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阶堂的谈话是日本宣布实施新中东政策的开始,其主要内容是:“我国政府认为,为了解决中东争端必须遵从下述各项原则:(一)不许以武力获得或占据领土;(二)以色列军撤出1967年战争的全部占领地区;(三)必须尊重这个地区内所有国家的领土完整与安全,并为此而采取保障措施;(四)当在中东实现公正而又持久的和平的时候,要承认和尊重巴勒斯坦人基于联合国宪章的正当权利。”接着,他宣布“我国政府对以色列继续占领阿拉伯领土表示遗憾,强烈希望以色列遵从上述各项原则。我国政府将以重大的关心继续注视中东形势,同时,将根据今后形势的演变如何,不得不重新研究对以色列的政策”。
当天,大平外相召见阿拉伯九国驻日大使,传达了日本对中东的这一立场,外务省次官法眼向以色列驻日大使通知了日本新中东政策的内容,并劝以色列撤出占领的阿拉伯领土。
1973年12月14日,日本外务省又以情报文化局局长黑田谈话的形式,敦促以色列撤回到10月22日停火线,指出这是以色列撤出1967年战争以来占领阿拉伯领土的第一步。
为了说明和实行对中东的新政策,日本接连派出特使和各种代表团访问中东,加强对中东国家的双边关系和经济援助。1973年12月,三木武夫特使带着田中首相的亲笔信,访问了中东七国。这是战后日本第一次向阿拉伯国家派出特使。1974年1月,政府又派特使小坂善本郎访问阿拉伯八国。四月,通产相中曾根出访中东四国。此外,日本还数次派遣经济代表团访问中东;自民党、社会党的代表团也先后访问了阿拉伯国家。与此同时,从1973年12月到1974年5月,叙利亚副总理兼外长哈达姆、阿布扎比国务部长、沙特阿拉伯石油部长、阿尔及利亚工业能源部长和约旦王太子等也先后访问了日本。
1974年12月,三木组建新内阁。他在1975年1月召开的七十五届国会上发表的施政方针讲话中又重申“日本强烈要求有关国家执行联合国安理会《二四二号决议》。但是,这项决议在巴勒斯坦人的问题上,仅仅涉及难民问题。应该根据联合国宪章承认巴勒斯坦人的正当权利。而且,耶路撒冷问题,应该通过谈判求得解决”。此外,三木还在1月16日日本记者俱乐部午餐会上就外交政策问题发表了谈话,主张“产油国和消费国必须进行对话……我们对中东,不能采取对峙的态度。日本要在经济、技术方面,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尽可能地提供合作”。这些讲话表明,三木内阁继续执行田中内阁制定的新中东政策。
新中东政策“新”在哪里?与过去的政策有何区别?
过去,在表面上,日本对中东问题采取中立态度,同阿拉伯各国和以色列都建立外交关系,在历届联合国大会上对双方保持平衡,但实际上纵容了以色列,适应了支持以色列的美国的需要。1967年以色列发动侵略阿拉伯国家的“六五”战争后,联合国安理会于11月22日通过了英国关于中东问题的提案,即《二四二号决议》。这个决议既不区别侵略者和被侵略者,又把巴勒斯坦问题当成“难民”问题,实际上包庇和纵容以色列,并妄图以此迫使阿拉伯人民和巴勒斯坦人民放弃为收复失地、恢复自己民族权利而进行的正义斗争,要他们向侵略者妥协。当时,日本是安理会的议长国,带头投票赞成,为通过这一方案出了一把力。在此后的六年里,日本基本上维持这一立场,没有谴责过以色列,没有公开支持过阿拉伯人民和巴勒斯坦人民,因此,日本过去对中东的政策遭到了阿拉伯人民和巴勒斯坦人民的批评。大平外相也承认“受到了批评,说我国的这种态度未必是明朗的,是缺乏积极性的”。
新中东政策虽然没有完全超出安理会《二四二号决议》的框框,但与过去相比,有新内容,采取了中间偏阿拉伯的立场。正如田中首相所说,“采取了亲阿拉伯政策”。新中东政策“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明确谴责了以色列,支持阿拉伯人民收复被占领土的要求。二阶堂谈话强烈要求“以色列军撤出1967年战争的全部占领地”,宣布“我国政府对以色列继续占领阿拉伯领土表示遗憾,……将根据今后形势的演变,不得不重新研究对以色列的政策”。这是对以色列的明确谴责和公开的警告。三大特使在访问中东时也说,“以色列霸占阿拉伯领土达六年以上,应受到谴责”。他还说,“正义在阿拉伯方面”“日本应当站在正义的一方”。
第二,把巴勒斯坦问题由“难民”问题提高为巴勒斯坦人的正当权利问题。二阶堂谈话中宣布,“要求承认和尊重巴勒斯坦人基于联合国宪章的正当权利”;当天日本内阁决定对巴勒斯坦人民提供五百万美元的援助,以表示同情和支持;三木访问约旦时,还亲自到巴勒斯坦人居住区进行访问。三木上台后,在施政演说中更明确指出《二四二号决议》在巴勒斯坦问题上的不足,认为它“仅仅涉及难民问题。应根据联合国宪章承认巴勒斯坦人的正当权利”。
第三,日本加强了与中东各国之间的双边关系。宣布新中东政策后使节往返频繁,经济“援助”和技术“协作”骤增。截至1973年3月底,日本在中东的投资共有6.06亿美元(其中沙特阿拉伯和科威特占5.85亿美元)。但实行新中东政策后,日本对中东的贷款、投资在数月内猛增了几倍,而且几乎同所有的中东国家建立了双边的经济关系。
第四,面对阿拉伯石油武器,日本抑制了美国妄图拉拢日本和西欧共同体抗衡阿拉伯产油国的态度,主张双方对话和协商。三木在1975年1月16日的谈话中说:“产油国和消费国必须进行对话……消费国不应当聚集起来向中东施加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