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帝之名”的刽子手(1 / 1)

1985年5月31日下午,南卡罗莱纳州哥伦比亚市阳光明媚,13岁的莎丽·费伊·史密斯正准备与父亲罗伯特去游泳馆游泳。当罗伯特发动车子时却发现忘记带会员卡了,于是他返回房间中去拿。可短短的几分钟后,当他回到车子里时却发现女儿不见了,她的小提包还放在座位上。他本以为女儿也回房间去了,当每个房间都找了一遍后,也没有见到莎丽的身影。罗伯特大惊失色,立刻打电话报了警。

当地警方立刻赶到了案发现场,负责此案的探员吉姆·梅茨不禁感到疑惑:可爱的小女孩怎么会在自家的门前失踪呢?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会干出这种事呢?吉姆·梅茨想不出答案。因此,他们对莎丽所住的社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搜查。另外,还有1000多名志愿者也帮忙搜查。结果,却没有任何收获。

正当罗伯特·史密斯在家中焦急地等待消息时,一个声音怪异的男子打来了电话,他声称自己绑架了莎丽,并说出了莎丽运动裤里面穿的是黑黄相间的泳装。

此时,莎丽的父母相信女儿肯定在这个男人手中,因为他所说的完全属实,并非是从媒体上看到的。莎丽的母亲希尔达非常担心地对绑匪说,女儿患有糖尿病,需要定时补充营养、吃药。还没等希尔达说完,那名男子打断了她的话,说了一句:“今天晚些时候你们会收到一封信。”然后,电话就挂断了。

莎丽的父母立刻将这一情况告诉了警方,警方此刻也相当担心莎丽的安危。梅茨探员毕业于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与FBI的同事和行为科学部的道格拉斯关系不错,因此,他打电话向FBI求助。

当时,FBI特工吉姆·赖特与罗恩·沃克正好在调查局中。当他们了解了绑架案的情况后,查看了现场照片和电话记录,分析认为:绑架者可能是老练而危险的人;莎丽可能危在旦夕,甚至可能已经被凶手杀害了;凶手很快就会产生一种难以遏制的欲望,会接着再犯同样的罪行。

同时,他们还推测出大概的案情:当绑架者看见莎丽独自一人坐在车中时,他便趁机将其掳走。如果当时有汽车经过的话,凶手可能就不敢那么做了。

随后,FBI特工介入了这起案件的调查,FBI心理画像专家约翰·道格拉斯也闻讯赶来。他们先在莎丽的家中安装了监听设备,期待绑匪再次打来电话,然后收集新的线索。

不久,莎丽的家人收到了一封莎丽写给他们的信件,共有两页,左侧页边自上而下用大写字母写着“上帝是爱”。随后,警方将这封信送到实验室做纸张和指纹分析。当道格拉斯看到这封信的内容后认定,这起绑架案已经演变成了谋杀案。但史密斯一家却由于虔诚的信仰,依然相信莎丽还活着。

6月3日下午,绑匪再次打来了电话,问他们信是否收到,是不是该相信他了?接电话的是莎丽的母亲希尔达,她声称要听到莎丽的声音,才能相信他。绑匪阴森森地说,再过两三天就知道了。

当天晚上,绑匪再次打来电话,暗示莎丽家人他很快就会放了莎丽,但他语气阴森地说,莎丽已成为他身体中的一部分,不管是在肉体上,还是精神和心灵上都与他融为了一体。

听了电话录音后,道格拉斯推断,莎丽已经遇害了,凶手是在欺瞒史密斯一家。通过追查,他们查到了绑匪所使用的电话是莎丽家附近的公用电话。为了及时查到电话来源,通话时间必须维持15分钟以上,但对于处于惊恐和悲伤中的莎丽家人来说,他们无法拖延这么久。

因此,FBI特工吉姆·赖特鼓励莎丽的家人在接到绑匪的电话时,要尽量“安抚”对方,即让对方感到他们是怀着同情在听他倾诉,从而延长通话时间。最终,莎丽19岁的姐姐唐做到了。

6月4日夜里,绑匪再次打来电话,莎丽的姐姐唐接起了电话,采用了特工所教给她的“安抚”交谈法。凶手似乎找到了倾诉对象,向唐讲起了绑架细节:他接近莎丽时摆出友善的样子,并为她照相,然后连哄带骗将其带上了车。不过,在凶手讲话的过程中,他的态度时而友好,时而显得有些残酷,有时候还透露出一丝的悔意。

当唐问他问题时,他总是很生气地称,不要打断他,不要提问。最后,他还告诉唐,莎丽很快就会被送回,并让她准备好一辆救护车。第二天中午,莎丽的母亲接到了绑匪的电话,告诉了她具体的地点,并称“上帝选中了我们”,而后挂断了电话。

警方重新放了电话录音,并按照绑匪提供的路线找了过去。正如道格拉斯所预料的那样,莎丽已经被杀害了。在那里他们发现了莎丽的尸体,身上还穿着绑架时的衣服,但尸体已经腐烂不堪,可以推断她已经死亡好几天了。由于尸体腐烂得厉害,验尸官无法断定凶手采用何种杀人方式,也检查不出莎丽是否遭到性侵。

但道格拉斯与FBI特工吉姆·赖特以及罗恩·沃克通过犯罪现场以及受害者的尸体分析,凶手作案是有预谋性的,而且非常有条理;凶手年龄比较大,大概在30岁左右,非常聪明;通过他与莎丽的家人大玩心理游戏时的无动于衷和残忍,可以看出凶手可能早婚,但婚姻比较短暂且不成功;可能独居或者与父母同住;凶手可能有猥亵或骚扰儿童或女性的犯罪记录;他在犯案后,斟酌再三写下了那些路线,并数次回到抛尸现场做精确的测量;做事刻板有条理,他可能与莎丽的家人通话时,将所说的内容都写在稿子上,因此,他不让他人提问或打断他的话,否则他会忘记读到哪里。

在犯案前,他可能多次到莎丽的家门口踩点;根据凶手的个性,他的车肯定保养得不错,而且车龄可能只有两三年;凶手是一个复杂而矛盾的人,他总是表现得相当傲慢、自负以及对世界十分鄙夷,但却与内心的不安全感与自卑感发生冲突;从抛尸的地点可以看出,凶手比较熟悉这一地区,因此,他肯定是当地人或是在这一地区居住了很长时间。

不久,FBI的信号分析部门提供了新的线索:凶手在打电话时使用了一种被称为变速控制器的装置,从而让声音失真。对此,道格拉斯与吉姆、罗恩推断,凶手对电子学知识比较了解,可能从事住宅建设或是制造业之类的工作。随后,他们向全国各地的FBI外勤办事处发出电传,请求他们帮助调查生产和销售这种产品的制造商和零售店。

当史密斯一家正准备莎丽的葬礼时,凶手又打来了电话。这次他打的是受话人付费电话,并指明要与唐通话。他在电话中声称自己明天上午就去自首,并惺惺作态地表示希望莎丽一家能够宽恕他的罪行,并为他祈祷。可是,后来他又暗示自己不会自首,而是打算自杀。

不仅如此,在同一天,他还打电话给当地的电视台新闻节目主持人,声称他有自首的打算。

但道格拉斯在听完电话录音后认为,凶手并没有自首的打算,他也不会选择自杀。他是一个非常自恋的人,只是想让莎丽一家对此做出反应,他们对其做出的反应越多,他就会感到越自在和满足。

道格拉斯还分析,如果警方不尽快抓捕他,他还会再次杀人。下一个作案目标可能是与莎丽长相酷似的人,也可能随机选择一名受害者,他所有的行为都显示出他操纵、支配、控制他人的欲望。

当晚,凶手又打来电话,依然要与唐交谈,他再次声称自己要去自首,还用漫不经心的口气描述莎丽的死亡过程。他告诉唐,自己是用胶带封住了莎丽的嘴巴和鼻子,从而让其窒息死亡的。当唐质问他为什么要杀害莎丽时,他却称“只有上帝知道”,还说让上帝宽恕他之类的话。

在莎丽遇害的两星期后,一个名叫黛布拉·梅·赫尔米克的9岁小女孩在自家房屋的院子前玩耍时被人绑架了。案发地距离史密斯家相隔24英尺,而当时黛布拉的父亲就在屋里,离现场只有20英尺。

警方询问附近的邻居得知,当时有一个男子停好车后,走下来主动与黛布拉谈话。正说着,他突然拽住黛布拉,迅速地将她带到车里,而后发动车子急速离开。看到这一切的邻居立刻大声呼喊,并与赫尔米克先生驾车追赶绑架者,但并没有追上。

警方随即展开搜捕行动。而FBI与道格拉斯也参与了这起案件的调查,很多FBI特工和警察都感到心情沉重,因为他们也有与黛布拉差不多大的孩子,除了会产生遭绑架的也许是自己的孩子的恐惧和揪心外,还会很自然地想把孩子带在身边,不让他们离开自己的视线。

虽然莎丽与黛布拉的年龄不同,但通过案发现场的环境和作案手法可以看出,凶手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因此,道格拉斯对凶手做出了更细致的心理画像:虽然凶手用变速控制器改变了声音,但可以确定凶手是一个白人男子,因为两名受害者也是白人,跨种族性犯罪的案件是非常少见的;凶手肯定是本地人;凶手是出于性原因而犯罪,并且患有某种缺陷的成年人;凶手表面上看来可能有些腼腆和彬彬有礼,体型粗壮,对女性没有什么吸引力;犯罪期间他可能开始酗酒,不修边幅,热衷讨论谋杀案;可能有收集色情书刊的癖好。

当FBI与当地警方全力调查时,黛布拉的家人却没有接到绑匪的电话和要求,从而让他们无法找到新的证据。这不仅让警方感到焦急,对于失去孩子的父母来说,更是相当煎熬和痛苦。

为了能够让凶手主动暴露自己,道格拉斯建议,可以通过媒体记者对案件的相关报道来引蛇出洞,让凶手做出反应。

于是,道格拉斯再次去了史密斯家中,希望莎丽的姐姐能够作为“诱饵”帮助他们抓捕凶手。但史密斯先生不同意,他不想让唯一的女儿以身犯险。道格拉斯向史密斯先生保证,凶手虽然凶残,但他却是一个胆小鬼,在警方的严密监控下,他不敢对唐做出不轨的举措。而唐聪明勇敢,是完全可以胜任的。为了抓住杀害莎丽的凶手,史密斯先生只好同意了。

在媒体充分报道这两起案件后,道格拉斯让史密斯家人为莎丽举行了一次追悼仪式,并让媒体对仪式进行报道和宣传。在仪式举行的过程中,道格拉斯让唐将莎丽生前最喜欢的一个树袋熊玩具放在莎丽的墓碑前,等待着凶手来将其取走。正如道格拉斯所分析的那样,凶手由于胆小,并没有来取那个玩具。

但到了晚上,凶手却给唐打来了电话,这次他没有将声音做技术处理,直接问唐是否听过黛布拉·梅·赫尔米克,还告诉她一个准确的地址。果然,警方按照凶手所提供的地址找到了黛布拉的尸体。

与此同时,FBI的技术人员正在想方设法对莎丽的遗嘱进行检验。当一名技术人员发现遗嘱的纸张是从标准的纸簿里撕下时,他通过一种名为“埃斯塔基”的装置查出了在纸簿的前几页纸上书写时留下的肉眼几乎看不到的轻微凹痕。经调查,它显示的是一份食品杂货的购物清单和一串数字。最终,通过这些数字,FBI查出这是亚拉巴马州亨茨维尔市的一个电话号码。

南卡罗莱纳州的警方经过反复验证,查到了这个电话号码曾在莎丽被绑架的数周前接到过距离史密斯家15英里的一处住宅打出的多个电话。经调查得知,那处住宅属于一对中年夫妇——埃利斯和沙伦·谢泼德。

随后,FBI立刻赶到谢泼德家中。可是,这对中年夫妇与道格拉斯所分析的凶手完全不同,除了男主人埃利斯是一名电工外,他们待人热情友好,而且婚姻幸福美满。他们承认曾经向亨茨维尔打过电话,是因为儿子在那里的陆军部队服役。同时,当这两起凶杀案发生时,他们都不在家中。

如此重要的线索到了这里似乎突然中断了,这让FBI顿时感到挫败不已。不过,当他们向谢泼德夫妇描述凶手的特征时,夫妇俩一致表示,拉里·吉恩·贝尔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们告诉FBI特工,拉里是一个30来岁的离婚男子,他的儿子与前妻一起生活;离婚后,他与父母同住;他的性格较为腼腆,体格粗壮,经常替埃利斯干活;从事的是住宅用电的布线工作,平时也做一些杂活;做事非常细致、认真。

另外,这对夫妇还称,在他们离开家的那段时间里,是由拉里照看房屋的。在他们离开之前,还在一本纸簿上把儿子的电话留给了他,以备他照看房屋有事时可以随时联系。在他们回来后,经常听到他谈论史密斯女儿遭到绑架并被杀害的事情。而且他的变化也让他们感到意外,胡子拉碴,不修边幅。

听了谢泼德夫妇的描述,FBI特工基本断定拉里·吉恩·贝尔正是他们要找的凶手。当这对中年夫妇带着FBI去搜查拉里住过的房间时发现,他的房间里有很多色情杂志。当他们将凶手打给唐的电话录音放给谢泼德夫妇听时,埃利斯肯定地说,毫无疑问是拉里的声音。

在拉里·吉恩·贝尔准备上班的时候,FBI将其抓捕。随后,当地警方搜查了他的住处。果然如道格拉斯分析的那样,他做事刻板有条理:鞋子整齐地摆在鞋架上;书桌收拾得干净利落;汽车也保养得不错,汽车行李箱里的工具摆得井井有条。

另外,警方还在他的床下找到了与莎丽相匹配的毛发,并在书桌上找到了前往莎丽和黛布拉抛尸地点的路线说明。

起初,拉里·吉恩·贝尔并不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最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最终,他因为谋杀莎丽·费伊·史密斯与黛布拉·梅·赫尔米克而被判死刑。

【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并不是临时起意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凶手往往是步步为营,经过精心的策划而作案。不仅如此,凶手还会使用一些策略来欺骗受害者,他们大多比较聪明,在取得受害者的信任后,将其骗走并杀害。比如,装作好心人让人搭便车、骗小孩说带他/她找父母等。

而有组织的犯罪一般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即凶手在作案前会做一些准备,而这些都是调查人员事后才得知的;二是实施阶段,凶手往往会采用挟持、谋杀、虐待、强奸等作案方式;三是抛尸阶段,即凶手会选择较为隐蔽的地方抛尸,以免被人发现;四是摆脱调查阶段,很多凶手在案发后为了摆脱调查人员的搜查和追捕,有的会远走高飞,有的则故意与调查人员接触或是到案发现场徘徊,抑或是围观被害者的葬礼、墓地,以此满足自己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