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美谈判时期(1 / 1)

1940年春,由于纳粹德国的西部攻势,法国、荷兰等相继被德国占领,法属印度支那、荷属印度尼西亚暂时成了权力空白地带。日本抓住这个大好时机,利用三国同盟,开始实施南进政策。这就使日美间的矛盾和对立进一步激化。日美两国欲通过外交谈判解决这个矛盾,以达到各自在太平洋的目的。于是从1940年底起日美谈判开始。

在日美谈判中,日本以三国同盟和在太平洋的军事优势为后盾,企图通过外交谈判达到南进的目的,同时以南进的态势向美国施加压力,以争取解决包括“承认满洲国”在内的中国问题。美国就这些问题欲与日本妥协,以使之解散三国同盟,从而阻止日本南进。于是满洲和中国问题,便成了日美外交攻防战中的重要问题。承认伪满洲国问题,便从“先由中国承认后再争取列强承认”开始转变为“先由美国承认后再得到中国承认”的方针。

在日美谈判中的满洲和中国问题具有二重性,在日本方面,既是其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又是其实现南进的谈判手段之一;在美国方面,既是防止日本南进的谈判手段之一,又是与日本争夺的对象。因此,在日美谈判中,“满洲国问题”所占的地位,已比中日战争期间大为下降,在中日战争中日本把“满洲国问题”作为外交目的的第一条或第一项,而在日美谈判时则只作为最后附加的一条。这是因为日美谈判的焦点是南进问题,承认“满洲国问题”不过是其附属问题,是达到目的的手段之一罢了。当然,在日美谈判中,“满洲国问题”也是不能忽视的。

日美谈判在1940年底由民间开始进行,1941年4月升级为政府间谈判。4月16日美国的赫尔国务卿与多洛特神父和岩畔豪雄大佐在华盛顿提出《日美谅解案》。这是日美政府进行谈判的第一个方案,在“两国政府对中国事变的关系”[31]中有“承认满洲国”问题,内容如下:

美国总统承认下述条件,同时日本国政府对此给予保障时,美国总统依此对蒋政权进行和平劝告。

A.中国之独立。

B.根据日中间成立的协定日本军队从中国领土撤退。

C.不合并中国领土。

D.不赔偿。

E.恢复门户开放,但其解释和适用在将来适当的时期,由日美间进行磋商。

F.蒋政权和汪政府合并。

G.日本自己克制向中国领土大量或集团移民。

H.承认满洲国。

蒋政权接受美国总统之劝告时,日本国政府与统一建立的新政府或与组成该政府之成员开始直接进行和平谈判。

早在4月9日的《日美谅解草案》的末项中还有以下记载:“蒋介石政权如拒绝罗斯福总统的劝告时,美国政府应断绝对中国之支援。”[32]换句话说,蒋政权如不承认“满洲国”,美国则停止援助。制定此方案的日方负责人岩畔大佐说:“对承认满洲国问题,美国自始就未提出异议。”[33]这个事实说明美国曾打算牺牲“满洲国”,以阻止日本的南进。

然而对此谅解案,松冈外相做了重大修改,制定了5月12日的日本方案。该方案全部取消了“两国政府对中国事变的关系”中的八项,主张以《日华基本条约》[34]和《日满华共同宣言》为原则。

针对日本的方案,美国于6月21日提出另一个方案。在此方案中美国对《日本政府的附属追加书》提出八项“对中日和平解决措施”。其中希望“就满洲国问题进行友好谈判”[35],暗示承认伪满洲国的态度,以防止日本的南进。

然而日本于7月28日侵入法属印度支那南部,暂时中断了日美谈判。这说明围绕太平洋霸权的日美斗争,不是通过“满洲国问题”等的妥协所能解决的。在这种形势下,日本于9月6日召开的御前会议决定:“通过外交谈判至10月上旬尚无希望贯彻我方要求时,则决定直接对美(英、荷)开战。”[36]这样,日美谈判便开始转变为开战外交,“满洲国问题”也成了开战外交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开战外交中,日本向美国提出了新的反提案。此提案在满洲和中国问题上,虽然坚持以《近卫三原则》《日华基本条约》和《日满华共同宣言》为原则,但提出了5月所反对的《日华和平的基础条件》。该条件在汪精卫的南京伪政权和撤兵问题上虽然有一定的“让步”,但对“承认满洲国”,未表示让步。[37]这与1940年下半年的所谓“和平诱降工作”中的形式上的让步形成了对照。

可是美国的态度却发生了变化。针对日方的这个提案,美国先撤回了曾提出的“对中日和平解决措施”的八项条件。10月2日,罗斯福总统提出了国家间的四项原则,来对付日本。这四项原则如下:

一、保持一切国家的领土和尊重主权。

二、支持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原则。

三、支持包括通商上机会均等的原则。

四、除以和平手段改变现状,不打乱太平洋的现状。[38]

这四项原则暗示美国支持中国恢复在满洲的主权,表明美国政府已开始改变对“满洲国问题”的态度。东条从大东亚共荣圈的角度强硬反对这四项原则。在10月7日的内阁会议上东条首相说:“四原则是《九国公约》的再确立。满洲事变和中国事变为了什么?自不待言,是为了摧毁《九国公约》。大东亚共荣圈的前提是破坏《九国公约》。不能把四原则当作主义……将这个原则要局部地适用于中国,对日本是个生死存亡的问题。”[39]

至11月,日美矛盾更加激化。2日,日本政府和军部联络会议决定:“动用武力的时间确定为12月初,陆海军要做好作战准备。”[40]据日方记载,美国国务院远东司于该月17日拟订了“以在太平洋的若干领土交换日本舰只的提案”。该提案提出:“日本向美国出售舰只,从而可从美国获得资金,然后再从中国购入满洲的全部或一部分,以此为条件,美、中和日本或许能达成协定。”[41]

这是以牺牲满洲与日本妥协的设想。然而中国反对美国在包括“满洲国”在内的中国问题上与日本妥协。另外,美国在日美开战迫在眉睫的形势下,想利用中国从背后牵制日本南进,这对美国十分有利。结果美国在满洲和中国问题上没有妥协,11月26日向日本提出最后通牒,即《赫尔备忘录》。该备忘录就有关中国问题向日本提出:

一、日本政府从中国和印度支那撤回一切陆、海、空军兵力和警察力量。

二、合众国政府和日本政府,除临时将首都设于重庆的中华民国政府外,不对中国的任何政府或政权给予军事、经济上的支持。

三、两国政府放弃外国租界和居留地内与之有关的各种权益,以及根据1901年义和团事件议定书所规定的中国的一切治外法权。

两国政府就放弃外国租界和在居留地内与之有关的各种权利,以及根据1901年义和团事件议定书所规定的在中国的一切治外法权之事,要努力争取英国政府及其他各国政府的同意。[42]

那么,《赫尔备忘录》中的“中国”是否包括满洲呢?东条首相和东乡茂德外相认为不包括“满洲国”。实际上在“中国”中是包括满洲的。11月19日美国远东部长汉密尔顿向赫尔提出的关于国务院的全面协定案中写道:“从中国(包括满洲——见其他规定)和印度支那撤退所有的陆、海、空及警察部队。”[43]6月21日的美国方案也提到“对满洲进行友好谈判”,所以在文字逻辑上,“中国”中包含满洲的理解是恰当的。美国的主张从对满洲进行友好谈判变作日本从满洲撤兵,两国已无妥协的余地,开战已不可避免。

接到《赫尔备忘录》后,日本于12月1日御前会议上决定:“与美、英、荷开战。”[44]6日东乡外相对美发出通牒,指责《赫尔备忘录》是“关于中国问题迎合重庆方面的意见”,通知美国“今后继续谈判也达不成协议”。[45]这样,一年间的日美谈判便宣告结束。7日,美日开战。

如上所述,“满洲国问题”在日美谈判和开战外交中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但它成了日美矛盾或妥协的焦点之一。“满洲国问题”是中国问题的起点,同时在中国问题上的妥协会影响到“满洲国问题”。所以这又牵制了在中国问题上的妥协。在满洲和中国问题上的不妥协是爆发太平洋战争的原因之一,同时这个原因又转变成为结束战争时的终战外交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