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伦理(1 / 1)

伦理也分三个阶段,就是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这三个阶段。家庭是自然形式的伦理,这是最初阶段,家庭的纽带是爱,这种爱不仅仅是一种情感——当然也是情感,它是自然的纽带嘛——但是呢,这个情感本身具有法的意义,具有权利的意义。你有爱他的权利,在一个家庭里面,每个人都有被对方爱的权利,当然也包含有爱对方的义务。爱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如果这个权利或者这个义务不存在了,那个家庭就解体了。很多离婚的案子理由就是我不爱他了,或者说他没有给我爱,那么我们就可以离婚了。这是法治国家通常都认可的这样一种关系。爱,本身是一种自然情感,但是它具有法律的效力,具有法律的意义。那么它体现出在家庭里面,人与人的关系是两个独立人格的关系,爱就是这两个独立人格之间的矛盾。所谓爱就是说本来想要合为一体,夫妻两个非常相爱,想要合而为一,但是又不能够合而为一,总是有矛盾,总是有冲突。我们讲,吵架的夫妻是最稳定的夫妻,天天吵架的夫妻,其实是出于爱了。这是一种矛盾,但是又是对立统一体。但是这种爱不是契约,它就是出于爱。所以黑格尔反对用契约的方式来解释家庭,比如说两个自由意志,婚前我们财产公证,以便将来离了婚以后,你是你的,我是我的,这个是黑格尔非常反对的。既然是以一种自然的爱的情感来维持家庭,那就不能像两个路人一样,像市民社会那样,建立那样一种契约关系。虽然一夫一妻制表现出两个独立的人格,但是这种人格呢,是通过爱来维系它们的平等关系的。黑格尔反对多妻,或者多夫,他的根据就是说,它是两个独立人格之间的关系。我们经常听到有些人鼓吹中国古代的这种纳妾制度如何如何好,这恰好说明中国古代的这种婚姻关系不是两个独立人格之间的关系,而是一个人和他的财产之间的关系。那些妾都是他的财产嘛,都是他的奴隶嘛。

那么,家庭的使命就是培养教育子女,生儿育女。对子女的教育责任一旦完成,家庭就解体了。子女出去了,两老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就安度晚年了。那么子女到外面去了,到哪里去了呢?到市民社会去了。这就进入到市民社会。

到了市民社会,那就是陌生人之间的关系了,那就不是家庭了。陌生人与陌生人,他们的纽带是什么呢?他们的纽带是诚信。我们今天讲诚信,你做生意要讲诚信,一个市民社会要有诚信。但是诚信要有根据。诚信的根据不是道德,我们中国人讲诚信,之所以讲来讲去还没有诚信,就是因为他老是把诚信理解为仅仅是道德。但是诚信应该是一种制度。什么制度呢?在西方,传统的就是行业公会,行会组织。西方的诚信是行业的诚信,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诚信。各行各业都是建立在一种天职的观念之上的。天职,这个有宗教含义了,马克斯·韦伯特别强调这个,就是你干这一行,这就是上帝赋予你的使命。天职的观念形成了每一个行当的自尊、尊严。所以,一个行当当它不诚信的时候,那会感到很没有面子,就要被行会开除。《大宅门》里面就讲了老板的儿子卖假药,老板当众把数千两银子的假药在街上焚毁了,而且剥夺了他儿子的继承权、管理权。这叫清理门户哇。因为它破坏了行业的这种自尊,这种天职的观念。当然《大宅门》里面还不是天职,而只是道德,它还不是一种制度。白家完全可以用不着做得这么绝。但这样做可以树立道德信誉,以便将来财源滚滚,兴旺发达,所以有一种功利和道德混在一起。

在这里呢,黑格尔谈到了劳动和需要。劳动是行业的分工嘛,行业通过劳动分工满足人的各种需要。同时还谈到了司法、警察和同业工会,这个在我们中国人读起来觉得有点怪啊,在市民社会里面为什么要谈司法和警察?司法和警察不是国家的职能吗?但是黑格尔认为,司法和警察首先是市民社会的职能。这个很不同。社会和国家是不一样的。我们中国人理解社会就是国家,但是在西方,社会跟国家是两个层次。司法和警察都是属于社会的,国家的职能是捍卫国家独立的。比如说国防军。但是警察还是属于市民社会建立的,或者是半官方的。司法也是。司法有官方的,比如说叛国罪、泄露国家机密,或者是颠覆国家,这些都是由国家的职能来处理的。但是司法大部分是民法,是处理民众之间的财产关系和各种关系的,刑法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侵害的。所以司法和警察,黑格尔把它放到市民社会里面来谈。警察不是一种国家机器,警察实际上是一种市民社会的管理部门。比如说我们打110,不一定是说现在出了一个犯罪分子,出了一个叛国分子。我们什么事情都找110,哪个地方的下水道堵住了,哪个地方的电灯泡没有了,哪个地方有小孩掉到井里了,都要打110。就是说它管理一切,管理人们正常的社会生活。所以黑格尔把这些都归于社会。当然司法权和警察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司法和警察本身的职能是属于市民社会的。

最后是国家,国家是更高一个层次。黑格尔认为国家很神圣,他把国家称为地上的神。那么在国家的构成上面,他反三权分立,反对孟德斯鸠、洛克他们讲的三权分立,也反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他认为国家不可能是契约。契约就是大众的一些众意、公意,国家则应该代表普遍意志。普遍意志不是每个人能够意识到的,但是确实又是每个人的本质。普遍的自由意志就是每个人的本质,但是每个人不一定意识到,它要由国家来代表。国家是一个有机体,它不是三权分立,一个有机体你怎么把它三权分立呢?你把它肢解了,好像互相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就构成了国家,黑格尔认为不是的。如果那样的话,那就容易造成法国革命那样的四分五裂。国家应该是一个有机体,什么样的有机体呢?也有三权,王权、立法权和行政权。这三者不是一个监督的问题,而是一个有机关系。他认为在其中,王权是最高的。但是呢,王权只能是君主立宪,而不是君主专制。所以黑格尔主张学习英国那样的王权。按照他的理解,行政权和立法权都只是王权的左膀右臂,它不能跟王权形成一种互相的制约,它只是王权实行自己权力的一种工具。就像一个人,王权代表这个人的灵魂,那么行政权和立法权代表他的手脚。当然王权不管具体的事,国王只审核由政府提交的提案,有最后决定权;但如何制定议案还是政府和议会的事。所以实际上又隐含有三权分立的内容,不完全是普鲁士的君主专制。那么在这样一种关系里面,黑格尔认为,官僚阶级以及形成官僚阶级的主要的成分,就是土地贵族,应该占主导作用,他们是精英。土地贵族,长子继承制,使得长子继承了领主的财产以后,他就可以衣食无忧,他就可以专门从政,专门学法律,学国家管理,成为国家的精英。他能够起到在王权和立法权、行政权之间的调和作用。他既代表国王来实行国王的意志,同时又代表立法权的大众来反映民意。上下沟通都要通过土地贵族这个中介、官僚阶层这个中介。所以马克思批评他说,黑格尔的法哲学保留了很多封建残余,包括长子继承制,以及君权神授这样一些观点。但是有一点他是激进的,就是他要求言论自由。其他的方面他很保守,人们说他是普鲁士王国的官方哲学家,维护普鲁士国王的这种王权统治。但是有一点就是说,言论自由应该没有限制,在这方面他是很激进的。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但是呢,人民有说话的权利。

所以王权代表一个国家的人格,一个国家也像一个人一样,它也有人格。在这样一个国家里面,国家利益高于一切,那么在国际关系中呢,一有利益冲突,就只能诉诸战争。既然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在国际关系中,别的国家也是国家利益高于一切,那国际间两个高于一切碰到一起,就只有诉诸战争。所以他认为国家的美德呢,应该是英勇。家庭的美德是爱,市民社会的美德是诚信,那么国家的美德是英勇。在战争中表现英勇是最高美德。所以他反对康德的那种永久和平的理想,他认为不可能永久和平,也不应该有永久和平。人们只有在战争中才能焕发出生命力。一个国家,如果长期没有战争,那就会是一潭死水,就会腐朽。在这方面他也受到了现代人很多的批评。黑格尔认为,战争使得一个民族能够保持它的生机,并且在与其他民族的关系中通过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历史就是这样发展的。所谓历史,就是一个国家兴起了,一个国家衰亡了,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一个国家作为那个历史时期的代表,它是最先进的,所以它是具有霸权的,世界历史因此就被推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