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炜在《九月寓言》的“代后记”(即“融入野地”)中,专门有几节讨论语言。这几乎成了90年代纯文学的一种定式,不谈几句语言,似乎作品就不够深刻。所以才出现了《马桥词典》这样干脆敞开来谈一谈的壮举。张炜说:“我总是急于寻觅一种语言。语言对于我从来就有一种神秘的感觉。人生之路上遭逢的万事万物之所以缄口沉默,主要是失却了语言。语言是凭证,是根据,是继续前行的资本。”(第344页)“我崇拜语言,并将其奉为神圣和神秘之物。”(第346页)但张炜的说法与韩少功有所不同,他不满足于“相互隔离的语言”,即个别特殊的、无法沟通的语言,而要求“通行四方的语言”,即普遍共通的语言。河水流淌,大海喧嚷,鸟鸣人呼,这些都不够。“野地”本身是无语的,“让人亲近、心头灼热的故地,我扑入你的怀抱就痴话连篇,说了半晌才发觉你仍是一个默默,真让人尴尬。”(第344页)小说中时常出现的那个象征性的大碾盘,虽然“刻下滔滔话语”,但他“不能将其破译”,使“我感到了凄凉,更感到了蕴含于天地自然中的强大的**。可是我们仍然相对无语”,只有“深深的陌生感”(第344—345页)。这真是张炜写作《九月寓言》的困惑心情的真实写照。他大约也感到,光是一个人在那里滔滔不绝地独白,到头来只会更加感到难耐的寂寞。“无语的痛苦难以忍受,它是真实的痛苦。”通行四方的语言不在独白中,而在对话中。作为一个作家,他不应当把语言当作内心早已准备好的某种观念的独断的演绎,应当撞击自己心中的语言,用语言撞击语言,要有一种自我否定、自我深化、自我发现、自我产生的冲动,要有承受痛苦而不露痕迹、不动声色的刚毅,要有面对死亡仍能妙语连珠的幽默的天才和勇气。这些都不是通过融入自然、通过“人性的自然松弛”就能做到的,而是需要振奋起人的全部心力,自己与自己过不去,自己反思自己,拷问自己,将自己内心隐藏的那个向来戴着沉默的面具的灵魂逼迫出来,哪怕它将会是丑陋不堪的。
但张炜缺乏这种勇气,他太沉迷于自己自然天性的诚实美丽,太急于将这种诚实美丽作为自己的旗帜和永久归宿。他摆脱上述困惑的妙法是展示自己童年的纯情本色:“我回想了童年,不是那时的故事,而是那时的愉快心情。令人惊讶的是那种愉悦后来再也没有出现。……那时还来不及掌握太多的俗词儿,因而反倒能够与大自然对话;那愉悦是来自交流和沟通,那时的我还未完全从自然母体上剥离开来。”(第345页)然而,尚未与母体分离的童年,本身也只不过是自然的一部分,是“一棵会移动的树”,他是以什么身份“与大自然对话”的呢?显然不是以主体的身份,而是以自然本身的身份。这种对话不是真正的对话,而是自然本身的独白,是一个“喃喃自语的世界”(第349页)。这种与自然的“交流和沟通”,其实是自然本身的独断而专制的演绎,在这种演绎中,人消失了,树诞生了,甚至树也无所谓“诞生”,它从来就在自然中,“一切都平平淡淡地过下来,像太阳一样重复自己。”(第348页)这真是“一旦放逐了自己就乐不思蜀”的大智慧啊!但这与河水流淌、大海喧嚷的沉默真有什么不同吗?张炜真能以“一阵欣慰,长舒一口”来庆贺自己“解开了这个谜”(第345页)吗?
当然,还有“劳动”。小孩子不劳动,大人劳动。但在张炜看来,劳动不是使大人成为大人,而是更成为自然的孩子,不是使人“完全从自然的母体上剥离开来”,成为独立的人去和自然、和他人打交道,而是使人重新返回到自然母体。“我的声音混同于草响虫鸣,与原野的喧声整齐划一”(第351页),“寻求的结果却使我化为了一棵树”,“有人或许听懂了树的歌吟,注目枝叶在风中相摩的声响,但树本身却没有如此的期待。”这种自然与人浑然一体、主客不分、人树等同的“劳动”,与动物和植物的求生本能并没有什么区别。张炜的最大谬误,就是把人的劳动和一切活动在根本意义上等同于或描写为自然本身的流转过程。他转了个圈又回到了河水流淌、大海喧嚷的“相互隔离的语言”,或回到了沉默,但他却自以为终于解开了“通行四方”的共同语言何在这个“谜”。
然而,张炜的一切深情的自白和感叹都表明,他真正要寻找的并不是什么“通行四方”的语言,而正是万物齐一的沉默。孔子曰:“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张炜也说:“你发现寻求同类也并非想象那么艰苦,所有朴实的、安静的、纯真的,都是同类。它们或他们大可不必操着同一种语言,也不一定要以声传情。同类只是大地母亲平等照料的孩子,饮用同样的乳汁,散发着相似的奶腥。”“一种相依相伴的情感驱逐了心理上的不安。我与野地上的一切共存共生,共同经历和承受。”(第350页)这才是真心话,而一切有关“语言的神圣”的标举都是时髦的包装,冒牌的赝品。不过,即使这些情深意切的真话,也是一说出来便带上了一层虚假。“永远不要离开劳动”(第353页),然而,坐下来写作算什么呢?也算一种劳动吗?作者花了整整五年时间,“藏在了登州海角,默默地做一件事”(第375页);但他没有种出一兜地瓜,他在干什么呢?如果这不算劳动,那么他已有五年脱离了劳动;如果这也是一种劳动,那么这种劳动就是掌握“俗词儿”的劳动,是“田野上”的劳动所应当“忘记”的劳动;如果这种劳动仅仅因为它描写、回忆田野上的劳动而可以称为劳动,那么这种劳动也太容易、太轻松、太取巧了,任何一个劳动者都可以借口他能更好地讲述劳动而逃避艰苦的田野劳动,那又要作家干什么呢?所以才有“知识分子劳动化”一说。
毫不奇怪,张炜寻求神秘语言的结果,最终是对“世俗的词儿”的极度蔑视,是对“词语的奥秘”的自然主义的探求。一个词的发音究竟是来自对自然声音(如鸟鸣声)的模仿还是另有来源,这本来是个语言学上有争议的问题,但张炜凭他先天的观念即断定:他能“将音节和发声模拟野地上的事物,并同时传递出它的内在神采。如小鸟的‘啾啾’,不仅拟声极准,‘啾’字竟是让我神往的秋、秋天秋野”,“我在默默夜色里找准了声义及它们的切口,等于是按住万物突突的脉搏”(第350页),这就给人以“走火入魔”的印象了。我不想认真对待这种毫无语言学意义的任意联想,我只想指出,张炜的这套“语言学”时装最终将使他的“世俗词儿”扫**一空,只剩下几个拟声词和“啊”、“哩”、“吔”、“啦”之类的感叹词,也就是剩下几句据说含义无比丰富、但无人能理解的儿语。《九月寓言》中虽未能彻底做到这一点,但其趋势却很明显。那些“爸吔爸吔”、“妈耶妈耶”、“不哩不哩”的叫唤直使读者对人物的心理幼稚状态担心不已,不知这些长不大的幼儿(“娃们”)怎能适应现代的生活和交往。这只是一个“四时行焉,百物生焉”的无语的世界,它找得回来吗?张炜对自己童年的这种自恋及其一厢情愿的本体论化、扩大化、普及化,就不怕给现代人留下笑柄吗?
语言的本质总是“世俗”的,即便是《圣经》上的话,在当时也是一些世俗的话。抛弃“世俗的词儿”,便只剩下神谕和鬼话,或是剩下失语、儿语和哑语。中国几千年传统中的知行之辨、言意之辨,不仅是要贬低世俗语言,而且是要贬低语言本身(参看拙文:《论中国哲学中的反语言学倾向》,载《中州学刊》1992年第2期)。“五四”以来白话文对文言文的胜利,正是“世俗语言”的胜利(虽然文言也是古时的世俗语言,但现在已经不那么“世俗”了),因而也是语言学精神本身的胜利,即语言学精神战胜了过时的伦理学精神。世俗的语言在今天变得恶俗了,那不是“词儿”的错,而是使用这些“词儿”的人的错。因此我们目前的任务不是抛弃“词儿”,回到一味妙悟和不言,而是对这些词儿进行细致的打磨,重新加以纯粹的定义,规定其明确的关系,以创立一套新的语言规范体系。一切对“词儿”任意胡来和痞里痞气的态度都应当清除,这比给每个词儿“指认实物”(第347页),即还原为实物、单凭实物去体会那“难以言传的欢愉”(第345页)、沉入“口不能语、手不能书”的“忘情”状态(第347页),要艰难得多,也实际得多。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的:一个词的意义其实并不在于它的指称,而在于它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