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理于撤离日本的第二年,即安政元年(1854)1月,率舰7艘,再度驶进江户湾,到神奈川河口。幕府在美国武力威迫下,3月3日签订《日美亲善条约》(神奈川条约),约定次年在下田批准交换。条约规定:两国友好,日本开放伊豆的下田和北海道的函馆(箱馆)两港口,供给美国舰船煤、水、食品及其他需用品,价格由日方规定;优待遇难船员;美国在两港口设领事。条约第九条还规定,今后日本给予外国的一切权益无条件地适用于美国,即给美国以最惠国待遇。条约中虽没有关于自由通商的条款,但日本的大门从此被打开,开始结束闭关自守的局面。
英、俄、荷等国援美国先例,也和日本签订了类似条约。
《日英亲善条约》:安政元年(1854)闰7月,英东印度舰队司令史透林(J.Stirling)率舰队到长崎,提出在克里米亚战争中,为与俄作战,要求许英舰利用日本港湾,幕府拒绝。但为补充船中所缺物品及修理船只,许开放函馆及长崎两港。8月23日订《日英亲善条约》七条。
《日俄亲善条约》:同年10月,俄使璞查廷探听到日美订约,也到下田交涉签约。12月21日正式缔结《日俄亲善条约》,规定开放函馆、下田、长崎三港,并承认千岛在择捉以南为日领,库页岛为日俄共管。
《日荷亲善条约》:荷兰在日本锁国的200年间,独占对日贸易,但仅限于出岛一处。1855年12月23日荷商馆长寇秀斯(J.H.D.Curtius)乘机和幕府订约,要求与俄美同等待遇,开长崎、下田、函馆三港,并规定放宽加于长崎荷兰人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