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80年代即以他的“商州系列”作品在中国新时期文坛上雄踞一时,人们欣赏的是他在这些作品中所表现的“文化味”。它是“地方的”,但却是大地方,是其他一切小地方的发源地和根。它既不同于现代知识分子的浮光掠影的理想追求,也不同于对大众生活的如实反映,而似乎是深远悠久的历史本身在现代发出的沉闷回音。他对历史掌故、乡土风俗和民间禁忌、国民心理的韵味和理路的熟悉程度及生动描绘,是超出旁人之上的。然而进入90年代,他忽然有了一番深沉而痛苦的反省,想起“往日企羡的什么词章灿烂,情趣盎然,风格独特,其实正是阻碍着天才的发展”,而自己已到了40岁,“舍去了一般人能享受的升官发财、吃喝嫖赌,那么搔秃了头发,淘虚了身子,仍没美文出来,是我真个没有夙命吗?”(《废都?后记》,北京出版社1993年版,第519—520页,下引此书只注页码)他发现自己“几十年奋斗营造的一切稀里哗啦都打碎了”(第520页)。于是,当他要在“生命的苦难中”、在这部40万字的“苦难之作”中来“安妥我破碎了的灵魂”(第527页)时,他便失去了以往的宁静、隽永和娓娓道来的文风,变得慌乱而急促;当他下决心要切实地通过写作来寻找自我、把捉自己的灵魂时,他看到的恰好是自己的失落,即失了魂;或者说,他发现原先自以为圆满自足的那个自我只是一个假象,他的真我其实是分裂的——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庄周还是蝴蝶了。
小说的主人公庄之蝶,曾经是一个真诚、纯洁的青年,12年前曾与本单位一位女性景雪荫恋爱,竟“数年里未敢动过她一根头发,甚至正常的握手也没有”(第66页);后来另娶了一位名门闺秀牛月清。成了知名作家以后,在西京城里地位极高,是文化界“四大名人”之一,市人大代表,人人都以能一睹容颜为快,真是如鱼得水,要什么有什么。然而,正当他功德圆满、辉煌灿烂之时,他却陷入了精神崩溃的边缘。他看透了知识界文化界的无聊和空虚,识破了一切官样文章和纸糊桂冠的虚假;但他并不像王朔那样愤世嫉俗、倒行逆施,而是“大隐隐于朝”,逢场作戏、以雅就俗。他深知自己早已丧失了一切理想主义的道德信条,但他无法起来指责任何人,因为这个社会的堕落也正是他自己的堕落,他就是这个沉沦着的社会的典型代表和“精英”。因此他唯一能做的和想做的只是充当这个已经腐朽了的伦理体系身上的蛆虫,寻求着这个封闭的实体上的裂缝和“破缺”(第29页),以维持自己那尚未被窒息的最后一点原始生命力;用孟云房的话说就是:“一切都是生命的自然流动,如水加热后必然会出现对称破缺的自组织现象。”(第30页)当然,这种伦理体系上的“破缺”现象主要集中体现在爱情或性关系上。庄之蝶身为名人,有那么多人读他的书,据说他的书又尤其写女人写得好,身边自然就聚拢来一批女性崇拜者。这些女子一个个形容姣好,聪明伶俐,风情万种,善解人意。她们仰慕庄之蝶的知识、文化、气质和艺术家做派,更陶醉于他作为一个性伙伴的丰富的想象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这是一个真正的“自然人”,他不做作,不虚伪,遇到一个灵动的女子,他总是能够做到“直指人心,见性成佛”,并顺顺当当地成其好事。不是凭他的外貌(他的外表很一般),也不靠花言巧语,更不凭借暴力,而只凭他一腔诚心、真心,他便同时占有好几个如花似玉的女人。这简直就是一个使男人暗中羡慕的当代贾宝玉。
因此,现实中的庄之蝶尽管显得那么玩世不恭,整个一个玩弄女人的痞子,但在理想或梦幻中庄之蝶却自有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天才,能将除去一切道德面纱的**裸的痞性、兽性变得如此优雅和温情,甚至使之显出一种自然天成的纯洁和美来。当然,这种美绝不是精神上的,而是一个有精神的人对肉体的崇拜和迷恋,是精神放弃自己更高的目标而回到肉体的家园,直言之,是精神的颓废和沉沦。当精神无论如何也看不到自己头上的天光、无法引导自我超升至神明般的至福境界时,唯一能使灵魂感到“安妥”的便似乎是向肉体沉沦。这种沉沦是如此惬意、如此甜美,毫无罪感和触犯天条的恐惧,因为精神的唯物主义知道,没有上帝,也没有死去的灵魂。人生如过客,如蛆虫,亦如梦幻。而最真实的梦幻是蛆虫的梦幻,只有蛆虫的梦幻才使得蛆虫不只是蛆虫,而有了“文化”,成了天道和自性。可见,理想和现实、精神和肉体、梦幻和蛆虫毕竟还不是一回事,精神对肉体的崇拜虽不是“精神上的”,但毕竟是“精神性的”,亦即是一种“文化”,而且是一种最高级的文化,否则庄之蝶就和那些无知无识的流氓没有区别了。庄之蝶并不屑于普通诱奸者的禽兽行,他向来看不起杯水主义,他是怀着一腔纯情的真诚去和人通奸的,他痞得潇洒,痞得有水平。他水性杨花、随时可移情别处,但每次都忠实不渝,全心投入。孟云房说他“别人在外面玩女人都是逢场作戏罢了,庄之蝶倒真的投入了感情!他实在是个老实的人”(第480页)。他要天下一切美妙女子,但只是为了将自己的纯情无私地赐福于她们,因而一点也不显得“个人主义”。可是到头来,他在把这些普通女子从粗痞提高到“纯情”的层次上来、因而“造就”了她们的同时,也就将她们毁了。正如柳月说的:
是你把我、把唐宛儿都创造成了一个新人,使我们产生了新生活的勇气和自信,但你最后又把我们毁灭了!而你在毁灭我们的过程中,你也毁灭了你,毁灭了你的形象和声誉,毁灭了大姐和这个家!(第460页)
这些女人,虽然庸俗一点,可都还是些好女人,即使有些越轨行为,也是压迫下的自然反抗。如唐宛儿跟周敏私奔,阿灿不惜卖身而给妹妹报仇,柳月看孩子给吃安眠药,都是情有可原。但她们都并不觉得理直气壮。一旦遇到了庄之蝶,她们就一个个忽然都鲜活起来,迎风招展起来。是庄之蝶给了她们精神力量,使她们看到人生中还有些可以问心无愧地追求的东西、新鲜诱人的东西,但又是绝对高级的东西,因而都死心塌地跟了他,心甘情愿地成为他精神王国中的奴隶和泥土。唐宛儿曾**洋溢地对庄之蝶说:
我想嫁给你,做长长久久的夫妻,我虽不是什么有本事的人……但我敢说我会让你活得快乐,永远会让你快乐!因为我看得出来,我也感觉到了,你和一般人不一样。你是作家,你需要不停地寻找什么刺激,来激活你的艺术灵感。
……
我相信我并不是多坏的女人,成心要勾引你,坏你的家庭,也不是企图享有你的家业和声誉……不是的,人都有追求美好的天性,作为一个搞创作的人,喜新厌旧是一种创造欲的表现!(第123页)
我知道、我也会来调整了我来适应你,使你常看常新。适应了你也并不是没有了我,却反倒使我也活得有滋有味,反过来说,就是我为我活得有滋有味了,你也就常看常新不会厌烦。女人的作用是来贡献美的,贡献出来,也便使你再有强烈的力量去发展你的天才。(第124页)
这番话,不是一个从小县城来的普通女子能说得出来的,毋宁说,它直接说出了庄之蝶或贾平凹本人对女人的看法,从唐宛儿嘴里说出来,至少也是鹦鹉学舌。一般说来,贾平凹笔下的女人都是没有自己的思想的,她们的一点思想只能从男人那儿获取。几千年来中国的女性的确就是这么过来的。而一旦男人的思想崩溃,女人在思想上就越发**,往往比男人更显得激进(如今天中国的一些“女权主义者”),行动也更加大胆(阴盛阳衰)。清虚庵的尼姑慧明师父便是这种女人的一个典型的代表。她年纪轻轻便削发为尼,深研佛理,但决不是为了遁入空门,而是为了以这种极端的方式向男性世界挑战。她与多名男子发生关系,但却始终能保持一种圣洁和高深的气质。她向牛月清介绍她的经验之谈:“在男人主宰的这个世界上,女人要明白这是男人的世界,又要活得好”,“女人就得不断地调整自己、丰富自己、创造自己,才能取得主动,才能立于不会消失的位置”(第484页);“女人对男人要若即若离,如一条泥鳅,让他抓在手里了,你又滑掉……所以,女人要为自己而活,要活得热情,活得有味,这才是在这个男人的世界里,真正会活的女人!”(第485页)这种中国式的“女权主义”,归根结底是以男子的绝对统治为前提的,哪怕这种统治并不以暴力、而是以“纯情”的方式、以“文化”、“文雅”的方式实行。女人只有以男人为标准才能“创造”自己,这种创造便没有什么创造性;女人“为自己而活”、“对自己好一点”(正如护肤霜的广告词所说的)也只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男人,则她们是否真能“取得主动”、成为“真正会活的女人”,也就不取决于自己,而取决于男人的兴趣和能力。如果男人兴趣转移、能力有限,女人的一切“创造”和自信自怜便毁于一旦。
所以,当庄之蝶以“文化”的名义将他的女人们的原始生命力激发出来时,由于他实际上并不具备皇帝那样强大的“痞力”来无条件地拥有她们,控制她们,他就只能无可奈何地眼看着她们一个个走向毁灭,并清楚地意识到这整个是一场罪孽、一片地狱的煎熬,他内心一点也“潇洒”不起来。因此,尽管这些女子在遭到毁灭时没有一个对他心怀怨恨,反而对他更加顶礼膜拜,但他越来越感到困惑的却是这样一个问题:“我是个坏人吗?”(第418页)这其实也是作家贾平凹的自我发问。要好,想做个好人,为此而不甘屈从于世俗的虚伪;但世俗中充满着虚伪,因而他极力要寻求现实中的破缺,以显露真实;然而最真实、最实在的竟是人的动物性的情欲、痞,不管你如何美化它、“文化”它,在伪善与道貌的反衬下颂扬它,它仍只不过是盲目的痞性,其最高代表就是皇帝,其纯粹体现就是一夫多妻制!然而,这痞性不正是出于纯情、“要好”,历经磨难,几经错过而终于求得的吗?庄之蝶深为后悔:“多年前与景雪荫太纯洁了,自己太卑怯胆小了,如果那时像是现在,今天又会是怎样呢?庄之蝶狠狠打了自己一拳,却又疑惑自己是那时对呢,还是现在对呢?”(第257页)
其实,《红楼梦》中警幻仙子早就说过,那“意**”(如当年的庄之蝶)和“皮肤滥**”(如今天的庄之蝶)尽管“意虽有别”,毕竟“**则一理”。纯情的回到本心,与痞的从本性出发,恰好成了两极相通。当贾宝玉式的“红楼梦”破灭后,庄之蝶再也不能把梦幻当现实了。但梦幻又始终纠缠着他,使他以为那里还有一个“真我”,不同于他实际做的:他是堕落了,但他的“真我”完好如初;他**,但他在幻想中贞洁;他痞,但他付出的是真情。他不知自己是谁,是好人还是恶人,但他没有力量,不敢、甚至不愿意摆脱这种双重自我的混沌状态,因为要他弄清这个问题,就等于要他直面丑恶的现实和灵魂的肮脏,放弃一切自欺来忏悔。他宁可自恃纯情而怪罪于他人。例如,“为了摆脱困境,他开始用关于女人的种种道德规范来看唐宛儿,希望自己恨起她,忘却她!可庄之蝶想不出唐宛儿错在哪里,哪里又能使自己反感生厌?”(第487页)他竟然援用他自己首先破坏的传统道德来为自己开脱罪责,怎能不陷入自相矛盾!
要么,他就必须彻底按照自己的“理想”去干一番惊世骇俗的事,哪怕像皇帝那样公然妻妾成群。但他不能彻底,他既无能力,也无胆量。他只能偷偷摸摸地去实现他作为男人的动物性功能,只在幻想中使自己成为一名男子汉。当他的结发妻子正式向他提出离婚后,他就真正崩溃了,他的一切愤世嫉俗和反潮流的故作潇洒都脱落下来,显出他骨子里不过是数千年传统文化的一种变态标本。无论他如何激进、如何超前、如何解放,他的根是家庭,这个家庭尽管不能给他带来任何生机活力,还日复一日地消磨他男人的自尊自信,几乎使他成了一个不能人道的废人,但他仍然不能离开它。一旦被连根拔起,他就蔫了。庄之蝶最后不明不白地死在车站候车室里。他到底要到哪里去?为什么出走?这些都没有明确的交代。庄之蝶绝不是一名战士,而只是一个逃兵,不仅是逃避社会和现实,而且是逃避自己。他以自己内心的赤诚为据点去寻求社会的“破缺”,可是当他发觉这破缺不在别处,正在他自己内心深处时,他便胆怯了。他可以承受别人的指责和轻蔑,但他无法直面自己的罪孽。他的一切真诚和纯情到头来都成了虚伪,都成了勾引女人满足自己动物性情欲的手段。不论他的出发点是如何要“好”,他都摆脱不了成为“坏人”的宿命,因为人性本恶。
但贾平凹还没有反思到这一层,否则他的灵魂就永远也得不到“安妥”了。灵魂之所以是灵魂,就在于它永远不能在物质的世界中找到自己的安妥和归宿。真正自由的灵魂是注定的流浪者,只能居住在虚无之乡。它与物质或肉体的区别就在于它是“无中生有”,是凭空创造。庄之蝶的悲剧并不在于他与社会抗争的失败,而在于他的灵魂的软弱无力、打不起精神,无法战胜自己的劣根性。贾平凹的悲剧也不在于他只能在这种绝境中、在中国当代灵魂的毫无希望的生存状态中“安妥”自己的灵魂,而在于他无论如何也还是想要使自己的灵魂在世俗生活中寻得“安妥”这一强烈的愿望本身。这也就是对那曾经一度那么妥帖辉煌、而今早已被废弃的灵都的无限留恋、无限伤怀。只有在这种留恋和伤怀中,他才感到自己内心仍然保留着一股温热的血脉,一种人性的赤诚,一番超越当下不堪的现实之上的形而上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