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成年后最棒的一天(1 / 1)

我精心计算好了服用安眠药的时间,早上7点6分,我头脑清爽地醒了过来。

罗茜在回酒店的地铁上就睡着了。我打算暂时向她隐瞒地下室谈话,也不提我在艾萨克家餐具柜上的发现。那是一张很大的照片,是在朱迪和艾萨克的婚礼上拍的。艾萨克旁边站着衣着正式的伴郎,是杰弗里·凯斯,那个只剩下370天生命的可怜人。他微笑着。

我仍然在思考着艾萨克的话,只有我自己,因为我担心罗茜会情绪崩溃,毁掉整个纽约之旅。罗茜对我刮目相看,不仅因为我顺利拿到了样本,更因为我在帮忙收拾盘子的时候表现得十分自然,神不知鬼不觉。

“你可能要被社交技能攻陷了。”

酒店非常舒适。入住后,罗茜坦言她曾担忧我会要求跟她同住一间房,以此抵消旅行费用。像妓女一样!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羞辱。她似乎对我的反应很满意。

我在酒店的健身房好好锻炼了一会儿,回到房间后,发现留言机的指示灯在闪。是罗茜。

“你在哪儿?”她问。

“健身房。锻炼对降低时差影响很有帮助,还有阳光,所以我打算在阳光下走上29个街区。”

“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情?今天要听我的,还有明天。周一午夜之前,你都得听我的。所以,现在你给我坐下。我要出去吃早餐。”

“穿着锻炼的衣服?”

“不,唐,不能穿那种衣服。去洗澡,换身衣服。10分钟之内完成。”

“我都会先吃早饭,再洗澡。”

“你才多大?”罗茜有点咄咄逼人,她甚至都不愿听我的回答,“你像个老头子一样——我吃完早餐才会洗澡。别坐在我的椅子上,只有我才能坐……别惹我,唐·蒂尔曼。”最后一句话她说得很慢,我决定最好还是别惹她。明天午夜之后,一切就都过去了。在这之前,我可以调节到看牙医模式。

就当我是在做根管填充了。我刚走到楼下,罗茜就开始挑剔我的着装。

“这件衬衣你穿了多久了?”

“14年。”我说,“它是速干的,特别适合旅行。”实际上,这是一件专业的徒步衬衫,尽管14年来,面料科技有了跨越式发展。

“很好,”罗茜说,“它什么都不欠你的了。上楼,换一件。”

“那件还湿着呢。”

“我是说克劳迪娅送你的那件,还有那条牛仔裤。我绝对不会跟一个流浪汉一起逛纽约。”

第二次换装过后,罗茜露出了满意的微笑。“你知道吗,其实你根本没有那么难看。”她顿了顿,看着我,“唐,这让你觉得不舒服,是吗?你还是更愿意自己去博物馆,对吧?”她的感知力实在是太敏锐了。“我明白。但你已经为我做了一切,你带我来纽约,而且我还在花你的钱,所以我想为你做点什么。”

我本想跟她讲清楚,她想为我做点什么实际上等同于完全按照她的意思行事,但这恐怕会引起她更多的“别惹我”的反应。我最好还是算了。

“你正待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穿着完全不同的衣服。那些中世纪的朝圣者跋涉几百公里到达圣地亚哥之后,都会把衣服烧掉,表示他们已经不一样了。我当然不是让你也把衣服烧掉——暂时不是。你可以周二再穿上。我只是想让你对不一样的事物保持开放的心态。就给我两天时间,我带你看看我的世界。从早餐开始。全世界最好吃的早餐可就在这座城市啊。”

她一定是看出我在拒绝。

“嘿,你规划好时间,就不会造成浪费了,对吗?”

“没错。”

“所以,你已经许诺给我两天时间。如果你拒不服从,你就会浪费掉这两天时间,即便有人正费尽心力让你度过好玩儿、高效的两天。我要去——”她停了下来,“我把旅行指南落在房间了。等我下来,咱们一块儿去吃早餐。”她转身朝电梯走去。

我被罗茜的逻辑搞乱了。我一贯认为提高效率正是我规划日程的合理性所在,但真正让我执着的是更高的效率还是日程表本身呢?我真的在变得跟我爸爸一样,每晚都坚持坐在同一把椅子上吗?我从未跟罗茜说起过,我确实有自己专属的椅子。

还有一件事她不知道,所以她没有提及。我成年以来经历的最快乐的三件事,有两件发生在过去的八周里,如果参观自然历史博物馆

不能累计,只算一件事的话。而这两件事里都有罗茜。这之间有什么联系吗?我得好好研究一下。

罗茜回来前,我重启了大脑,这需要有很强的意志力。但此时我新增了适应能力。

“准备好了吗?”她问。

“我们要怎么找到世界上最好的早餐?”

我们在街角找到了世界上最好的早餐,也可能是我吃过的最不健康的早餐。不过,只吃两天应该不会让我增重太多,也不会影响我的健康、大脑敏锐度或是武术技能。这就是我的大脑目前的运行模式。

“你竟然全吃完了。”罗茜说。

“很好吃啊。”

“那别吃午饭了,晚饭也要推后。”她说。

“我们什么时候吃都行。”

服务生朝我们走过来,罗茜指了指空咖啡杯:“真棒,我们得再来点。”

“嗯?”服务生有点疑惑。看来她没听懂罗茜在说什么。罗茜显然喝不出咖啡的好坏——或者她跟我一样忽略了“咖啡”的名号,完全把它当作一种没喝过的饮料。这种方法很有效果。

“给我两杯咖啡,一杯加奶,一杯不加……请!”我说。

“没问题。”

在这里,人们说话直来直往。这才是属于我的地方。我喜欢说美式英语,牛奶叫cream,而不是milk;电梯叫elevator,而不是lift;账单叫check,而不是bill。在我第一次去美国之前,我记下了一张关于美式英语和澳式英语用法区别的单子。我的大脑这么快就能自觉地转换为美语模式,也让我有些吃惊。

我们朝上城走去。罗茜一直在看一本叫《游客勿读》(Not for Tourists)的旅行指南,看来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我们去哪儿?”我问。

“我们哪儿也不去,就是这儿。”

我们站在一家服装店门口,罗茜问我愿不愿意进去。

“不用问我,”我告诉她,“全听你的。”

“我是想进去逛逛,女孩子都喜欢。我会说‘我猜你已经去过第五大道了吧’,但你,我可说不准了。”

现在的状况很和谐。我认识到不应该对罗茜做出任何假设,否则我会惊异于她把自己归类为“女孩子”的事实。因为据我所知,把这个词用在成年女性身上是女权主义者根本不能接受的。

罗茜却似乎越来越了解我了。我从未去过博物馆和会议中心以外的任何地方,但大脑的全新设定让我对一切都感到新鲜。一家只卖雪茄的商店、珠宝的价格、熨斗大厦、性博物馆,罗茜看了看最后一个,决定不进去。这可能是个极好的决定——那儿也许会很有意思,但失礼的风险极高。

“你想买点什么吗?”罗茜问。

“不。”

几分钟后,我突然想到了一点:“有什么卖男士衬衫的地方吗?”

罗茜笑了起来:“在纽约市的第五大道上,也许我们能找到一家吧。”我感受到了讽刺的气息,但是友善的嘲讽。我们找到了跟克劳迪娅送给我的那件类型相同的衬衫,是在一家名叫博洛茗(Bloomingdale's)的大型百货公司里,实际上,它并不在第五大道上。我们在两件衬衫间拿不定主意,所以干脆全买了。我的衣柜可能要关不上门了!

我们来到中央公园。

“我们不吃午餐了,但我想吃个冰激凌。”罗茜说。公园里有个小摊贩,既卖圆筒冰激凌,也卖糖果。

我突然感到了一阵强烈的恐惧。我立刻就知道我在害怕什么了,但我必须面对。“口味很重要吗?”

“来点加花生的,我们可是在美国。”

“所有的冰激凌尝起来都一样。”

“胡扯。”

我解释了味蕾的变化。

“打个赌吗?”罗茜问,“我肯定能尝出花生味和香草味的区别,赌两张《蜘蛛侠》的电影票。今天晚上,在百老汇。”

“材质是不一样的,因为有花生。”

“那就随便找两种。你来挑。”

我点了一个杏子冰激凌和一个果冰激凌。“闭上眼睛。”我说。这真的很困难:它们的颜色几乎一样,但我不想让她看到我通过扔硬币决定先给她尝哪个,因为我担心她在心理学方面的专长可能会让她猜出我的顺序。

“果。”罗茜说。答对了。再扔,又是正面。“还是果。”她连续三次猜中了果,接着是杏子,又是杏子。她胡乱蒙中的概率为三十二分之一。我有97%的把握相信她确实能尝出冰激凌口味的区别。难以置信。

“那么,今晚去看《蜘蛛侠》?”

“不。你猜错了一次。”

罗茜看着我,仔细地看着我,突然大笑起来。

“你在逗我,对吗?我不相信,你在开玩笑。”

她递给我一个冰激凌:“既然你不在乎口味,那杏味的就归你了。”

我看了看手中的冰激凌。怎么说呢?她已经舔过了。

再一次,她读懂了我的意思:“如果你连和她分享冰激凌都不愿意,你要怎么和女孩子接吻呀?”

有那么几分钟,我沉浸在一种没来由的巨大喜悦中,因为我所讲的成功的笑话,还有对接吻那句话的分析——和女孩子接吻,分享她的冰激凌——虽然是第三人称,但绝对不可能与她无关,就是那个在阳光和煦的周日下午,与穿着新衬衣与牛仔裤的唐·蒂尔曼共同漫步在中央公园的树荫中,分享同一个冰激凌的女孩子。

尽管我很享受这一天的活动,但回到酒店之后,我还是需要114分钟的休息时间。洗澡,写邮件,做伸展放松练习。我给吉恩写了邮件,抄送给克劳迪娅,总结了一下我俩的活动。

晚上7点在大厅的碰面,罗茜又迟到了三分钟。当她穿着今天新买的衣服——白色牛仔裤,蓝色T恤衫——还有前天晚上穿过的夹克出现时,我刚要往她的房间打电话。我突然想起了吉恩的金句,我听他对克劳迪娅说过。“你看起来真优雅。”我说。这是着儿险棋,但她的反应很积极。她确实看起来很优雅。

我们在拥有世界上最长酒单的酒吧喝了几杯鸡尾酒,有好多酒我都没有听说过,接着我们去看了《蜘蛛侠》。散场后,罗茜觉得故事有点老套,而我却被迷住了,被深深地迷住了。长大以后,我就再也没去过电影院。我完全没在意剧情,眼里全是那些飞行器。真是太棒了。

我们搭地铁回到下东区。我觉得饿了,但也不想打破规矩,由我提议吃点东西。但罗茜想到了这一点。晚上10点,在一家名为桃福子(Momofuku Ko)的餐厅订了位。我们又回到罗茜时间了。

“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谢谢你带我来这儿。”她说。

我们坐到一个可以容纳12个人的柜台前,还能看到主厨们的操作。在这里,也没有任何让餐厅变得使人压力重重的繁文缛节。

“有什么偏好或是忌口吗?”主厨问道。

“我吃素,但可以吃环保海鲜。”罗茜答道,“他什么都吃——真的是什么都吃。”

我不记得上了多少道菜。我吃了杂碎、鹅肝酱(第一次吃!),还有海胆酱。我们喝了一瓶玫瑰香槟。我可以跟主厨们对话,他们会告诉我菜的食材和烹制工序。我吃到了有生以来最棒的食物,而且我也不用为了能吃上饭而西服革履。实际上,坐在我旁边的食客,即便是在昆斯伯里侯爵酒吧,也算是穿着出位的,脸上还穿了好几个洞。他听到我和主厨的对话,便问我是从哪里来的。我告诉了他。

“你觉得纽约怎么样?”

我告诉他这座城市特别有意思,还给他讲了我们今天的日程。但我突然意识到,在与陌生人对话的重压下,我的举止已经发生了改变——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反转了——回归了我惯常的方式。整整一天,与罗茜在一起,我感到放松,说话和行动都变得不一样了,而这种趋势也延续到了与主厨的对话上,虽然这对话更像是一种专业信息的交流。但是,与另外一个人进行非正式的社交互动让我回归了自我。而我很清楚,我习惯的举止言行在别人眼中是很怪异的。这个面部穿环的男人一定也注意到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纽约吗?”他说,“因为这里有太多怪人了,人们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我们恰恰很适合这里。”

“你觉得怎么样?”回酒店的路上,罗茜问我。

“成年后最棒的一天。”我说。罗茜看起来很高兴,因为我没有继续说下去:“除了自然历史博物馆。”

“睡觉吧。”她说,“9点半集合,我们再去吃个早午餐,怎么样?”

此刻倘若再要争辩,就真的是不可理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