋路旁死骸,并送酒肉等饮食,提供车马等运输工具和夫役。[29]船如破损,日方负责修造,还要供给回程粮食等必需品。
日本朝廷对渤海使节的接待程式,可能学自唐朝,而中国史籍关于此记载甚少,我们可由此推知唐对外使接待的情状。
渤海对日使的接待没有留下记载,但想来也不会有怠慢之处。渤海对日方之所托,历来十分热情,诚恳帮办。如第九次遣唐使判官平群广成、迎入唐大使高元度,搭乘渤海使船回国或前往长安,都受到渤方很好的照料。此外,日本政府还曾托渤使吕定琳、高承祖等给在唐留学的日僧永忠、灵仙等捎过沙金。尤其给灵仙捎金一事,甚费周折,但当找到灵仙所在的五台山灵境寺时,灵仙却已作古。及至贺正使归来时,船又途遇风暴,致使沙金落水。此事的结局有些遗憾,但日本政府从其他途径证实情况属实。因之,虽然“人逝赍失,元图不谐”,日方对于渤方的“转送之劳”“应接之义”还是十分感谢的。[30]此外,日本所需要的一些关于大陆的情报也多是通过渤海获得的。如758年,遣渤海使小野田守回国后,详细报告了渤海方面告知的关于安禄山举兵叛乱的消息,淳仁天皇害怕“狂胡狡竖”安禄山,“还更掠于海东”,乃部署大宰府严密防范,作好军事上应变的准备。[31]
从以上史实可以看出,渤日政治关系具有下述明显特点:(1)友好共处,长期交往;(2)臣属与对等的争执时隐对现,贯彻两国关系的始终。当然,日本对渤海国所要求的“臣属”,只是封建统治者的一种大国主义思想表现,并不具有什么实际意义。
2.渤日通聘贸易的实态
渤海在建国之前称为靺鞨,居于白山黑水之间,以射猎为生,也种植粟、麦。家畜以养猪为主,“食其肉而衣其皮,富者至数百口”[32]。在唐代,随着与中原地区联系的加强,渤海的经济逐步发展,但总的来说,仍然比较落后。在农业、手工业之外,狩猎、畜牧、采集仍占有重要地位。因而,以狩猎、畜牧、采集之所得换取生活必需品尤其是衣料品,以弥补农业、手工业所产之不足,对于渤海来说是十分有利和必需的。渤海所产“鸷禽、异兽、文石、鳞介、药材,饥不能常食,寒不能尽衣,而往往为中朝殊方之所贵。重译通使,轮蹄四达,即以所产之物辇之各国,以易米粟布帛,为国人日用之需,盖立国二百余年中无一日不如是也”[33]。显然,渤海的经济结构特点使它的统治者必须把贸易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来推行。向唐朝廷进贡固然是它的义务,但通过朝贡取得赏赐更是它的所求。因此,渤海对朝贡表现出很大的积极性,一年数贡的情况很多。[34]贡赐不足,还要求直接进行交易。据《册府元龟》载,开元元年十二月,渤海王子要求就市交易,得到许可。渤海还曾将熟铜、名马运往淄青换取内地货物。又据园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开成四年,渤海交关(贸易)船在登州互市。渤海对日本的通聘,一开始有政治意图,但很快就转化为纯经济目的,以收贸易之利为首要目标。
渤海与日本之间的通聘贸易,以如下四种方式进行。
(1)渤海国王与日本天皇互赠礼品
因为渤海聘日的首要目的在于贸易,所以每次使者去日必携带称作“方物”“土宜”“土毛”即土特产品的“信物”(礼物),而回程时日皇则“赐”物作为答礼。如727年渤使第一次聘日时,渤王赠送日皇貂皮三百张,[35]日皇则答以彩帛十匹、绫十匹,絁二十匹、丝一百絇、绵二百屯。[36] 739年渤使第二次聘日,渤王赠送日皇大虫(虎)皮七张、罴(大熊)皮七张、豹皮六张、人参三十斤、蜜三斛,[37]日皇则答以美浓絇三十匹、绢三十匹、丝一百五十絇、调棉三百屯,[38]等等。有意思的是776年这一次,渤使史都蒙对于天皇的礼物不甚满足,要求再予增加。结果,天皇又赠送黄金小一百两、水银大一百两、金漆一缶、漆一缶、海石榴油一缶、木精念珠四贯、槟榔扇十只。同时,又因渤海王后丧,再加赠绢二十匹、絁二十匹、绵二百屯,以示慰问。[39]“赏赐”可以讨价还价,足以显示其商业性实质。
这些数字材料说明,日皇的“赏赐”是相当慷慨的。但这是早期的情况,平安时代以后即不再那么大方,并逐渐形成定制。如《延喜式》卷三十载,对渤王的“赏赐”为:绢三十匹,丝二百絁、棉三百屯。比之于上引几次奈良时期的回赠大为逊色,商业性也就更加突出。
(2)日皇赏赐渤使及渤使与日皇互赠
对于入京的渤海使节,天皇除授位外,还要给以物质的赏赐。如728年日皇对渤使“(高)齐德等八人,各赐彩帛绫绵有差”[40]。740年赐渤使己蒙珍“美浓絁二十匹、绢十匹,丝五十絇、调棉二百屯。自余各有差”[41]。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对使节的赏赐大约是对渤王“赏赐”的一半。这样大数量的礼物能否全入使节的腰包恐怕还是一个疑问。对于遇难的大使胥要德,特赐调布一百一十五端、庸布六十段,以示抚恤。[42] 861年,赐渤使一行一百零五人絁一百四十五匹、绵一千二百二十五屯。并另赐大使李居正絁十匹、绵四十匹[43]。
《延喜式》卷三十对于渤海使节一行馈赠也有规定:
大使:绢十匹、絁二十匹、丝五十絇、绵一百屯。
副使:絁二十匹、丝四十絇、绵七十屯。
判官:絁十五匹、丝五十絇、绵五十屯。
录事:絁十匹、绵三十屯。
译语及首领:各絁五匹,绵二十屯。
为了获得更多的赏赐和馈赠,渤海使节除代表国王赠送礼品外,还常有自备礼物献给日皇或赠予日方大臣的情况。859年渤使乌孝慎“别贡土宜”,另得东絁五十匹、绵四百屯的赏赐。[44] 872年渤使杨成规“私以壤尊(一作怀尊)将来奉献天皇及皇太子”,而得到“内里、东官赍物有数”的赏赐。[45]杨成规“又以貂裘、麝香、暗摸靴赠(都)良香,良香不敢受”[46]。876年渤使杨中远“欲以珍翫玳瑁酒杯等奉献天子”,但因此次系违约而来,使节未被允许入京,杨中远的私人交易也未作成。[47]其他,使节“别贡方物”“别贡土宜”的记载还很多。这是使节在进行国家贸易的同时,捎带做点私人买卖,看来也是政府所允许的。
(3)鸿胪馆交关
这是双方在宾馆内进行的官方之间的交易。如872年渤使杨成规在日期间,五月“己丑,内藏寮与渤海客回易货物”[48]。又如883年渤使裴颋在日期间,五月“壬申,大使裴颋别贡方物。是日,内藏头和气朝臣彝范率僚下向鸿胪馆交关。癸酉,交关如左”[49]。由记载来看,鸿胪馆交关一般由内藏寮官员和客使进行一至二天。它也最能说明渤日通聘的商业性实质。
(4)客使与民间私相市易
前述渤使杨成规在日期间,五月二十日己丑与内藏寮交关。次日,“二十一日庚寅,听京师人与渤海客交关。二十二日辛卯,听诸市人与客徒私相市易。是日,官钱四十万赐渤海国使等,乃唤集市廛人卖与客徒此间土物”[50]。从这条史料所显示的交关顺序看来,“京师人”后于内藏寮,但先于“诸市人”。另外,官钱是在与“诸市人”私相市易的当天才给予客使的,所以在此前一天客使与“京师人”交关时,客使不可能购买“京师人”的货物,双方只能以物易物。也就是说,“京师人”是不出卖东西给客使的。由此可以推想,所谓“京师人”大概就是住在京城的贵族和官员。最后,平民才可以参与交易。
从日本方面说,与渤海国的贸易是在官方一手控制下进行的。882年,当渤海使船一靠岸,太政官立即“下符加贺国,安置渤海客于便处,……禁止私回易客徒所赍货物”[51]。平民自不必说,各级官吏也不许事先染指。因此,作为贸易代表团,渤海客使的交易对象依次为天皇、政府、贵族及官员、平民。破坏这一次序将受到政府的追究。[52]
渤日之间的贸易往来,使双方互通有无,总的说来,对双方都是有益的。但是,由于日本以“上国”自居,使贸易披着“朝贡”的外衣,便不能不在取得有利的政治影响的同时,多少付出些经济上的牺牲。渤海以为数不多的皮毛、蜂蜜等物,换得大批的生活必需的丝棉织品,其所获好处显而易见。同时,在使节的接待上,因为要不失大国之风,从供给衣食住所,提供交通夫役,到举行国宴和排练、演出文体节目,不唯花费相当可观,而且所过之处劳师动众,有违农时。因而,日方不得不对渤使的“朝贡”加以限制。如798年日使内藏贺茂吕赴渤,宣布今后六年一聘。但渤立即派大昌泰使日,要求撤销限制。又如824年日方再次提出,此后以十二年为一纪通聘一次,日方亦不再答聘。渤海对这种限制虽不能正面反对,却很少照此执行。经常小题大做,抓一个借口前来通聘。如825年,即日方作出十二年一聘的两年之后,渤海就借口渤僧贞素应入唐日僧灵仙所求向日本转送经敕,而派出以高承祖为首的一百零三人的使团聘日。诚然,原因属实,但为寄送如许经敕,又何必动众百人浩浩****而来?显然是要多来船多载货,好做大宗买卖。此事在日朝廷反应强烈,右大臣藤原绪嗣指责渤使“寄言灵仙,巧败契期”,“实是商旅,不足邻客。以彼商旅为客,损国未见治体”[53],坚决主张不予接待。又如843年,王文矩等百余人违期前来,虽然勉强受到接待,但在回国时日太政官给渤中台省写了一个很不客气的牒案,说“小之事大,理难自由,盈缩期程,那得在彼”[54]。点明渤海对日本是“小之事大”,无权擅自来日。再如860年,借口吊文德天皇之丧,李居正等一百零五人违期前来,日方不愿接待。[55]另外876年,借口感谢日政府对漂流至日的渤海朝唐使门孙宰等人的照料,杨中远等一百零五人违期前来,日方拒绝其入京,就地遣返。[56]关于此类事史籍中还有一些记载,兹不一一列举。
如果说,对等与臣属是渤日政治关系中贯彻始终的争执,那么扩大贸易与限制贸易便是渤日经济关系中双方行为的中心。渤海力图扩大贸易以获取经济上的实惠,而日本却必须把贸易控制在这样一种程度上:既使它能在政治上获得受“贡”的有利地位,又不在经济上损失更多的利益。
3.“以鸿胪馆笔会”为重要方式的渤日文化交流
渤海与日本之间,以使节往还为中心,进行了极富特色的文化交流。两国的政府与文士之间,书信、诗文往来甚多,留传下来的也相当丰富。
仅收集在《渤海国志长编》中的就达一百二十五件,其中国书(国王与天皇、渤中台省与日太政官互致)等外交文书四十九件、天皇授渤使位阶敕书三件,诗序三篇、铭一篇、书状八件、诗六十一首(渤海诗人作十首、日本诗人作五十一首)。
外交文书固然是官样文章,但其中也不乏好章句。如渤海大玄锡王五年(公元876年)中台省致日本太政官牒中说:“鳌波千里,我有善邻,谁谓路阻,早结和好,无愆使期。”[57]以《诗经》式的文字热情地歌颂了渤日友好,表现了“天涯若比邻”的感情。
和日本选派遣唐使一样,渤海的遣日使也是经过严格挑选的,非饱学多艺之士不足为任。如李居正曾在长安学习过“古今制度”,日本人称赞他“才优文绮,犹可敬爱”。周元伯“颇娴文艺”。王文矩“娴辞令,有仪容”。裴颋“高才有风仪”,菅原道真更把他比之于曹子建,说他有“七步之才”。裴璆颇似乃父裴颋,大江朝纲赞扬他“笔下雕云不让龙”。其他如王孝廉、杨成规、杨泰师、释仁贞都善作诗,己蒙珍、史都蒙等善音乐,王文矩等善打毬(马球)。
每一次使节到达之后,日本朝廷都要作些调查研究,了解使节之擅长,派遣学者、诗人等参与接待工作。这种做法固然是要表明日本的汉文学修养很高,而且人才济济,足为“上国”,但在客观上也就起到了组织两国学者进行文化交流的作用。在使节滞留京师期间,双方学者聚会于鸿胪馆(国宾馆),作诗论学,辄至通宵达旦。如883年渤使裴颋在日本京师期间,从四月二十九日入鸿胪馆,至五月十一日即离开鸿胪馆的前夕,客使与负责接待的五位日本文士日夜相伴,一直在一起作诗唱和。作诗的方式是开诗筵,一概即席创作(“面对之外不更作诗”),并且不打草稿(“凡厥所作不起藁草”),一挥而就(五言、七言、六韵、四韵,默记毕篇,文不加点)。这种“主人宾客、吴越同舟。巧思芜词,薰莸共亩”[58]的创作,可以称作“鸿胪馆笔会”。它使两国的文人学者能够直接地进行汉诗写作和学术上的交流,因之给予彼此的影响也就更加直接和更加深刻。“鸿胪馆笔会”式的文化交流,独树一帜,在古代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并不多见。
兹将两国学者丰富多彩的交流略述于后:
公元758年,第四次遣日使归国时,日本“当代文士赋诗送别,副使杨泰师作诗和之”[59]。《经国集》卷十三收录了此次杨泰师所作《夜听捣衣声》《奉和纪朝臣公咏雪诗》二首。
公元814年,第十七次遣日使访日,大使王孝廉、副使高景秀、录事释仁贞等皆善诗,“日本诸臣多与唱和”,弘法大师空海也和王孝廉结成亲密诗友。王孝廉此次在日期间写了《奉敕陪内宴》《春日对雨得情字》《在边亭赋得山花戏寄两领客使并滋三》《和坂领客对月思乡之作》《出云州书情寄两敕使》[60],高景秀写了《对龙颜之作》(不传),释仁贞也写了《七日禁中陪宴》[61]等诗。日本诗人滋野贞主写了《春夜宿鸿胪馆简渤海入朝王大使》[62]、阪上今雄写了《秋朝听雁寄渤海入朝高判官释录事》[63]都腹赤也写了《和渤海入觐副使公赐对龙颜之作》[64]等诗来与他们唱和。歌颂友谊是这些诗作的主题。王孝廉诗说,“南风海路连归思,北雁长天引旅情。赖有锵锵双凤伴,莫愁多日住边亭”。一方面表达了对两位领客使的感激之情,另一方面盛赞了两位诗友的诗才。不幸,王孝廉在这次出使中客死日本。弘法大师写《伤渤海国大使王孝廉中途物故》诗悼念他:“一面新交不忍听,况乎乡国故园情。”[65]此外,大师又写了《致渤海使王太守记室》[66],痛悼孝廉的逝世:“凶变无常,承东鲽一沉,双凫只飞。惟哀痛深,痛当奈何!贤室年华未秋,奄遭此风霜。二三幼稚,偏露谁怙,痛哉哀哉!”[67]信文情感至诚,凄楚动人。
公元821年,王文矩使日。嵯峨天皇知他是马球能手,特为他组织一场比赛,并亲笔写了《早春观打毬》诗以纪其盛:“芳春烟景早朝晴,使客乘时出前庭。回杖飞空疑秋月,奔毬转地似流星。左承右碍当门竞,群踏飞行乱雷声。大呼伐鼓催筹急,观者犹嫌都易成。”[68]诗作把毬技之妙、场面之热烈展现在读者面前,今天它更成了一份记录一千多年前渤日两国人士同场比赛、进行体育交流的珍贵资料。
公元871年,渤海第二十八次遣日使赴日,大使杨成规擅辞翰,天皇命文学之士都良香、直道氏守、大江音人、巨势文雄、藤原佐世、桔广相、高阶令范等接待他,酬酢往来,写下不少诗章。杨成规诗不传。都良香关于渤使此行的诗、铭、状留有多篇:《代渤海客上右亲卫源中郎将》《鸿胪馆南门》《赠渤海客扇铭》《谢渤海杨大使赞貂裘、麝香、暗摸靴状》《赠渤海杨大使状》《答渤海杨大使状》等。[69]都良香盛赞杨成规的文采,说他“缀属之美,绝于旁人”。都良香还画团扇二十枚,分赠给二十位渤海客人,并写赠扇铭赞曰,“文彩间发,图云写霞”。“园体可爱,近人之裁。”“松烟铅滓,图画成文。彩色之妙,比光庆云。”“良工极妙,园体中规。所象非远,学天孕奇。”可知这些团扇是制作精美、绘画奇妙的手工艺品。作者情切意笃地说,“有清风在,驱除客尘,……手亲相赠,于彼嘉宾”。赠扇铭所表现的纯真友谊,今日读来依旧十分感人。
公元882年,渤海著名文士文籍院少监裴颋使日,更使“鸿胪馆笔会”式的文化交流前进了一大步。日本方面对这次使节的接待是历来最隆重的一次。文坛名流几乎都出了面,如当时被誉为“诗匠”的岛田忠臣、菅原道真、纪长谷雄都受阳成天皇之命参与其事:纪长谷雄为掌渤海客使,菅原道真临时提升为治部大辅(他自称是礼侍郎),岛田忠臣临时提升为玄蕃头。元庆七(883)年五月十日,日廷在朝集堂举行宴会,“择五位以上有容仪者三十人侍堂上座”陪客。守左卫门权佐(官名)藤原良积因仪表堂堂也入选,坐客人近侧。宴会进行中,裴大使诗兴大发,“欲题送诗章,忽索笔砚”,藤原良积不精此道,害怕当场出丑,便“起座而出”,逃之夭夭了。大使见状也就作罢。[70]由此插曲可知,裴頲在日诗名之高。公元894年,裴頲再次使日,仍受到殷勤接待。裴頲两次使日与日本诗友唱酬,所作极多,可惜多已不传。但仍可以从菅原道真、岛田忠臣等留下的诗中窥知他们当年活动之一斑。有关与裴頲及其一行唱酬的诗,菅原道真所作收录于《菅家文草》者共十七篇、岛田忠臣所作收录于《田氏家集》者共七篇。这些诗有赞扬裴頲人品诗才的,如岛田忠臣《继和渤海裴大使见酬菅侍郎纪典客行字》,说他“多才实是丹心使”“诗媒逐电激成章”[71]。又如《酬裴大使答诗》称赞他才思敏捷,表示愿与他终生为友:“惊见裴诗逐云成,客情欢慰主人情。与君共是风云会,唯契深交送一生。”[72]菅原道真的《醉中脱衣、赠裴大使叙一绝寄以谢之》,更把客使奉为座中“领袖”:“吴花越鸟织初成,本自同衣岂浅情。座客皆为君后进,任将领袖属裴生。”[73]诗篇也有抒发别愁离恨的,如菅原道真的《夏日饯渤海大使归乡各分一字》:“后纪难期同砚席,故乡无复忘江湖。去留相赠皆名货,君是词珠我泪珠。”[74]依依惜别、你诗我泪的景象如出纸上。另一首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菅原道真的《见渤海大使真图有感》:“自送裴公万里行,相思每夜梦难成。真图对我无诗兴,恨写衣冠不写情。”[75]从诗中看,“真图”无疑就是裴頲的画像。由此可知,日本当时和唐朝一样,有为某些外国使节画像的礼法。
公元907、909年,裴颋之子裴璆两次出使日本,与日本文士菅原淳茂、大江朝纲、藤原博文、纪有昌等诗文往来。菅原淳茂是菅原道真的儿子,恰与裴璆同年。菅家与裴家,虽异邦之人而两世邂逅,使他们感慨不已。此事也成为渤日文化交流史上的一段佳话。裴璆诗不传。菅原淳茂在《初逢渤海裴大使有感吟》中深情地写道:“思古感今友道亲,鸿胪馆里口余尘。裴文籍后闻君久,菅礼部孤见我新。年齿再推同甲子,风情三赏旧佳辰。两家交态人皆贺,自愧才名甚不伦。”[76]在与裴璆的交往中,大江朝纲留下的诗最多,前后两次共九首。[77]他在《奉酬裴大使重依本韵和临别口号之作》中写道:“晓鼓声中出洛阳,还悲鹏鷃远分行。思倾别酒俱和泪,未死应无一日忘。”从“未死应无一日忘”的诗句中可以感知彼此友情之深。裴璆两次使日回国前,日方都“招文士数辈于鸿胪馆,设宴赋诗饯之”[78]。赋诗之后,编为专集。第一次由大江朝纲作序,序中有“前程途远,驰思于雁山之暮云,后会期遥,霑缨于鸿胪之晓泪”[79]。据传,裴璆读至此句,“击节叹赏之”[80]。第二次则由纪由昌作序。这种开送别诗筵、编辑诗集的作法,说明日本方面是作为外交手段和文坛盛事来进行的。
当然,日本方面也并不忽略通过与渤海使节的诗歌唱酬来扩大自己的政治影响。收录在《凌云集》中的大伴氏上所作《渤海入朝》就是一首典型的政治诗。“自从明皇御宝历,悠悠渤海再三朝。乃知玄德已深远,归化纯情是最昭。片席聊悬南北吹,一船长冷去**。占星水上非无感,就日遥思眷我尧。”诗中没有任何人情的交流,只在宣扬一个抽象的政治公式:明皇尧政引了渤海来朝。
在渤海与日本人的交往中,还可以看到如下各方面的交流。
书法。据史书记载,892年王龟谋使日时,日朝廷给渤海的玺书和太政官牒是由书法家藤原敏行和小野美材书写的。[81]《续日本通鉴》说,藤原敏行“有能书之名,多写佛经,且其墨痕传于渤海”。渤海方面文士如云,致日本的外交文书想来也是书法家的手笔。
乐舞。渤海遣日使中有一些人同时是音乐家,曾在日本演奏渤海乐。如天平十二(740)年正月第二次遣日副使“己珍蒙等奏本国乐”[82]。又如宝龟八(777)年五月,第九次遣日使在日京师滞留时,天皇在重合门提射骑,“召渤海使史都蒙等亦会射。……作田舞于舞台,蕃客亦奏本国之乐”[83]。
另外,日本还曾派留学生内雄等往渤海国学习音声。[84]从史书看,渤海乐早已列为日本宫廷音乐之一。如天平胜宝元(749)年十二月,天皇、太上皇等拜东大寺,“请僧五千礼佛读经。作大唐、渤海、吴乐、五节、田舞、久米舞”[85]。据学者研究,在平安朝初期,雅乐曲目共一百六十首,其中唐和天竺乐一百三十首,三韩、渤海乐三十首。[86]《歌舞品目》卷一《异域乐》所载“大靺鞨”“小靺鞨”等曲目,可能就是渤海乐曲。由此可知,渤海音乐对日本音乐有一定的影响。两国在舞蹈方面的交流也见诸记载。如唐大历十二年(777年),渤海大钦茂王遣使向唐代宗“献日本国舞女一十一人”[87]。可以想象,这些日本舞蹈家是作为礼品由天皇“赏赐”给渤海国王,而渤海国王又作为礼品“进贡”给唐皇帝的。他们个人的际遇或许凄惨,但毫无疑问,在历史上却起了文化使者的作用,经由渤日交往,把日本舞蹈传入了中国。
历法。公元859年,第二十六次渤海遣日使鸟孝慎把唐长庆宣明历传入日本。日本原来并用大衍历和五纪历,经阴阳头兼行历博士大春日真野麻吕的申请,朝廷于贞观三(861)年正式停用旧历而颁行长庆宣明历。此历法在日本实行了八百二十三年,直到1684年涩川春海编出贞享历后才停止使用。
语言。公元808年,参加高南容使团去日的渤海首领(官名)高多佛留日不归,被安置于越中国,日本朝廷派遣史生羽粟马长和习语生等跟他学习渤海语言。[88]
宗教。据稻叶岩吉《满洲发达史》,日本山城东胜寺的藏经内有东胜神咒诸家集,而诸家集中有一种梵本,在梵本末页的背面写有“大唐大中六年十月弟子段表写”及“日本贞观三年渤海大使李居正携来梵本”等字样。按李居正于贞观三年使日,四年返渤海,上述神咒梵本可能就是他此行带来的。另外,《经国集》卷十中收有安倍吉人《闻渤海客礼佛感而赋之》,岛田渚田《和安领客感赋渤海客礼佛之作》,说明渤海使节滞日期间也进行了宗教活动。在第十七次渤海遣日使团中,甚至还有僧人仁贞充任外交官(录事)。
从公元727年到926年,渤海与日本之间存在着二百年的交往关系。在政治上双方友好共处,长期往来,但礼仪上的臣属与对等之争贯彻始终。在经济上,通聘贸易相当发达,但为了各自的经济利益限制贸易与扩大贸易之争持续不断。在文化上,以使节往还为中心,组织了“鸿胪馆笔会”式的文化交流,共同研修盛唐文化。公元838年在日本停派遣唐使之后,渤日来往更成为中日交流的窗口和重要途径,也更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本章第一至三节原载于《文化的选择与发展》五,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
第四节原载于《世界历史》1985年第10期。
注释
[1]参阅中村元:《日本におけるインド文化の発見》,新潮社1958年版,第8 —13页。本节在执笔时,对该书多有参考。
[2]参阅中村元《慈悲》,平樂寺書店1956年版。
[3]参阅高田仁覚:《佛説月上女 について》(《印度学佛教学研究》第五卷第一号,1957年,第 83—86页)。另,在日本和我国学者中也有主张《竹取物语》的原型来自中国民间传说的。
[4]“正仓”也叫“正藏”,意思是最重要的仓库。
[5]参阅森克己:《遣唐使》,至文堂1966年版,第183—184页。
[6]参阅《遣唐使時代の日本と中国》,小学館1982年版,第198页。
[7]唐朝廷派遣鸿胪卿崔忻前往册封,事毕,特于旅顺黄金山凿井刻石以志其事。其刻石曰:“敕持节宣劳 靺鞨使鸿胪卿崔忻 井两口永记验。开元二年五月十八日。”然此石刻于日俄战争时为日本军阀盗走,藏于日本皇宫振天府。拓片见《求是学刊》 1980年第1期。
[8]《新唐书·渤海传》。
[9]参阅《〈学习与探索〉杂志召开渤海史学术讨论会》,载《光明日报》1983年10月5日第13版。
[10]《新唐书》与《旧唐书》《渤海传》
[11]《続日本紀》神亀五年正月甲寅條。
[12]《日本逸史》,转见金毓黼《渤海国志长编》卷十八《文徵》。
[13]《日本逸史》,转见金毓黼《渤海国志长编》卷十八《文徵》。
[14]《日本逸史》,转见金毓黼《渤海国志长编》卷十八《文徵》。
[15]《日本後紀》延曆十五年十月己未條。
[16]《册府元龟》卷九百六十五。
[17]《続日本紀》宝亀三年正月丁酉條。
[18]《続日本紀》宝亀四年六月戊辰條。
[19]《大日本史》卷二百八十三,《列傳》五。
[20]《大日本史》卷二百三十九,《列傳》五。
[21]《大日本史》卷二百三十九,《列傳》五。
[22]《続日本紀》天平勝宝五年六月丁丑條。
[23]《続日本紀》宝亀三年二月癸丑條。
[24]《続日本紀》宝亀三年二月己卯條。
[25]《日本逸史》卷七。
[26]《三代実録》元慶七年二月戊午條。
[27]《三代実録》元慶七年五月戊辰條。
[28]《続日本紀》宝亀八年五月丁巳條。
[29]《三代実録》元慶七年正月癸巳條。
[30]《大日本史》卷二百三十八,《列傳》五。
[31]《続日本紀》天平宝字二年十二月戊申條。
[32]《旧唐书·靺鞨传》。
[33]《渤海国志长编》卷十七,《食货考》。
[34]《册府元龟》卷九百七十一,《朝贡》。
[35]《続日本紀》神亀五年正月甲寅條。
[36]《続日本紀》神亀五年四月壬午條。
[37]《続日本紀》天平十一年十二月戊辰條。
[38]《続日本紀》天平十二年正月甲午條。
[39]《続日本紀》天平宝字八年五月癸酉條。
[40]《続日本紀》神亀五年四月壬午條。
[41]《続日本紀》天平十二年正月戊子條。
[42]《続日本紀》天平十二年正月丙辰條。
[43]《三代実録》貞観三年五月甲午條。
[44]《三代実録》貞観元年六月丁未條。
[45]《三代実録》貞観十四年五月癸巳條。
[46]《渤海国志长编》卷十《杨成规传》。
[47]《三代実録》元慶元年六月甲午條。
[48]《三代実録》貞観十四年五月己丑條。
[49]《三代実録》元慶七年五月壬申條、癸酉條。
[50]《三代実録》貞観十四年五月己丑條、庚寅條、辛卯條。
[51]《三代実録》元慶六年十一月丙申條。
[52]天长五年(828年)太政官符称:“右蕃客卖物私交关事,法有恒科。而此间之人,心爱远物,争以贸易。宜严加禁制,莫令更然。若违之者,百姓决杖一百。王臣家遣人买,禁使者言上,国司阿容及自买,殊处重科,不得违犯。”原文见《类聚三代格》卷十八。
[53]《類聚国史》卷一百九十四《渤海》下。
[54]《大日本国史》卷二百三十九《列傳》五。
[55]《三代実録》貞観三年五月甲午條。
[56]《三代実録》元慶元年六月甲午條。
[57]《三代実録》元慶元年四月己丑條。
[58]菅原道真《鴻臚贈答詩序》,见《菅家文草》卷七。
[59]《続日本紀》天平宝字三年正月甲午條。
[60]《文華秀麗集》上。
[61]《文華秀麗集》上。
[62]《文華秀麗集》上。
[63]《文華秀麗集》上。
[64]《文華秀麗集》上。
[65]《高野大師広傳》下。
[66]记室,太守属下官员,相当于现在的秘书。
[67]《弘法大師全集》。
[68]《国集》卷十一。
[69]《都氏文集》。
[70]《三代実録》元慶七年五月十日乙亥條。
[71]《田氏家集》。
[72]《田氏家集》。
[73]《菅家文草》。
[74]《菅家文草》。
[75]《菅家文草》。
[76]《扶桑集》卷七。
[77]《扶桑集》卷七。
[78]《続本朝通鑑》卷三。
[79]《本朝文粹》卷九。
[80]《続本朝通鑑》卷三。
[81]《日本紀略》。
[82]《続日本紀》天平十二年正月丁巳條。
[83]《続日本紀》宝亀八年五月丁巳條。
[84]《続日本紀》宝亀四年六月丙辰條。
[85]《続日本紀》天平勝宝元年十二月丁亥條。
[86]伊庭孝:《日本音乐史》,人民出版社中译本1982年版,第69页。
[87]《旧唐书·渤海传》。
[88]《日本紀略》前篇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