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说张炜这本书完全是主题先行,似乎也有些冤枉。他自己自述他是“凭直感奔向了土地”(第349页),“从具体走向了抽象”(第346页)的。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都是在海边林子和小村里度过的,他凭记忆写作。然而,当一个人对待生活的观念出了问题时,再牢固的记忆也会出错。特别是二十多年后林子和小村“什么都没有了”(第371页)时,他更可以凭一点记忆的影子进行编造了。张炜在《九月寓言》中也写到了一些具体的、有名有姓的人物,但他写这些人物时,你总会感到好像隔了一层,感觉总是模模糊糊,不太准确的样子。如写小村青年们的领头人赶鹦,我们除了知道她远近闻名的俊,辫子长,腿长,像小马驹一样精力充沛,每晚率领年轻人在野地里疯跑之外,对她的内在的方面就不甚了了。她和家人说话,动不动就来一段“数来宝”似乎也有些不近情理,不知她是调侃呢,炫耀呢,还是真有点傻气;至于她“数来宝”究竟“数”的什么内容,小说里在十几次提到时却都忽略不谈,似乎作者不耐烦描写这些细节。写秃顶工程师,跟乡巴佬说话也那么文绉绉的,时不时还夹上两句英语,居然能让赶鹦的父亲“红小兵”(一个没有交代的奇怪的外号)对他着迷,不断地请他喝酒斗嘴拉呱儿,特不可信。工程师的四川籍老婆看来是个家庭妇女,作者却让她对丈夫说出“请让我自己哭”这种生硬硌牙的语言来(第324页)。他们的儿子挺芳更是一个影子,除了他孱弱无能,追求肥,挨过小村人的揍之外,他究竟是干什么的?上不上学,平时在哪里?这些都不知道。又如写龙眼少白头,在他母亲喝农药未死的奇迹发生后,作者逼迫这个农村孩子“像受到什么启示一样”顺口编出了一句书生气十足的“歌儿”:“妈妈活了,我无比欢欣!”(第133页)还让所有的小村青年在去工区偷鸡时跟着他嚎唱“我无比欢欣!欢欣!”(第140页)真令人作呕。这句歌词在小说里反复出现,显然具有某种象征意义,但我们在其中看不到半点“山野精神”或“民间精神”,倒像一个大学一年级学生在参加过“社会实践”后用几个书面词汇拼凑出来发表在学校小报上的一句歪诗。龙眼最后在矿井里被砸死,死前意识到自己掏空了小村的基础,是“有罪的孩儿”(第338页),明显的是用作者自己的观念加在了这个农村孩子头上。
一般说来,张炜并不缺乏对农村和“野地”的知识(也许他随身带个小本子,时时记下各种东西?),但他既缺少韩少功的体验,也缺乏莫言那样的想象力。尽管他自小生长在农村,但当他作为一个作家来描写这个农村时,他显得只是生活的一个旁观者,带着自己头脑里的观念去罗列些走马观花、道听途说的事实。他不屑于也不耐烦去展示生活的真正的原生态,这从他的人物对话中可以看出来。他熟悉农民的词汇、用语,但他写不出地道的农民的对话来。每当对话的场合,他总是急促地跳过去,草率地交代一下。他更习惯于独白,而这些内心独白总是过多地带上了知识分子的抽象观念;每当他要编出一句顺口溜什么的,就显得特别笨拙,如他让大脚肥肩说出的俗语:“男人是个柱,抽开没法儿住。”(第226页)农村里比这更好、更生动更形象的俗语太多了,但张炜自己压根儿没有真正“融入野地”,所以他编不出来,他书生味太浓了。
《九月寓言》中也有写得比较生动的人物,例如那个游离于小村之外的露筋和他的瞎子老婆(闪婆)。这是一个集中了张炜的观念矛盾的人物。张炜的“野地”概念本来是和“劳动”概念分不开的,“土地与人之间用劳动沟通起来”,“我怀着赶赴盛宴的心情投入了劳动。我想将自己融入其间”(第345页),“我在那个清晨叮咛自己:永远不要离开劳动”(第353页)。劳动是张炜把野地与传统道德观念联结起来的纽带,凭了它,张炜才得以正气凛然并和山野痞子划清界限。但对劳动的这种纯情的吹捧在露筋身上就统统失效了。据说这露筋“从来没做过一点田里的事情,极为蔑视劳动”,他成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19岁那年被父亲赶出家门,凑巧又是个遍地“吃物”的九月,他遇到了美丽的盲女,便把她抢来做了媳妇,但双方的亲属都不承认他们这桩婚姻。他们只好在大地上流浪,偷庄稼地里的粮食藏起来过冬,躲在河边上的洞里藏身。多少年后,露筋的父亲死了,他们才回到小村,生下个儿子欢业,但仍然怀念那无拘无束的流浪生涯:
露筋躺在炕上,回想着田野里奔腾流畅的夫妻生活,觉得那是他一生里最幸福的时光。有谁将一辈子最甜蜜的日月交给无边无际的田野?那时早晨在铺着白砂的沟壑里醒来,说不定夜晚在黑苍苍的柳树林子里过。日月星辰见过他们幸福**,树木生灵目睹他们亲亲热热。泥土的腥气给了两个肉体勃勃生机。他们在山坡上搂抱滚动,一直滚到河岸,又落进堤下的茅草里。雷声隆隆,他们并不躲闪,在瓢泼大雨中东跑西颠,哈哈大笑……(第87页)
每个真正在农村生活过的人,都会明显感到这段浪漫描写的虚假。在农村,一个人糊自己那张口尚且不易,拖上个瞎子老婆流浪,真能那么逍遥自在吗?若如此,小村人恐怕个个都要涌上那“无边无际的田野”,去吃天上掉下来的好馅饼了。张炜还设想有“更老一点的护秋人”在他们不劳而获地偷窃人家的劳动成果时为他们感叹和辩护:“别惊动他们,他们是在成亲哩。”(第81页)颇有西方人道主义者和动物保护主义者的情怀,简直令人怀疑张炜有没有好好在农村“劳动”过。我忍不住要问问张炜:你说的要“融入野地”,究竟是融入小村那个老实、古朴、本分、靠自己的劳动实实在在地过日子的“野地”呢,还是露筋那个风餐饮露、鸡鸣狗盗、无拘无束的“野地”?
当然,张炜一点也不想触犯传统道德,他那样热烈地赞美了这个道德的温情的一面,乃至于残酷的、毁灭人、把人变成植物的一面;但他内心里又有一种冲动,本能告诉他这种道德毕竟是戕害人性的,他总暗中渴望有个机会能彻底浪漫一下。这就是露筋这个形象的意义。他被评价为小村“有史以来最优秀的一个流浪汉,一个懒惰的天才”(第83页),他的自然无羁的痞(在农民眼中,这种人是地道的痞子)与小村人的纯情形成了一个“儒道互补”的天然结构。不过,作者为了防止所有的人真的向他学痞,便把露筋限定为一个不可模仿的“天才”,一个特例。“不知有多少人想做这样的懒人,结果白费力气。因为正像任何天才一样,懒汉也是天生的。”(第74页)其实在现代社会中,设想出这样一个脱离社会、单靠自然界生活的懒人才需要一种狂想的天才。如果说这种天才诞生在两千年前(如庄子)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在今天,这种想象一定表明作者头脑里某个地方出了毛病。韩少功笔下的马鸣就已经疑点丛生,张炜的露筋更是不可思议。这些形象都是当代寻根文学不可避免地要制造出来并加以美化和“魔幻化”的精神作料。
如果说小说中还有一个人勉强可以算得上是主要人物的话,那就是肥。这并不是说肥在小说里有多少动作,恰好相反,她从头至尾虽不时地出现,但她的特点恰好是无所动作(除了最后那个惊世骇俗的动作)。她唯一的动作是一个人“跑啊跑啊”,她耿耿于怀的念头是“往哪里跑啊?哪是东,哪是西,哪是瓜田,哪是热乎乎的家?跑啊跑啊,最后连自己的村庄也摸不着了,到底是什么在催赶着这两条腿,到底要跑向哪里啊?”(第31页)一个又一个小伙子向她求爱:挺芳、憨人、龙眼。均被她一一拒绝。“我不哩我不哩”成了她的口头禅。她不断地否定,逃离既定的生活,逃离周围的人群,逃离死去爹妈的鬼魂;但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能逃向何方。她一度委身于龙眼,但那也不是她真正的归宿。“这个让人垂涎的姑娘啊,你心里藏下了什么秘密?你属于谁?你也是个土里刨食的人吗?”(第203页)这也是作者的困惑。作者这回是凭直觉感到,小村里,乃至任何一个荒凉偏僻的村子里,都应当有一股“跑啊跑啊”的内在冲动,一种不安分的欲望,否则就太沉闷了,太令人绝望了。肥是小村的光明、一丝希望,但作者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他不能感觉得更深了。
但他毕竟感受到了。小村的一切生命的喧哗和枯萎,一切无望的挣扎,失败的反抗,苟且的陶醉,数着日子的苦熬,后面都有一股不声不响,但终有一天要使得小村天翻地覆的暗流。一代又一代,这股暗流有时冒一下头,旋即又消失在地层;但它总在那里悄悄地翻涌着,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涌出地层。这就是肥心中的“秘密”,也是肥所代表的小村人或“野地”的真正秘密。这股子冲动使小村的每个人几乎都在“跑”着:赶鹦领头跑,露筋撒腿跑,欢业继续跑,金祥被催逼着跑,老鳖(独眼老人)跑了一辈子,说:“要知道人这一辈子总要找个什么啊!”(第250页)正是这个“什么”,而不是“瓜干”,使小村的生活生动、起伏、跌宕,使奇迹随时可能发生,“魔幻”有所依附。然而,所有的人跑到后来都不跑了,归窝了;唯有肥,她不怕“天谴”,一直在跑,最后终于跑了出去。“我要扔下这空****的小屋走了,我真有一天要走了。”(第294页)她舍下了小村和野地里的一切,舍下了小村人和张炜所珍视所崇敬的一切,她执意要看看还有没有另一种生活(如果不是更好的生活的话)。张炜有什么根据、特别是有什么权力判决道:“我这本书中的女孩子们生活得不可能再好了,她们就是那个命”(第369页)?肥就是张炜的对头,张炜的心病。张炜和肥的死去的父母一起在喊:“肥呀你快扳住地上的树、玉米秸、紫穗槐棵子,扳住了它就缚不去你了。你扯一把地瓜蔓儿抽打它的腿爪,拔断爪上的倒勾刺,快呀,我帮不上你了。”(第336页)但终于无济于事,那个“什么”把肥抓走了,引走了。“我们逃出来了,我们去找自己的生活。”(第339页)肥跟着小村人的受害者、工程师的儿子挺芳乘车远走高飞了,这挺芳差点死在小村人那由瓜干烧出来的嗜血的残忍之下,是肥将他救了出来。他的母亲曾教导他:“只要真的爱上了,就永不反悔。”(第30页)他是肥见过的唯一懂得温情的人。肥要追求的是真正的爱,不是由瓜干烧出来的“爱”(这种爱与残忍、与恨没有什么区别),而是心的奉献,是对人的尊重。也许她并没有清楚地意识到,但她凭直觉感到了,更重要的是,她在朦胧而盲目的追求中逐渐觉出了,那原先被自己,也就是被小村传统坚决拒绝的男人,正是“我的男人”,于是毅然做了出来,跟着他跑了!
当然,正如小村的大姑娘小媳妇们议论的那样,肥找个工区人,不一定有好结果。易卜生的娜拉出走,还有个“走后怎样”的问题呢。但肥毕竟走出来了,这是一次观念的革命。它的冲击是巨大的,是对“山野精神”的否定;或更准确地说,是这个“山野精神”自身的自我否定。如果要说“时代精神”的话,这才是真正的时代精神。张炜对“时代精神”的理解是肤浅的,他说:“每个时代都有个集体的精神和原则。……写单个女人的遭遇、故事,无非就是为了接近一个时代的总体态度,即平常所说的‘时代精神’。”(第369页)由这种角度出发,他断言:“依我看时代精神就是土地精神。”(第374页)。这一定义未加任何限定,显然是不对的。我宁可相信它是失言。张炜的真正意思可能是:我们时代的时代精神就是捍卫土地(山野)的精神,因为他在前两句谈到“我们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被金钱毁灭的历史”。不过,他好像对自己的判定也缺乏自信,他说:“我不信一个当代人能够准确地抓住这个精神……谁能准确地指认自己的时代,像后代人评说过往岁月那样公正客观,事情也就简单多了。”(同上)我不知道他有一天是否会提议举行一次“全民公决”来发现“一个时代的总体态度”,但可以肯定,如果投票,鲁迅和顾准这些人在他们的时代第一轮就会被淘汰出局,正如肥遭到小村人一致的谴责一样。
所以,尽管我们今天仍然要捍卫土地,因为我们今天绝大部分生活还离不开土地,背叛土地也就意味着自杀;但我仍然认为,我们时代的时代精神不是守着土地,而是千千万万的人摆脱土地的束缚,向城市、向大海、向天空寻求更广阔的生路,甚至就连对土地的捍卫,也只有走上这条开阔的生路才能做得到。土地本身自然而然就净化自己、保卫自己、平衡自己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了,她像一个年老的母亲,不但不能放心依靠,而且还要细心照料了。没有这样一种视野,张炜的一切道德理想都不过是纸扎的楼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