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治体制——幕藩制
德川封建集权国家,全国人民被置于将军和各领地(“藩”或“国”)大名[34]的支配下。江户幕府拥有收入占全国农民上缴租米1/4(约680万石)的直辖领地(“天领”),[35]以其中一部分领地(约260万石)分封给直属它的家臣武士“旗本”及“御家人”,[36]称为“给知”,其余归将军一族掌握。除将军直辖领地外,约70%的土地分封给全国270个大名,大名各拥有万石到120万石的领地。他们将领地上的年贡分给自己的陪臣,陪臣又授予“家来”(家臣)以俸米。大名受将军控制,对幕府负担政治、经济及军事的义务,但他们在自己领地(藩国)上是最高的专制君主,拥有财政、军事、司法和行政的权力。
将军和武士阶层通过领地与禄米的层层分封授受,结成了君臣、主从关系。大名、旗本及御家人对将军负担繁重的公役和军役,[37]宣誓忠诚。陪臣、武士、家来等也同样要对将军及各自的“主君”服役尽忠。整个统治阶级就是由将军、大名一直到“足轻”(步卒)的大小武士所构成。
幕府为控制全国大名,将亲藩和谱代安置在关东、近畿及东海要地,外样大名则务使移住东北、中国(本州山阴、山阳两道)、九州等边远地区,还使各藩领地交错,以收互相牵制之效。大阪战役后,幕府制定了一国一城制,藩领内除大名的居城(藩都)外,所有城堡一律拆毁。
幕府的主要财源是从它直辖领地农民剥削来的贡租。此外它还支配着全国重要的都市和矿山,[38]独占国内主要市场(江户、大阪)和对外贸易的利润,集中诸藩采集的金、银、铜矿石,作为铸币原料和重要输出商品,由此逐步控制全国的经济命脉。
整个德川时代,全国大名虽各自保持割据状态,但由于幕府在政治、经济、军事上占绝对优势,德川幕府基本上保持了260年的安定局面,实行了中央集权专制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