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没有什么主要人物,作者意在烘托一种气氛。他的主人公是“他们”、“她们”、“大家”、“女人们”、“男人们”、“老人们”和“小村人”。他写写这个,又写写那个,但可以看出,他写得最精彩、最畅快的还是对复数第三人称的一般性描述。这些描述明显地受某种理念的支配,他写他们的活动、笑声、喊叫,写季节、风物、景色,写夜间满地的野物:鼹鼠、刺猬、喜鹊、狐狸、鹌鹑、野獾、兔子……他似乎感到单纯的“山野精神”、“民间精神”(第36页)这样的概念太抽象,于是便塞进了过分膨胀的各种意象,而这些意象并不带有直接的感性色彩,只是同一个概念出场的各种不同的道具。这就使他努力搜集起来的这些意象显得重复、臃肿、拖沓、苍白。一般说来,张炜的艺术感觉不算好,语言也不纯粹、不自然,他是凭一股主观的**在写作,行文中经常夹杂了“啊”、“哩”、“吔”、“啦”等感叹词,似乎老在叹息什么。他力图把小村的历史变成他自己情感的历史,把客观的历史变成观念的历史;但由于他的主观意念太强,他总使人感到有某种故意“魔幻”的倾向(尽管他否认这点,说他写的都有事实根据,见第359—360页)。其实,问题不在于某件事实际上有没有可能发生,而在于要用这件事表达一种什么观念。张炜的整个观念——对“山野精神”的复归——才是一个最大的“魔幻”,他要在我们这个急剧变化的时代抓住某种“永恒的东西”(第340页),一个“原来”的“真实”,他便只有诉之于奇迹。实际上,小说的结尾已经无可奈何地承认:“时代真的变了,我们再不用像你的先辈们那样,赤脚穿过野地”(第340页),没有奇迹,只有幻觉(宝驹、大火、精灵什么的)。
但张炜的原意并不是要描写山野的失落,他描写这种失落只不过是反衬出山野的浓郁的魅力(所谓“失去了的才觉得更美好”)而已。因此他未能也不想表现出这种失落的不可阻挡的必然性,仿佛只是一种外在的偶然诱因(如工区的矗立和进入小村的生活)才破坏了野地的永恒的宁静的呼吸;他把全部的感情都“融入”了小村的原始古朴的生活。在这里,有几个意象是他反复摩挲、把玩、慨叹、欣赏,并如数家珍地予以解释和介绍的。一是地瓜(红薯)的象征作用。在九月,地瓜是野地中普遍的能量之源,它养活了小村人、流浪汉和野地里的一切野物,它像乳汁一样将大地母亲和人联系在一起;人们的一切**、不安、胡闹和风风火火,都被解释为“瓜干烧胃哩”。“小村人每年吃掉的瓜干如果堆起来会像一座小山。焦干的地瓜干点燃了,肯定是一座灼人的火山。这么多东西吞进肠胃,热力顺着脉管奔流,又从毛孔里涌出”,“他们吃得肚子胀胀,激动拥抱,用沾满炭灰的嘴巴把对方的脸颊弄脏”(第9页),人们甚至把死也称作“熟透的瓜儿了”(第125页)。与红色地瓜相连的意象是火和血。“红色的地瓜一堆堆掘出,摆在泥土上,谁都看出它们像熊熊燃着的炭火。烧啊烧啊,它要把庄稼人里里外外都烧得通红。人们像要熔化成一条火烫的河流,冲撞涤**到很远很久。”(第221页)有时这种火气太猛烈,就会让牲口或人烦躁不安,这时就需要“去火”,就是用铁锥在牲口脖子上照准粗长的脉管一锥,让“暗红的血喷出数尺”(第221页);对太狂躁不安的人(如金祥)的办法则是“按时吊打”一番(第43页)。
由此便又生出“打老婆”的话题。这是小说中当作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反复歌颂的日常活动:
瓜干烧胃时人就满炕滚动,如果是个老婆就要讨打。那会儿男人把她打得皮开肉绽她也不记恨。喊叫呀,喊叫得满天星星都发抖。那是充满了谜语的呼叫啊,只有小村人才能从她们不同的音高节奏和嗓门的粗细中,听出那些特别的欢乐和崭新的冲动。啊哟哟小村男人是人间一宝,他们质朴内向其貌不扬,有时不注重打扮,破衣烂衫;可他们才充满了温情和故事,在脏腻的枕边对女人讲下了万千话语,让老婆一会儿欢笑一会儿哭泣。老婆说,俺这辈子是你的,下辈子还来;你只要不嫌弃俺,打死俺俺也死跟着。男人说,我要换根坚硬的皮带,一带子把你抽得吱哇乱叫,像中了铁夹的野物。女的说,怎么不好?中哩,中哩中哩!满村的福分都是这样召唤出来的,有多少瓜儿就有多少福分。(第328页)
打老婆是小村夜晚一景,是“小村人辈辈相传的美好习俗”(第110页),其中打得最出色、最狠的是金友。他有一句名言:“老婆是苦虫,不打就不行。”(第61页)多少男人钦佩他,女人则羡慕他的老婆小豆。入夜,当打老婆的音乐在村里响起,女人就把男的吵醒,告诉说:“人家又开打了”,并不断地骚扰男人,迫使男人终于“不得不蹲在小平原特有的大土炕上,正经收拾起老婆来”,“好一阵劈头盖脸的击打,真解躁”,连村里的狗都静卧着,“美滋滋地听着各家的打斗吵闹。”(第72页)
另一个动人的意象是土。土地是承载小村的基础,是小村人生于斯、葬于斯的地方。但小村人不仅认为自己靠土为生,而且认为自己就是土,就应当是土。“土人离土不活。”(第329页)土成了小村人的道德信念和支柱。肥以此为理由拒绝工区子弟挺芳的求爱:“我是小村人,也是一个土人,生下来就要土里刨食。”(第31页)所以,当小村的女人们禁不住矿区洗澡池的**,结队去那里洗过一回澡,将身上的陈年污垢洗下来,变得又白又鲜嫩时,她们就是忘了本了,道德上堕落了。当然,洗大池子热水澡是从未享受过的快乐。“真的,一辈一辈都在土里打滚,种地瓜,怎么就想不到这一大池子水呢?她们还想让上年纪的父母也来泡泡,那时候他们咬着黑煎饼就不会再唉声叹气了,就不会喊‘烧胃哩’。她们还想到了自己的男人,这会儿觉得他们一辈子都是脏的,都是土人!……他们呼一口气都有土味儿,土味儿满屋都是,她们知道那是天长日久土末儿从毛孔渗透进肝肺了。她们终于懂得,这是几辈子传下来的土,非大热水池子泡洗不可哩。”(第66页)但这种思想的解放在小村遭到了舆论的一致镇压,以致“所有过去洗过澡的女人都无脸见人,一连数月像老鼠一样只在夜间活动”(第71页)。因为这件事导致了小豆被看澡堂的小驴强奸及金友和牛杆对小驴的正义的惩罚,对“土”的背叛由此便定型为文明的罪恶了。当小豆被小驴压进泥土,她感到这是对她的堕落的“报应”,“她本该是个土人,这是命定的呀!”她忏悔:“她将老老实实地、一辈子做个土人。她躺着,泪流满面,恨不能即刻化为泥土”。(第68页)
再一个津津有味的话题就是“忆苦”。每当村里开“忆苦大会”,就是男女老少的节日,给贫困而乏味的生活增添了极大的内容和乐趣。隔上那么一段时间,村里的女人就要唠叨:“夜里有工夫去听老人忆苦多好。天哩,多少日子没听他们数叨了,想哩!”(第15页)张炜专门写了“忆苦”一章,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小村人的这项业余文化生活。最具有忆苦天才的苦主是金祥,他一开讲,就能使台上台下大哭成一片,“苦啊!苦啊!”满场的人连连呼叫(第148页),伴随着一阵阵口号,使会场达到**。他善于在这种热烈的气氛中缓一口气,然后又从容地将过去的苦编排成引人入胜的故事,一个串一个地讲出来,就像过去的说书人摆场子一般,听得人如醉如痴,直到最后爆发出群情激愤的效果,使群众满意,领导也满意。金祥讲出了名,便经常有人用地排车请到外村去讲,很为小村人挣回些脸面。
这些意象,还有许许多多其他意象,都是一些苦难的意象。在这些意象中,人根本不是人,或根本不被当作人,而是当作牲口,甚至当作可以任意践踏砍伐的植物。然而,正是这一点,是作者为之着迷和陶醉的。他很哲学地说:“一个人这时会被深深地感动。他像一棵树一样,在一方泥土上萌生。他的一切最初都来自这里,这里是他一生探究不尽的一个源路。人实际上不过是一棵会移动的树。他的激动、欲望,都是这片泥土给予的……故地在我看来真是妙迹处处。”(第342页)当有人对他说,小村人的生活太苦了,小村人越欢乐就越让人觉得苦,“好像作者是为了让人觉得他们愚昧才写他们的欢乐吧?”他的回答是:我是在写“真正的”欢乐,那种欢乐让我真实地感到了,我才会写。比如“劳动与爱的欢乐”(第361页)。可见,作者迷恋的正是世世代代苦难的生活,是对这些生活的不断咀嚼和回忆(“写作说到底更多的是回忆”,见第359页)。他就是金祥,也是金祥的那些死去活来的听众,他们从自己和自己民族的苦难中体会出了“永恒的美”。他甚至宣布:“但愿截断归途,让我永远待在这里。美与善有时需要独守。”(第347页)
同样是60年前的一个九月,鲁迅先生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一个活人,当然总是想活下去的,就是真正老牌的奴隶,也还在打熬着要活下去。然而自己明知道是奴隶,打熬着,并且不平着,挣扎着,一面“意图”挣脱以至实行挣脱的,即使暂时失败,还是套上了镣铐罢,他却不过是单单的奴隶。如果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抚摩,陶醉,那可简直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他使自己和别人永远安住于这生活。(《漫与》,见《鲁迅全集》第4卷第588页)
显然,靠舔食自己的脓疮来补充匮乏的营养,借玩味自己的苦难来增添生活的乐趣,凭“一个人消逝了,一株树诞生了”的自我“转换”(第352页)来维持自己的“自尊”和“骄傲”,通过把自己化解、融入野地和蛮荒来守护住“诚实和朴素”的“好德行”(第355页),这种阿Q式的自虐并不是90年代新潮的时髦,更不是张炜一人的发明创造,而正是我们这个民族以知识分子、特别是以作家为其代言人的劣根性的一贯思路。这些作家以民众中封闭、保守、奴性和惰性的一面为自己作品的“真实性”、“客观性”做辩护,以为人们只要远离文明,弃绝文化,荒废语言,达到“口不能语,手不能书”的“自然松弛”的人性状态(第347页),就能回到自然而真实的生活;其实只表明他们的创造力已经完全衰竭,再也鼓不起新的精神力量去发明什么、建设什么,只有在对自然无为、天人合一的虚假幻想里去醉生梦死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