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我意识(1 / 1)

理性是自我意识的阶段,它能够把握万物的运动,把握万物的矛盾。为什么能够把握万物的矛盾?因为自我意识本身就是一个矛盾。单纯的意识可以说还没有显出它的矛盾,它是在差异中把握同一,它在对立中把握统一,那是可以的。但是自我意识呢,发现这个对立恰好是它自己跟自己对立。它不是一个外部的对立,不是外部对象的对立,而是自己跟自己对立。自我否定,就是自我意识的结构了。

1·自我意识的矛盾结构

现在到了自我意识的阶段呢,这个物我的对立呢,已经转向了意识的内部,也就是自我意识把自己当作一个物,当作一个对象。它不再把外在的对象当作一个对象,那是意识阶段的结构。现在自我意识的阶段呢,它开始把自己当作一个对象来看待,自己跟自己发生关系。什么关系呢?我把我自己和我区别开来,同时又意识到这种区别是没有区别。这跟意识的结构有点类似,意识就是说,我把我跟对象区别开来,同时意识到我跟对象的区别又是没有区别,是同一的,这才能够保持清醒嘛。但是自我意识呢,它不关心外在的对象,它关心它自己,我把我和我自己区别开来,同时又意识到这种区别是没有区别的。这不是一个矛盾吗?在形式逻辑上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你把自己区别开来,你又认为这个没有区别,这在形式逻辑上是讲不通的。但是这就是自我意识的结构。自我意识的结构,就是一个矛盾的结构,意识到我和我自己有区别,因为我跳出我自己来看我自己嘛。我跳到一边来看我自己,那岂不是把自己区别开来了吗?一个被看的我和一个看的我,这不是两个我吗?其实这是一个我,是我自己在那里造成的。但是我把它当成两个我的关系,一个是主动的我,一个是被动的我。但是主动我和被动的我其实就是一个我啊。我又意识到其实我在考察的这个我,就是被考察的这个我。这个被考察的我就是正在考察的这个我,是同一个我。所以这就是自我意识的结构,自我意识的矛盾结构。我们可以用一个概念来通俗地理解它,就是“自欺”,自欺的结构。

当然这个概念不是黑格尔讲的,是后来萨特讲的,萨特在解释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的时候用了这个词。自我意识其实就是自欺,就是一种自欺的结构。所谓自欺就是说,我明明知道我就是我,是同一个我,但是我要姑妄言之,姑且把自己当作一个跟我不同的对象来考察。我们通常的自我意识表现为,比如说自我反省,用别人的眼光来看自己,其实还是我的眼光,但是把自己的眼光当作别人的眼光。我们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我就想到别人会怎么看。其实别人没有看,还是我自己。我把自己当作别人,姑且把自己当作别人在看自己,去揣摩别人的眼光会怎么样的。这就是一种自欺。当然这个自欺没有贬义,而是说这种结构呢,就是我明明知道我就是我,但是呢,我还是要把自己当作不是我;我明明已经把自己当作不是我了,但是我内心里暗中还知道其实还就是我这个我,没有什么区别。这就是自欺。那么在艺术中呢,我们可以发现这种结构到处都可以用到。在艺术创作的时候,有个美学家,康拉德·朗格曾经说过一句话,艺术就是有意识的自欺,就是把自己当作一个对象,但又明明知道自己并不是对象。我写的那个人物,其实就是我自己,但是我又把他写成不是我自己。我非要把他当作不是我自己,我才能够把他写出来,才能写出我自己。如果你过分投入,你变成了一种自述,那个作品就写不成了。你真的把他当作你自己,那你写不成了。你要把他当作是别人,暗中把他又理解为自己,那这个作品才能够成功。所有的艺术品都是这样的。当然这是他的一种观点,可以用来解释我们这里的自我意识。

我刚才讲了自我意识的这样一种矛盾结构,那么这个矛盾结构,这种自相矛盾,这种自我欺骗是不是就很没有希望呢?人是不是就注定要陷入这种自相矛盾中,那岂不是太痛苦了吗?但是在黑格尔看来,你如果这样理解呢,你就是把这种矛盾当作是一种形式逻辑的静止的王国,那当然是解释不通的。形式逻辑的静止的王国来解释矛盾是理解不了的,会把矛盾当作一种错误,当然会很痛苦了。但是辩证法已经超出了静止的王国,它是一个普遍联系和运动的王国,或者它是一个历史的王国。所以黑格尔认为这样一种自欺的结构,这样一种矛盾的结构,它是可以调解的。怎么调解?就在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结构,实际上它不是一次性的,自我意识,我们通常讲,就是反省,你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但是这个反省呢,在自我意识中,它不是一次性的反省。它是不断地反省,不断地后退,不断地追溯自己的另一个自我。我们不是讲“寻找自我”吗?我在这里为什么还要寻找呢?就是说,这个寻找是一个过程。当你找到一个自我的时候,你发现它后面还有东西。当你把一个自我看作是自己的对象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看的这个自我它本身又成了一个对象。被看的自我是一个对象,这个看的自我还可以成为一个对象。成为一个什么对象呢?成为一个更高的看的对象。那么这个更高的看呢,它是可以无穷后退、无穷上升的,它不断地上升。所以在这个不断后退、不断回溯的过程中,矛盾可以达到一种调解。当然不是消解,不是消失,而是运动。所以自我意识不是一个静态的结构,而是一个动态的结构,它成了运动,它造成了人的主体的能动性。具有自我意识的人就具有能动性。为什么具有能动性?不是因为它没有矛盾,而恰好是因为它的矛盾,使的它不断地跳出自身,来反省自身,不断地后退。这个就是西方自我意识的一个结构。

我们通常讲,中国人也有自我意识,“吾日三省吾身”,“慎独”,用天道来衡量自己,做对了没有,做错了没有,这当然也是自我意识,但是呢,它是初级的,它没有不断后退。它用一个固定的标准,天道,先人传下来的,周公传下来的,孔子传下来的这个天道,放在那里来衡量自己。当然它也可以跳出自身,但是跳到的那个地方呢,已经不是自己了。天道不是自己,天道是先人设定的。天道何以可能,这个是不能追究的。你再不能跳到天道后面去追究这个天道何以可能。我能不能批判天道?那是绝对不行的。天道是天经地义。所以中国式的反省是一次性的,用既定天道来衡量。但是黑格尔讲的自我意识呢,是不断后退,任何东西都没有绝对的权力可以用来衡量自我,可以用来测评。凡是你拿来一个标准,我就要从后面去考察这个标准,把它再当作一种对象。所以他的这个辩证法在自我意识上体现出来的是一种否定性的辩证法。马克思非常强调,他说精神现象学里面的最终成果,就是否定性的辩证法,作为能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这是马克思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最高评价。他的最高的成果、最后的成果就是这个否定性的辩证法,不断地否定自身,超出自身,所以,具有一种批判的锋芒。

2·自我意识的三层次

那么,自我和对象在这种动态的结构中呢,表现出三个不同的层次,一个层次是欲望。自我不仅要把自己当作对象来看待,而且要把自己当作欲望的对象,要通过追求一个对象来追求自我。自我和对象的关系,要把那个欲望的对象,也看作是自我。我追求一个对象,表现出我的自我里面有一种冲动,要超出自我去追求自我。自我要超出自我,就是说你不能老是停留在自我,你要把那个对象据为己有,你才能够成为自我。这是自我意识最初级的层次,就是把对象看作应该是我的一部分,欲望对象本来应该是我的一部分,但是它现在在那里,我就要把它抓住,把它吃下去,把它消化,把它变成我的一部分。这是自我意识的第一个阶段,即最初级层次的。

第二个阶段就是生命。把对象变成我的一部分了,在动态的眼光看来呢,就是维系了生命。所以生命本身也是自我意识的一个环节,第二个环节。什么是生命呢?生命可以说是对欲望的欲望。欲望是用来维持生命的,但是生命本身可以理解为对欲望有一种欲望。为什么要维持生命呢?有了生命我就可以去欲望啊。生命其实并不在于那些具体的欲望对象,而在于我能够去追求欲望的对象,这就是生命。我们通常在一般做事的时候呢,我们赚钱呐,在商海里面我们有成功啊,也有失败啊,有苦恼啊,也有高兴啊,等等。但是我们最后悟出来了,其实这些都不重要,成功和失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够发挥我的生命力,我这一辈子可以过一个轰轰烈烈的一生,有一种成就感。这个成就感并不是在于你赚了多少钱,而在于你有一个丰富的人生。这就是对生命的意识。所以,生命实际上是对欲望的欲望。不过,生命本身,虽然是生命,但是任何生命都要面临死亡。

那么有没有一种作为生命的生命,就是不死的生命呢?有,那就是类。个体是要死的,但是人类是不死的。你死了,你可以把你的生命延续下来,当然最初是表现在繁殖,传宗接代,家族延续。但是,实际上呢,到了类,就形成了一种类意识。所谓类意识,用黑格尔的一句话来说是:“我就是我们,我们就是我”。这就到了真正的自我意识阶段了。前面都是做铺垫的,真正的自我意识就是这样一个意识,我就是我们,我们就是我。最开始是把自己分成两个人,两个人已经是我们了,但是我又意识到其实他就是我。那么在类里面呢,我就切切实实地看到了,我就是我们。我离开类,我什么也不是。我只有在类里面,我才是我。我要在与他人的一种关系中,在与人类发生关系中,我才是我。那么,与人类发生的所有这些关系呢,都是属于我的。马克思不是有句话吗,人所固有的我无不具有,人类所有的东西我都有。人类的优点、缺点、长处、短处,这些东西,在我身上都存在。因为人就是社会的动物嘛,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嘛。在这里呢,黑格尔把它归结为“类意识”。作为生命的生命就是类,而类就是类意识。因为人类就是靠这种类意识而维系起来的。人类跟其他的类不太一样,黑格尔讲类的时候呢,通常地就是讲的人类。只有人才是真正的类,而其他的牛啊,马啊,狼啊,只能说是群。当然生物学上也把它们称为类,但是真正的类就是人。为什么呢?因为人的类不是单纯地通过生物学上面的一种关系——本能——联系起来的,而是通过意识,是通过我就是我们、我们就是我,我所需要的东西只有在别人那里才能取得,别人所需要的东西只有在我这里才能取得,我是整个类的一部分。是这样一种自我意识使类维系起来了。狼群有类但是没有类意识,饥饿使它们聚集起来,食物丰富它们就分散开了。蚂蚁或蜜蜂哪怕是同类,也不能容忍不同种群,没有一种类意识把它们团结起来、沟通起来。反之,所有的人类,不管是中国人也好,是西方人也好,还是非洲原始部落也好,只要是人,他们都已经有了类,有了自我意识,他们可以将心比心地和别人做生意。所以自我意识本身包含有一种无限性,自我意识当然是张三、李四体现出来的,它本来是有限的。但是在自我意识的结构中呢,它体现出一种无限性。就是说,我就是我们,有了这种意识,类才得以维系,人类才得以形成。

所以这种无限性呢,它要求有一种客观化。自我意识不能停留于内在结构,它必须要在现实生活中反映出来,要得到客观化。你把自己分成两个,那毕竟是你自己在自我意识里面分出来的,你把自己当作对象,但是这个对象毕竟还不是真正的对象,还是你想象中的对象。你想象着把自己当成对象,你想象着自己是另外一个人,用另外一个人的眼光来看自己。但是你还是你自己。那么如何能够把这种结构真正地在对象中实现出来呢?这个时候自我意识就转向外部了。前面是从意识转向内部,才获得了自我意识。把对象撇开,我们看我这个主体的内部是一种什么结构,我们就获得了自我意识。但是一旦获得自我意识,这个自我意识又要求转向外部,转向客观对象,要把自己客观化。前面讲的自我意识已经在自我的内部建立起了一个客观化的结构了,自我意识就是这样来看这个世界,看这个欲望对象,看这个生命,看这些同类的。但是,自我意识还没有把这种客观化结构现实地实现出来,宇宙本身还在我之外。我要把我的这种眼光在宇宙中实现出来,还必须经历一个过程。这个过程,首先就是主奴关系。

3·主奴关系

主奴关系,我们也可以称之为主奴辩证法,主奴关系是一种辩证关系。主奴辩证法是现代西方哲学非常重视的,很多人都受过这个影响。自从科耶夫把这个观点阐发出来,后来像福科呀,德里达呀,哈贝马斯啊,这些当代哲学的大家们,都非常重视这个东西。特别是福科把这个关系延伸到一切人类社会,不光是奴隶制时代,一切人类社会都是主奴关系,都是权力支配一切,至今还是如此。一切社会规范,制约规训,教育感化,医疗体制,包括一切所谓话语权,都是霸权,都是主奴关系。这种观点当然有点愤世嫉俗,而且刻舟求剑,并不能反映现代社会的本质,但也有它的深刻之处。主奴关系涉及一个概念就是“承认”。自我意识在自己内部,已经把自己变成了类,我就是我们,我们就是我,但是这个观念是否能得到承认?承认就是说,不仅仅是我主观这样想,而且别人也承认,你是这样的,你就是我们的一员,你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你也是我,我也是你,我们大家都是我们。这个要求要承认。但是要承认可不是那么简单。你要获得承认,你就必须向外部世界去探索。首先一个探索呢,就是试图把外部的对象,把一个他人,变成你的一部分。我就是我们,如何体现出来呢?我们就是我,如何体现出来呢?首先第一步,把他人变成自己,把他人变成自己的一个环节。那么他人是否能甘心把自己变成你的一个环节呢?肯定不甘心了,他也想把你变成他的一个环节。这就发生了自我意识的冲突了。各人都想把对方变成自己的一个环节。

我们在自我意识之前,在意识的阶段,也已经有这样一个关系,就是把对象当作自己的一个环节。在自我意识的最初的欲望阶段,就是把对象变成自己的一个环节。我看到一个对象,就扑过去,把它吃掉,使它成为我的身体的一部分,把它变成营养了,对象就消失了,它就变成我的一个环节了。但是现在你想把对象变成你的一个环节,又不让它消失,又要得到它的承认。对待动物你可以这样,你扑过去把它吃掉就是了。但是对待一个他人,当然最初还是把他吃掉,在原始社会的时代,类意识还很缺乏,人们互相之间还是把对方看作动物,把别的部落的人杀了就吃掉。但是有了自我意识以后呢,提升到了类意识的层次,人们除了把对方吃掉以外,还希望对方不被吃掉,而在同类的层次上变成自己的一个环节,变成自己的工具、手和脚,甚至变成自己的延长的脑。那就是把他人变成奴隶。那他人肯定不甘心了,于是就要进行生死斗争,来实现自我意识被他人所承认。当然你把他人吃掉了,他人也就谈不上承认你了,但是你之所以战胜他人,你不是为了把他人吃掉。最开始是的,但是后来你发现呢,你要得到承认,你的自我意识要得到满足,你把他人吃掉不行,你必须要他人能够活着,但是他又承认你,成为你的一个环节。于是呢,就发生了生死斗争,为了承认而进行生死斗争。我命都豁出去了,我要把你变成我的一个环节,他也要把你变成他的一个环节,于是呢,那我们就来决斗一番,就看哪个搞得赢。于是生死斗争里面有落败者,有成功者,有胜利者,胜利者就成了主人。落败者有两种选择,一种选择就是不自由毋宁死,那就死了,把你杀了,把你吃了;还有一种呢,就是你留我一条活命,我可以当你的奴隶。你有不杀之恩嘛,我可以用我整个一生来报答你,来为你服务。于是就形成了自我意识的对立面,就是奴隶。自我意识本身成为主人,他胜利了以后,他就成为为了主人,那么落败的一方呢,就成为奴隶。这个奴隶呢,就是自我意识的一个环节。

在奴隶社会,奴隶通常不被当作人的,奴隶只被当作“人手”,就是人的手。我使用奴隶,就像我使用我自己的手一样,我只用他的手。奴隶没有自己的人格,我差遣他去干这干那,就像我用我自己的手,我用我自己的工具,我用我自己的牛马,来为我自己服务。所以这就是主奴关系。在主奴关系中,主人具有高贵意识,因为我不怕死,我战胜了,我是英雄。奴隶呢,具有卑贱意识,我承认我是狗熊。卑贱意识就是,他本来就是因为怕死嘛,怕死才愿意为主人服务嘛,所以他只能有卑贱意识。高贵和卑贱,这是自我意识的两个环节。高贵意识代表自我意识的自我这个环节,卑贱意识代表自我意识的对象这个环节。自我是奴隶主,对象是奴隶。自我支配对象,然后呢,跟另外一个对象,就是大自然来做斗争,来改造大自然。但是奴隶主是不动手的,他是凭他的意志命令奴隶去改造大自然、去劳动。这就是自我意识的两个环节,自我和对象,分裂成了现实的人类的两个部分、两个阶级。自我意识的两个环节变成了现实的两个阶级,一个是奴隶主,一个是奴隶。奴隶主代表自我意识的自我这一个环节,主体的环节,奴隶代表对象的环节。但是这个对象还是自我的一部分。奴隶主对奴隶一开始还是非常爱护的,就像爱护自己的手足,爱护自己的牛马。当然有些奴隶主可能不爱护,我们就说这个奴隶主对他的奴隶连牛马都不如。但是一般来说呢,他是爱护的,因为是他的一部分嘛,他怎么不爱护自己的一部分呢。但是在这个关系中呢,只有奴隶接触大自然,他虽然没有自己的自由意志,他的自由意志寄宿在主人身上,但是他按照主人的吩咐去改造大自然。

所以,生死斗争之后,第二个阶段就是劳动。奴隶进行劳动,奴隶主呢,不劳动,奴隶主只支配劳动。你去干这,你去干那。但是劳动成果呢,奴隶主都占有了,奴隶只是分给他一点活命的必要的口粮。但是在这个劳动中呢,奴隶虽然没有自己的自由意志,但是他还是必须要服从主人的自由意志,用自己的双手去对付大自然,去改造大自然。于是在改造大自然里面呢,他逐渐逐渐形成了一种主体意识。我虽然是奉主人的命来做这件事情,但是做这件事情我是自己有自己的意志,我自己有自己的规划怎么做,我在这方面是行家,是能手,主人不懂。我必须运用我的聪明才智、我的技能、我的经验来对付大自然。所以奴隶在与大自然的关系中呢,他又形成了他自己的自我意识。他是主体,大自然、工具是他的对象,他运用工具改造大自然。所以,在改造大自然的过程中间,奴隶开始形成了一种新型的自我意识。这个自我意识的主体本来是从奴隶主来的,奴隶以奴隶主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但是奴隶顶着这样一个招牌,实际上是一个招牌,一个旗号,实际上把自己的意志贯彻到了他的劳动对象里面。他知道他的作品是他的作品,他的产物,他的产品,是他造出来的,显示了他改造大自然的能耐。于是,在这个里头呢,奴隶也有一种自豪感,有一种自尊感,逐渐产生了一种自尊感。而奴隶主呢,他不接触大自然,逐渐逐渐呢,他就变成了寄生虫。他什么也不干,他只知道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所以奴隶主呢,成天就是在那里享乐,他已经失去了作为自我意识的资格。所以这个关系就开始颠倒过来了,通过劳动,关系就颠倒过来了。高贵者变成卑贱的,他依赖奴隶生活;奴隶是卑贱者,却成为高贵的。这个世界是奴隶创造的,我们讲奴隶创造历史,为什么奴隶创造历史呢?最卑贱的人变成高贵的人,他变成了主人,变成了大自然的主人,最后变成了社会历史的主人。主奴意识从此就被扬弃了,人格平等的观念开始树立起来了。既然奴隶主到后来完全成了寄生虫嘛,那么要撇开他是很容易的。奴隶掌握了一切工具,掌握了跟大自然发生关系、起作用的一切手段,那么,他就能够把自己的人格树立起来。所以他们的关系发生了一种颠倒。本来是奴隶主高高在上,现在呢,奴隶已经获得了一种新型的人格,这种人格不是通过勇气,不是通过生死斗争,而是通过劳动,通过埋头跟自然界做斗争,然后产生出一种自尊。而这种自尊呢,是人的本质。劳动是人的本质嘛。不劳动你就失去了人的本质了,你就被边缘化了。你要体现人的本质,就必须在劳动中体现出来。而在劳动中体现出来的本质,是人的普遍的本质。不是说你打仗打赢了,你成了主人;他打仗打输了,他就成了奴隶,这个就可以反映你们的本质。不是的。还是得在劳动中才能反映人的本质。这是普遍本质。意识到人的普遍本质,就产生了人格的概念,以及建立在人格上的自由意识。

4·人格和自由意识

人格是一个普遍概念。当然它又是个别的,我们说,你侮辱我的人格,那当然是指我个人的人格。但是这种个人的人格之所以不能侮辱,因为它是普遍的,每个人都有他的人格,而且每个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所以,这个时候就产生出了人格的概念,人人平等的概念。在奴隶社会的晚期,特别是在古罗马社会的晚期,人人平等的概念已经开始产生出来了。这就是所谓斯多葛派。斯多葛派体现出的是自由意识,自由意识的产生是在斯多葛派的平等观那里表现出来的。黑格尔在他的书里很少提到历史人物和学派啊,或者事件啊,这里是一个例子,是很少的一个例子。他提到斯多葛派。当然他不是作为历史上的斯多葛派提出来的,而是作为精神现象学上的斯多葛精神,它是一个超越历史的层次。什么是斯多葛精神?就是一种平等观,人格的平等。每个人有一个灵魂,在上帝面前,在神面前,每个人的灵魂平等。人只不过是上帝安排你扮演的一个角色而已。人格的本来的意思就是角色、面具,古罗马的时候,人们在戏台上演戏都戴面具。每个面具代表一个人物,凭这个面具,你就可以确定这个人是什么人。至于谁来扮演不要紧。凭面具来辨别一个人的人格,他就是这个人,这个人不会错,你看看他的面具就知道了。斯多葛派呢,它的人格概念实际上就是从面具这个概念来的,就是每个人其实都是上帝派你到世间来扮演一个角色,你就得演好他。比如说你是皇帝,我是奴隶,我们的地位完全不同,天壤之别,但是只不过是上帝派你演了个皇帝,派我演了个奴隶而已。其实我们的人格是平等的,都是上帝派来的。我们演好我们自己的角色。所以,虽然我们的地位不同,但是我们的人格平等。有了人格平等的观念呢,真正的自由意识就产生了。

真正的自由意识是在人格的基础之上产生的。自由意志、权利,当然这个时候还没有产生权利,权利主要是近代才产生的,但是已经有这个萌芽。比如在罗马法里面,罗马法就是根据私有财产关系来确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里头已经隐含有权利关系。财产权嘛,私有制财产权的确立,这个里头已经有权利观点了。那么在这个基础上呢,就有了真正的自由意识,就是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人格自由。你可以剥夺我的各方面,甚至于我的财产,甚至于我的身体,你都可以伤害,你可以砍掉我的胳膊,但是我的意志,你是没有办法来支配的。你要我透露一个秘密,我就是不说,你把我杀了,我也不说。你拿我没办法,我只对上帝负责。在上帝面前,我跟你是一样的,我的灵魂跟你的灵魂是一样的。所以斯多葛派的这种观点呢,在当时的影响非常大,包括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也是斯多葛派。他写了一本书叫《沉思录》。何怀宏把它翻译过来,现在可能还有卖的。里面经常引用的,就是一个奴隶哲学家爱比克泰德的观点,他对爱比克泰德推崇得五体投地。因为爱比克泰德虽然是个奴隶,他是一个皇帝,但是爱比克泰德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斯多葛派哲学家。所以他在学问方面,人生观方面,已经彻底地排除了等级呀、地位呀、财富啊、出身啊,等等,这些观念全不在话下。因为他们有了人格的概念。人格概念是超越所有这一切的,不管你是哪个种族,不管你犯了什么罪,不管你多么样的卑贱,但是我们不能侮辱一个人的人格。人格是超越的,超越一切世俗的区分之上。每个人都有一个灵魂,每个人的灵魂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都是人格,这个是很重要的。真正自由意识应该说是从这里产生的。

但是这样一种意识一旦产生了,就带来了一种苦恼意识,就是说,这种人格既然是跟世俗生活完全隔绝,完全不受影响的,那么你要追求这样一种人格,是否能够追求到呢?所以,当时的古罗马时代除了斯多葛派,还有怀疑论,怀疑主义。怀疑主义就是想要追求这种个性人格,不惜牺牲世俗的一切。怀疑主义经常把世俗的生活作为一种试验,看能不能通过抛弃世俗生活的一切来达到那种彼岸的人格,但是达到不了。所以,怀疑论体现出一种苦恼意识。所谓苦恼意识就是灵肉分裂的意识,人格分裂。人本来是灵肉的统一体,但是在苦恼意识中呢,人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在彼岸,那是我真正的人格。但是我在世俗生活中间,我受到种种的束缚,不自由,于是苦恼。这种苦恼意识呢,最后导致了灵肉分裂。于是呢,基督教出来,就把这个东西接过去了。基督教的一个最主要的矛盾就是灵与肉的分裂,此岸到彼岸的分裂,就是苦恼意识。经过基督教一千年的发展,西方精神才逐渐从这种苦恼中摆脱出来。靠什么摆脱出来呢?靠理性,近代的理性。当然中世纪已经有理性,古希腊也有理性。中世纪一直在纠缠这个问题,理性和信仰,理性和启示,哪个更重要。理性和自由意志,哪个更重要,哪个更根本。这个一直到了近代,理性才占据了最高的法庭。近代的文艺复兴啊,启蒙运动啊,才把这个建立起来,才把理性的法庭建立起来。但是在此前整个一千年的基督教呢,我们可以说它是一个教化的过程,我把它称为西方精神的一个课堂,一门功课。西方人要做一门功课,他们在一千年的苦恼中不断地压抑,不断地把自己的自由贬低,贬低到禁欲主义这样一种程度。但是这是一种功课,它为人超升到更高层次的自由、超升到一种彼岸的自由,提供了前提。它教化你,训练你,你要抛弃世俗的一切区分,包括你的自然血缘关系,你的家庭亲情。所以我们讲西方人不讲家庭亲情,“无君无父禽兽也”,最初我们是这样评价西方人的。但是西方人把这个东西贬低下去是为了突出上帝的那种纯精神的东西,在彼岸世界去追求一个更高层次的自由。如果不经过这个过程,那么你始终停留在血缘和各种世俗的束缚之中。穷人和富人,财富,血统,种族,这些东西束缚着你,你就意识不到一种普遍的自由。所以,真正的自由意识呢,必须要通过这样一个功课才能形成。当然中世纪的那种自由还没有在现实中立起来,只有一种观念。到近代,人们才把自由的意识真正地在现实生活当中立起来。